西南石油大学财务科:缴纳社会保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5:12:10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作为员工来讲,只有一小部分是需要自己出资缴纳,而公司也只是代为缴纳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一,尽量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其本人有保障,及可以缩短劳动合同的期限,令其先签订合同,再尽快招聘替代的人员;

      第二,如员工坚持不肯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用人企业必须要求员工签订《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证明不签劳动合同是员工自已的意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第三,在企业公布栏,发布公告书证明企业已通知了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告。

      第四,要求企业工会出具相关的证明书证明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

  而对于连《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都不愿意签的员工,笔者建议,用工企业必须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以免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劳动用工风险。

案例:

  周女士是维扬区某玩具厂的人力资源师,最近这段时间她就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经过近一个月的说服工作,还是有10多名员工不愿意与企业签合同,这可急坏了周女士。令她更为苦恼的是,很多职工合同签了还不到一个月,就嚷着要走人,那时周女士又要去办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真是折腾得够呛。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时,周女士向记者抱怨道,企业如果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要被罚付双倍工资,企业根本负担不起。而这些职工又具有不确定等特点,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走人,而且还跟单位要补偿,最终他们只能通过劳动仲裁讨说法。

  焦点:

  过去是员工盼着与企业签劳动合同,而现在却是员工不愿意与企业签合同,是待遇不公还是另有隐情?连日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出现这种怪现象,主要是由于部分外来工不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没有意识到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不少人甚至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另外,不少劳动者片面地认为签了合同就意味着约束、限制今后的自由流动。此外,由于社保需要企业和员工各自担负一部分,有的员工本身工资不高,再加上工作一变动,社保就得转移相当麻烦,这使得部分职工觉得,个人缴费部分还不如直接拿到手而不愿意参加社保。

  专家解读: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确出现少数劳动者不愿意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这样的职工,企业别无他法,只能“忍痛割爱”。专家解释说,即使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事实劳动关系是存在的,那么这些劳动者就应该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益。如果企业答应这些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又继续让他们来上班,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同时针对劳动者流动性过大,造成人力资源浪费,专家建议,从人力成本上考虑,企业应减少“可设可不设”的工作岗位,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效率。

  针对员工不想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的企业让员工拟定了一份书面合同,以为从此就能高枕无忧。对此,专家建议,企业需三思而后行,因为目前还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写一份书面材料就能证明企业无责或规避法律处罚。针对这种情况,目前能给出的建议是: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要录用!同时提醒劳动者,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案例:

  周女士是维扬区某玩具厂的人力资源师,最近这段时间她就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经过近一个月的说服工作,还是有10多名员工不愿意与企业签合同,这可急坏了周女士。令她更为苦恼的是,很多职工合同签了还不到一个月,就嚷着要走人,那时周女士又要去办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真是折腾得够呛。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时,周女士向记者抱怨道,企业如果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要被罚付双倍工资,企业根本负担不起。而这些职工又具有不确定等特点,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走人,而且还跟单位要补偿,最终他们只能通过劳动仲裁讨说法。

  焦点:

  过去是员工盼着与企业签劳动合同,而现在却是员工不愿意与企业签合同,是待遇不公还是另有隐情?连日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出现这种怪现象,主要是由于部分外来工不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没有意识到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不少人甚至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另外,不少劳动者片面地认为签了合同就意味着约束、限制今后的自由流动。此外,由于社保需要企业和员工各自担负一部分,有的员工本身工资不高,再加上工作一变动,社保就得转移相当麻烦,这使得部分职工觉得,个人缴费部分还不如直接拿到手而不愿意参加社保。

  专家解读: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确出现少数劳动者不愿意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这样的职工,企业别无他法,只能“忍痛割爱”。专家解释说,即使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事实劳动关系是存在的,那么这些劳动者就应该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益。如果企业答应这些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又继续让他们来上班,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同时针对劳动者流动性过大,造成人力资源浪费,专家建议,从人力成本上考虑,企业应减少“可设可不设”的工作岗位,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效率。

  针对员工不想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的企业让员工拟定了一份书面合同,以为从此就能高枕无忧。对此,专家建议,企业需三思而后行,因为目前还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写一份书面材料就能证明企业无责或规避法律处罚。针对这种情况,目前能给出的建议是: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要录用!同时提醒劳动者,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可以用她们,但要留下她们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以备不测。不签劳动合同,单位承担风险更大。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要发双倍工资;不缴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处罚的是单位。建议合同还是要签的,条款要灵活根据新法律,不签合同就视同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单位是很不利的.可以签定短期合同,比如3个月,或者6个月.同时约定员工提前离职时,不用承担责任,这样合同就应该好签了.
 一次教训

    于涛为何主动把劳动保障所负责人请到自己公司里给员工讲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这其中还有一个小插曲。

    去年初,于涛成立了这家代理国内知名日用洗涤品的公司。在国贸城内,于涛的公司不算大,一个月销售额只有10多万元,用他的话来说,“只是一家微型企业”。由于对《劳动法》的认识不够,他也没有想过与员工签什么劳动合同。但就是这一疏忽,让他吃了一次亏。

    原来,有一次于涛公司的一名员工辞职后,到劳动部门投诉说于涛少给他发了几个月的工资。这可让于涛傻了眼。因为按照《劳动法》规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属非法用工,要受到处罚。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劳动合同,自己无法向劳动部门提供证据……于涛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最终,在劳动部门的协调下,这个问题得到了解决。之后,于涛不敢大意了:“要多出现几起这样的事情,我这样的小公司哪经得起。”

    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

    这件事情发生后,于涛意识到再小的公司也要合法经营,特别是要规范用工制度。随着业务的开展,公司需要的人手也越来越多,来应聘的人也不少。于涛很快制定出一套规章制度,又从劳动部门拿来劳动合同书,给新老员工宣传讲解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意义。

    但让于涛头疼的是,不管他怎么讲,没有一名员工自愿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他们害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拴”住,不能说走就走了。

    “我磨破了嘴皮子也没人听我的,而我如果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就属非法用工,这让我很头疼。”于涛没有办法,只好前往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劳动保障所求助,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员工最关心的问题

    员工们向黄晓清提出的都是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问题:“不签劳动合同行不行?签了我们想走就不自由了。”“不签劳动合同不行,企业要受处罚。签劳动合同后也不影响你辞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要有书面的东西保留。”

    “我们还年轻,不想交‘五金’,企业能不能把这些应交的费用以工资的形式发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后,企业就必须给你们交纳‘五金’,而且交纳的比例占大头,自己交的比例小,最终受益的是你们自己。按照国家规定,企业不能把‘五金’的费用以工资的形式发给你们,一旦离职,企业就没有义务再给你们交费了。”

    “生育期工资待遇怎么算?”“签订劳动合同后,员工在生育期间,企业的工资待遇不变,而且生育的费用国家还给报销。”

    “如果企业违约提前解除合同怎么办,员工违约提前解除合同怎么办,双方产生纠纷怎么办?”“企业违约提前解除合同,要预付员工的工资;员工违约提前解除合同,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造成的直接损失等费用;双方发生纠纷后可投诉到劳动部门解决。”

    “如果工作中由于销售情况造成工资待遇变化怎么办?”“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在合同书中变更一栏中填写注明,双方签字认可;如果员工不接受变更,可以提出辞职。”

    看到没有人再提问了,黄晓清给这些员工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企业员工最关心的是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给他们讲清楚,让他们心里能明明白白,这就不是问题了。”黄晓清对记者说。

    员工思想有了转变

    员工黎菊香提的问题最多,“以前提起签劳动合同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担心对自己不利。今天我把所有不明白的问题全搞清楚了,终于可以放下心了。我现在才真正明白了签劳动合同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黎菊香第一个主动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阿伊努尔起初不愿签合同的原因是希望公司能把交纳“五金”的费用以工资的形式发到自己手上。听了黄晓清的解答后,她表示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看到员工们思想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于涛的眉头也舒展开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企业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在州直非公企业中并不少见。

    黄晓清告诉记者,随着《劳动法》宣传和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用工形式正逐步走上规范,不仅越来越多的就业者懂得如何维权,很多私营业主也开始转变观念,意识到只有通过规范的用工制度,有了稳定的职工队伍,企业才能良性发展。文/图 记者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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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仅是对劳动者进行的保护,也是对用人单位进行的保护,权利和义务是双方面的。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与被雇佣者签订劳动合同。很多人认为劳动合同是单纯保护劳动者的,其实是不全面的,作为用人单位,你们可以对被雇佣者进行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而由于生产原因又无法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怎么办?

·           【律师建议】根据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第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将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在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录用。

相关宣传教育,如果劳动者仍然拒绝签署劳动合同,你们可以不雇佣他们,以免出现纠纷。

 我们单位要求所有员工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企业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否则面临强大处罚。但是据我了解,有一些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他们大多是初中毕业,认为签了合同就吃亏了,没那么自由了,不能想走就走。最为难的是,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数量很大,有一些很坚定地说:“不签,非让我签的话我就走人。”
      我单位的员工流动率较大,有的员工随意就走了,但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有严格的限制,我想让提高员工的稳定性,但是不能约定未按合同提前30天离职的,缴纳违约金。

      1、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能不能让员工签一个“自愿不签劳动合同协议书”?来证明是员工自己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还有,他们有的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能不能签一个类似的协议?这种协议有效吗?
      2、既然不能使用违约金来约束员工,如果员工没有提前30天告知企业就离职的话,可以扣除他2个月的工资吗?


     建议:

     遇到员工不愿意签合同的情况,建议企业向员工宣传《劳动合同法》,正面或侧面了解员工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啊,如果是因为怕离职受束缚,可以跟员工解释只要按照公司正常离职流程办理离职就不会存在什么问题。说明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本人来说是最大的保障,需要双方的积极配合。另外,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有书面通知,由员工签收,尽可能把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记录在案。当然,企业还可以采用奖励的形式,对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与加工资、发奖金等。

        如果员工坚持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让员工签份确认不签用工合同的确认书,做好备案,避免纠纷。

1.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做到赏罚分明,不能唯亲录用。

2.解决好员工的衣食住行。

3.为有能力的员工铺平晋升的道路。

4.培养管理人员的人格魅力。

5.关注老工作5-8年的或以上)员工的思想需求。

6.给予家庭(家人)的关怀。

7.或承诺给予少许的股份。(要保证为公司...........

最后给他分红!或者涨工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