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大校园邮箱:以改革创新提高防治腐败能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5:56:52
以改革创新提高防治腐败能力

  党的十七大报告深刻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发出了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号召,吹响了新一轮思想大解放的号角。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反腐倡廉新路子,努力争当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排头兵,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当好建设“惠民之州”的助推器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树立反腐倡廉工作新理念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近年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锐意改革,务实创新,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乡镇办案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惠东特色的经验和做法。我县纪检监察工作所取得的重大成绩和进步,无一不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结果。但是,当前在纪检监察队伍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反腐倡廉工作发展的思想障碍及现实问题:如少数领导干部思想不够解放,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只凭经验做事,新思路、新举措、新方式想不到、用不着,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有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怕”字当头,“闯”劲不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面对困难和阻力,怨天尤人,一筹莫展。对此,我们要继续用好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这一法宝,把思想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着力破除胸无全局、一叶障目的狭隘视野,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破除“见物不见人”、“见事不见人”的错误观念,树立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理念;破除怕担风险、得过且过的畏难情绪,树立攻坚克难、敢于碰硬精神;克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错误做法,树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意识;破除轻浮急躁、急功近利的草率习气,树立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优良作风;破除经验至上、因循守旧的惯性思维,树立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意识;破除软弱涣散、松垮疲沓的不良作风,树立干净干事、务实高效意识。用更加宽广的眼光全面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用服务全局的意识全面谋划反腐倡廉工作,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标准全面衡量反腐倡廉工作,用思想的大解放、方法的大更新、制度的大创新,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上新台阶。   二、拓展改革创新思路,谋求反腐倡廉建设新发展   解放思想是关系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重大政治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首先,要坚持改革创新有胆。当前我县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敢于突破“惯例”,敢于自以为非,敢于超越自我,不因遇到困难而畏惧,不因受到挫折而退缩,只要符合党的大政方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符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规律,都可以放手去试、放手去闯,都应该积极鼓励、积极支持。其次,要坚持改革创新有据。紧紧围绕国家法律法规、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展、借鉴与批判等关系,多谋创新之策,多出创新之招,多做创新之事,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以新的载体和方法推进工作,以新的措施攻克困难,以新的对策解决问题,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再次,要坚持改革创新有路。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提出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的新要求。市委、市纪委根据惠州实际作出的新部署、新举措、新决策,是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的新内容。要拓宽眼界,拓展思路,辩证地认识和分析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紧紧抓住当前我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全力实现“五大一强”的关键环节,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容易导致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努力闯出一条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三、丰富改革创新内涵,打造反腐倡廉工作新品牌   面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排头兵的标准审视自己,找差距、破难题、求创新、谋发展,围绕“三个更加注重”和落实“六个一”工作举措,致力打造具有惠东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品牌。   (一)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近年来,我县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力度逐步加大,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在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立足实际,创新制度,正本清源,消除弊端。对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新精神、新内容和新要求,及时调整全县去年底初步形成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全面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向镇村延伸工作,打造开放、动态、创新的具有惠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同时,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政策和措施之中,使反腐倡廉工作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继续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在完成全县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大县属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轮换工作力度,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认真总结推广县审判机关实行“廉政保证金”的经验做法,开拓推动公正司法的新路子;加大对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监管力度,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抓紧出台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实施方案。着力规范要素市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土地公开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切实预防和遏制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努力实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目标。   (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新机制。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权力行使为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全面科学的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强化对县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廉政建设、科学发展等方面的监督考核,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善政。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实行企业代表月座谈听取意见制度,并逐步将听取意见范围拓展到社区群众,定期听取企业和群众对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和服务窗口的意见,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由县分管领导负责逐项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县纪委监察局加强专项调研检查,督促落实。实行行政审批与电子监察同步运行,围绕促进行政管理提质提效、强化行政权力制约这一目标,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拓展监察范围,对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进行实时、全程监控,每月从政务公开、流程规范、服务态度等方面对各部门、各岗位的行政效能进行绩效评估,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完善重大工程预防腐败机制,从项目立项、征地补偿、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源头治腐机制,深入各镇(街道)指导建立完善村(居)民议事规则、农村干部述职述廉和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等规章制度,推行村账镇管、组账村管“七个一”措施,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探索纠建并举新举措。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反腐倡廉工作的落脚点和归宿。要抓住维护群众利益这个根本,不断探索建立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公正高效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构筑便民服务新平台。逐步将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审批,并实行“一站式”办事、“一条龙”服务、“一口价”收费、“一对一”跟踪的“四个一”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统一收费标准,为群众提供“超市”式的简便快捷服务,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阳光政务服务平台。二是建立群众诉求新机制。建立并完善县纪委联合接访中心,抽调县纪检监察、信访、公安、检察、司法等16个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实行群众来访“一站式”服务,打造“阳光信访”品牌;推行全委局纪检监察干部轮值接访制度,现场调处群众纠纷,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依纪依法解决问题。建立镇(街道)纪委信访举报工作站,各村(居)指定一名干部为信访监督员,完善县、镇、村三级信访举报网络。认真开展“三全化三访”活动,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下访制度,推动建立预防和处理重信重访长效机制,推行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探索纠风工作新方法。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纠风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坚持纠建并举,制定《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机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漠视群众疾苦和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出台《惠东县“行风热线”工作暂行规定》,健全完善咨询与投诉办理、结果反馈、落实整改、工作通报、责任追究和考核等八项工作制度,全面实行节目电台直播、电视录播,组织县政府有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室,回答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对每期上线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解决问题能力、受理群众投诉态度、落实整改结果等综合情况进行考评打分,每半年通报,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起“民心桥”。   (四)运用查办案件新方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要始终坚持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坚决查办妨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落实纪委常委分工联系县直各系统和各镇(街道)办案工作制度,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整合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职能部门办案力量,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始终保持办案的高压态势。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探索和完善审理助辩办法,实行“镇案县审”制度,推进镇(街道)案件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发展。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管理,设立案件管理室,建立重要案件台帐管理制度和案件线索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制度,规范案件管理。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针对惠东近年来案件易发多发的部门和领域,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征收土地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严肃查办在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中不严格执行或设法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基层个别地方领导违规插手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问题。加大查处发生在环保领域侵害群众环境利益案件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行为,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地方和单位,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积极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并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增强反腐倡廉的震慑力。   四、提高改革创新能力,塑造纪检监察队伍新形象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政府的执纪部门,在保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深化改革的新情况和反腐倡廉的新要求,认真查找和解决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创新意识、工作方式、精神状态和履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全面地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通过继续解放思想,树立改革创新的理念,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建立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学习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创造性的激励机制和用人导向等制度入手,从解决思想僵化、观念保守入手,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树立在党和人民监督下履职尽责的新观念,增强学习意识、创新意识、改革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维护党纪政纪的能力、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加强实践锻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增长才干、成长进步,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成为学习、实践、保障和服务科学发展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