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驯服的象乐谱:中国没有榜样之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8:36:21

  第二部分 一瓢冷水泼向极端民族主义

  民众渴望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一致的热情,在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前提下,也走向了极端。这一极端就是把本国的民众与他国的民众区别对待,这一区别并非只是辨认和归属感的区别,而是利益分享的区别。由于自然民族的混居状态,清晰的国家主权往往不能与复杂的民族现象相一致,因此,当基于民主而建立的国家全力塑造一个国家民族或主权民族的时候,它往往会对历史遗留的自然民族造成伤害。反过头来,历史遗留的自然民族也会因为自己的主权要求而对国家主权发出挑战。

  用历史的长远眼光看,西方文明500年的民族主义历史,并非第一次出现。2000多年前,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民族主义和国家利益高涨的时期,以至于现代中国寻找爱国主义的源头,一直可以追溯到大诗人屈原身上。与西方在这500年的前半段里诞生了大量思想家、理论家一样,中国在春秋战国的前半段也形成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可以认为,在利益纷争的混乱时代,各种理论都试图提供问题的解决方案。2000多年前,中国人以自己的聪明才智,最终解决了这个问题。然而,中国人当年的解决方案,在今天看来,有两个局限:一是生产力条件,二是地理阻隔。因此,当西方文明横扫全球,世界进入一体化的时候,当今的中国实质上是被迫退回到春秋战国时期。而这一次,它的范围并不限于中国,而是在全世界。由此,民族主义和国家利益,在中国的状况又显得更加复杂。本章介绍西方文明近500年间民族主义的大致发展过程,从它的作用及危害,考察当今中国民族主义的地位。

  说不尽的宗教

  说宗教,还得从欧洲开始。政教分离之前,基督教主宰一切,直到文艺复兴,提倡个人主义,自由选择信仰,导致了宗教的衰落,从此世俗王权爬上历史舞台。宗教统治曾让欧洲暗无天日,中国人却很幸运,从来没有受过宗教的控制,世俗政权一直普照天下。

  欧洲早期历史上也有一个民族主义或国家利益纷争的时期,这就是古希腊时期城邦之间的战争,因此,有些人把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的起源追溯到斯巴达的军国主义。但是,古希腊城邦的范围相对整个欧洲来说太小了。亚历山大征服的疆域虽然很大,但存在历史短暂,而且主要不是在欧洲内部。罗马帝国的征服也是不同文明之间的征服,因此,欧洲早期民族主义的纷争与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相比,有较大的不同。就古希腊的利益纷争而言,它不如中国春秋战国时期范围广大;罗马的征服不像中国春秋战国时期那样,是同一种文明背景下对等的冲突。因此,民族主义和国家利益纷争的危害,在欧洲早期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中国人则早早从切身体验中意识到这一纷争的危害性,从而形成了对于战争的排斥心理,并成为中国此后2000多年间的文化传统。欧洲由于缺乏这种切肤之痛,因而没有完成摆脱野蛮战争的文明进化。直到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它才真正体会了利益冲突的恶果,和平主题成为社会主流。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说,欧洲人在21世纪才达到中国人2000多年前就已经达到的认识水平。

  日耳曼人的野蛮入侵,造成罗马帝国的灭亡。此后,基督教成为统治欧洲的主要力量。在这里要说明一下,不管欧洲宗教有多少派别,为了叙述方便,除了特指,本书将所有欧洲宗教统称为基督教。罗马帝国灭亡后,兴起于罗马帝国内部的基督教却在文化上征服了各个野蛮的日耳曼人部落。基督教尽量消除各个民族的差别,不希望产生与宗教统治相对抗的其他力量。基督教思想统一、文明统一的方式,既带有明显的愚民色彩,也带有强烈的武力特征,同时具有一神教所特有的单向融合性和排外性。所谓单向融合性是指,它认为只有自己正确,只能自己融合他人,而不能被他人融合。排外性是指,对于不同的信仰者,要么是歧视,要么是武力民主,如对于犹太教、民主教或其他异教徒。与之相比,中国古代产生了更合理的世俗文化,这一占据统治地位的世俗文化,使得基督教、民主教、犹太教、佛教、道教、拜火教等各种宗教,在中国都能和平共处,并且,各自都能实现自己相应的利益,而不会被外力剥夺。比较而言,中国古代和欧洲基督教都形成了一种"世界主义",中国的"世界主义"主张和平共处,不同文化自愿融合,而欧洲基督教的"世界主义"则是强制性标准的"普世价值"。虽然欧洲的宗教统治后来被主权国家取代,但是,它所塑造的欧洲文化心理并没有消失。这也成为欧洲文艺复兴后500年来最为矛盾的现象。

  由于基督教的统治过于主张清贫生活和思想统一,同时又造成社会的两极分化,因此,文艺复兴的动机,一是摆脱宗教的思想禁锢,二是追求物质满足的享乐生活。当东方的富足成为欧洲榜样的时候,基督教的统治摇摇欲坠。排斥宗教性,提倡世俗享乐成为欧洲"人文主义"的核心,而这一点,在中国早已经完成了。基督教主张人在现实社会要受苦,死后才能获得永恒的幸福,这一点遭到强烈批判。人文主义代表之一,生于鹿特丹的伊拉斯谟在1511年完成了《愚人颂》一书,在猛烈抨击和辛辣讽刺教会之外,还通过"愚人"之口宣布说:这个世界上,有来源不明的快乐。事实上,这个快乐就是出于人本性的享乐。葡萄牙、西班牙离开欧洲远航,就是从这一物质享乐主义出发,到遥远的东方寻找富足。

  1517年,由德国教士马丁·路德引发一场遍及全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使得欧洲各地对于教会的继续统治已经不抱希望,罗马教会的势力范围大大缩小。那么,有什么权力可以填补教会统治消退后的权力真空?

  还是那个伊拉斯谟,1515年来到西班牙,为西班牙未来的国王--年轻的查理五世写了一本书,名叫《基督教君主制度》。按照这位文艺复兴巨人的设想,教会让出世俗统治权后,其权力真空由君主制来填补。伊拉斯谟的君主制还是在宗教指导之下的,与后来的绝对君主制相比,可以算是绝对神权与绝对王权之间的过渡。西班牙后来也确实按照伊拉斯谟的设想,将王权部分置于宗教之下。不过,西班牙后来的衰落也与此有关。

  在欧洲其他地方,填补权力真空的是更加世俗化的王权。早在1512年,意大利人马基雅维利就写了一本书《君主论》。该书讨论的是意大利城邦之间小君主的权力斗争术,与宗教关系不大。这本书也成为现代政治学的起源。马基雅维利在法国宫廷逗留多年,《君主论》是在他死后出版的。1527年,马基雅维利去世,1532年,《君主论》在意大利出版。1548年,《君主论》第一个译本在法国出版。这本书于1559年被罗马教会列入禁书,其蕴含的力量可见一斑。

  《君主论》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跨过了伊拉斯谟"基督教君主制"的界限,直接探讨完全世俗的绝对君主的统治术:这一不受宗教控制的君主,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虽然马基雅维利长期被人批评,但很多启蒙思想家都为他辩护。例如,斯宾诺莎认为,马基雅维利是"一个热爱自由,为保卫自由出谋划策的人"。狄德罗、卢梭等人认为马基雅维利"假装为国王献策,实际上是为人民献策。《君主论》是一本共和派的书"。到了20世纪,有人甚至把马基雅维利当成被统治阶级的解放理论。这一问题的实质,就是国家主权属于谁。为了从基督教手中获得社会统治权力而出现的国家主权概念,因为对抗基督教神圣性的需要,也被赋予了神圣性。不管是世俗君主专制,还是后来的民主共和,国家主权的神圣性从未改变。

  1577年,在批判马基雅维利的名义下,法国人让·博丹首次提出了现代意义的独立"主权"概念。博丹认为,主权是君主"不受法律限制的,对臣民的最高权力","是在一个国家中进行最后指挥的绝对权力和永久的权力",因此,主权是永久的、非授权的、不可抛弃的。从法理上说,这种主权概念的合理性是非常可疑的。这一主权概念,首先是为王权服务的,绝对的主权简单等于王权。法国国王所说的"朕即国家",就是这个意思;其次,这一主权是没有约束的,不可挑战的。这种绝对性,其实是对以往绝对神权的反弹,是拒绝神权干涉王权的坚定态度。但是,在以后的岁月里,当神权再也难以抬头的时候,这种绝对主权把世界带入了疯狂的战国时期。虽然欧洲后来的历史让这一主权受到了内部制约,但在对外关系上,不受约束的绝对主权延续了约400年。

  主权国家概念的出现,是为了对抗基督教会的整体统治。与此同时,追求世俗生活幸福的潮流,使得主权国家在欧洲纷纷出现。因此,在文艺复兴后,欧洲历史上最强大的潮流就是专制君主取代宗教统治。然而,彻底抛弃基督教并不容易。虽然在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时期,抛弃基督教成为强大的声音,法国甚至建立了一个新的"理性教",但基督教还是变换方式生存了下来。其典型就是英国宣布成立国教,英国教会与梵蒂冈脱离关系,受制于英国国王。这一行为的实质,是一种妥协,既保留了宗教习惯,又避免让宗教统治超越国家主权。英国的这一方式与宗教改革之后形成各种各样的新教教派是一致的。事实上,新教教派在统治上并不比梵蒂冈教会更温和、更人性,包括后来成为美国神话之一的清教徒,他们只是想把教会原先的绝对统治权力掌握在自己手里。

  英国由于最早并最成功地将宗教置于世俗化的国家主权之下,因而获得了良好的发展。而在欧洲其他地区,新教教派或传统基督教会与世俗政权之间,没有像英国一样确立稳定的依附关系,即:独立的宗教完全受制于国家主权,因而,欧洲没有一个国家能够超越英国。

  从基督教统治到君主专制,是欧洲完成主权国家的第一步。在这个过程中,民族主义有时候与国家主权相一致,有时候并不一致。在那个年代,代表国家主权的是专制王权,随着欧洲几个王室的婚姻联亲,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变成专制王权的陪嫁、聘礼,转瞬之间倒手,换了新主人,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老百姓对此往往没有什么反应。因为,在任何王权底下,他们的命运都是一样的。对于各国王权来说,统治权力从来不会因为民族而成为界限。因此,当法国强大的王权成为欧洲奢华、附庸风雅的楷模后,很多王室都以模仿法国为荣。欧洲其他王室宫廷里,都以说法语为荣,都以模仿法国宫廷生活为时尚。这种现象在后来民族主义高涨的时候,是不可想象的。国家主权与民族主义的充分结合,是在民主观念形成后出现的。

  基督教与西方文明现代化的关系比较简单。大致来说,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从文艺复兴开始到启蒙运动,再到美国建国,就是一个抛弃基督教,或者说限制基督教的过程,也是一个宗教多样化的过程。这个过程被称为宗教自由,直白一点说,就是可以随便信仰的自由。从现实结果看,西方国家中宗教控制越是统一的地方,富裕程度相对就越低。从盛衰交替的几个西方国家来看,西班牙、葡萄牙都有强大的宗教势力,王权所代表的国家主权与基督教统治的界限并不清晰,因而,这两个国家失去了曾经的霸主地位。荷兰的宗教复杂,对弱小的世俗政权的影响比较大,因而,荷兰也未能持久。法国在宗教问题上有严重失误,它既反对一切宗教,又试图建立新的国教。即使"理性教"取代传统的基督教,但依然是政教合一的翻版。因此,法国未能实现它的抱负。

  然而,法国的启蒙运动实际上为欧洲探索了一种可能。基督教实际上是一种道德统治,当基督教的统治消退后,个人主义至上,追求绝对自由和利益的风气,因为失去道德约束而蔓延。在这个过程中,启蒙运动试图建立一种新的道德体系,他们从中国找到了榜样。

  中国古代也是一个道德统治的国家,与欧洲基督教统治不同,中国的道德体系不借助于系统化的教会或其他宗教组织,而是完全世俗化的道德系统。这让启蒙运动的思想家感到兴奋,他们看到了中国人独特的实践,因此他们试图在法国乃至欧洲也建立相同世俗道德体系。"理性教"是这一实践的尝试,但最后依然走上政教合一的欧洲老路。同时,由于追求物质享受的社会风气在工业革命的推波助澜下难以阻挡,启蒙运动后的世俗道德建设并未取得显著的成果。

  美国作为一个新兴的西方国家,在宗教问题上与老欧洲相比有显著的不同。美国确立了宗教自由的原则,从而保证任何宗教都不能因为自己的绝对正确性而挑战其他宗教或教派,避免了因信仰而产生的社会冲突。此外,美国明确了政教分离的原则,将世俗政权的地位确立在宗教之上。从此以后,政教分离成为现代国家的普遍特征之一。

  回溯中国历史,我们就会发现,政教分离原则早就是中国的传统。

  中国在汉朝时期出现了本土的道教,但是,道教始终没有获得对世俗政权的控制,反而始终受制于世俗政权。唐朝时,外来的佛教影响甚大,中国差一点成为一个政教合一的佛教国家,在唐朝之前的某些小国那里,已经开始出现这种倾向。但是,中国人以天才的方式,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了宗教在社会中的地位问题,政教分离从此成为中国不可改变的稳固传统。也正因为这一优秀的中国传统,世界上各种各样的宗教在中国很少形成教派冲突。明朝的建立借助了一些宗教力量,但最终也没让宗教控制世俗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文明经过教派之间不断的流血冲突和暴力行为,演变到美国,最终形成政教分离的原则,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其实都是以中国古代为榜样。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们没有理由彻底否定中国的传统,反而更应该重新审视我们传统中的优秀成分。

  西方的现代化进程同时伴随着宗教地位降低的过程,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却总有人试图加强宗教的地位。其中最显著的就是西方传教士。这不得不让我们想到一个事实:接受西方传教士宗教传播的民族,例如黑人、印第安人,结局都很凄惨。试图在中国强化宗教地位的,也有中国人。康有为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他想借鉴英国和法国的模式,在中国建立以儒家学说为基础的"儒教",并想将其树立为"政教合一"的"国教"。这种方式与中国人曾经普遍有好感的美国方式是完全不同的,结果遭到猛烈批判。其不良后果之一是,让儒家学说遭受了100年的不白之冤,使得很多中国人难以用客观的心态认识儒家学说的真正价值。因此,当今天依然有人宣称中国应该发展宗教才能走向现代化,我不得不指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中国的现代化所需要的道德建设,不需要任何超主权的宗教体系,而只需要从自己优秀的世俗道德传统中,挖掘并形成适应于现代的道德原则。换句话说,如果西方的宗教自由是指选择信仰的自由,那么,中国的宗教自由更应该是不信仰的自由。

  西方用“国旗”裹尸,中国用“马革”裹尸

  哪个国家都一样,骂人可以,不能骂国旗和国歌。作为民族主义的视觉和听觉符号,人们早已习惯对它们肃然起敬。中国自晚清之前没有国旗,战士殉国就用"马革裹尸",后来向西方学会了"国旗裹尸"。日耳曼民族和大和民族对于国旗的崇拜更甚于其他国家,极端民族主义发酵,使他们蜕变为军国主义。在国歌声中灌输民族优越感,可让人顷刻间失去理智。

  民族主义大致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以专制王权代表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第二个阶段是以民主代表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民族主义的第二个阶段以美国建国和法国大革命为标志,两者有着内在的共通性。关于民族主义第二个阶段的本质性内容将在下一节论述。本节主要介绍民族主义的几种外在特征。其中,有些特征延续自专制王权时代,有些则是民主时代的创造。

  由于主权国家不可侵犯的地位确立,民族主义的第一个外在特征是国旗。对于欧洲国家来说,很多国家的国旗其实就是王室的徽章或王室的标识,如英国的米字旗。真正从零开始设计国旗,应该始于美国,也就是现在为人熟知的星条旗。此后,法国大革命时,法国也专门设计了自己的国旗。1789年7月14日,巴黎群众攻占巴士底狱,曾经参加过美国独立战争的法国贵族拉法耶特被任命为国民自卫军总司令。三天后,拉法耶特便设计了法国的国旗。拉法耶特对法国王室还有点感情,他用白色代表法国王室。后来白色才被解释为"平等",国旗中的三种颜色分别被解释为自由、平等、博爱。

  拉法耶特设计法国国旗是有灵感来源的。法国三色旗的三种颜色,来自美国国旗,由此可以看出拉法耶特对美国独立战争、美国革命的感情。追根溯源,美国星条旗的三种颜色,同英国国旗也是一样的。这三个最早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国旗的颜色都是红、白、蓝,连色谱都差不多。这个现象,并不只是巧合。从这个角度说,三种颜色代表"自由、平等、博爱"的说法,更显示出后人附会的成分。

  美国和法国设计国旗的做法,被很多后来的国家所仿效。两者国旗上的某些细节都成为仿效的对象,如美国国旗上的五角星。五角星成为后来很多国家为了表示革命性而经常采用的元素。由于法国大革命的意义更为引人注目,因此,后起国家仿效的细节之二就是法国三色旗的形式。查一查世界各国的国旗图谱就会发现,三色旗的形式是被模仿最多的,粗算一下,世界上大约有一半国家的国旗在模仿三色旗,或者是颜色不同,或者是在三色旗上再加上其他元素。

  除了国旗之外,民族主义另一个外在特征就是国歌。世界上最早的国歌是法国的《马赛曲》。《马赛曲》最早叫《莱茵军歌》,因1792年马赛义勇军唱着这首歌上战场,后来改名为《马赛曲》,1795年被定为法国国歌,这是世界上第一首国歌。美国国歌与法国国歌类似,也诞生于战争年代,也从军歌演变出来。曾经有人指出,《马赛曲》的歌词太过血腥,建议修改,但是,这个建议没有通过。不管是法国国歌还是美国国歌,战争作为民族主义的一种生存方式,在国歌中被无数次讴歌,在人们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与国家主权相配套的民族主义外在特征还有国庆日。国庆日源于美国的独立日,但是,美国的独立日只是一个重要会议的日子。在美国之后,法国的国庆日定在攻打巴士底狱的那一天。后来很多国家确定国庆日大致也沿袭这两种方式,或是一个重要会议、民主的日子,或是一个重大历史事件的日子。大型群众民主是民主国家体现民族主义的重要手段,由国旗、国歌唱主角的国庆日大型群众民主,具有非常强烈的功效。国家主权成为群众的崇拜对象,人们为此欣喜若狂。人们愿意为国家赴汤蹈火、慷慨献身,也成为民族主义的精神体现。

  英国是个例外,它没有法定的国旗,也没有法定的国歌和国庆日。英国的米字旗原先是王室的标志,后来,成为英国皇家海军的标志。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确立,英国沿袭旧的习惯,将米字旗顺手当成了国旗。原先有一首赞美女王的歌曲,一直唱下来,自然而然地成为国歌。英国也没有国庆日,长期以来,英国国王或女王的生日被当成国庆日,这使得英国的国庆日难以固定。直到2007年,英国有人提议,应该设立一个固定的国庆日,以激发英国人的爱国主义。

  由此可见,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在西方国家至今依然有巨大影响力。

  对于中国来说,国旗、国歌之类的事物,乃是受西方影响的产物,直到清朝晚期才出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下观,决定了没有必要用国旗、国歌之类的东西区分彼此。古代虽然有军旗之类标识,但它主要是起指挥、辨认作用,而非崇拜对象。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形成了一套国家主权外在标识物。1949年新中国成立,旧标识物被废弃,换了一整套新的国家标识物。

  现代民族主义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展现武力。英国国歌沿用赞美女王的旧歌曲,内容比较温和。而美国国歌和法国国歌都来自于军歌,因而具有明显的歌颂武力的因素,但是,没有一个国家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合适。中国的国歌也散发着硝烟的味道,然而,与《马赛曲》比起来,《义勇军进行曲》远没有那么血腥。民族主义国家展示武力的手段还表现在作为国家最高礼仪的军事化仪仗队。在这方面,美国的表现更为突出,国家重要人物的葬礼、士兵的阵亡纪念、纪念碑等等,都具有明显的军事化色彩,并且毫不避讳地通过媒体向国民广泛传播。此外,阅兵、军事化的国旗升降仪式、军乐团演奏国歌等等,也是国家崇拜的手段。

  在这里,有必要指出军国主义的一些外在特征。军国主义是民族主义的极端体现,它的外在特征与一般的民族主义没有本质差别,只有程度上的差别。例如,军国主义把国家崇拜中的武力因素上升到更高的地位。日本的靖国神社将所有为国死亡的人士供奉起来,与美国的国家葬礼相比,差别只在于,日本是集中在靖国神社里,而美国比较分散。此外,纳粹的大型民主、民主,与其他民族主义国家在国庆日的大型民主、民主性质上也是一样的。纳粹不过是增加了一些仪式性而已,目的无非是强化对国家的崇拜。

  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就指出,一个国家不该只依赖职业军人或雇佣军,而应该将公民变成士兵。法国大革命后,1792年,法国遭遇欧洲反法联盟的围攻,革命政府发出号召,组织义勇军上前线。前文说到的马赛义勇军就出现在这个时候,一批批毫无训练的平民,拿起武器上战场,凭着爱国热情所迸发的勇气,打败了训练有素的欧洲职业军人。从此,征兵制在法国形成。从那时开始,当兵成为每一个普通公民对于国家的义务,广泛动员的征兵制,使得后来的拿破仑所向无敌。但是,当全欧洲都采取这种办法,战争的规模便越来越大,直到两次世界大战成为全民战争。

  民族主义的军事化崇拜还有一个变异,就是体育。国际体育比赛的胜负,往往牵动一个国家所有国民的感情。以奥运会来说,是从英国开始强化参赛国民族特征的。英国首先在奥运会上推行以国家分类的入场式,并以国旗、运动员统一制服、奖牌榜等形式,强化国家荣誉。美国在奥运会早期,也以不太光彩的手段,使得本国收获了一届奥运会上的大多数奖牌,以彰显和满足本国的爱国主义热情。如今,体育领域的民族主义依然大行其道,尤其是大型的集体性、对抗性项目,更容易激发国民热情。

  以上只是现代民族主义的部分外在特征。除此之外,还有民族节日、民族历史、民族文物、遗址以及民族文化,包括小说、戏剧、音乐、诗歌、绘画、电影等等。一般来说,一个现代民族主义国家,无论如何都要塑造一些能够代表本民族的英雄或文化巨匠。由此,我们看到了现代民族主义另一个内在的鲜明特征,这就是全民义务教育。当法国人把民族主义的源头追溯到古希腊的斯巴达时,斯巴达对于少年儿童集中训练和教育的方式,成为全民义务教育的起源之一。

  全民义务教育的出现还有一个原因。当新教从教会脱离,为了争夺信徒,扩大自己的教派势力,新教派开始与世俗政权结合,推行义务教育。接受教育是公民的义务,不接受统一的教育,将要受到惩罚,类似于对逃兵役的惩罚。在法国大革命后,民主精神的出现,使得全民义务教育的目的又发生了转变,它成为国家主权从教会手中夺得对国民的教育权,目的之一是防止国民对教会的忠诚超过对国家的忠诚。因为,谁掌握了全民的教育权力,谁就等于掌握了全民的思想。

  另外,全民义务教育也是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手段,目的是增强国家的对外竞争力,培养人才倒在其次。较早彻底推行全民义务教育的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曾受到质疑,有人说,全民义务教育太浪费钱了,威廉一世回答是:"这些钱相对于我的长远收益来说,算得了什么?我推广教育,改善的将是我整个国民的素质啊!"威廉一世所谓的"我的长远收益",已经表明推行全民义务教育的真正目的。

  在全民义务教育中,体现民族主义精神的另一个特征就是语言。欧洲各个国家纷纷确立自己的官方语言,并以自己的语言体现本国独特的文化。其实,早在16世纪,英国民主官,空想社会主义者托马斯·莫尔,就明确提出教学应采用本民族语言。欧洲各国在文艺复兴之后,纷纷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代替原来教会统一的拉丁文。日本在接受了西方民族主义思潮后,也试图在亚洲推行这一方式。对于中国人来说,几千年来,民族文化、民族语言的改变只能在自愿的情况下才会发生。但西方民族主义猛烈扩张的时候,完全采用断头术的方法,蛮横地切断别人的历史。

  西方现代民族主义的主要特征有几个方面值得探讨。首先,现代民族主义中崇拜武力的特征,后来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在中国历史上,在战国时期之后,极少武力崇拜,也正因为如此,中国在近代与西方遭遇时吃了大亏。如今,为了保护自己,中国不得不强化自己的军事力量,应该说,现代中国的这个选择,是被西方现代民族主义逼出来的,西方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权力指责中国。如今,中国人真正意识到,在西方崇尚武力的民族主义普遍化的今天,和平只能用强大的武力来保护。中国人心里很清楚,发展军事力量是必需的,热爱和平的中国人,不希望在军事方面浪费太多的社会财富。很多西方人以及崇拜西方文化的中国人,由于对中国文化缺乏了解,对于这种深层心理无法准确把握。

  其次,在全民义务教育方面,保持中国的语言文字,是民族主义思潮的必然要求。"五四"时期钱玄同等人主张放弃汉字,实际上等于要中国做亡国奴。当今天还有某些中国人说中国的语言文字是糟糕的时,他们没意识到这是不符合他们推崇的西方文明主旨的,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观念。换句话说,如果中国要向西方学习,就必须像西方国家一样,坚持自己的语言文字。当然,这种坚持并不排除同时学习外国的语言文字。同时,坚持自己的语言文字,也并不排除语言文字随着时代而发生改变。例如,中国历史上佛教作为外来文化,对于中国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在中国的语言文字中,也留下了明显的痕迹。这是一种吸收和包容,体现了中国文化愿意吸纳有价值外来元素的优良本质,这一优良本质当然也延续到了今天。退一步说,即便未来世界上,民族主义出现消失的迹象,世界各地的人们在语言和文字上出现统一、融合的倾向,中国的语言文字也不可能是被融合的对象,因为,这实在是世界上最精美的语言文字之一。

  各吃各的饭,各爱各的国?

  一个主权民族追求自身国家利益,不管是被褒义地称为爱国主义,还是被贬义地称为民族主义,也不管人们给它贴上怎样的标签,国家利益最大化永远都是无可指责的。问题的关键在于,饭不能一个人吃,钱不能一个人赚,只有让大家都有饭吃,有钱花,国家才是最安全的。

  现代民族主义的兴盛,与美国和法国这两个国家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们形成了我所定义的西方民族主义的第二个阶段。前文说到,西方现代民族主义第一个阶段,国家主权由专制王权代表,因此,国民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隔了一层专制王权。由于这层隔阂的存在,民众的民族主义热情并不十分高涨。但是,美国的独立和法国大革命改变了这一切:国民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而这个结合点,就是启蒙运动产生的民主思想。

  民主的通俗解释就是主权在民,因此,从理论上说,主权国家的国家利益与国民的个人利益是直接挂钩的。民主对于国家主权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它弱化了自然民族,还产生了一种主权民族,或者叫国家民族。以法国为例,拿破仑是科西嘉人,年轻时的最大愿望就是推翻法国的统治,在科西嘉赢得独立。但是,法国大革命以后,拿破仑成为法国的民族英雄,以前科西嘉与法国的对立,被一个新的法国民族所代替,并且融合,这实际上就是一个新的国家民族,取代了曾经在历史上存在的自然民族。美国是另一个例子。美国早期虽然有对非白人民族的种族歧视,而且还很强烈和残暴,这是美国对于某些自然民族所形成的你我界限。但是,对于来自欧洲的各种白人民族,美国确实消除了民族的区隔和界限,体现了民族大熔炉的特性。以至于有人说,美国这个大熔炉锻造了一个美国民族。这一由国家主权和民主共同推动形成的新民族,就是我所认为的国家民族或主权民族。

  国家民族或主权民族的反证也很清晰。法国和德国,从严格的自然民族的意义上说,他们曾经是一个民族,除了少数处于次要地位的本地民族外,法国和德国的主导民族都是日耳曼人的分支。而且,这两个国家还曾经由查理曼大帝实现过统一,后来在查理曼大帝后代的手中才分为两个国家。但是,在主权国家形成之后,这两个原本属于同一民族的国家,最终形成了两个不同的主权民族。法国人和德国人被划分得清清楚楚,并且在不同的主权民族区分下,恩恩怨怨打得不可开交。事实上,这种情况在欧洲非常普遍。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西方的主权国家的概念,形成了新的主权民族。因此,英语中"国家"与"民族"是同一个词"Nation",就很容易理解了。

  推动主权民族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工业化。首先,工业社会使人们离开土地,离开农村,来到城市,人群高度集中;其次,大工业生产,使得人们的共同利益趋于一致;第三,工业生产的统一化、标准化使得人群的组织性大大提高;第四,工业社会还通过邮政、交通、通讯等方式,加强了联系的紧密程度;第五,工业化带来的共同教育或统一的技术培训,也促进了人群的趋同化。凡此种种,工业化所带来的影响,使得人与人之间原先的各种差距缩小,新的共同性大大增加,有利于一个新的主权民族的出现,同时淡化原已存在的自然民族。导致主权民族出现并强化的另一个因素就是民主。由于工业化导致的国民趋同性,趋于一致的国民很容易产生共同的分享国家主权的要求,这就是在工业化社会必然出现的民主。与此同时,工业化还强化了国家主权,促进了国家利益的实现,民主使得国民容易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强化工业化环境下新的一致性,淡化自然民族等各种旧的差异。

  当然,有时候这一主权民族的诞生,也具有强制性,尤其是工业程度发达的地区,对于工业程度较弱的地区,这种强制性更加明显。美国南北战争是一个典型。工业发达的北方与农业发达的南方,其实是存在差异的,而且,这一差异如果不消失,美国很可能成为两个国家,或两个民族。工业的扩张性在这一片大陆上,希望消除这一差异,而工业化的实力最终实现了这个目的。与国与国之间工业化扩张不同的是,一个国家内部的工业扩张,没有不同国家主权的阻隔,而是在同一个国家主权下,追求一致性。这一事实实际上在提醒人们,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如果因各种原因造成难以消除的巨大差异,很可能会导致主权的分化。因此,国家利益的共享,是主权完整的重要基础。

  同时,我们还应该意识到,民主与民族主义并不是非此即彼的矛盾双方,而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当我们把民族主义等同于国家利益的时候,民主与国家利益的一致性就更加清晰。此外,西方文明自文艺复兴以后强调的个人主义,在逻辑上也与国家利益相一致,因为,在民主的前提下,国家利益就是个人利益的总和,保护和追求国家利益,就是保护和追求个人利益。反过来,要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就要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当前中国社会民族主义情绪的高涨,让国内外某些人不解,实际上是因为他们没有看到或没有理解,中国国内的民主程度正在逐渐提高。这一民主程度的提高,使得很多人自觉地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在一起。虽然中国社会现实中的民主程度还不够,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产生了既得利益集团,挪用了本应属于个人的国家利益;或者还有民主,盗用了本应属于公民个人的国家利益,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当今中国的民主程度确实在不断提高。

  然而,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高度结合也会产生危险。这一危险的根本就在于西方文明对于个人欲望的刺激和放大。由此我们看到,开拓疆土、拓展生存空间、获得新的财富,成为军国主义扩张最有效的口号和动力。民主程度较高的美国,也经常为了国家利益而或明或暗地侵犯他人,甚至发动战争。根本原因就在于,在个人利益至上的理论下,个人欲望膨胀,并通过民主与国家利益直接发生关联。当国内的财富无法满足所有累加的个人利益时,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直接关联的民主,将导致民主政府不得不靠扩张,通过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来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可以说,这是主权国家内部民主对外产生的一个危害。解决这个危害的根本方式,就在于合理地克制个人欲望,社会为人们提供一种在合理物质享受下,更具有幸福感的个人生活目标。启蒙运动曾经打算实现这一目标,就是建立一种非宗教的、世俗化的、普遍化的道德原则。启蒙运动在实现这个目标的道路上,曾经想借助中国的道德传统,但最终因风起云涌的工业革命而夭折。现在,从中国传统入手,为全世界寻找解决方案,应该是中国人责无旁贷的使命。

  在民族主义与国家主权的问题上,还有一个现象也值得注意。在工业化和民主程度较低的国家和地区,主权民族的出现遭遇障碍,自然民族往往成为要求拥有主权的主体,这一现象容易造成主权的分化。解决这一难题的困难还在于,某些西方理论为此提供了心理依据。有一种武断的理论认为,自然民族是上帝创造的,因而是无法改变的,甚至还认为某一个自然民族整体上都是上帝末日审判时"最后的选民"。如果这个民族是类似美国这样的主权民族,它对主权的伤害还不算大;如果这个民族是像犹太人一样的自然民族,除非它成为单一自然民族的主权国家,将自然民族与主权民族合为一体,否则,它将造成对于现有主权形式的威胁。政教分离原则对于缓解这个威胁会有好处。由此可以看出,如果世俗社会对于宗教没有制约能力,就会造成较大的麻烦。

  西方近代史上还产生了一个"民族自决"理论,也是造成很多民主复杂化的原因。"民族自决"理论简单说就是"一个民族,一个政府,一个国家",这一理论伴随着主权国家的强化而出现,但是,从它开始形成,就呈现出利弊互现的局面。对于在工业化和民主化条件下形成的主权民族来说,这一理论是保护自己的又一个有效的理论武器。如果把这个理论用于其他国家,如果这个"其他国家"主权民族的融合度不高,这一理论就能成为挑唆别人内部矛盾、削弱别国主权的工具。"民族自决"理论有助于一个受压迫的民族获得解放,为自己争取权益,但是,它也导致民族的僵化,导致拒绝融合,从而加剧民族之间的冲突。此外,世界上很多民族都不是单一性地集中居住,而是与其他民族分散地杂居,因此,"民族自决"理论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机,比方说,像印巴分治那样,迫使无数人大规模地迁居,很多人从此失去财产和生命。

  从理论上说,"民族自决"要求一个民族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命运。这个理论看起来不错,但是,它很难真正有效执行。在西方文明的近代史上,"民族自决"理论经常处于双重标准的状态。如果"民族自决"有利于强国的自身保护或自身利益,他们会支持这一理论;如果不利于强国的国家利益,他们会对"民族自决"的声音听而不闻,对符合"民族自决"条件的状况视而不见。例如,对于印第安人,这个理论根本不能发挥作用,对于大量的西方殖民地,这个理论也长期不能兑现,反而,西方各宗主国不约而同地对于殖民地的民族自决倾向和民族主义抗争,采取了严厉民主的措施。到了21世纪,当今最新的种族主义也以"民族自决"为依据。它不像过去的种族主义那样,以肉体、文化消灭其他民族为目标,而是拒绝往来,拒绝融合,拒绝同化。通俗一点说就是让那些"落后"的民族保持"落后"的权利和自由,你的落后不要来干扰我,我的先进也与你无关。

  关于民族概念最宽泛的定义认为,民族只是一种集体的幻觉或幻想。这种定义否定了民族的现实性,只承认民族的概念化共性。事实上,这是一种未来理想状态下的民族形式,这种理想状态能够出现的前提是,主权国家不再作为世界事务的重要核心。在主权国家依然被强化的今天,这一定义最多对于某些历史形成的自然民族有一点解释力,因为,某些自然民族确实处于消亡的状态。但是,对于各个主权国家笼罩下的主权民族,这个定义毫无意义。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一个事实,只要主权国家存在,主权民族就会存在,追求国家利益的倾向也会永远相伴。作为中国人,虽然我们希望像2000多年前一样,全世界的战国时期能够早日消除,然而,我们确实不知道,这个西方文明引发的世界性战国时期,究竟何时才会退出历史舞台。在那一天到来之前,一个主权国家,追求自身国家利益,不管是被褒义地称作爱国主义,还是被贬义地称为民族主义或狭隘民族主义,不管人们给它贴上怎样的标签,保护自身国家利益,合理追求自身国家利益的最大化,是无可指责的行为。

  美国媒体,比我们更“爱国”

  时代华纳的创始人亨利·卢斯被美国人誉为"教育家"和"宣传家",他创办的《时代》、《财富》杂志,"其影响力超过了整个美国教育制度的总和"。正是这个人,公开鼓吹美国应当充当"世界警察",以保护美国的全球商业利益。他还告诫他的编辑:在某些新闻立场上,完全中立是不可能的,有时候需要某种偏见。美国媒体的"爱国主义热情"一点都不比我们差。

  美国从建国初期就确立了民族主义的特征,借由工业化和民主化,锻造了一个新的主权民族,弱化了原先的自然民族。虽然美国历史上有种族主义的污点,但不可否认,当今美国在深入锻造主权民族方面,修正了它在历史上的不道德手法。实际上,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成为世界第一强国,建立以美国国家利益为中心的霸权,与它强化主权民族的一致性、弱化自然民族的差异性有着必然的关系。与此同时,美国以领导者的姿态登上国际舞台,也体现了它的民族主义倾向。

  美国著名的媒体大亨亨利·卢斯(Henry Luce,1898-1967年),创办了美国最重要的三个杂志--《时代》、《财富》和《生活》。20世纪50年代,亨利·卢斯的影响力至少与美国国务卿相当,艾森豪威尔总统请他担任大使,他拒绝了,因为他想当国务卿。卢斯头上拥有包括教育家、宣传家、虔诚的基督徒、意识形态专家、西方理论家、保守人士等等的称号。《美国新闻百科全书》称赞他是真正的知识分子,人们甚至说"他的杂志的影响力远远超过整个美国教育制度的总和"。英国首相丘吉尔曾经说,卢斯是美国最有影响力的七个人之一。由于卢斯首先提出"20世纪是美国的世纪",因此,20世纪50年代也被称为"卢斯的十年"。

  早在耶鲁读书的时候,卢斯就在给耶鲁校刊写的一篇文章中说,他要激励同龄人"燃起民族自豪感,振奋民族精神","当我们在20年后讲到'美国'时,愿这伟大的名字在全世界至少意味着两点:第一,美国的利益应当受到尊重,美国公民有权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贸易和生活,无论美国的商人走到哪里,他们的经济理想都能得到承认;第二,但凡发生国际争端,都可指望美国来协助解决……"

  卢斯宣称美国应该当"世界警察",以便保护美国的利益,其核心就是美国商人的商业利益,他认为美国应当"全心全意地担负我们作为世界上最强大和最有生命力国家的责任,并抓住我们的机会,从而为了我们认为合适的目标,通过我们认为合适的方法,对世界施加我们全面的影响"。出于维护美国商业利益的观念,《生活》杂志始终坚持不懈地宣传美国的生活方式,并且不遗余力地证明,美国的生活方式是唯一正确的。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里根,对于好莱坞作用的解释,与卢斯也完全一致。1951年,加州议员、好莱坞出生的里根公开说:"正是美国的电影,向全世界人民展示放满了我们美国商品的橱窗,我们美国的停车场,我们美国布满汽车的街道,以及驾驶这些汽车的我们美国的司机。"文化倾销成为商品倾销的广告,应该就是从卢斯开始的。

  一些中国人在提到亨利·卢斯时,经常眩晕于他传媒帝王的身份,有些甚至故意忽视他坚定、狂热的美国民族主义者的特征。其中一个原因是,卢斯与中国有着特殊的情缘。卢斯的父亲路思义是个传教士,1897年携妻子来中国传教。卢斯出生于中国山东的蓬莱,其童年很长一段时间都在中国度过。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常常强调卢斯创办《时代》周刊后,在抗日战争期间,大力宣传帮助中国抗日,说他为中美友谊做出了贡献。这个说法大致不错,但必须看到背后的心态。

  美国建国后,与中国的关系经历了几个阶段,其中关系最好的阶段之一,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那时的美国为了打败日本,非常需要中国。因此,按照卢斯的一贯思想,帮助中国抗战,是完全符合美国利益的。同时,为了美国的利益,他可以帮助蒋介石夫妇,与蒋介石夫妇成为私人朋友。但他并不因此而顾及中国的利益。《时代》杂志当时驻中国的记者白修德,发回大量报道揭示蒋介石政权的民主,甚至明确提出蒋介石将被毛泽东取代。卢斯对于白修德的稿件,要么不发,要么改得面目全非。白修德后来辞职,与人合写了一本书,名叫《中国的惊雷》。直到蒋介石退守台湾,卢斯依然经常大幅报道蒋介石夫妇的动态。直到今天,美国与台湾的关系,都有卢斯当年的痕迹。有人说,《时代》周刊作为国民党的宣传机器,与国民党本身只有一点不同:文章写得比国民党好一些,更容易被美国人接受。在帮助蒋介石宣传这个问题上,卢斯的确根本不顾中国的事实真相,只忠实于自己的"偏见"。

  卢斯去世后,《时代》周刊与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邓小平时代,有过一个关系良好的阶段。这一时期的《时代》周刊延续卢斯的思想,向中国释放较多的善意,背后的重要原因也是因为美国的利益:美国需要利用中国来对付苏联。冷战结束后,美国立即把中国视为新的假想敌,《时代》的态度也随之而变。

  出于维护美国国家利益的民族主义热情,卢斯甚至公开抛弃新闻媒体所谓的"客观公正"原则,在自己的《时代》杂志上宣布:"在公共问题和重大新闻上,不可能有完全的中立,也不应当持完全中立的态度。因此,编辑不能没有某种偏见……"卢斯不光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从1940年开始,卢斯的杂志就成为共和党的忠实喉舌。卢斯对自己的倾向性毫不掩饰,公开宣称报刊就应该教育"茫然无知的读者"。

  为了美国国家利益而不顾事实真相的做法,卢斯并非特例。"民主"的顶头上司直言不讳地说,"民主"的职责就是一切服从美国国家的最高利益。在这一原则下,新闻自由、客观公正都是随意搓揉的抹布。斯坦福大学一位教授为"民主"辩护说:"从本质上看,通过制造虚假新闻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只要这种虚假新闻的受众是外国人,而不是美国人。"正因为如此,"民主"在美国本土的收听受到了限制,这种违背新闻自由的做法,目的就是为了美国的国家利益。

  越战是美国的一个噩梦。美国人从内部和外部总结越战失败的原因,其中得出一条内部原因是:越战败于媒体。越南战争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丢脸的一场战争。也正因为这种耻辱,一些美国人对于"捣乱"的媒体心存不满,美国政府和政客对于媒体的态度悄然改变。

  从1991年第一次海湾战争起,美国政府对于媒体的控制变得非常严格,战场报道权只授予那些被美国政府或军方认可的机构。这种做法获得了令美国军方满意的结果,媒体报道的主流都被政府、军方控制。那些可能会影响战争进程,尤其是可能会引起民众反战情绪的新闻被缩减到最小程度。并且,媒体也成为战场心理战的一个重要角色,在瓦解对方军队、百姓士气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媒体已经成为参战方,客观公正已经不是第一位,为美国战争的胜利服务才至关重要。

  此后,在科索沃、波黑等地区,这种倾向性极为明显的报道方式,几乎成为美国媒体的必然选择。"9·11"之后,美国发动了对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战争。媒体在战场上的角色沦为政府和军队的附庸。一位带着手枪作战场报道的美国名记,满怀激情地宣告:记者首先是美国人,然后才是记者。如果我遇到本·拉登,我会先打死他,为"9·11"死难者报仇。他的言论虽然受到一些媒体从业者的质疑,但爱国高于一切的原则,为这种倾向性报道发放了通行证。为了提升美国士兵形象,获得国内民众对于战争的支持,美国媒体还炮制了女兵林奇被救的假新闻。人们接受这一现象,并认为这种做法无可厚非的唯一理由,只有国家利益下的民族主义。因为,战争是国家利益的集中体现。

  如今,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面对迅速发展的中国,他们的民族主义表现与过去已经有所不同。我们很难想象在100年以前,一个发达国家领导人的选举,要用中国或印度等作为拉拢选民的话题。而如今,只要说中国不好,就能获得部分民众的支持,而不管事实究竟如何。这一现象在我看来,可以被定义为是一种"洋人义和团"心态:一是排外,例如欧美国家对于移民的态度,对于外国产品的态度;二是陋见,例如欧美国家对于其他国家和民众的认识;三是顽固,他们拒绝改变自己,拒绝了解他人。

  近几年来,"洋人义和团"行为主要体现在抵制中国产品上,他们说勤劳吃苦的中国人抢了他们的饭碗,却不问自己的懒散是否妥当。焚烧中国产品、驱赶中国商人、提高市场准入条件、阻止中国并购他们的企业、逼迫中国货币升值等等,洋人义和团变着花样折腾中国。一个关键原因是,中国、印度等国家以自己的方式,正在快速走向与他们同样的成功,甚至开始在很多方面显示出超越他们的巨大潜力。他们原来引以为傲的财富生活和道德优势,已经露出衰败的征兆。

  五、"有困难,找中国"中国百姓遇到困难,有找"警察叔叔"的传统。现在全球养成了一个习惯,"有困难,找美国",中国能不能主动做点什么,为全球未来搞一揽子解决方案?中国已经强大,也必须强大,中国的"道德"价值应该超越和覆盖西方的"利益"价值,世界榜样应该重走"道德路线"。

  一神教的习惯思维,使西方文明总是容易走向极端。在文艺复兴以后的500年里,个人主义被不恰当地放大。国家主权至上,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是个人主义原则的逻辑延伸。在世界一体化的进程中,造成诸多冲突和悲剧。

  从人类和地球的整体出发,人们已经日益清晰地认识到,人类应该和平共处,国家应该平等交往,既要树立统一性的标准,又要合理容忍差异性。虽然西方强国也经常意识到这个问题,也试图解决这个问题,然而,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西方文明难以做到这一点。

  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经历了国家利益至上的长期战乱和纷争,最终实现了统一,并成功地在农业社会的环境下,将统一延续了2000多年。春秋战国时期几百年的持续冲突,使得中国人认识到,个人欲望膨胀和社会局部利益至上,只会给社会整体带来危害。这在春秋战国时期很多中国思想家那里,早已有透彻的表述。在这一认识基础上,中国人寻找到的解决方案,就是在共同原则下的统一,这是中国提供给世界的一份极为宝贵的财富。在当今形势下,中国古代的解决方案依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不同在于,当年中国的解决方案,适用于相对自然封闭的中华文明区域,而如今,我们所面对的不再局限在中国,而是要为全世界的未来提供解决方案。

  战国时期结束后,中国对个人纷争和社会局部利益纷争持否定态度。中国人认为,个人欲望应该得到克制,局部利益不应该无限制放大,社会应该建立在一个共同的道德基础上。因而,中国人不喜欢战争,尽量避免冲突,总是希望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调解矛盾,使双方都得到满意的结果。由于中国传统的道德原则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因而,中国古代自战国时期结束后,民族主义或者说爱国主义的倾向并不明显。

  中国人所建立的统一原则是把利益放在次要位置的道德原则,而民族主义则更强调利益。举例来说,战国末期的屈原被现代人看成是中国爱国主义的早期代表,但在历史上,自秦朝统一中国后,屈原的爱国主义便不太被重视,并且一直有所争议。直到南宋时期的朱熹,面对外族入侵,才第一次提出屈原是"忠君爱国"这个说法。因此,在中国历史上,民族主义始终没有成为主流,只在一些历史关键时期,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才在某些关键人物身上显露出来。而且,这一显露实际上也不符合现代民族主义的特征。比方说,把屈原总结为"忠君爱国",其中并没有多少争夺利益的色彩。由于中国古代社会"君"象征着最高的道德权威,因此,"忠君"实际上是要维护作为统一基础的道德原则。用今天来类比,古代"忠君"的价值,其实类似今天人们捍卫基本民主,它与捍卫国家利益是有本质区别的。

  由于最高道德原则的存在,中国古代对于自然民族的划分,也没有明显的利益前提,其他民族只要接受共同的道德原则,就可以成为一家人,在利益方面没有任何歧视。与此同时,如果因为客观原因,造成新的"自然民族",如由于迁徙和交通不便而造成的"客家人",虽然也与当地人形成一定程度上的利益冲突,但是,在共同的道德原则下,冲突和纠纷不至于你死我活,不共戴天,"客家人"渐渐都与当地人融合在一起。可以说,中国古代社会在合理的道德原则统领下,将利益的冲突尽量化解到最低程度。因此,不论对内还是对外,中国古代社会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很少用利益标准设置人为的障碍。这一传统的改变,是在西方人进入中国之后。

  对于义和团运动,人们有很多种解读。最常见的就是来自西方社会的解读,他们将义和团视为狭隘、愚昧的民族主义,因而持全盘否定的态度。西方人对义和团得出这样的结论并不奇怪,因为义和团的反抗目标,清晰无比地对准了洋人。由于洋人自认为代表先进文明和绝对正确,那么,反抗洋人就等于反抗先进文明和绝对真理。从结果上看,只有死路一条。然而,如果我们站在中国的立场,并采用与西方同样的国家利益标准,再来看待义和团,我们就会看到它的合理性。19世纪后半期,中国遭受了一系列来自西方的欺凌,受欺负遭受严重损失的中国人,形成了一个利益被严重损害的共同体。当进入中国的西方人以他们的利益原则颠覆了中国的道德原则,这个利益受损共同体看不到改善的希望。在过去,他们可以呼吁青天,甚至可以示威造反,通过捍卫道德原则,来保障他们的利益。而当洋人操纵了整个中国,上述一切手段都失效了。当我们意识到在中国的西方人还拥有"治外法权"的时候,我们就会知道,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是多么无助。

  靠清朝政府已经不可能实现保障他们利益的目标,他们只有靠自己。自己行动起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是一个符合西方标准的天经地义的行为。因此,1900年出现的义和团,实际上是在西方利益至上原则摧毁中国道德原则之后的结果,是在西方民族主义的刺激下产生的中国较早的现代民族主义精神。而且,这一中国较早出现的民族主义,从一开始就与国家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提出了"扶清灭洋"的口号。

  前文讲到工业化对主权民族的塑造时,提到这样一个观点,越是利益趋于一致的群体,越是容易产生民主的呼声。因此,当广大中国人,因受到西方的欺凌而成为一个利益一致的受害共同体时,联手反抗就是民主的必然。义和团实际上就是中国人面对缺乏道德的西方人而出现的民主革命。我们承认,义和团的手段比较天真,思维比较幼稚,但是,他们的要求天经地义。从个人主义和天赋民主的角度说,这是他们不可剥夺的个民主利。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义和团运动是在西方利益原则剥夺中国利益时,由中国百姓发出的保护自己利益的声音。虽然这一民族主义的热情还比较幼稚,但是,它的意义应该被肯定。批判义和团的人,如果不是外国人,他们能否告诉我们,除了反抗,还有什么选择?

  义和团运动失败后不久,1902年,梁启超第一次明确提出"中华民族"的概念。与此同时,"中国"的概念也浮出水面。此后数年间,梁启超、杨度、章太炎等人多次提出"中华民族"的概念。但上述诸人提出的"中华民族"都是指汉族。孙中山当年提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革命目标,也是受同一思潮的影响。今天来看,这一思潮的依据,确实是在自然民族基础上的狭隘民族主义。

  辛亥革命后,黄兴等人很快意识到,以自然民族构建的国家利益非常狭隘,于是,"中华民族"变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存概念,民国时期的一首国歌也以"五族"为号召。一些有先见之明的地方官员,也以地方法规的方式,禁止商人和官文中出现"大汉"的字样。1917年,李大钊针对日本人提出的以日本民族为中心的"大亚细亚主义",明确提出"新中华民族主义"的自觉,从理论上将"中华民族"涵盖到国境内的所有民族。此后不久,"五四运动"爆发,知识分子阐述的"中华民族"和"中国"的概念深入人心,成为中国人自我认同的符号。"五四运动"后不久,梁启超将"中华民族"的概念扩大为所有民族的共同体。他还富有远见地指出,西方社会自大航海以来,各国崛起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民族主义,因此,要保卫中国不亡,要保卫中华民族不成为亡国奴,只有推行民族主义。

  中华民族作为一个主权民族的概念出现,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这一概念的出现,标志着一个主权民族代替自然民族而出现在世界上,它起到了对中国国家主权的强化作用。曾经,"中国"在西方那里,只是一个"产丝的地方",这个地方不涉及政府、疆域、民族、文化。后来,西方传教士来到中国,几乎都要询问,他们到达的地方是否就是"中国"。他们得到的答案是"大明朝",而不是"中国"。因为那时候没有中国。西方传教士花了几十年时间才最终确认,他们涉足的地方,就是马可波罗当年到达和游历的地方。因此,当"中华民族"这一主权民族的概念出现后,"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也正式确立。中国从此进入西方文明所塑造的、由主权国家的利益关系所构成的世界。

  中国成为主权国家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康熙时期,清政府与俄国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这一相对公平的条约,使得中国第一次真正感受到现代西方的国家概念,在利益原则下,双方讨价还价。遗憾的是,这一概念是在西方传教士的帮助下实现的,中国人对此还没有明确强烈的意识,也没有强烈的改变动力。以至于乾隆面对英国人要求通商的利益诱惑,只因为英国人道德行为欠佳,而拒绝了它。鸦片战争后,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是西方现代民族意识在中国的民间萌芽,然而,洪秀全试图借助西方宗教来认同民族的平等地位,最终还是失败了。此后,清朝政府的国家概念日渐明确,但总是没有处理好与之相伴的民族概念。到了义和团运动时,面对民间自发产生的民族认同感,清政府态度摇摆。一方面它希望利用这种民族认同,维护国家利益;另一方面又担心这种民族认同,会伤及它的统治,因为,满族毕竟是一个由少数人组成的自然民族。

  "中华民族"这一主权民族概念的提出和明确,完成了中国走向现代的第一步,成为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站在历史长河的角度看,"中华民族"概念的明确,也彻底改变了中国传统的一个心态:原先自以为占据文化最高点的优越感,变为与世界各民族平等立足于世界。更主要的是,中国人意识到,民族之间的相互平等,不能靠别人赐予,要靠自己争取。

  这是一个悲喜交加的转折。悲的是,曾经以道德原则维护天下安定和公平的中国传统渐渐消失了;喜的是,中国人终于找到了与西方交往的方式,虽然中国人并不喜欢这个方式。中国曾经喜欢用自己的道德原则制约远道而来的外国人,但如今,中国不得不用与西方一样的利益原则与西方对话。中国曾经在文化上的高度自信,如今也面临着严重挑战。西方人同样拥有他们的文化自信,虽然有很多中国人皈依了西方文化,但西方文明提供的这一文化自信确确实实包含着最不合理的因素--利益至上,而这永远不可能成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

  中国不得不以一个主权民族和主权国家的姿态进入西方塑造的世界一体化,实际上是让中国整体退回到了战国时期。因此,中国向西方学习国家利益至上的民族主义,实际上是一种无奈。如果要让中国的道德价值重新超越西方的利益价值,中国首先必须强大,必须维护和争取每一份中国应得的国家利益。在此过程中,中国绝不会学习西方,绝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道德地伤害他人的利益。因为中国有一个大目标:中国要为趋利小人横行500年的世界树立一个榜样,借助中国文化中宽容、共存的传统,让一个人类能够共同接受的、普遍的道德原则,成为超越国家利益至上的超主权存在。

  我认为,中国要引领世界走出战国时期。

  第三部分 上半夜跪拜民主,下半夜跪拜祖宗引言

  就算在西方文明主导世界的500年间,"普世价值"也没有能够普世。美国版"普世价值"只是向"三位一体"皈依的现世发明,恰如被强力主权保护的知识产权,超越了主权,企图普世性地收费。在主权国家牢不可破的现实世界,谁在推行弱化主权的"普世价值"?谁在推行的同时,始终都在强化自己的主权?谁在选择性地拼装"普世价值"的内涵?美国版"普世价值"想要囊括并覆盖所有的时间和空间,只有上帝,才有这样不可能实现的雄心。美国版"普世价值"的榜样性,目的只是美国的现实强大。当美国的强大开始晃动,美国版"普世价值"也会开始动摇。在美国陷入危机的时候,人们看到,拯救美国的手段,恰恰不是"普世价值"。本章讨论美国版"普世价值",并对某种民主的幻觉进行探讨。

  在“普世”这个问题上,中国人要有自信

  "中国热"早在欧洲出现过,早期的启蒙思想家阅读了大量中国文化典籍。他们发现,中国没有宗教,是一个非常世俗的社会,但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丝毫不比基督教世界差,而且维护了长期完整的社会治理。他们因此认定,中国的道德文化具有世俗社会的普世意义。

  "普世价值"一词中"普世"的概念来自基督教。早在公元5世纪时,东罗马帝国的君士坦丁堡牧首(主教)就有了"普世牧首"的荣誉称号。但是,对于那个年代的"普世",使用的是oecumenical,它既有"全世界范围"这个意思,也有"全基督教"的含义。现代意义的"普世价值"起源于启蒙运动,由于启蒙运动反宗教的特征,虽然也接受了普世的概念,但是,这个世俗化的"普世"一般使用universal这个词,以显示与基督教的区别。按照我的理解,"普世"既包括空间,地球上每一个有人的角落都不例外,也包括时间,从古至今,乃至未来,无一不在"普世"之内。

  基督教最早用这个词,比较容易理解。从一神教的教义出发,世间万事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人类社会的准则,自然也逃不脱上帝的安排。但是,上帝只造了两个人,好像没安排"自由、民主"之类的内容,此为后话。由于上帝的存在,世界上的人类就存在一个遵循上帝旨意的"普世价值",这一点,从一神教来说,比较正常。而且,由于上帝几天就创造了世界,因此,世界是有精确起点的。由于最后还有末日审判,因此,世界也是有终点的。一个突然开始的起点,和一个美好的终点,是一神教教义的必然和特征。在一神教盛行的欧洲,这种突然开始、从零出发的观念,在世俗社会的很多方面都得到了体现。比方说启蒙运动。

  启蒙运动"普世价值"的产生,有一个重要的背景。从文艺复兴开始,欧洲的现代科学获得长足发展,由意大利到德国,到法国,最后到英国时牛顿发现了自然科学的三大基本定律。这在当时人们的意识中产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看法:自然界有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种规律千古不变,在任何地点都不变,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变。只有遵循这种规律,才能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有意思的是,牛顿本人并不反对宗教,他认为这种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正是上帝存在的证明。他只是用自己的理论来说明,教会对上帝、耶稣的解释是错的。牛顿发现的三大定律,鼓舞了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他们希望参照牛顿的方式,建立一种人类社会千古不变的基本规律。正好基督教原先也有这种雄心,启蒙思想家要做的就是,抛弃基督教的"普世价值观",建立世俗社会的"普世价值观"。他们也确实这么做了。

  启蒙思想家在这个问题上大致有两种方式。第一,通过现实社会已经存在的各种价值观来比较、鉴别、确定,这类启蒙思想家很快发现了中国。他们发现,中国没有宗教,是一个非常世俗的社会,但是,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丝毫不比基督教世界差。而且,中国在这些道德原则下,维护了长期完整的社会治理。他们因此认为,中国的道德文化具有世俗社会的普世意义。实事求是地说,当时的中国社会,政治比欧洲安定,经济比欧洲发达,人们的幸福感比欧洲人强,道德规范超越战争,文明昌盛,物质繁荣。对于某些启蒙思想家来说,那时候的中国就是"普世价值"的体现。于是我们就能理解,为何第一次"中国热"会在欧洲出现,为何启蒙思想家纷纷阅读中国文化典籍。来自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些要素,成为启蒙思想中"人文主义"的来源。这类启蒙思想家,以伏尔泰为典型代表。

  第二,不从历史和现实出发,而从"人"的概念出发。确定了"人"的概念,就能通过逻辑推理,确定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这种方式类似欧几里得几何学,首先确定"公理"等一些不证自明的原则。欧洲传统文化提供了这种可能。虽然启蒙思想家大多都反对宗教,但是,在基督教这种一神教的思想体系下,在上帝这一至高无上的唯一神的面前,个人之间有不可改变的共性,只要把这种共性中的宗教意义去掉,变成终极意义上的自然人,就能推导出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这类启蒙思想家以卢梭为代表。

  然而,试图建立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从一开始就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人总是要死的,那么,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由谁来定?既然称为"普世",那么对于现在地球上全部活着的人来说,都有参与建立标准的资格,为何一小部分人建立的"普世价值",一定要让其他未能参与制订的人接受呢?

  卢梭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假设一种概念上的"人",只有概念上的人,才可能是永远不变的。这种概念上的"人",卢梭称之为"自然人",是一个抽象的人,它获得了卢梭等人(包括莫须有的上帝)赋予的一些基本特性--生而自由、生而平等之类。但是,事实上,概念的"自然人"从来没有在世界上出现过,未来也不可能出现。人类社会不可改变的事实是:生而不自由,生而不平等。因此,这种建立人类"普世价值"的努力,等于把理想的终点当成了现实的起点。

  为了寻找这种起点,卢梭反对所有已经存在的人类文明,他认为,"普世价值"存在于未开化的野蛮人中,或者能从未受文明污染的土著人那里开始建立,因为土著人似乎更符合"自然人"的标准。然而,卢梭这个现代人又有什么资格为土著人建立标准?所以我们就能理解,以抽象的"概念人"为起点的"普世价值"理论,为何会彻底否定历史,为何会为了实现它纯洁的"自然人"而对所有既成的文化"污染"采取暴力,用卢梭的话说,叫做"迫使他自由"。而且,很多拥护"普世价值"的人,也都有暴力倾向,强行推广。那么,暴力是否成为"普世价值"的一部分?好像没有人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启蒙运动形成的"普世价值观",真正第一次走入现实,是美国独立。它似乎是一群远离污浊的欧洲社会的自由人,按照"普世价值"理论建立的新型社会。因此,美国独立战争受到了启蒙运动发源地法国的大力支持。然而,美国独立后建立的国家,与卢梭的理想恰好相反:它没有从未开化的野蛮人、土著人那里开始形成,而是毫不留情地将所有野蛮人、土著人排除在外、消灭殆尽。因此,用卢梭的观点来看,美国的"普世价值",依然是一群被文明污染的人建立的,而不是真正纯粹的"自然人"建立的。

  关于"普世价值"的理论,后来形成了两种观点,一种就是"绝对普世价值",另一种是"相对普世价值"。从美国独立来看,这个新国家的建立,是"绝对普世价值"的失败,是"相对普世价值"的胜利。回到启蒙运动的另一些思想家那里,中国古代社会传统价值对于启蒙运动思想家的吸引,最终没有全盘接受,而是批判性地部分接受,例如孟德斯鸠,也说明了"相对普世价值"更加合理。回到牛顿,牛顿物理体系后来被爱因斯坦超越,证明了千古不变的自然规律也有局限性、适用范围,由此似乎也可以推演出,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也不存在绝对的内容,只有相对的内容。"绝对普世价值",只存在于绝对的上帝统治之下。而上帝是否真实存在是令人怀疑的,连牛顿也没能证明它确实存在,因此,"普世价值"只应该是相对的。

  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都不可能被彻底洗脑之后,接受着所谓"普世价值"的灌输,每个国家和民族都必然延续着过去的文化、价值,也就是在卢梭看来属于"污染"的东西。每一种文化和价值也都有不同的生存环境,只有历史与现代的结合,形成最合适自己的普遍价值观,这种相对的"普世价值"才可能生存。

  谁能用“普世价值”解释“安乐死”和“堕胎”?

  不能杀人,也许是全人类最能够接受的"普世价值",但古今中外都制定了可以杀人的条件,某个人要不要杀却从来没有统一的标准。比如说"安乐死",不管是乐着死,还是哭着死,都是主动杀人,合不合理至今争论不休。再比如说堕胎,一条生命在娘肚子里被杀,与在娘肚子之外被杀没有任何差别,只是杀人的地点不一样。诸如此类的争议,再探讨没有意义,认准一条死理就行--做事不缺德。

  自人类诞生以后,有没有"普世价值"?问题很简单,答案却不能肯定。我的答案是:如果你相信科学,那就没有;如果你相信宗教,那就有。达尔文的进化论,虽然还有缺陷,但是,已经成为自然科学中一个公认的、被普遍接受的理论。站在进化论的角度,人类的历史很长,有的科学家说,人类的源头在几百万年前的东非峡谷。虽然这种观点并不完全可信,但是,世界各地一个个古人类的考古发现,形成了从古至今的人类进化链条。在这个链条上,科学发现,人类的大脑是逐步进化的,脑容量逐步增大。其他科学考古也证实,人类的思维、语言等等,也是逐步进化的,而非在几百万年前的东非峡谷就已经形成了。如果我们接受科学进化论的观点,就能得出结论:从人类诞生开始,没有跨越所有时间的"普世价值"。

  卢梭的理论,"人人生而自由","野蛮人"、"原始人"的道德高尚,其本质就是上帝造人。它给予了人类一个抽象的突然起点,从这个抽象起点开始,人类从古至今一直没有变过,它就这样把抽象和现实随便混淆在一起。启蒙运动以后很多讨论原始人的作品,也有一种时间混乱的现象。他们把世界上现存的"原始人"、"野蛮人",当成历史上真正的原始人,卢梭的"野蛮人道德高贵论",实际上忽略了一个根本事实:即便是爱斯基摩人、印地安人等等,他们的一切,也是经过了千万年演化的成果,而非从古至今不变的。卢梭等人的理论,成为启蒙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成为"普世价值"的重要来源。但是,只要我们相信进化论,相信科学,而不相信人类突然开始的"伊甸园",跨时间的"普世价值"是否存在,至少是值得质疑的。况且,"普世"这个概念本来就是一神教的宗教概念,本来就具有绝对、永恒、神圣的含义,于是,"普世价值"也就自然变成永恒的、神圣的、一个被神化的世俗概念。在世俗社会中,我宁愿用"普遍",而不愿用"普世"。

  离开科学考古的人类历史,在5000年左右的人类文明史中,有没有"普世价值"?但是,只要把时间局限了,"普世"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面对这个被局限的提问,换成更容易接受的概念,放弃宗教化的"普世",改用世俗化的"普遍",我认为,适用于全人类的"普遍价值"的确存在,这个"普遍价值"排除时间因素外,它的确跨空间地存在。人类承认它的存在,需要它的存在,认为它应该存在。这个"普遍价值"就包括不能杀人、不能奸淫、不能偷盗等普遍道德内容,但它依然是相对的。它来自对人类几千年文明成果的总结,它承认人类所有的文明成果,在其中寻找具有共通性的内容,最终能够被大家普遍认可。

  基督教只有2000多年的历史,但是,《圣经》却宣称它和宇宙同在。基督教为了表示自己永远正确,经常混淆时间概念。因此,在人类文明共通的"普遍价值"中,基督教应该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是,基督教却认为,自己就是人类"普世价值"的全部。而现代流行的"普世价值观",恰恰延续了基督教的这一本质。出于类似基督教"创世说"的思维习惯,启蒙思想产生了一个与归纳总结相反的方法:面对人类现实,假设一个普遍公理,创造一个新概念,推演一套新理论,然后将它规定为大家必须接受的"普世价值"。比方说,有人崇拜民主,如果按照历史归纳总结的方式,寻找人类共通的"普遍价值",应该不包含现代民主制度。但是,崇拜民主的人便制造了一个包含民主的、全新的"普世价值"。这种人为制造"普世价值"的方法,首先与"普世"的概念就不符,其次就需要从现在开始强力推广。这种情形如同宗教,"普世价值"新宗教出现后,便开始传教,不接受的,都是异教徒。启蒙运动虽然强烈反对宗教,但是,事实上它并没有彻底摆脱长期形成的宗教思维意识,它把上帝造人的概念稍微改了改,换汤不换药地变成"自然神论",从而得出"人人生而自由"之类的抽象概念,制造了一个"民主、自由、平等"的"普世价值"新宗教。如果我们接受进化论的科学观点,就应该接受这样的观点:绝对的"普世价值"不存在,不管是教会的,还是启蒙运动形成的,人类社会只有相对的"普遍价值"。

  民主是伴随着主权国家的现代意识而产生的。强大的国家主权要求每个公民为国家服务,于是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下,便产生了民主的现代要求。法国作家吉尔·德拉瓦诺有一段话说得非常准确。他指出,作为民主最高体现的民主制,普遍出现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欧洲,原因是国家要求公民服兵役。打仗就可能为国捐躯,就是要求每个男人为国家做出最大的牺牲,于是,"民主制得以在欧洲全面推行,一个男人,一杆枪,一张选票"。吉尔·德拉瓦诺著,《民族与民族主义》,三联书店,第78页。在民主制之前,西方的民主都有财产限制,也就是说,有钱才有民主。民主制取消了以前对于民主权利的财产资格要求,放宽了年龄条件(18岁以上的男性,能够扛枪即可)。原因很简单:国家要求这些男人不分年龄、财产等差别,都要为国家做出生命的最大牺牲。将要面临死亡的男人们,不管是被迫还是自愿,当然会提出一点要求,于是,国家在给了他们一杆枪的同时,又给了他们一张选票。这倒真的应验了一句话--民主是用生命换来的。

  有人把民主简化解释为"主权在民",这个解释比较准确。西方文明把国家主权变成牟利的最大权利,这个权利主体下的公民,自然会要求对于主权的分享,这就是民主的实质。从这个角度说,没有强大的国家主权,就没有民主的要求,由此,把民主当成古往今来的"普世价值"内容之一,毫无道理。因为,强大的国家主权意识,完全是近代的产物。国家主权消亡了,民主政体也就不需要存在了。为了消亡或弱化不断制造冲突的国家主权,超主权的"普遍价值"的存在是有意义的,但是,如果这个超主权的"普遍价值"包括民主的话,这个民主只能是全人类的民主才有"普世"的意义。一个国家内部的民主被规定为"普世"的,往往会伤害其他国家。从理论出发,联合国的民主当比美国的国内民主或其他任何国家的内部民主更具有"普世"意义,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如果民主是"普世"的,我可以要求去美国享受民主权利吗?印度穷人可以要求自由移民(民主之一)去美国享受民主权利吗?既然民主是"普世"的,为何还要明确划分你我?

  “普世价值”不过是一个“行业标准”

  微软制定了软件业的行业标准,全世界的IT软件和硬件都要按这个标准来做,谁是老大,谁就拥有行业标准的解释权。"普世价值"是由西方制定的,中国要打破西方价值观的垄断,必须另起炉灶,要拥有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并开动媒体机器向全球推行,否则中国将永远失去全球事务的话语权。

  近一段时间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有一个重要的现实背景,它不完全是某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改革与反改革的博弈,而是美国所引发的金融危机或称经济危机的连带影响。简单说,危机发生后,美国所倡导的一切,是否具有普世性和永久正确性,便遭到了质疑。而一些人出于多年的熏陶,不愿承认美国的失败,其实也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失败,总是力图淡化美国的危机,认为美国跨过危机后,依然会健康蓬勃。但至少在目前状态下,沿着美国的"普世价值"指导方针,他们已经显得底气不足。事实上,这种争论并不是纯理论可以辩出胜负的,它需要时间和实践来验证。

  "普世价值"这个词具有强烈的宗教含义,其源头也确实是欧洲宗教。欧洲历史上,对于这种宗教"普世价值"的强制统一与自由改革,引发了巨大的社会变革,最终造就了今天的世界格局。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凡是强制性坚持宗教"普世价值"的,最终都比较落后和贫穷;凡是大胆变革宗教"普世价值"的,最终都成为强国。这对于理解和对待现代美国版"普世价值"有重要的意义。

  基督教曾经是一整套社会管理和道德价值的准则,深入到欧洲各个国家以及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细节。基督教的核心就是经典著作《圣经》。《圣经》在基督教看来是一本不能改动的书,甚至是一本自诞生以来就没有改动过的书。基督教对于社会各个层面的统治,实际上就是掌握了对于《圣经》的解释权。因此,基督教实现社会统治的主要方式,就是通过少数专业神职人员来解读《圣经》,并据此对现实社会的诸多事务做出是非评判。这种状况实质就是教会垄断、掌握了对于《圣经》的解释权,对于基督教"普世价值"的解释权。其他人对于《圣经》"普世价值"的解释,如果与教会相悖,就会被教会视为大逆不道。

  由于文化普及有限,基督教垄断"普世价值"解释权的统治方式延续了很长时间。说白了,就是大多数人都不懂,只能听少数人的。一旦文化普及,人们对外部世界了解增多,便开始有自己的思考,垄断"普世价值"解释权的武断方式就出现了危机,其结果就是人们摆脱教会的垄断,自由解释《圣经》的"普世价值"。

  自由解释《圣经》"普世价值"的第一个形态是语言。基督教会对于《圣经》"普世价值"垄断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语言,拉丁文长期是教会的官方语言。在欧洲各国演变为主权国家的进程中,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所起的作用的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将《圣经》翻译为各国语言。在这种语言翻译过程中,教会靠拉丁文垄断解释权的方法,就难以继续发挥作用。各个国家的语言形成不同版本的《圣经》,必然造成宗教权威地位的下降。更为具体直接的表现是某些国家的教会开始独立,例如英国。

  自由解释《圣经》"普世价值"的第二个形态就是民众自由解读。欧洲各国的语言各不相同,拉丁文对于欧洲各国百姓来说,普及程度还不如今天英语在中国的普及程度。因此,《圣经》翻译成各国的语言,立即使得很多人可以直接阅读《圣经》,并可直接产生自己的见解,而不像以前那样,只能从教士那里间接获得解释。人们自由阅读《圣经》,自由解释《圣经》,恰似中国的一句老话,"人皆能成佛",因此必然造成人们对于《圣经》"普世价值"解释的多样化。这种多样化的基础就是从自己出发,让经典、让"普世价值"为我所用,为我服务,而不是因循别人的观点。

  上述两种对《圣经》"普世价值"强制统一性的消解,最重要的影响就是宗教改革,产生了所谓新教。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的观点,实际上就说明了新教对于教会曾经垄断的"普世价值"有了自己的解释权。从结果上看,最坚守教会"普世价值"的西班牙、葡萄牙最先衰落了;最先自由对待《圣经》"普世价值"的荷兰后来居上;最先由于地理等原因而独立于欧洲教会的英国,长期领先世界;处于教会传统与新教交错状况的法国,失去了曾经欧洲第一的地位,再也没有成为世界的领袖;彻底远离欧洲教会的美国,则终于达到了今天的地位。而且,美国也是宗教派别最多的国家,它对以《圣经》为中心的基督教"普世价值"的解释,显示出比欧洲更加随意和自由的状态。

  结论很简单,拘泥于欧洲教会"普世价值"强制性解释的国家,都没有很大的出息。独立自主,基于自己的现实,自由解释教会"普世价值"的国家,都获得了良好的发展。这样一个历史,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极具启发意义:拘泥于当今发达国家对于"普世价值"的解释,膜拜于当今发达国家对于"普世价值"的定位,等于给自己套上了紧箍咒,将难以成为一流国家。

  在这里,有一个现象看起来颇为矛盾。"普世价值"其实是削弱国家主权的,为何美国还要强化和大力推广其"普世价值"?既然中国未来要向世界贡献新的价值标准,为何我们还要强调对于"普世价值"的自由解释?因为,在现阶段,与西方主权国家相比,中国的国家主权不是太强了,而是太弱了。如果中国不像西方国家曾经做的那样,对"普世价值"拥有自由解释权,中国的主权就容易被削弱,就难以强大。如果这种方式被认为是以西方为榜样,那西方也只教会中国一件事情--从来就没有榜样。

  美国作为当今第一强国,一再推行它自己的"普世价值",其实就是在推行有利于它自己的国家标准,其本质与微软成为计算机操作系统的行业标准的道理是一样的。由此看出,美国版的"普世价值"其实是国家主权和"普世主义"的混合物。宣扬"普世价值"的人,有时候试图用"普世价值"来强化国家主权,例如,他们认为采用了"自由、民主、平等"等"普世价值",国家就能强大。而事实上,国家主权的强大,恰恰是"普世价值"的反面;他们有时候又反过来用国家主权反对"普世价值",例如,因为要国家主权强大,所以要反对孔子和儒家学说,而儒家学说恰恰具有"普世"的意义。这种自相矛盾的产生,充分暴露了美国版"普世价值"的双重标准本质。而鼓吹美国版"普世价值"能使国家强大的人,要么是糊涂,要么是故意欺骗。中国现在要拥有对于"普世价值"的自由解释权,是为了现阶段的尽快强大。中国将来要树立自己的价值标准,并成为全世界的榜样,是为了让中国的强大保持更长的时间。不同的是,中国的价值标准不会像美国那样,靠武力来逼迫他人接受,但我们必须有足够的力量,保证我们的价值标准不被侵犯。

  民主是“术”,道德是“道”,道能治本

  中国一直谋求建立一个以道德为标准的和谐社会样板,譬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可这个理想社会的建设进程,在19世纪被外来的西方文明打断。从此西方挥舞民主和民主大棒,把这个世界搅得一团糟。

  将"普世价值"绝对化,遭到很多批评。历史上最早对"普世价值"绝对化的批评,出现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法国大革命以"普世价值"为旗帜,使法国自以为肩负了向外推广"普世价值"的责任,结果引发了欧洲的混战,也造成了法国国内的血腥。自以为自己绝对正确,并自以为有义务来推广这一正确,往往就会造成这样的结局。这种行为方式,完全是一神教遗留的精髓。面对中国国内对于强行推广绝对化"普世价值"的批评,一些美国版"普世价值"的传教士说:反对"普世价值"就是畜生,"普世价值"就是公共道德,难道人类没有公共道德?反对"普世价值"的人,难道不愿做一个人?这种气势汹汹的辩驳,其实偷换了一个概念,它把"普世价值"这个词汇当成公共道德的对等物。

  这些人跳起来批驳,无非是因为他们的"普世价值"里有一个叫做"民主"的东西。因此,反对他们绝对化"普世价值"的传教,似乎就是反对民主。之所以说他们是偷换概念,是因为他们把民主等同于道德。而事实上,民主只是一种政体形式,而不是一个公共道德。在人类文明史上,以民主制为代表的民主制度,大概只有100年的历史。把只有100年历史的政体形式,强行定为"普世"标准,那么余下的几千年历史放在哪里?只能粗暴地说,其余几千年的历史都错了。

  人类可以有公共道德,但是,"自由、民主、平等"并不就是公共道德。道德以善恶为标准,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依托。古往今来,包括宗教在内的很多思想家都提出一些善恶的标准,例如,杀人是恶,偷盗是恶,奸淫是恶,撒谎是恶,等等。这种善恶的评判才是道德。自由不属于道德范畴,因为它很难用善恶来评价。自由不是善,自由也不是恶。民主也同样不能用善恶来评价,民主实际上经常是善与恶的妥协。按照上帝的绝对道德标准,民主常常是与魔鬼的交易。同性恋、堕胎这些民主成果,在上帝看来,都是不道德的。对于平等也一样,一个人哈佛大学毕业,另一个人不识字,找工作就不平等,谁善谁恶?关于平等,有一点要清楚,"人人平等"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生理条件、家庭环境、文化背景,决定了人与人之间永远不可能平等。我们现在所主张的"人人平等",一是指观念上的平等,即人不因为社会地位等原因而有先决的不平等;二是指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这两种平等,前一个是抽象的平等,后一个是有参照物的平等。空喊"人人平等",其极端后果就是人为地消除一切天然的不平等,企图造成社会成员的整齐划一,把每个人都变成流水线的产品,其结果毫无疑问都是一次次的灾难。况且,平等也不是道德的范畴。

  真正的"普世价值",最重要的是对于每一个生命的尊重,西方的"普世价值"之所以说它不属于道德范畴,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经常以"普世价值"的名义来杀人。杀印第安人,奴役黑人,都在"普世价值"光环的笼罩下进行的,因为他们都"不是人"。难道,哪个人可以成为人,是由他们的"普世价值"说了算的吗?真正的"普世价值"不应该首先承认每个人都是人吗?在朝鲜、越南、阿富汗、伊拉克等等地方,多少杀人行为都是在推行"普世价值"的名义下进行?

  唐代诗人李益有一首不太出名的诗,名叫《百马饮一泉》,诗是这样的:

  百马饮一泉,一马争上游。

  一马喷成泥,百马饮浊流。

  上有沧浪客,对之空叹息。

  自顾缨上尘,裴回终日夕。

  为问泉上翁,何时见沙石?

  诗的前四句讲了一个小故事,有100匹马在泉边喝水,有一匹马偏要跑到上游或泉水源头喝水,而且不是在岸边,而是下到了水里搅和。于是,在下游的其他马只能喝浑浊的水。这样的马,用一个成语,就是"害群之马"。"害群之马"这个成语的出处是《庄子·徐无鬼》,意思是指危害集体的人。《百马饮一泉》后六句有一个典故。"沧浪"是古代的河,《孟子·离娄篇》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童子在河边唱歌:"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缨就是系帽子的带子,这首歌的意思是说,水清可以洗洗帽带子,水浊可以洗洗脚。孔子也用这首歌来教育他的学生。《百马饮一泉》后六句的意思是说,一个外地人在泉边叹息,帽带上都是灰尘,想洗干净却不能,因为水都被"害群之马"搞浑浊了。对于"害群之马",我们有时候只能无奈。马是动物,没有经过教化,凭着动物的本性做事,做出危害集体的事情,似乎很难改变。除非所有的马都能接受教育,告诉它们一个基本规范,河水有上游、下游之分很正常,但是,喝水的时候,只要大家都站在岸边,不要下到水里,就都可以喝到干净的水。由此可以看到人与动物、禽兽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区别:人是有教化的,或者说,人是必须接受教化的。没有教化、没有教养的人,等同于禽兽。

  人的本性与动物不同,人组成社会后,某些动物本能的表现形式有人的特点,比方说,他不再只是简单直接地找吃的,抢吃的,而是在社会活动中追逐利益。追逐利益、自私自利是动物本性在人身上的直接表现。儒家的"义利"之分,就是要给人以教化。只追逐利益的人,叫做"小人",与禽兽差不多。然而,中国传统对于教化的重视,几乎被破坏殆尽。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追逐利益的自然欲望总是存在的,之所以说它是人的本性,因为它不需要教,自然就会出现。一个正常的社会,不需要知识分子成天以鼓吹人性、鼓吹个人主义为己任,不需要在各种各样的媒体上,连篇累牍地以财富英雄为榜样,刺激人们个人欲望的无限膨胀。一个正常的社会,一定需要道德。道德的作用是将这些个人的自然欲望,引向合理的地方。这是中国传统与西方宗教的巨大差别,西方宗教过度地禁锢人们的自然欲望,而中国传统是合理地疏导人们的自然欲望。

  西方文明由于遭受宗教长达千年的禁锢,才以物极必反的极端方式,把人性中自然欲望的解放当成不可动摇的绝对真理。张扬人性、个人主义至上,其实只在反对宗教的时候,有临时性的作用。然而,由于西方宗教对人性的禁锢实在太长,为了反其道而行之,主张个人欲望充分合理的理论,如今已经以对等的方式,畅行了500年,并且似乎还要继续下去。它对于中国社会的危害,甚至超过对西方社会自身的危害。为了强调个人欲望的合理性,这种理论以人性的"真"作为评判标准,自然欲望由于是"真",因而被大大推崇。道德因为"伪",因而被贬低。当中国社会出现了高尚道德,一些"普世价值"的传教士,立即以"真小人"的姿态,把所有的道德都贴上"伪君子"的标签。

  道德教化有虚伪的成分的确不假,但是道德虚伪的存在并不是否定道德教化的理由。"普世价值"以"真伪"标准替代"善恶"标准,提倡以"真小人"为荣,以"伪君子"为耻,其理论来源就是卢梭主张的"自然人"。为了维护这一"自然人"的绝对权利,卢梭将所有人类文明的成果,都看成是对"自然人"的污染,由此在今天的中国,建立了"真小人"拒绝道德教化的合理性。在西方文明的强势作用下,随声附和的声音从普通民众散布到理论界。民主、自由之类的"普世价值"理论,因为反宗教而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社会原则:人一定是需要被教化的,道德教化的重要性,远在民主、自由之上。没有道德教化,所有的人都是"真小人",一群自私自利"小人"的民主,只能是一个自私自利小人猖獗的社会。即便真实,也是一种令人厌恶的真实。

  有一匹"害群之马",便将事情的闹得很严重。而一味提倡张扬人性、主张按照人的自然天性享受自由的社会,已经变成"一群害马",这是道德教化被严重破坏的必然后果。早在2500多年前,孔子就指出,法律只能惩罚"害马",但不能消除产生"害马"的土壤。仅仅加强法制,加强对"害马"的处罚力度,也并不能保证"害马"未来不再出现。处罚了一匹白马,将来还会有黑马、红马、花马产生新的危害,最终变成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民主与法制之上,还应该有道德教化。没有道德就没有文明。

  道德教化的内容很多,它需要教育,需要榜样的力量,需要制度的引导,需要对反面形象的道德谴责、法律惩罚,需要大张旗鼓地树立正面形象,并给正面形象以适当的现实鼓励。面对当前自私自利动物性泛滥的局面,我们借用一下李益的诗句,问一问:何时见诚信?何时见将心比心?何时见恻隐之心?何时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何时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何时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西方文明在反对西方宗教道德禁锢的相反方向,建立了一个鼓励和保障追逐利益的社会制度。教育除了传授固定知识以外,不再具有其他功能。从而把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全部逼到必须做小人、必须自私自利的境地。没有道德教化,民主、自由也无法改变这种局面。用中国古人的话来说,民主、自由只是"术",而道德教化是永恒之"道"。"道"之下,可以用各种"术";没有"道",任何"术"都没有用。有人也许会说,凭什么让你来教我道德?还有民主吗?还有自由吗?还有平等吗?但是,道德并不是某一个人脑子里凭空想出来的规则,而是最大范围综合民意的结果。道德的民意来源,超过了现世的活人范围,它包括了我们的祖先。同时,我们无数的后代,成为修正和补充道德原则的依据。我不相信一个社会的民意会不需要道德。我相信对于道德的淡漠,是个人至上社会的最大危害。

  道德与民主并不相悖,有道德必然有民主,有民主未必有道德。道德教化之后的民主,才是有益的民主。没有道德教化的民主,往往是有害的民主,是一群真小人、衣冠禽兽的民主。这样的事实,已经在世界很多地方出现。因此,我反对这样一个观点,这个观点说"民主是个好东西"。我认为,民主不具有"好坏"的价值判断,民主只是一个社会管理的工具。

  民主,这个东西到底好不好?

  丘吉尔说:"民主不是一个好东西,但目前还没有找到一个比它更好的东西,所以我们不得不用它。"民主是把锤子,可以盖房子,也可以拆房子;民主是个杯子,可以盛美酒,也可以盛毒药;民主是把刀,可以切菜,也可以杀人。用我们祖宗的话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2007年,北京发生了一起危房改造与民主结合的事情,引发很多讨论。

  北京市酒仙桥地区有一批建于20世纪50年代的房子,已经成为危房。市政府早就确定要实行危房改造。不料,一件好事遇到了麻烦。大家对开发商的拆迁方案意见不一,于是举办了一个全体居民的投票。总共5473户居民,2451票同意,1228票反对,32票无效,1762票弃权。显然,同意接受拆迁方案的占多数。

  那么,是否反对者也就必须接受这个方案呢?

  按照人们对于民主通常意义上的理解,既然是全体投票,依照民主的规则,就应该少数服从多数。那些不愿接受拆迁方案的人无条件地接受大多数人的意见。否则,搞这个投票活动干什么?这个民主投票的方式似乎找到了对付"钉子户"合法、有效的手段。但是,人们思来想去总觉得不对劲,如果这个拆迁方案对于一部分居民确实不尽合理,那么,这种民主投票的方式岂不真的成为多数人对于少数人的民主?于是,很多专家、学者站出来说话了。

  部分专家、学者旗帜鲜明地反对"酒仙桥民主"。必须承认,他们并非是站在民主对立面的专制主义拥护者,而恰恰是"真民主"的忠实追随者。因此,他们反对的理由是:开发商在酒仙桥搞的民主是一种假民主。这些专家和学者指出,真正的民主是有条件的,对于公民生命权和财产权这种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利,不适用于民主表决。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用投票来剥夺他人的生命,也不能用投票来剥夺他人的财产。这种解释听上去很有道理,但是,生命和财产是每个社会和个人最大最根本的问题,如果在这两个根本问题上民主不适用,那么民主究竟适用在哪里?是否可以说,在一个社会的根本问题上,不能采取民主表决的方式?

  事实上,民主社会里始终都在对生命和财产问题实行投票表决。罗马竞技场上观众的呼声就可以决定角斗士的生死。美国国会的投票决定了几十万伊拉克人的生死。废除或保留死刑的法律,其实也是在用民主的方式决定着他人的生死。即便是用法律判决杀人犯的死刑,从民主制度上说,法律的形成也是民主的结果。虽然我们可以说,刑法的生死决定针对的是确定有罪的人,而酒仙桥反对拆迁方案的居民不属于这个范畴。有些民主国家通过"安乐死"的法律,算不算用民主方式决定他人的生死?一个用民主程序通过的法律就可以向社会上的某一部分人征税,是否应该算是在用投票的方式剥夺他人的财产?在我看来,反对的理由都站不住脚。

  更有甚者,同年6月12日《广州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赫然写道:"我想,即使不是'多数人',而只是'少数人'的房屋是危房,都必须引起政府警惕,并对其实施改造。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显然不能只讲民主的'少数服从多数',而应当追求生命与财产保护的'多数服从少数'。"这个观点更让我惊讶,如果对于至高无上的生命权和财产权必须遵守"多数服从少数"的规则,如果这个少数是极少数,甚至只是一个人,那么,这种论点不是在为民主张目吗?

  我认为,用民主投票的方式解决拆迁方案,不是一个可取的办法,但是,专家们站在拥护民主的立场上,反对这一民主方式的理由,实在让人无法接受。由此可以看出,一些专家学者表现出对于民主的混乱意识和自相矛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原因就是他们把民主当成了一种信仰,当成一种绝对正确的真理。为了维护民主信仰的纯洁,为了捍卫这个真理的绝对正确,当产生不良结果时,他们就要为绝对真理的民主设很多附加条件,使这个信仰或真理能够自圆其说。但是,一旦附加了条件,还是绝对真理吗?

  英国首相丘吉尔曾经说过:"民主是个不好的制度,但是,还没有发现比它更好的制度,所以我们不得不用它。"我同情不愿接受拆迁方案的北京酒仙桥的居民,他们的遭遇再次证明了丘吉尔的论断,证明了民主对于他们是一个不好的制度,而这个不好的制度正在以绝对真理的架势压迫着他们。

  酒仙桥投票事件至少让我们看到,民主不是万能的;它还让我们看到,民主与追求个人自由是有矛盾的。我不知道是否全体居民都同意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是,这一事件还让我们看到,民主其实是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价值的--民主如果对我有利,就是好的,民主如果对我不利,就是坏的。我想知道,那些本质上拥护民主,行动上又反对"酒仙桥民主"的专家、学者,如果他们自己是酒仙桥居民,会不会为自己的民主理想做出牺牲,接受开发商的拆迁方案?奇怪的是,保护酒仙桥不愿接受拆迁方案居民的,是一些坚决拥护民主的人,但是他们拥护的方式却是反对民主。

  事实上,民主制度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苏格拉底说:"雅典的民主是一种愚蠢的制度。"结果雅典人用民主投票的方式判处了他死刑。柏拉图"理想国"里的哲学王就是在抵御民主制度。亚里士多德对于民主充满了警觉和戒备。美国学者罗尔斯说:"公平是比民主更高的社会原则。"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强烈反对民主制度,被称为"反民主的自由主义者"。法国哲学家皮埃尔·卡蓝默说:"必须打破对民主的迷信,今天的民主都是破碎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丘吉尔对于民主制度的本质是看得比较清楚的。这段话有两层含义:第一,民主制度并非完美的制度,它有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第二,一种制度总是在某一个社会形态中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来说,民主是在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制度之前的一种比较好的制度。由此可以理解,民主制度不是人类社会政治形态唯一正确的制度。

  美国哲学家理查德·罗蒂说:"民主不是真理,民主与真理无关,民主只是特定的人们选择的一套有效的管理方法。"按照理查德·罗蒂的观点,丘吉尔把民主说成是不好的,这种说法本身就错了。民主无所谓好或不好,就像科学不能用好坏评价一样。民主既非好东西,也非坏东西,民主和科学一样,都是一种工具,关键在于如何使用它。民主掌握在坏蛋手里,将会造成更大的灾难,而且,民主制度并不能保证避免被坏蛋掌握。

  对于北京酒仙桥的拆迁居民来说,关键问题不是要不要民主投票,而是如何使用民主这个工具。按照真正的民主,如果这个投票活动是大家都同意的,那么投票结果就应该被每个人接受。如果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意,那么这个投票就不该举行,举行了也是无效的。换句话说,如果大家都同意使用民主这个工具,那么就应该接受这个工具的任何结果;如果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意使用民主投票这个工具,那么这个工具就不能以绝对真理的姿态强迫每个人。

  民主是把锤子,可以盖房子,也可以拆房子。民主是个杯子,可以盛美酒,也可以盛毒药。民主是把刀,可以切菜,也可以杀人。民主是条绳子,可以钓鱼,也可以上吊。民主就是一个工具,就看谁在使用它,如何使用它。坏人实行的民主也是民主,并不因为坏人在实行民主,坏人的民主就是假民主。好人实行的民主也不等于就是真民主。

  2007年,还有一件事也闹得沸沸扬扬。贵州省一个贫困村的村民们为了防止村干部乱花钱,搞了一个"五合章",就是把一个圆章分成五瓣,由5个人分别保管。5个人同时审核,同时盖章,村干部所花费用才能报销。发明"五合章"的这个国家级贫困村,上级机关每年给村组织拨5000元作为办公费,加上少量的社会赠款,村政府再无其他收入。对于人均年收入不到1000元的贫困村来说,5000元算一个大数目,于是,被冠以监督、制衡、民主等夸奖,将"五合章"放到了崇高的祭坛。掌握1/5章的某位村民也像某些知识分子一样耍了一个"文艺腔",他说,要用好这个神圣的权力。话听起来都很漂亮,但是,实际上能起什么作用?能让这个村子摆脱贫困吗?能让这个村子里的所有人感到快乐和幸福吗?

  相关报道提供了一个细节。在支出的账目中,有一笔40多元的钱,是招待县委书记来考察时的饭费。从社会现实来说,县委书记吃一顿饭只花了40多元,应该离民主比较远。但按照贵州省的规定,村级政府一律取消招待费,禁止招待下乡干部。因此,县委书记吃饭花掉的这40多元钱,村里是不该支出的,而应该由县委书记付饭费。但是,"五合章"竟同意予以报销。这个说明,民主决策会违背一个合理的制度。

  村干部被监督的这5000元,名义上叫做办公费,其实就是一些吃喝拉撒的日常费用,分管图章的5位村民,其知识水平大致足够应付监督或检查的需要。试想日后村政府有一笔专项费用,是用来搞农产品技术开发,文化水平较低的村民,其知识结构根本不足以判断每笔花费是否合理,这种"五合章"岂不流于形式?

  "五合章"在什么时候会有用呢?如果这个村的人均年收入下降到100元,5000元更显巨大、更加令人眼馋羡慕的时候,这种方法将更加有效,说不定会变成"五十合章"呢。这个村子一共有80多位村民,那么变成"八十合章"也是可能的,因为,那将体现彻底的民主。在我看来,这种原始的、庸俗的民主,是将民主神圣化、绝对化之后的滥用。

  这件事情,牵涉民主、民主,牵涉到权力的集中、监督、制衡等等宏大话题。换一个角度看,"五合章"的出现以及被赞扬,背后映射的其实是社会普遍存在的不信任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互信,公民与政府之间也缺乏互信。大家抱着高度怀疑的精神,设计出了这个办法。关键就是,道德已经不起作用了。

  村子里某个掌握1/5瓣章的人,就住在村委会办公地点旁边。村干部的一举一动,他都能看见。当然,前提是他没什么正事可干,时间都用来监督。他坦白说,看到村干部去买肉、买菜,他都会监视。等村干部买完了,他会去打听村干部买了什么,买了多少,按什么价钱买的。他肩负起密探的责任,因为,他对村干部不信任。这种不信任,使他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无聊已经失去了判断,他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麻烦,只为了验证自己的不信任会不会应验。只要这种不信任一直存在,我相信他就会一直这么无聊下去。再退一步说,如果这种不信任得不到改变,是否还需要再找10个村民,监督5个掌握"五合章"的人,是否与村干部串通一气?如此恶性循环,哪里才是尽头?

  这样的社会是可怕的。幼稚园式的民主,又将这种可怕披上了神圣的外衣。加剧不信任的单行线,不该成为社会的选择。最后,我们还是要问一句:这样的民主,能够使整个贫困村变得富裕起来吗?

  奉劝“拜民主教”:民主应扒着道德的肩膀走路

  民主只是一个工具,信徒们往往把民主看做终极价值,对民主制度的缺陷视而不见。一旦有人批评民主,他们立即给批评者扣上"反民主"的帽子。推行中国古代的道德教化,可以改良民主制度中的不良基因。只有具有道德修养的人,在民主制度下,才不会成为民主的暴徒。

  "普世价值"被绝对化,"普世价值"中的大将--民主,也被某些人绝对化,并且变成一种善恶标准下的道德判断,这是因为将他们称为"普世价值"的传教士盲目地相信自己宣传的东西就是绝对正确的。这其中有一个庞大的分支,就是成天把民主当成灵丹妙药的人,这些人我称为"拜民主教"的教徒,民主是他们神坛上供奉的圣物,而他们所信奉的"拜民主教",其实有很多缺陷,但他们沉溺在关于民主的强大迷信气氛中,视而不见。

  "拜民主教"所崇拜的并非只是民主意识,更主要的是现代民主制度,这种被称为民主制度的政治设计大致包括如下内容:多党制、代议制、分权制、民主制。从过去到今天,一直有大批思想家指出它的缺陷。而且,随着西方民主制度的实行,越来越多的思想家开始认识到,这一民主制度的局限或者缺陷,是天生的、难以避免的。民主制度的基础是个人主义,一人一票的民主制,是个人主义的具体表现。如果个人的欲望得不到合理的控制,累积的个人欲望容易造成整体欲望的膨胀,从而造成主权国家的对外扩张。而民主制度恰恰容易导致放纵个人主义,并且把民主当成绝对真理的"拜民主教",还强化了各种个人欲望的合理性、合法性,而不管这种个人欲望是否会伤害到社会整体。

  即使是在信息交流快捷无比的现代社会,个人的意愿最多只能有表达的权利。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实现直接民主。不同的社会管理方式,一个重要的区别就在于,社会底层的个人愿望如何与社会最高权力获得连接和互动。"拜民主教"所崇拜的民主制度,对于这一问题采取的方法是,由不同利益集团构成代议制民主。人们幻想不同利益集团的较量,最终可以达到一个折中平衡。然而,在私有制被强化的社会,利益集团之间就算有对抗或制约,那也是社会上的一小部分人之间的相互抗衡,大众往往只是利益集团相互抗衡时需要借助的砝码。因此,民主制度经常会撕裂社会,将利益集团的分歧虚拟成整个社会的分歧,把社会大众卷入不必要的纷争,刺激和加剧社会的动荡和不安定。换句话说,社会整体的综合利益,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一个多元的系统。然而,由于个人被迫加入到不同利益集团的较量中,一张选票所决定的民主制度的成果,往往并不是个人最需要的,从而使得民主制度不能实现保护个人的初衷。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为何在号称拥有世界上最完美的民主制度的美国,会产生严重的贫富分化。

  "拜民主教"认为,民主制度能够充分表达民意,这也是一个幻想。在私有制被绝对化的社会,媒体宣传和舆论都在利益集团的掌控中,民意经常是被操纵的。民主选举经常选出违背民意的政治家。美国前总统小布什,卸任后被评为美国历史上最差的总统之一,但是,这个最差的总统却连任两届,这如何解释?实际上,利用民主制度的规则,小布什在两次选举关键点上,借助利益集团的超强优势,以迎合选民的表象,获得了瞬间民意的支持。如果将小布什总统执政8年期间的民意平均一下,就会发现,总体上,小布什总统的民意支持率是低于50%的。就伊拉克战争而言,小布什政府以一个谎言骗取了民意,获得了战争授权。但是,开战后却遭遇大多数民意的反对。那么,支持开战和反对开战的民意,哪一个是正确的?小布什政府又遵从了哪个民意呢?

  "拜民主教"很少能向人们说清民主制度与财富的关系。在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如果只有部分人享有民主权利,这是一个很不公正的现象。但是,这一"部分人民主"的现象,恰恰是西方文明的传统。在号称民主起源和典范的古希腊,至少有占人口总数50%的奴隶不享有民主权利。被称为现代民主制度起源的英国,也长期用财产数量来限制大多数人拥有民主权利。美国也一样,除了黑人奴隶和印第安人、华人不能享有民主权利之外,美国早期的民主,即使在白人之间,也以财产多寡作为享有民主权利的界限。这一赤裸裸的做法,到今天,形式有所改变,但本质未变,表现为美国大选中的政治献金现象,以及日常的政治游说现象。利益集团的政治献金总是比老百姓多,而政治献金的多少又往往决定选举的成败,那么,选举的结果代表谁,就有一个很清晰的答案。国会山的政治游说也是要花很多钱的,老百姓哪有闲钱和闲工夫到国会去游说?

  因此,西方的民主制度总是沿袭了"部分人民主"的传统。如果说,如今的西方社会,国内的"部分人民主"还显得比较隐蔽的话,那么,在国际上,这种"部分人民主"现象则非常明显。"拜民主教"经常强调一句名言,"绝对权力导致绝对民主",那么,当国际社会存在一个绝对权力的时候,"拜民主教"的信徒们能否告诉我们,国际社会的这个绝对权力,是否也同样导致绝对民主?这是一种扩大化的"部分人民主"。在享有民主权利的"部分人"内部,个人主义的膨胀,导致"部分人"欲望的集体膨胀,导致他们必然以各种方式向"部分人"之外扩张。与此同时,为了防止"部分人"过多导致内部利益平均水平的降低,他们必然还要利用各种手段,将"部分人"的小圈子封闭起来。

  英国统治印度期间,随着印度人对英国整套制度的逐渐理解,印度人自然会提出民主权利的要求。按照民主和"普世价值"的说法,英国人也觉得,不给印度人民主权利说不过去。为此,英国成立了一个殖民地议会。殖民地的代表有在殖民地议会的自由发言权,但英国国内议会的权力要高于人口更多的殖民地议会,事实上,殖民地议会只是一个民主的摆设。就连圣雄·甘地这样的人,当初对英国的民主也是很向往的,但是,他很快就发现,英国只需要对自己有利的民主。在觉醒的圣雄·甘地等人的压力之下,英国人发现,作为摆设的殖民地民主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只好匆匆决定让印度独立。如果英国觉得印度这么有价值,为何不与印度合并成为一个国家呢?因为,一旦合并,数量庞大的印度人口,就将拥有与英国人同样的民主权利,"部分人民主"的好处就失去了。

  以色列是一个民主制度的国家,与以色列相伴的巴勒斯坦也采取同样的制度。但现在的以巴关系是在几次中东战争后形成的。最初,当大英帝国同意犹太人的要求向巴勒斯坦移民的时候,并没有同意在这个地方建立两个国家,而是打算建立一个犹太人与巴勒斯坦人混居的国家。这个决定遭到以色列人的反对。美国则坚决支持以色列独立建国的方针。在美国的强大支持下,以色列单方面宣布建国,并将原先在这些土地上的巴勒斯坦人赶走。

  以色列为什么不接受大英帝国主张的民族融合的国家,而一定要建立一个单民族的国家?因为巴勒斯坦人口比以色列多。在现代民主制度下,如果建立一个民族混居的国家,以色列人担心,他们将得不到国家的主导权力。因此,以色列不需要同巴勒斯坦人一起分享民主,只需要自己单独享受的民主。对于以色列人来说,与巴勒斯坦人共享民主,就可能伤害自己。而独享民主就要伤害别人,就一定要把巴勒斯坦人赶走。

  美国建国初期"部分人的民主"就不说了。美国历史上有几次成功的本土之外的吞并行为,其中吞并夏威夷、阿拉斯加等地之后,就没有吐出来。另一个本土之外的重要地区菲律宾,美国将其纳为殖民地后又放弃了。原因很简单,夏威夷、阿拉斯加的土著人数量很少,不足以对美国的"部分人民主"产生影响。而菲律宾人口太多,按照民主制度,菲律宾人如果都算美国人,美国"部分人民主"的利益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如今,"非法移民"问题再次令美国人头疼。按照美国梦的神话,开放的美国欢迎移民,而且还是移民的天堂。如今有千万数量级的"非法移民"生活在美国,很多人在美国结婚生育。美国是否应该给予他们美国公民的资格?美国打算在美墨边境建一道现代长城,阻挡墨西哥人的进入,为什么?因为,大量的墨西哥人如果成为美国公民,美国的民主制度将导致现有美国政治的彻底改变。已经有美国人在问,西班牙语将来会不会成为美国官方语言?

  民主制度国家的上述做法说明了一个问题,他们对于民主是有选择的。对于他们来说,民主不是一个绝对的价值标准,而是有条件的。民主确实具有强化主权的作用,但是,如何使用一个作为强化主权的工具,则必须考虑社会现实。民主制度只是在某些条件下才会起到强化主权的作用,在另一些条件下,民主制度则可能导致内耗,制造弱化国家主权的无谓消耗,甚至成为对立和冲突的源头。

  "拜民主教"有时候也会意识到民主的危害,但是,为了维护"拜民主教"祭坛上的纯洁性和神圣性,往往把民主贴上"民粹主义"的标签,仿佛民粹主义不是民主的一部分,仿佛把民粹主义的囊肿切掉,民主就会健康无比。从学术上说,"民粹主义"是一个非常模糊不清的概念。人们大概知道它指的是什么,又不能确切标明它指的究竟是什么。这种学术上的先天不足,既有坏处也有好处。坏处是,当人们拿"民粹主义"说事,常常说的不是同一件事,所以,关于"民粹主义"的争论,往往牛头不对马嘴;好处是,"民粹主义"像一个箩筐,不喜欢的东西,都可以往里装,似乎捆扎好"民粹主义"的箩筐,不让它跑出来,剩下的民主就清静了。

  俞可平先生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一文中写道:民粹主义的基本意义就是极端的平民化,强调"全体人民"、"全体群众"是所有民粹主义的共同出发点。在政治上,这种民粹主义表现为倡导直接民主,普遍的群众参政,广泛的政治动员;反对专家治国,反对阶级政治,反对政府权力的扩张。他举例说:"美国的民粹主义从一开始就表示着对国家权力以及对那些运用或力图运用国家权力的人的敌视。所以毫不奇怪,大多数美国的民粹主义都追随痛恨统一权力的托马斯·杰佛逊。所以,美国的民粹主义历史与把宪法看做一种权力的制约而不是权力的赋予这种观念紧密相连。"民粹主义认为国家权力"永远是民主的"。由此可见,民粹主义与民主主义在"主权在民"这一基本点上是共通的,它们之间有着一种难分难解的联系。

  文中还有一段话:"民粹主义把民主的理想绝对化,把民主主义推向极端,最终的结果不但可能背离了民主政治的初衷,而且可能走到民主主义的对立面,成为一种反民主主义,而与权威主义的民主政治相联系。"按照俞先生的意思,"拜民主教"实际上就是他们眼中的民粹,或者说,一旦把民主绝对化,就会成为民粹。在我看来,民粹主义在学术上存在先天不足含混不清,实际上就是因为民粹与民主绝对分不开,民粹确实是民主天生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样一个事实,"拜民主教"并不愿意接受。因为长期以来,民主在他们的脑海和观念里,已经成为绝对正确的信仰,在这种先决条件下,面对民主与生俱来相伴随的民粹成分,怎么办?只有把它剔除得干干净净。这种剔除的实质就是"部分人民主",部分人享有民主的权利,全体民主便是"拜民主教"眼中的民粹。于是,就不难理解,为何一些"拜民主教"的信徒,面对与他们不同的意见,会控制不住地显露出暴力的面目。

  我们可以问一问"拜民主教"的信徒:世界上有没有反对民主的民主?或者说,有没有批评民主的民主?有没有指出民主危害的民主?"拜民主教"的信徒如果把民主当成是绝对真理,回答就是否定的。那么,难道民主真的成为新的上帝了?如果我们把民主实实在在地当成是一个工具,回答就是肯定的。民主不应该成为终极价值,也不应该成为道德化的信仰,民主只是一个工具。这个工具适用于社会,就带来好处,不适用于社会,就带来坏处。"拜民主教"的信徒们因为痴迷于民主制度的样板模式,往往对民主制度的缺陷视而不见。一旦有人批评民主,他们立即在绝对化的"普世价值"名义下,给民主的批评者扣上"反民主"的帽子。由于"民主"是绝对价值,"反民主"也因此而十恶不赦。在我看来,民主绝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类理想。在这个问题上,我与西方圣贤苏格拉底、柏拉图抱有同样的看法。同时,我还认为,推行中国古代圣贤的道德教化,可以缓解民主制度中不良基因的发作。说得直白一点,具有道德修养的人,在民主制度中,一般不会成为民主的暴徒。

  关于自由的迷思

  卢梭说:"人人生而自由,却永在枷锁之中。"这句话实际上否定了人的自由。尼采说:"如果真有上帝,为什么我不是上帝?"其言下之意,人们只有信奉上帝的自由,而没有充当上帝的自由。中国有守丧3年的习俗,孔子去世后,他的弟子就守了3年。为了道义,中国人愿意放弃自由。

  民主与自由总是被"普世价值"的传教士们紧紧捆绑在一起,成为"普世价值"的双翼。因此,有必要对于"自由"的错误迷思做一番辨析。

  先从一个美国广告说起。这是一个推销"可乐"饮料的广告。爷爷带着小孙女来到酒吧。酒吧里的熟人都称呼他"军士"。小孙女应该不满10岁。酒吧老板问爷爷喝什么,爷爷要啤酒。酒吧老板又亲切地问小女孩要喝什么,小女孩说要百事可乐。酒吧老板说这里不卖百事可乐。小女孩很伤心,说出一番惊天动地的话:我一直相信人是自由的,每一个人,不论男人、女人、老人、孩子都有选择的自由,我要百事可乐就是我的自由,为什么在这里我没有自由?这番话催人泪下,酒吧里壮硕的蓝领工人感动得流下眼泪。爷爷放下啤酒,带着小女孩离开了这个"没有自由"的酒吧,原先在酒吧里喝酒的男人们也跟着离开了,仿佛是跟着小女孩对这个"没有自由"的酒吧进行抵制。走出门的爷爷回过头来对酒吧老板说:真没有羞耻!广告最后字幕出现:选择百事可乐就是自由。

  小女孩的话听起来非常激动人心,但是,人们有没有注意到,在任何国家,不到18岁的人,是没有很多所谓自由的权利的。这则广告首先模糊了这一点:任何自由都是有条件的。广告给人的结论似乎是:自由是无条件的。这则站在道德高地的广告,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购买百事可乐,因此,自由就是让可乐行销全世界,就是让可乐制造商赚钱,除此之外,广告没有给我们关于自由的任何内涵。站在可乐制造商的立场:让我赚钱就是自由,不让我赚钱就是不自由。

  酒吧老板在"自由"的道德攻势下彻底败退。但是,人们有没有想过,酒吧老板有没有拒绝可乐的自由?可乐制造商等于把自己的自由标准强加给酒吧老板,任何与他不同的自由标准,都遭到可乐道德的谴责,同时遭到经济制裁和抵制。言下之意,要发财,就必须接受可乐的自由标准,只有让可乐赚钱,你才能有自由。

  还有,宣称可乐就是自由的小女孩,尚未懂事,爷爷估计也很少关心现实,蓝领工人们属于容易被漂亮语言煽动的人群,在酒吧中,没有一个真正有知识、有文化的人。这使得酒吧里的所有人都很容易地接受可乐有益无害的概念。但科学分析指出,多喝可乐是有害的,孩子多喝可乐会伤害牙齿。从这个角度出发,父母有不给孩子喝可乐的自由。

  扩大来看,可乐的潜在危害可以理解为,美国方式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值得无条件推广。然而,在金钱力量下的广告掩盖了这个事实。为了赚钱,有意模糊概念,故意制造人们的简单思维。

  站在酒吧老板的立场,他有没有只要啤酒的自由?进一步说,他有没有只要喝茶的自由,或者只要白开水的自由?从理性的角度说,酒吧老板完全有拒绝可乐的自由,这难道不是他个人的权利?但是,酒吧老板毕竟资金有限,他不可能像可乐制造商一样,用大量的金钱制作广告,推广宣传自己对自由的理解,酒吧老板也不可能在金钱实力上,对抗可乐制造商的自由攻势。金钱力量让道德裁决的天平从一开始就朝向大众那里。事实上,某些人对于自由肤浅的误解,也是可乐制造商与广告商故意制造的,因为,这种肤浅的误解对他们赚钱有好处。

  对于我们来说,拒绝可乐不应有任何道德负担,有人愿意喝可乐,我们不会妨碍他们的自由,但是,我们同样希望保留我们拒绝可乐的自由,维护我们喝啤酒以及喝茶的自由。我们只想说,自由不等于可乐。

  人们也许只把广告看做营销手段,它并没有强迫人们购买可乐,没有强迫人们从口袋里掏钱。但是,在金钱的巨大作用下,这种广告已经对人们的思想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将自由绝对化的观念误导,会让人们对很多事务失去合理的判断。将"普世价值"绝对化,就包含了将自由绝对化,如同将民主绝对化一样,这种观念变换着不同的面目,出现在各种场合。因此,我们有必要说说这一观念的源头。

  西方历史上,关于自由的探讨和观点汗牛充栋,无数哲学家、思想家、神学家都严肃认真阐述过自己对于自由的见解。自由与上帝、自由与正义、自由与法律、自由与放任等等,是研究自由常见的主题。但是,所有这些关于自由的见解或主张,都不如某一个自由观念更具有煽动力。

  卢梭说:"人人生而自由,却永在枷锁之中。"这句话听上去铿锵有力,"人人生而自由"从此成为一个共识和口号。这句话听起来很不错,但证明起来颇为不易。很多关于自由的概念阐述,都意在使这个口号能够成立。

  当然,批判的也有。然而,由于"人人生而自由"这句话所具有的神性,批判也显得小心翼翼。事实上,古往今来,古今中外,没有任何一个真实的人是"生而自由"的。任何一个普通人,按照日常生活最普通的常识,都会得出与卢梭相反的结论:没有任何人是天生自由的,人人生而不自由才是最简单的真理。

  其实,卢梭也知道这个道理,于是他加了一个后缀,"永在枷锁中",从而让"人人生而自由"获得了一种想象的、概念的存在。于是,在现实中永远不可能出现的自由,完美地存在于哲学家的概念中。

  "人人生而自由",只是一个漂亮的口号,一个与现实对立的口号。它来自一神教的神话。基督教所创造的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是接近绝对自由的。因为,在伊甸园里人不会死,不会挨饿,甚至不用出生长大。上帝最初造人的时候,亚当不是婴儿;亚当用肋骨造夏娃的时候,夏娃也不是婴儿。他们不用走过从无知到有思想的过程,也不用经历从婴儿到生理成熟的发育。这两个不真实的虚拟人物当然是自由的。然而,这种自由是彻底违背现实的,也是彻底违背人类常识的。

  从现实出发,真正合理的、通俗易懂的真理应该是:人人生而不自由。屈原说:"路漫漫其修远矣,吾将上下而求索。"这种用生命上下求索的精神,将自由的位置,放在人生道路的未来。而基督教则把自由放在人生的开端。这两种观点有什么差别?把自由放在开端,面对每一个现实的不自由,都可以将限制自由的因素,当成违背上帝旨意的罪恶,都当成是别人剥夺了本来属于你的自由。而这个本来属于你的自由,是上帝曾经赐予你的,因此便能凸显出上帝的伟大和慈爱,因此你将感激上帝。于是,面对不自由的每一次愤怒,都会联想到上帝的仁慈。而现实的不自由太多了,于是,上帝的伟大日积月累,令人感激涕零。对于信仰上帝的人来说,就让他相信这个开端上的自由吧。但每一个人都必须信仰上帝吗?我们有没有不信仰上帝的自由?对于不信仰上帝的人来说,这个开端上的自由是一个绝对的错误。尼采说:"如果真有上帝,为什么我不是上帝?"

  相比基督教,佛教认为每个人天生就受"生老病死"的制约,人生的目的就是要摆脱这种天生的不自由。虽然佛教摆脱不自由的手段并不完全可靠,但是,"生而不自由"的苦难,才是与现实相符的。即便在原始社会,即便在没有任何社会组织的荒野上,一个人也是天生不自由的。而所谓的上帝,为了证明自己的伟大,硬让人们相信一个颠倒的真理。于是,"人人生而自由",便成为人类过去、现在、未来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神话。

  当然,认为自由在人生的未来,在人生的终点,我们用一生来追求自由,也并不一定能够得到彻底的自由,自由也可能只是海市蜃楼。但是,从上帝的天生自由出发,你所获得的每一个与自由接近的成果,荣耀都将归于上帝;而从天生不自由的现实出发,人生所获得的每一个自由,都将归于人自己。

  人生的目的是追求自由,而不是回到自由。每一次与自由的接近,都是努力的结果。人生的快乐,就在于追求自由的每一个脚步。人生在世,不是为了赎那个莫须有的原罪。基督教非常狡猾地将"生而不自由"的现实,伪造成人类的原罪。上帝以"天生自由"配合"原罪"的组合手段,把自己变成了每个信徒的主宰。而真正的自由世界里,没有上帝的位置。

  "自由"的哲学概念为何会如此复杂、深奥、晦涩?因为要使一个谎言完满,必须编造一大堆的谎言相互配合。而我们只要面对"人人生而不自由"的现实,自由就变得清晰、简单,我们就可以为了自己而追求自由,为了自己而享受每一点自由的快乐,而不用希望奇迹的降临。每一个接近自由的快乐都是真实的。如果因为快乐而感激,就感激每一个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同我们一起快乐。人人生而不自由,追求自由是人的本性。这才是一个符合常识的观念。

  孔子去世的时候,学生们为他守丧3年。我开始一直不理解,为何要守丧3年?是不是太长了点?如果生活富裕、无所事事,守在那里也没什么。如果经济条件不好,身体也不好,3年里靠什么维持生存?后来,我从孔子说过的一段话中找到了答案。孔子有一个学生,名叫宰予,他对孔子说:"三年之丧,期已久矣。"意思是说守丧3年时间太长了。孔子说:父母去世了,你吃好的,穿好的,你能够心安吗?宰予居然说:能。孔子肯定有点生气,便说:如果你能心安,你就去做吧。宰予一看老师不高兴,便悻悻然离开了。孔子对留下的学生说:每个人生下来,都要3年左右才能完全脱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为父母守丧3年,天下都如此。宰予难道没有享受过父母3年的爱护吗?

  儒家学说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它所关注的人,都是现实中的人;它所希望建立的规则,都是现实中最实用的规则。有3年之养育,就有3年之守丧,因而,儒家学说中人与人的关系才显得温情和真实。对于今天来说,3年只是一个具体的数字,一个操作层面的细节,但是,本质上来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护,对应子女对父母的孝顺,原则上依然是天然合理的。

  反观文艺复兴以后西方很多"人"的理论,从"人人生而自由"、"人人生而平等"到"天赋民主"等,所论述的都只是一个概念的人,而不是真实的、现实的人。

  概念里的人,没有父母,没有子女,没有夫妻,没有兄弟姐妹,没有朋友同事,也不需要学习、成长,也不会生病、衰老,仅仅是一个不真实的"人"。也许,这个概念的"人",由于独立,由于自我,排除了与他人关系的考虑,便只剩下了生与死。但是,因为他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连生与死都很不重要。这种概念的"人",一旦在现实中出现,常常无理而冷漠,仿佛世界欠了他的自由,欠了他的平等。他来到世界的使命就是讨债,讨回原来属于他的东西,一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样子,以个人为中心地索要、索取,而无视个人对社会、对人群应有的义务。

  现实中的人,不可能是孤立的,他一定是与其他人发生关联的,由于这种关联,才会有善恶、好坏,才会有道德的要求。我们不能说西方的哲学没有道德伦理的内容,西方哲学关于这方面的理论也不少。但是,由于"人"只是一个概念的存在,西方道德伦理大多成为外在的强制标准,很难成为一个内心的自觉,比方说,如何让一个孩子和成人遵守同样的道德,享有同样的权利?即使按照现在通用的法律,18岁以后都一样了,那么,18岁以前的"小人"不是人吗?反过来,儒家从现实的人出发,道德伦理发自内心,自觉自愿。遵守道德不是为了客观目的,只是为了自己的快乐。孩子、老人、成年人之间,便不会有这种僵硬的道德统一标准。

  从现实的人出发来考虑问题,一个刚刚降生的婴儿,人格都还没有确立,如何能有自由和平等?即便有"天赋民主",也要通过他人,通过教育,通过学习才能了解和拥有。那么,所谓的"天",难道就是那些抚养他、教育他的人吗?所以,我认为,人的自由、平等和权利,都不是先天被赋予、被恩赐的,而是后天争取、建立的。这是东西方文化的重要差别。

  西方文化源自一神教的影响,在人生的起点上就赋予他一大堆东西。然后,很奇怪地宣布,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那些理论上属于他的东西都没有了。当上帝存在的时候,它解释说:只要你信仰上帝,上帝就会把这些东西再还给你。当没有上帝的时候,它鼓动说:你应该讨回属于你的东西。因为那些东西曾经是你的,永远是你的,因此,你可以理直气壮、放开手脚地收回属于你的一切。把绝对自由放在人的起点,造成一个颠倒的世界。这种理论在推翻宗教统治的时候,的确具有很大的号召力。但是,在宗教退出统治权力后,这种理论也像宗教一样,利用谎言而吸纳更多的信徒。人人生而自由,这个自由是没有限定的绝对自由。所谓"枷锁"就是人类的一切文明成果,因此,接受这种观点的人,具有很大的破坏力。而且,他也将成为其信徒的破坏对象,因为他也会成为后来者的枷锁。世界将无法太平。

  "普世价值"以及所包含的民主、自由,本身都是有作用的,但是,将其推到绝对正确的极端地位,就是错误的。这种极端做法,不仅可能让这些原则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还有可能会对现实造成伤害。除了西方历史上的个别时期,实际上,也只有美国这个缺乏文化厚度的国家,拿着鸡毛当令箭,把"普世价值"当成绝对真理。如同一个刚入门的收藏爱好者,淘到一件文物,便以为自己幸运地拥有了绝世宝贝。而一些抛弃了自身文化传统的中国人,也不得不变得像美国一样浅薄而浮躁,被这个自以为是的"绝世宝贝"神话洗了脑,盲目地加入到"普世价值"绝对真理的传销行列。

  回顾一下中国古代社会的“德先生”

  "为民做主"是中国式传统民主,与"主权在民"的西方民主有异曲同工之妙。中国是世界上最讲民主的国家,早在两千多年前,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思想,就曾经折服了欧洲的启蒙思想家。"德先生"的祖籍在中国,而不在西方。

  西方民主进入中国,一开始在概念上就含混不清。"五四运动"时期,西方民主化名为"德先生"来到中国。这位"德先生"名声很大,但是它在西方文明中的真实身份,与它在中国的表现并不一致。在西方文明的历史中,其实是一种政治制度。而在中国,"德先生"很快又有了一个更加本土化的名字--民主。事实上,"德先生"和民主并不是一回事。具体来说,"德先生"是西方文明中以选举为代表的一套制度,而民主在中国历史上,则表现为民意、民心、民情、民愿等一系列思想意识,以及在这些意识下形成的社会管理方式。再具体一点说,"德先生"的民主是"主权在民",中国历史上的民主是"为民做主"。如果我们对两个民主不加区分,那么,中国历史上从来都不缺乏民主;如果严格区分两个不同的民主,"德先生"对中国来说确实是陌生的。

  中国人对于历史一贯都非常尊重,因为历史可以给今天的人们以及后人很多经验和教训。西方自从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后,产生了一种强大的否定历史的倾向,这与基督教在西方缺乏人性的长期统治有关,也与社会巨变有关。西方文明中否定历史的种种理论借机来到中国。因此,对于民主问题,"为民做主"的中国式传统民主,就成为不值一提的糟粕,唯一的选择,只剩下"主权在民"的西方现代民主。一些人甚至根据西方的种种理论,得出结论说:中国从来都没有民主。

  以选举为特征的民主,在西方历史上确实出现过,如古希腊。但是,这种民主制度是有条件限制的。这一限制就是地域和人口。古希腊城邦很小,人也不多,几百人、几千人开个会,大家吵吵嘴,举举手,表达一下各自的意见,最终得出一个结论,这种方式比较容易实现。因此,直到启蒙运动时期,古希腊式的民主选举制度,也被很多理论家认为它只能在小国家里实行。在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这种方式根本不可能实行。从欧洲历史上看,古罗马最初也是与古希腊城邦类似的民主制度,后来变成了专制的皇帝统治,原因很简单,因为罗马帝国的疆土越来越大,民主制度已很难实行。

  现代社会之所以日益重视民主制度,工业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作用的具体表现就是,交通、通讯日益方便快捷,一个国家内部的趋同化日益强烈。到了信息时代,互联网、航空将人们的距离拉得更近,使得民主制度在技术手段上有了较大的可能。反过来看,在交通和通讯很不发达的古代社会,在拥有几千万、几亿人口的大国,在某一个地域的利益与外界关联不大的相对静止的社会,即便有民主选举的思想,从技术手段上,怎么可能实现一次全民投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可以认定,现代民主制度绝不是"普世"的,民主制度只是在工业化条件下,才成为现代社会的可能趋势。但是,有些人偏偏以现代社会的标准彻底否定历史,说中国历史上没有民主制度,从而把中国历史说得一团漆黑。这种行为把现代社会的条件强加到无辜的古人头上,实在是无知与粗暴的行为。

  如果我们多了解一点中西方的历史,就会发现,从古希腊开始,对于民主选举的批判声音就不绝于耳。直到21世纪,西方社会对于其实行的民主制度依然褒贬不一。而对于中国传统的民主,在18世纪西方进入工业化社会以前,几乎找不到批评的声音。这种现象说明一个问题,在工业社会以前,中国是世界上最讲民主的社会,中国古代形成的一套民主思想和运作方式,是在农业经济条件下最成功的民主方式。即便今天有人将其称为"为民做主",也不能否认它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合理性。

  早在2000多年前,孟子就清晰地表达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这一观点使很多欧洲的启蒙思想家非常激动。孟子的另一个表述被后人简化成"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也是中国古代民主思想的体现。这里的"人心"并不是愚民,孟子说的清清楚楚,所谓民心就是"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魏征的"民为水,君为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更是把民主与最高权力的关系阐述得相当清楚。

  我还是要强调一下,用现代技术条件下的"主权在民"观念,来彻底否定中国历史条件下的"为民做主",是一种很无知的做法。"为民做主"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最好的民主形式,除此之外,别无他法。而且人类历史上,在工业革命之前,也只有中国形成了如此深刻的民主思想,并如此恒久地成为社会的主导思想之一,这是中国古代社会能够稳定地延续几千年的重要原因。因此,那些指责中国说中国从来没有民主的观点是根本错误的。中国古代的民主与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相比,有两个方面的不同:一是形式,而这个形式是社会技术条件造成的,并不是中国人故意排斥某一种形式;二是主权,由于中国的战国时期早就过去了,主权纷争早就成为中国的历史。而西方近代社会形成的国家主权观念,在工业化条件下形成了"主权在民"的民主制度。它既有适应现代技术手段的一面,也有强权政治、历史倒退的一面。面对强化主权的世界一体化,当今中国在这一方面的确需要加强。中国加强"主权在民"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增加国内的凝聚力。与此同时,中国在面对西方主权国家争夺利益的国家竞争关系上,仍然需要像中国古代社会一样"为民做主"。

  事实上,西方文明在国内民主制度的基础上从事的对外扩张,某种意义上也是向中国古代学来的"为民做主"。不同的是,西方的"民"是被纵容和放任的"民",而中国的"民"是懂得克制欲望,合理享受欲望的有教化的"民"。换句话说,西方向中国学习"为民做主"没有学像。差错的关键,就在于道德,由此造成西方文明主导世界500年来无数的流血和灾难。

  中国古代的民主思想及其与之配套的各种社会制度,在现代社会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柏拉图曾经指出,民主制度无论是善还是恶,都是最无效率的。中国古人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在"为民做主"的思想基础上,形成了一套高效率的文官系统,并成为西方学习的榜样。亚里士多德在比较了专制政体、寡头政体和民主政体三种形式后指出,每种政体都有利弊,最合理的政体是上述三种的混合政体,而这个混合政体的基础就是法律。中国人也同样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法治社会在战国时期就开始出现,到了秦朝,中国的法治达到空前的高度,同时期的西方国家根本无法比拟。虽然秦朝法治过度严苛,但中国从来不缺乏法治精神。在合理的法治体系下,中国古代的老百姓可以说是最遵纪守法的。

  卢梭秉持他一贯的绝对化理想主义,曾经提出,最理想的民主是抓阄选举,而不是民主制一人一票的累加。中国古人对此的解决方案是,每一个有可能参与"抓阄"的人,都必须是道德高尚、不谋私利的人。没有这个前提条件,"抓阄"选举等于是胡闹。

  财产问题是西方民主制度被人诟病的弊病之一。从古希腊起,西方民主制度就对掌握社会权力的人设置了财产资格,这一方式延续到近代英国的民主制度,以至美国的民主制度。法国大革命打破了民主的财产原则。但是,由于西方缺乏改造这一传统的历史基础,法国大革命并没有成功。如今以美国为代表的民主制度,依然或明或暗地借助财富优势而控制社会权力。对于这个问题,中国古人富有智慧的解决方案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形成了一个摆脱利益和财富关联的文官系统。这个文官系统成员的产生,不需要任何财产前提,而且,每个文官因其个人道德的自律,而主动避开与利益集团不正当的联系。

  西方历史上,对于民主制度最猛烈的批判,来自于对派系斗争的厌恶。因为,按照西方的社会状况,穷人总是占据社会的大多数,因此,对于最庞大的穷人派系的恐惧,导致很多西方思想家把民主制度指责为极端扭曲的政府形式。英国克伦威尔革命和法国大革命是欧洲典型的穷人革命,它们都失败了,而且都遭到后世的批判。这一批判的心理基础,就是对穷人派系的恐惧。而中国古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是,让全社会的财富相对平均化,尽量避免贫富两极分化,使得真正的穷人(无产者)在社会上只是极少数人。

  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指出,民主的核心并非自由,而是平等。其实,这正是中国传统的精髓之一。中国古人从来不强调类似平均主义这样极端的平等,而只是维持相对的平等。托克维尔还指出,与已知的民主和专制相比,民主社会有可能更糟糕。托克维尔虽然没有明确这一更糟糕的表现是什么,但是,在他之后,到了20世纪,人们已经明确,民主社会这一更糟糕的东西,就是民主制度下的极权主义。极权主义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最高权力跨过所有的界限,直接与普通民众发生频繁的关联。而中国传统社会恰恰防范了这种状况的发生。在中国古代社会,最高权力与普通民众的直接接触很少发生,皇宫禁苑内皇帝长什么样,老百姓都不知道,这才保证皇帝有可能隐瞒身份微服私访。这种方式避免了民众对于最高权力的个人崇拜,并且由于文官制度的存在,使得最高权力与民众之间,有了一个缓冲地带。

  通过上述简单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以及与之配套的社会管理制度,在很多方面都是非常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民主思想的本质,在今天依然有用,甚至可以避免西方民主制度的种种缺陷。由此我们也应该看到,民主并不只是多党制、分权制等这些制度形式。为了达到民主的目的,民主思想需要从很多不同的方面共同构建。从本质上说,民主思想就是遵从民意,符合民心,防止民怨沸腾。要实现这些目标,西方民主制度并非唯一的选择。

  一些"拜民主教"的痴迷者,以霸道的方式,强制性地推广西方民主制度,既不顾中国的现实,也不顾民主制度在西方社会实践过程中已经出现的种种问题。他们的行为无异于削足适履。

  对于有着如此悠久和成功的民主传统的中国来说,不需要照搬任何国家的制度形式,中国也无法简单地照搬哪一个。照搬任何一个国家的制度,都是对中国不负责任的表现。对于民主问题,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说:第一,民主制度只是一个社会管理工具,如何运用,要根据社会的实际情况;第二,民主并不仅仅只是制度形式,而是一种思想,这种思想中国从来都不缺乏;第三,中国需要创造性地建设自己的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