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党:纵横四海:东亚历史上的海盗与贸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3:17:40

             一、


   在演讲开始前,我想先问在座诸位一个问题:现在的洋山深水港,有谁知道它的历史?——好吧,我也不卖关子了:洋山在古代曾是一个著名的海盗巢穴。尤其在明、清两代,东亚洋面的海盗在每年季风时节,常常停泊在避风并汲取淡水,然后视风向而定,是向北劫掠北方海岸,还是南下袭击浙闽沿海。它恰好位于中国沿海的中间点,有深水港、又有淡水,远离大陆,躲在官军难以攻占的深海区域,却又能在顺风一天的行程内呈扇面攻击整个中国沿海,包括其最富庶的城镇,对海盗而言实在是理想的据点。



     洋山也因此一直被视为海路要冲,在官府看来更是江浙两省的屏障。明、清两代的政府为了统管长江口这一带的海盗缉捕工作,把洋山列岛划归崇明县管辖,每年派官兵到那巡逻,看看有没有海盗,有的话顺手捉几个——“洋山耸翠”一度还是崇明十景之首。1661年郑成功进攻南京前夕,也先将舰队开到洋山,因为对海军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军事集结基地。洋山前世今生的形象看起来反差显著,但无论是海盗巢穴,还是对外贸易的远洋深水港,它都显示了一种空间交换形式的存在。  


   二、



   现在谈论海盗这个话题,不免让人觉得已经离自己的时代极其遥远,多半认为这是个非常古典的职业。当然如今仍有索马里海盗,但大众印象中这也是个非常偏远且落后的国度,当地部族操持的职业也非常原始——一句话,与我们时空距离很大。然而在历史上,海盗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如今回顾海盗的历史时,通常浮现在人们眼前的是两种形象:一种可以称之为道德判断形象,认为海盗无疑是强盗,道德层面上至少不能说是好人。另一种则可称之为“浪漫化的海盗形象”,把海盗描绘成有勇气、敢于冒险、仿佛海上骑士,甚至颇有幽默感,例如电影《加勒比海盗》中的杰克·斯帕罗船长,正如《水浒传》中土匪形象也被浪漫化了。

     事实上,我们不能认为只有一种海盗,海盗有好多种,有的只顾抢劫,而有的可能主要是配备私人武装的商人,有些是带政治意味的远征,另有一类是去寻求新居住地的殖民冒险。在历史上,尤其是在中世纪晚期的欧洲,如果海盗从事的是冒险活动而不是犯罪行为,还可能被视为海上游侠,相当光荣,在沿海居民中甚至享有很高的威望。北欧的维京海盗就更有名了,挪威还有海盗船博物馆,将这段历史视为本国祖先一段光荣的冒险史。这种现象偶尔在东亚也可见到,比如菲律宾总统马科斯,一生都坚持说自己是明朝著名华人海盗林凤的直系后代。但今天并不是要谈论海盗的犯罪行为或原始美德,我感兴趣的是他们的航海经历和事迹对当时不同空间的商业交换所起的客观作用。

     之所以会有海盗这个职业会出现,原因之一是——在古代世界,抢劫一个海岸实在是太容易。古代的海岸大部分都是不设防的,很多人无法抵挡去抢劫一把的冲动和诱惑。欧洲最古老的克里特文明,其显著的特点就是完全不设防,沿海没有堡垒,不过主要原因是:它有一支强大的海军,因此能够对付海上入侵。但另一些国家索性连这都没有,甚至被视为海军强国的英国和法国,它们直到14世纪,海岸都是不设防的。

     当然,海盗兴起的更重要内驱力是有人愿意去抢。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去抢呢?从道德上说,我们无法赞同他们的行为。但在早期一些文化和群体中,人们不仅不认为抢劫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反而认为这是无上光荣的。古希腊有很多人都是以海洋为生,《荷马史诗》中的英雄在海上碰到其他人,常常是能抢则抢,偶尔才做做生意。所以海盗和商人有时候是同一个人。古代社会普遍把商业看做一种可耻的、低下的、只配留给异族去做的职业,而抢劫却是少有的体现男子汉气概的光荣行为。这种情况并不稀奇,古代阿拉伯人、以及现在某些东非部落,都把抢劫看做体现英勇尚武气质的职业,而海盗只是在海上抢劫。现代人可能觉得商人形象更光彩,但在古代世界,人们恰恰常常认为,商人这个职业是说不出口的,海盗反而比较光荣。

     不仅海盗和商人常常是同一个人,而且战舰和商船也可以是同一艘船。有和平做生意的机会,这艘船可以做做生意;万一有抢劫的机会,马上就装备一下,升起海盗旗——这种转变可以瞬间完成。而造船技术在现代之前,也没有严格的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之分。一个渔民驾着小船出海,碰到能抢劫的也就抢劫了,这艘船是算民用还是军用呢?其实没有这方面的区分。这也是我今天讲的一个关键之处:很多时候,我们不要、也无法把海盗的商业行为和抢劫行为严格区分开来,这种边界往往是非常模糊的。在近代早期欧洲,海盗有时就是军人,比如早期的英国海军,号称是“女王的海盗”,他们认为自己肩负宗教使命,全力打击天主教徒,并坚持认为这完全是合法的“武装民船”,而非海盗行为;当时在战争期间的一些海上军事行动和海盗行为也没有绝对的界限。

     除了跟商业行为密切关联,海盗对航运和社会经济的影响不可低估。古罗马的米特拉达梯战争曾持续42年之久,期间海盗横行,造成地中海周围航海极不安全。当时意大利的亚平宁半岛依赖地中海周围的粮食供应,粮食运输中断造成当地物价飞涨,而海盗就可以从中牟取暴利。所以海盗和商人没有绝对的界限——哪个赚钱就做哪个。歌德曾说:“战争、贸易和海盗行径是三位一体。”这在欧洲史上确实是非常突出的现象。布罗代尔的《地中海史》中也提到:海上行劫和经济活动是互相联系的,后者活跃上升,前者就受益迅速发展。简而言之,海上行劫是整个地中海空间的一种强迫交换形式。这跟游牧部落抢劫定居文明地带是类似的。军事力量衰弱时,他们就来到长城脚下来交换物品;如果不让做生意,他们就自己动手拿。这种空间交换形式对历史上文化的发展和交流、以及商品的交换,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

     海上的生活是很艰苦的,有时甚至是陆地居民难以想象的。海洋对人类来说是个非常陌生而不友好的世界。一个人在海上漂流若干天,很容易失去方向感,尤其是在没有发明指南针的时代;无边浩瀚的洋面上,有时情形完全不受自己控制,说不定一个浪打过来就翻船死在海里。因而在历史上,几乎所有文明都认为海洋对人类的生活是充满敌意的,它不是人类的生存空间。

     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很多文明对海洋都是非常厌恶的,比如印度和埃及,他们都认为航海是有辱贵族身份的活动。如果一个婆罗门去航海,那他一辈子高贵的形象就被玷污了。海上作战有很多坏处,遭遇风浪的时候很难受,无法保持一个贵族的身份,比如会晕船,会吐得很厉害,生活很艰苦,作战又危险,说不定你的勇气还没使出来,一个浪打过来就死掉了。

     所以航海民族,或者说去海上讨生活的人,基本上都是被逼的,常常是没有更好的选择。古代著名的航海民族和海盗多发地带都是比较贫穷的地方,比如英国,当年曾是个偏僻贫穷的荒岛。中国闽粤沿海一带,很长一段时间内也被认为是穷乡僻壤。这些地方的人发现,去海上讨生活成了他们唯一的出路。也就是说,海盗和海外贸易比较突出的地区,基本上是只能靠海吃海的地区。如果不是这样,海盗、海军和海洋贸易即便存在,也壮大不起来。只有全身心地投入到某个事业中,才有可能做好。稍后我会谈到郑和舰队为什么会有问题,在我看来,他的下西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可能长久维持下去。

     既然海洋对人充满敌意,那么什么人会去航海呢?你要到一个陌生而充满危险的地方去,自己都不知道会不会死掉,这样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心理上的内在驱动力非常重要。什么事能提供这样强大的驱动力呢?有几种情况:一种是亡命之徒,杀了人或犯了罪,只能逃亡,这时候海上反倒对他而言是比较安全的。就像许多人做土匪也是“逼上梁山”,逃到人迹罕至的险恶地理环境中去。这是一种推力。第二种则是拉力,即可以牟取暴利。原来可能是个安分守己的渔民,后来听说某个老乡出去赚了一票,这些钱自己可能一辈子都赚不到,心里当然羡慕,受这种心理推动,他会铤而走险。另外一种是宗教因素。金钱和宗教自古以来是驱使人们进行长途旅行的两个最强大的驱动力。


  在古代,哪怕陆地旅行也是非常危险的。比如玄奘,要不是有去西天取经的强大动力,很难支撑他坚持下来,那需要经历非人的考验。那时候路上可能遇到强盗、疾病、缺水,甚至在沙漠里偶然遇到一阵风就有可能掩埋了。人在充满变数的极端自然环境下是非常脆弱的,一个小小的偶然事故就可能丧命。在这种情况下,精神意志和求生欲望要极其强烈,而这种人,往往就是亡命之徒、追求暴利的、或宗教上极其虔诚的人。有时这三种特性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比如欧洲17世纪海上劫掠的新教徒,既有强烈的宗教冲动,又非常想获取利润,要说他们是亡命之徒也没错

     我们这样定居在陆地的人,常常对海上生活有些误解,原因之一是,我们在内心深处,会不自觉地从大陆看海岸。当一个居住在内陆平原的人听说沿海的一些海盗事件,你第一反应是觉得那不过是边远沿海的小小骚动,对付它似乎派一批官兵过去执行下警察行动就行了。但如果你从海上来看大陆,观点就完全不一样。德国政治哲学家卡尔·施密特写过一篇《陆地与海洋》,他说,统治海洋的英国人,一切以海陆接壤处和海中航线为基准。所以“在别的民族眼中是本土和家园的地方,在英国人看来不过是远离海洋的偏僻内地。”他认为,这就是为什么英国人把“大陆”一词同落后联系起来。英语单词hinterland就是指“腹地”,而且这个词往往跟黑暗、落后、愚昧相联系。所以如果从海上望陆地,看到的就是一连串的港口和沿岸据点而已,这跟我们从陆地中央看海洋是不一样的

     这种心态在历史上产生了一些重大后果。今年是鸦片战争170周年,鸦片战争是开始于沿海、结束于沿海的,英国人根本就没有想要攻打内地。在当时的中国,沿海是边远的、经济不太发达的地方,因此朝廷觉得这只是岛夷骚动海疆而已。而在英国人看来,内地也不值得去夺取,只要夺取制海权,封锁、制服沿海地带就行。他们本来就没想要去统治内陆,他们需要统治的是海洋。海盗的逻辑也一样,他们很少谋求深入内陆并长期占领,这也与他们的机动性原则相违背,通常他们只是试图获取一系列珍珠链式的沿海据点

     我们经常会把海盗和陆地上的强盗联系起来,但他们之间有一个重大的区别。比如说:大家可能没有意识到,海盗其实是个技术活。土匪行为一般没什么技术含量,躲在山里,看到有人过来就给他一锤。但海盗不行,他得有航海图,至少要对这一带的海域、礁石相当了解,否则说不定哪天触礁就没命了。还有船只的驾驶技巧,海盗船一定要快。更重要的是,必须清楚哪里可以补充淡水——洋山被选中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此——当然还有食物的补给。此外,熟知风向也很重要。古代中国的海盗活动都有季节性规律,这一点沿海的官员也知道。东亚有明显的季风气候,海盗是顺着风向过来的。海军和陆军也存在类似的差别,海军有非常严格的技术要求,得花很长时间培养,不像陆军步兵给件武器也能凑合着上阵。所以一支海军被打垮后,重建起来比陆军困难得多。即使船还在,找不到人,也无法作战,连敌人都找不到。所以我们不要小瞧海盗,他们比土匪还是高那么一点点的。

     另一个差别是海盗的活动范围非常之广。历史上的土匪,比如《水浒》中的人物,都是盘踞在一个地方,他们通常是非常注重“社区建设”的,他们要跟本社区的人搞好关系,说自己是“替天行道”,不打劫本地乡亲——这是游击战的真谛,这样才能保护自己、补充兵源,碰到官兵进剿,老百姓也可以掩护他们。所以历史上有很多土匪在本地社区名声都非常好,中国的水浒英雄、英国的罗宾汉,都有劫富济贫等诸多的好名声。如果本地社区搞不定,他们的游击战也没法打。

     海盗的活动范围则常常不限于一个固定的社区,有的甚至可以在整个大洋上开展活动,例如17世纪英国海盗就以南北美洲作为活动范围。英国的德雷克船长由此发现了很多新航道,抢来的战利品也会分给女王一份。这种情况在土匪是不可想象的,小股土匪流窜全国的极其罕见。海盗则往往没有固定的地盘,可能有些沿海的据点,但他们没有归属感,可以从任何地方出来袭击,也没有财产,或者任何可以称之为自己的东西。这也造成海盗要远比土匪难以消灭。反海盗战争有个非常头痛的问题——你怎么找到他们。土匪,比如水浒,官兵至少知道他们肯定在梁山泊里,但海盗的机动性很强,经常会流窜。古罗马就有人说过,反海盗的战争,感觉就像在跟鬼魂打仗——海洋那么广阔,根本不知道他们在哪儿——“这是一场在迷雾中进行的,史无前例的战争,没有任何规则,看不到尽头。”所以反海盗战争非常困难,现在全世界派出那么多海军到索马里,对付那么落后国家的一群海盗,居然拿他们没办法。

     海战跟陆战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区别,不要误以为海上战争只是把战场挪到海上而已。这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战争。海军有几个主要的特点,第一,海军不能用于镇压。官方镇压动乱一般是派陆军或防暴警察,海军的作用在于保护海上贸易、进行海上战争或海上封锁,你不能把船开到陆地上去。

     第二,海战通常是遭遇战,通常都进行得很快,两支在海上航行的舰队突然相遇,一般一天内就结束战斗,现代海战甚至只须几个小时。例如中途岛战役,日本的许多舰船飞机,在几秒钟之内就决定了命运。由于在非常短暂的时间就能决出胜负,没有长期围困——我们很难设想一支舰队将敌方舰队在海上团团围住几个月之久。因此海上作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自己的命运可能在几小时内就被决定,几十年的心血可能一下就泡汤,如果发现敌船,就得马上做好准备,是要作战、隐蔽成渔船、还是要逃跑。

     另一个不同是海战的人数往往很少。陆战步兵对阵极其残酷,古代要从路上入侵一个国家,需要出动庞大的军队,像秦国灭楚国动员了60万人,对赵国的长平之战一次坑杀42万人。这在海战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二战期间,日本海军那么强大的联合舰队,总共战死、失踪人数也只有略微不到42万人,那已经是纵横整个太平洋了。海战的伤亡往往很微小,不可能伤亡几十万,因为没有那么多船把他们运到海上去。比如我们众所周知的甲午战争,大家猜猜双方阵亡人数有多少?——对近代史影响这么巨大的一场战争,中国北洋水师阵亡官兵是90人,淹死600多人,受伤200人,一共才890人;日本海军阵亡也只有90人,受伤208人,合计298人。八到十世纪,北欧海盗在整个西欧海面上无人能敌,但这些海盗团伙的实际数量有多少呢?现在很多研究发现,他们的数量是被受害者夸大的,当时北欧海盗实施劫掠的一支队伍,一般不超过300-400人。9世纪进攻英格兰的最大群体也就1000人左右。为什么这么少的人数能造成这么大的恐慌和后果呢?因为他们来无踪去无影,又没办法消灭,让人很头痛。他们抢完就走,也不想占领土地。这就是为什么哪怕海盗只是来自一个很穷、很小的边缘社区,也能造成很大的影响,和严重、深远的后果。

     那么为什么海上活动的好处那么多,很多国家,比如中国,却没有去搞海军建设呢?海军史上有一句著名的格言:“所有军舰都是刚建好就过时了。”建好后派不上用场,过了几十年(尤其是古代木材做的军舰)就烂掉了。而船舰耗费的人力物力也蛮大的,所以除非有一个持续不断的贸易链条需要保护,否则造好了舰船就只是放在港口里慢慢腐烂掉。

     此外,海盗和骑兵十分相似,是非常强调机动性和攻击性的一个兵种。但在中国古代,许多战略思想是以防守为主。南宋时期建成了全世界最强的海军,但基本是用于水路驰援,解救围城之类的防御目的。到蒙古人征服海军后才将它转变为具有攻击性的、冲锋陷阵的功能。制海权当然是很重要的,但这种重要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迟迟没有被意识到。尤其是中国这样一个非常庞大的大陆国家,对它来说,制海权用处不是特别大,即使偶尔取得,也毫不可惜地放弃掉了——没有自己的海上利益需要保护,就不可能对制海权的重要性有深刻的理解。

     四、

     海盗这个职业是高风险、高回报的,高回报体现在哪里呢?抢劫当然一本万利,就算是海上贸易,常常也能获取暴利。《明世宗实录》记载,嘉靖年间的海商兼海盗是来回都能“以一倍而搏百倍之息”。利润如此可观,以至他们都无法抵御这种诱惑。1602年荷兰远东舰队在马六甲劫掠一艘葡萄牙商船,满载中国瓷器及丝绸,价值300万荷兰盾,相当于东印度公司资本总额的一半,或当时英国政府支出总额的2/3,引发了整个欧洲对荷兰人的嫉妒。这也就是为什么会出现“女王的海盗”这种现象:英国女王把许可证发给一些海盗,让他们去抢劫,回来跟政府分成。当然,我们中国是泱泱大国,朝廷从来都不屑与海盗勾结分赃。

     另外,陆地运输速度非常缓慢,而且载重量不大。一匹马拖着一车货物去新疆做生意,至少得走3个月,路上说不定碰上土匪,马也有可能累死。海洋运输则完全不同,装载量特别大,而且越大越好,太轻反而会沉掉。所以古代的海洋运输都是满满一船,比如现在广东阳江水下考古打捞出来的一艘大船,装满瓷器,简直是超载——其中不少是用来压舱的。另外海运的速度也较快,明朝时顺风的话,中国帆船3-5天之内就可以从宁波港开到日本,一星期就有可能赚到别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相比之下,中国传统的农业活动是低风险、低回报的,我们传统的道德观不太赞同一夜暴富,认为那是歪门邪道
 
     中国古代海盗事业困难的原因,有时还不是外在阻碍,而是内在动力不足。首先,中国传统的儒家道德不鼓励海上活动,官方意识形态更是如此。其次,古代中国周围的国家实在太穷,没什么好抢的,所以中国海盗通常抢的是本国。欧洲海盗兴起非常早,荷马史诗时代,公元前十几世纪就已经有海盗了,因为地中海周围空间交换比较活跃。但中国的海盗通常认为,最早是出现在东晋年间,比欧洲晚了1500多年——这是中国落后于欧洲的某几个地方之一。地中海对开展海上活动非常便利,像一个四面闭合的澡盆,非常安全,风平浪静——至少和开放的外海相比是如此。古希腊有一种三层桨手大船,靠桨手划动前进,很缓慢,人力使用相当大,而且划到大西洋就不行了,因为不够结实又难以操控,且没有航海辅助设备。这在中国人看来是比较笨拙的。中国人更喜欢帆船,也最早发明了三角帆,利用风力行驶,并且无论顺风逆风都能航行。在东海上,狂风吹起来的时候,划桨根本没用。中国的海和地中海不同,它是开放式的,唯一半封闭的海洋就是渤海湾,但它又太小。因此东亚没有一个平静的内海,也不像当时地中海、埃及等地,周围比较富裕,有东西可抢。

     我们说“纵横四海”,“四海”是指渤海、黄海、东海和南中国海。古代中国沿海主要有三大板块:齐鲁(渤海湾和黄海沿岸)、吴越(江浙沿海)、闽粤(福建广东一带)。中国古代海上活动的历史基本上就是这三个板块的更替代兴。历史上中国对“四海一峡”(加上台湾海峡)只能达到一定程度的保卫和控制(渤海差不多可以完全控制),到现在为止都无法实现排他性的控制或单独控制。什么意思呢?如果实现排他性控制,国家获得完整的制海权,海盗在这个地方就很难生存。古罗马时代,庞培为剿灭海盗出动了14万大军,经历了几年时间,终于把他们搞定,但前提是,那时候古罗马控制了整个地中海海域。而明朝政府打击海盗时,如果打击他们在闽南的巢穴,他们就逃到台湾;打击台湾,他们就逃到菲律宾群岛;你再跟下去,他们还能逃到东南亚其他地方去。如果不打,他们过两年又回来了。因此,在一个开放的海域,航行更危险——因为风浪大——而要整体控制又更难。

     公认的中国古代海盗的祖师爷——东晋的孙恩和卢循的活动更类似海上流亡性质,而不是为了做海外贸易,因为那时没什么生意可做,连日本当时都很原始,中国南方沿海一带也非常穷。《三国志》记载,当时有个人叫许靖,他当时从越州(现在绍兴一带)航海去交趾——也就是现在的越南北部,回来说,他一路向南航行,所见都是蛮夷之地。当时整个东南沿海甚至不被视为汉人之地,居民不要说财物,可能连身上穿的衣服都没有。因此唐朝初年时北方的海港海盗行为更普遍,因为有物品可交换。当时的海盗除了劫掠财物,还在渤海湾和黄海一带贩卖人口,把当时朝鲜半岛的居民贩卖到唐朝为奴。有个叫张保皋的新罗人——也就是朝鲜人——卷入了这方面斗争,清除了一部分海盗。  


   慢慢地,中国海上活动的重心开始向南偏移。南北朝时期六处重要的港口,除了胶州湾之外,其他五处都在南方。从唐代中后期到五代,这一趋势开始加速,尤其是吴越一带,《新五代史》卷六七记载:“多掠得岭海商贾宝货”,打劫往来外国商船——也算当地的一种收税行为。但总的来讲,海盗在早期并不是很活跃,除了地理上的原因,还有法律方面。中唐之前,唐律禁止民间交易,民间贸易被控制;安史乱后,虽屡次禁民间交易,但收效甚微。这与海盗行为有重要关系,因为在中国历史上,正如前面说到的,海盗一般是民间行为,而非官方行为;而民间交易的活跃同时产生了两个重要后果,一是民间交易大大扩展了海外贸易和文化交流,但海上抢劫也随之活跃起来。



   在这种背景下,元代出现了中国第一批成为巨富的海盗。其著名人物朱清是崇明人,敝同乡,他杀人后流亡海上,由此熟悉海道,受政府招安后从事海运,因为与海外通商而获致巨富。元朝末年海上活动中心进一步南移,浙江台州一带出现了一个著名的海盗方国珍,他是中国史上第一个建立地方政权的海盗,倒也蛮有志气,但局面搞不大,基本满足于盘踞浙江沿海。但他开创了一些先例,比如率舰队进攻长江口一带。此前中国历史上几乎从未有过从海上发起以攻占领土为目的的军事行动。

     到明朝时,中国进入了一个海盗活动活跃期。现代人常常觉得晚明是一个非常具有浪漫气息、令人遐想的时代。那个时代非常乱,我们回顾历史的时候,大家最喜欢的都是乱世,比如民国、晚明、隋唐、三国、秦末英雄群起的时候,太平年代大家都想不起发生了什么事,没有魅力。晚明是一个典型的乱世,体现在很多方面:第一,政府对民间渐渐失去了控制,吏治比较腐败,统治松弛,很多人无法无天;思想界出现了很多怪人,出现了许多大胆的言论,而新的外部冲击也伴随着倭寇和西洋人而到来
 
   宁波外海的六横岛,当时被称为双屿,是一个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很多不安分的人混杂相处,而且不分国籍,中国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都有。在欧洲人的记载中,常把它说成是远东一个非常繁华的港口,当然在皇帝看来,那只不过是一个荒凉的小岛而已。六横岛已经出现了之后一系列沿海据点典型的、著名的特征,后来的厦门、金门、台湾、香港、新加坡,都与它相似。海上力量,尤其是海盗,寻求的沿海定居点或贸易点一般都具有某些特征,比如位于一个先进文明地区的边缘,政治控制软弱,能从那儿获得核心区的奢侈品;往往又是个岛屿,因为能够保证安全,可以阻止核心区发动的进攻——而且因为比较偏僻,核心区常常也没有兴趣进攻

     当时中国沿海的居民中,专业海盗还比较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提到:在中国水面上,以海盗作为专业的不如把它当副业的多。海盗当时是渔民补贴自己收入的一种途径,抛家弃子全身心投入海上生活的职业海盗还比较少。他们平时也是善良的老百姓,有生意就做做生意,看到能抢的也忍不住去抢一抢。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海岸的骚扰也不是特别严重。

     明朝和清朝的海军,与其说是海军,不如说是个海岸警卫队,它的主要任务不是出洋作战,而是近海巡逻,守卫海岸。它不是某个国家或某支海盗的舰队的作战对象,它的对手就是零散的海盗。所以像戚继光这样我们现在认为是民族英雄的人——因为抗击倭寇,虽然倭寇里好多其实是中国人——与海盗的作战其实大部分是在陆地上进行的。很多行为与其说是正规的战役,不如说是警察行为——就是在抓强盗嘛。所以那时并不需要一个多么强大的、在海面上机动作战的海军。而且,海军的强大奠基于民船的能力,而民间贸易及其伴随兴起的武装商船,却偏偏又是明清政府的打压对象。

     明朝时期,中国曾经有机会建立一支强大的海军。现在最为人所知的就是郑和,郑和下西洋的日子都被定为中国海军日了——这么频繁地提到郑和,真是一种不幸。郑和舰队其实很难称之为海军,他缉捕海盗的很多战斗是在陆地上进行的,他不过是用陆战的方式来打海战。郑和的航海活动并非着眼于海上力量,后来也毫不可惜地放弃了制海权,因为他根本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很多人现在回头看,觉得很可惜:为什么那时郑和的辉煌没有延续下来呢?但这是后人看历史常有的误解。郑和当时恐怕根本没想过这样的问题。

     郑和船队有一个非常突出、现在常常被人提到的特点,就是船只非常庞大,令人望而生畏。很多人津津乐道于郑和宝船比哥伦布发现美洲时驾驶的船只大多少倍之类的事,似乎那体现着中国当时更先进,其实这是没有意义的比较。大船的特点就是其垄断性,这一点上郑和船队有点类似于国有企业。但要让海上贸易真正发展起来,必须依靠活跃的民营企业,大量的、充分竞争的小型船只——而当时中国从事海上活动的“民营企业”很多却都是非法的。在官府看来,它们与其说是在从事贸易,不如说是有组织犯罪。另外,一旦海盗猖獗起来,会鼓励小船运输,因为分散货物可以减少风险。在欧洲近代史上,例如像安特卫普这样的港口,很多船只反而都是小型船只。小型船只可以让民间的穷人加入这类贸易,培养出一个以海上活动为导向的社会。

     但当时的中国这方面没有开放,在整个东亚也都是这种情况。当时德川幕府的锁国政策中有一条重要的规定:凡是建造或驾驶超过一定大小的船只者,都要处以极刑;被准许建造或驾驶的小船,既不能航行到大陆,也不能运输商品。明代法律规定:沿海航船只能在看得见陆地的距离内航行,超过此距离,按擅离国境论处。这些法律条例有效地限制了旅行的自由,只准人们在其居住地活动。与其说这是大陆地区的防守特性,不如说当时东亚的统治者注意到,海上活动具有一种离心倾向。明朝的海禁政策出来以后,非但没有禁止海盗行为,反而使海盗行为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晚明时时连朝贡的船只都认为东亚海域是非常危险的。当时朝贡船只来得少有两个原因,一是民间贸易的发展,使得某些交换不需要官方的贸易行为;第二个原因就是海上太危险了。如我刚才说的,中国海盗去海上讨生活往往是被逼的,在官府禁止之前,贸易可以获得比较高的利润,官府一旦禁止,做贸易的人就成了走私分子,而走私的利润往往更高。

     我们现在都知道“偷渡”是一种非法行为,但偷渡为什么是非法的?它不过是一个人通过某种方式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它的“非法”是由现在的法律所定义的——自从一战以后护照制度建立起来后,偷渡才被认为是非法,此前任何人只要买得起一张船票,到美国去,落地就成为美国公民。那时没有“偷渡”这种说法,当然也没有“偷渡”这种行为。所以,当某种行为被定义为非法后,就会朝极端的、危险的方向发展。福建、广州一带的人,自古以来就有“下南洋”的习惯,驾一艘小船就可以去南洋,那时也没有偷渡一说;现在有了海禁,同样的行为突然变得“非法”了,到现代更得要办护照了,否则一到当地就先被抓起来

     因此,在海禁之前,民间的海外贸易还算是合法的——(至少没有被规定为非法)——现在官府出台新规定,突然说它是非法的,损失得不到赔偿,索性就豁出去做海盗了。当时的一些官方学者也意识到这一点,《筹海图编》“寇原”条指出:“寇与商同是人也,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始之禁禁商,后之禁禁寇,寇势盛于嘉靖二十年后。”这种海盗行为当时兴盛到什么程度呢?很多地方的渔民因为海禁而破产以后,就跑到日本一带,或者荒凉的沿海岛屿上,纠集一支队伍,开始抢劫本国。抢劫本国的时候一个常用的办法就是装扮成倭寇,官兵也知道,倭寇里十之七八是中国人

       这些中国海盗抢劫本国财产的现象,连一些外国人也注意到了。荷兰人写的《东印度航海记》中说:“他们(中国海盗)屡次提出要我们跟他们到岸上去,这样他们就可以在我们的掩护下,为我们弄到食品,而且可以满载而归,但是我们认为此事做不得。他们把‘亲王旗’悬挂在他们的小船上,打着那种旗号来抢劫他们自己的国家。”我们看了这段记载不要以为荷兰人道德很高尚,这些红毛夷的海盗行径当时不亚于任何一个国家,还跟中国的海盗打得不可开交。

     那么当时最有代表性的海商兼海盗就是徽州人王直,号称“五峰船主”,他在日本地位很高。日本五岛列岛有王直留下的遗迹,当地居民至今都很尊重他,认为他给这些荒凉的列岛做了很多好事,推动了文化交流或贸易发展,甚至还造福百姓,给当地社区建设出了一把力。所以前两年当地一些日本人跑到王直的老家徽州,为他修了一个墓,大概想让他魂归故里。后来南京的一个愤青连夜奔过去把那个墓碑给砸了——因为他觉得王直是一个非常可耻的海盗。当然王直在道德上也许不算很光彩:他原本是个商人,海禁以后做了倭寇首领,和徐海、陈东等海盗头目率领大批海盗来掠夺本国沿海;中国人瞧不起他,官府恨之入骨,诏令沿海缉捕他们。后来王直受骗上当被朝廷招安,死在监狱里。当然这是个特例,招安之后不守信用把人弄死,其他的海盗就不会再上当了
 
   王直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就是可以互市通商,这一希望始终没有破灭,官府也一直没有同意。后来的一批著名海盗,原本其实都是武装海商,也都是这样的目的,官府不想让他们赚钱,他们就只好抢了。当时的倭寇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海盗,他们也是到陆地上围攻一个地方,把它抢下来,而不是在海上进行抢劫。欧洲有些海盗是抢海船,而不是陆地的居民。
 
   中国当时不依赖海洋贸易来支撑自己的经济体系,而对那时的英国来说,他们有国家政策扶持下的一个有组织的、兵商结合的贸易。中国则没有帝国的贸易,完全是民间自发组织的,官方非但不扶持,而且要打击他们。但不管怎么打击,他们还是不会消亡,原因就在于暴利的驱使。中国人没有宗教动力,他们到海上去不是为了把孔子学院传播到海外去,只是想赚钱。菲律宾人现在还把中国人叫“Sangley”——当时福建人到马尼拉去,当地人问:你们是什么人?他们就说:我们是生意人。晚明时生丝在日本的售价相当于中国的两倍,棉线和陶瓷器卖到日本可以翻赚2-3倍,高级纺织品大概3倍。国内贸易绝对没这么好赚,按马克思的话,有100%的利润,还有什么不能干的?
 
   即便在海盗这一恶名之下,当时中国的大部分民间贸易还是海盗组织的。这些贸易对明朝中期和晚期的商业产生了巨大影响。西班牙发现美洲大陆后,在那边开采金矿和银矿,这些贵金属中很大一部分,通过近代史上很有名的大帆船三角贸易,输入到了中国。比如他们把白银运到马尼拉,马尼拉的人购买中国产品,再运到欧洲贩卖,这就是个三角贸易。当时的中国是“天朝无所不有”,而欧洲的商品又实在拿不出手。所以中国的制成品大批流入欧洲,而美洲白银源源不断流入中国,形成一种很怪诞的现象:西班牙人跑到美洲,好像是在帮中国人采矿。这在民间导致银子大量流入,直接导致了我们现在非常熟悉的一个现象,就是中国人在明朝中期,开始使用银子作为货币。
         现代人的想象中,仿佛觉得古代中国人交易时,货币都是银子,其实不是的。比如金庸、古龙的小说里,无论什么朝代,侠客们动不动就拿出几百两银子,相当阔气。其实中国历来的货币体系是贱金属,使用铜铁制钱,金银这样的贵金属很少用于货币流通。贵金属找钱不方便,贱金属买便宜的东西倒是很方便,但量大则不便携带,所以中国人最早发明了纸币。洪武帝时代,朱元璋规定百姓都要使用纸币,不使用纸币或者伪造纸币是要杀头的。政府一方面这样说,另一方面又没有经济学常识,大印宝钞,到后来多界政府都因为恶性通货膨胀而崩溃,政府的信用就这样破产了,民间有的地方退回到原始的以物易物。明朝中期白银大量流入,人们就开始使用银子了,到后来政府不得不顺应民意,承认银子是合法流通的货币。但中国是个非常缺乏银矿的国家,而且银矿开采权都在政府手里,幸亏了美洲白银,金庸笔下的侠客们才能不必随身携带几百斤铜钱——他们大概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用的银子可能是飘洋过海从南美洲过来的。这也是当时的海上贸易和海盗们所推动的。银子源源不断地流入一直持续到鸦片战争结束,通过鸦片,欧洲才扭转了大规模贸易出超的状况——现在风水轮流转,这个状况又回来了,中国再次积累了大量贸易顺差带来的外汇。      


        五、
 
   接下来要谈到一个晚明出现的重要人物,是中国海盗史上最值得一说、也是现在最被忽略的人物——郑芝龙。我们现在知道郑芝龙多半只因为他是郑成功的爸爸,也许还有些人知道他曾是海盗。但你如果仔细看他的简历,会发现这是个非常不简单的人物,当年可以说是独霸一方的海上霸主。欧洲人叫他Nicholas Iquan,因为他原名“一官”——就是家中老大的意思。此人生于1604年,刚才说到,荷兰远东舰队在马六甲抢劫葡萄牙船只是1602年,他没能赶上。当时是晚明乱世,他家里又穷,17岁跑到澳门去投靠舅父黄程,是个海商,他就给舅父打工做伙计,在澳门加入天主教,教名Jasper,另名Nicholas。后来他被派到马尼拉做生意,和西班牙人打交道。到了1623年,他又航海前往长崎,认识了一个当地最有势力的海商李旦,在他帮助下,郑芝龙很快成了远近闻名的巨贾,那时虚岁不过20岁
 
   他的暴发事迹在当时已名扬一方,他非常聪明,又敢于冒险,熟悉海外形势,在这乱世中终于投入了海盗这个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早先他只是个商人,还没有下决心做海盗。他在澳门、马尼拉、长崎间来回走动,他会说母语闽南话、官话、葡萄牙语,估计也会广东话,还会日语,因为他后来娶了个日本老婆。1624年他20岁时,还担任了荷兰人的翻译。当时在远东一带海面上的国际语是葡萄牙语,他就以葡语和荷兰人沟通,由此也了解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情况,包括做生意的流程、组织和海洋运输状况。在当时他可是个难得的人才,就是今天所谓的国际化人才。但在官府看来,他只是个亦正亦邪的人物,往好里说是良民,往坏里说只是个海盗;虽然有钱,却也只是个平民。“一官”这种土气的名字就表明了他的社会阶层,发迹后他才改名“芝龙”,显得文雅一点

       官府当然还是注意到了他。1628年24岁的时候,郑芝龙受招抚为海防游击——这在当时是一个无品无定额官职;清朝时武将级别依次为总督、总兵、参将、游击、都司,游击是五品官。以他的富可敌国,这只是个小官。他这么个齐天大圣似的人物,为什么愿意当弼马温呢?他又不差钱。难道是他的价值观比较传统吗?他当时还承诺官府愿意效力“剪除夷寇,剿平诸盗”。朝廷听了肯定心花怒放,他们正好缺乏这样的人才。但这番话是话中有话的。如果所有的海盗都被他打跑,还有谁能做海上霸主呢?只有他自己了——后来事实证明果然如此。所以这是个很厉害的人物,我相信他做这个官不是因为从小受儒家思想教育、根正苗红,做海盗觉得良心内疚,于是改邪归正、光宗耀祖。他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把自己的名义弄“正”,借官府的力量黑白两道通吃。

       几年之内,郑芝龙的部队发展到上万人,一千多条船。这些船名义上都收编为大明帝国的政府军,实际上就是他的个人部队,因为别人指挥不了,恐怕军饷也是他发给大家的。接下来他就以官府的名义,义正词严、冠冕堂皇地开始缉捕海盗了。这实在很黑色幽默,有点无间道的意思。其他海盗当然对此不满:你倒是漂白了,但谁不知道你是谁呀?就开始攻击他的部队。他于是向政府要求粮草和增援,官府自然给了,他就借用这些资源去打击其他海盗。由此他跟荷兰人和其他海盗就闹翻了——反正要独霸东海,也早晚是要闹翻的。当时海盗刘香早先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现在也纠结刘七等海盗开始袭扰郑氏舰队,他自然也不会闲着,现在他就是官府,他说谁非法谁就非法。荷兰人和刘香勾结起来,他并不害怕,因为他当时掌握着福建沿海一带最强大的一支海上力量。

     这些矛盾,最终导致1633年在金门岛料罗湾的大海战。现在正规历史中不太会提到这次海战,因为它的规模太小。郑芝龙这次得到福建巡抚的鼎力支持,本人亲自担任战斗前锋,率领150艘战舰追击荷兰远东舰队9艘舰船、海盗刘香的50艘船,杀掉海盗1000多人。在官府看起来,这样的战绩也不算很大。但我们刚才说到,海战跟陆战是不一样的,海战一千人的规模已经很大了,而且足够产生决定性影响。这次战役的意义一直遭到严重低估,但它确实十分关键,关键到什么程度呢?这次战役之后,他在东亚洋面上重建了中国的海上霸权——那一年他才29岁,比我现在还年轻。他强行向来往的荷兰船只征税,其他海盗被他全部扑灭。他名利双收,自己的船只通行无阻,还得到朝廷的嘉奖。他升官了,成了福建海防总兵,整个福建的海军都归他指挥

       郑芝龙非常善于利用当时的制度漏洞和黑白两道的局面,又懂外语,在他肃清整个海岸后,那一带所有出没的海盗都被收编进他的队伍,不然就死路一条。欧洲传教士写的《鞑靼征服中国史》中记载,郑芝龙“他轻易肃清海岸,消除海盗;为此他和他的部属可以离海上岸;因为在那一带海岸出没和洗劫的海盗,已被收编进他的队伍,在他的指挥下。……荷兰人和一官缔和,每年向他交纳大约六七千英镑作为贡金,用此法他们获得从台湾往中国贸易交通的自由。”当时荷兰远东舰队对他的畏惧胜过中国皇帝,荷兰人遇一官的船则自由通行,别的船哪怕与中国皇帝有关,荷兰人“不仅会洗劫它,还会虏获一切东西,船上所有人都被夷为奴隶。于是一官被荷兰人视为中国之王,胜过皇帝本人。”荷兰东印度公司史料说:如果公司想存在下去,必须把一官这根刺从公司脚下拔除。

     他从卑微上升到非常有权势的地位,是直升飞机式的,17岁到澳门,成为东亚海上霸主时也只有29岁,已经垄断了当时东亚洋面的贸易和交通。他的地位在当时无人挑战,官府觉得他是个自己人,已经“收归国有企业”,荷兰人和葡萄牙人无法挑战他,他又跟日本人关系交好,娶了个日本老婆,而且他受洗了,跟传教士也有关系。只是当时他没有能够让海洋自由通行,传教士觉得非常遗憾:“如果他遵守这种自由,那么更有福的是,他将有望进入天国,而不是成为海上和中华帝国的霸主。”

     当时在海上没有一个法庭能解决买卖双方的合同和债务纠纷,所以有力量的中国海盗就被推举充当仲裁者,郑芝龙就是这样一个海上权威,他成了海盗头目,地位极其稳固。但不幸的是,11年后,明朝覆亡。之后福建一带出现了一个地方政权——唐王政权。郑芝龙是其中一个骨干,这个地方政权之所以能生存,很大程度上是靠他这支海上力量,不仅是借助其军事实力,还有它从事的海外贸易带来的庞大军费——打仗是世界上最花钱的事情,郑氏的军费就通过海上贸易来筹集。

     南明后来也被清军攻破,郑芝龙继续他的投机行为,投降清军,被送到北京当官。但这次他失算了,他不再能够继续逍遥,在北京失去下属,只得到了一个虚职。当时清廷之所以不杀他,只不过因为他是郑成功的爸爸,他没有别的价值。肯定有人从民族主义角度出发,把他这次投降看做是污点,但从他个人角度来说,他本来就是一个商人,一个海盗,经过权衡后,他觉得哪方面获得的利益更多,他就会选择哪一方面,对某个民族抽象的忠诚度,恐怕在他身上是没有的。  


   六、



   郑芝龙的事业很大程度上被他儿子所继承,他儿子就是中日混血儿郑成功,后来成了新一代海上霸主。郑成功誓师起兵的时候年仅24岁。他本是个学生,又这么年轻,怎么能拉起一支队伍呢?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父亲留给他的大批部属。郑芝龙降清后,郑成功把他遗留的部属收归起来,宣誓跟父亲决裂,继续效忠大明王朝。南明朝廷为嘉奖他大义灭亲,就赐姓他姓朱,所以郑成功常被称作“国姓爷”。欧洲人叫他Koxinga,日本还有一出著名戏剧叫做《国姓爷合战》。

     郑成功开始了自己的海上冒险。表面上看,他的模式和父亲完全不一样,具有鲜明特色的政治行为,是为了反清复明。但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延续了郑芝龙的遗产,比如他在整个东亚海域横行无阻,继续跟日本人和东南亚船只做生意,连当时跟荷兰人的对立和仇恨都延续下来了。郑芝龙居然还给儿子留下一支黑人部队——他们原本是荷兰人的奴隶,懂得使用来复枪和短枪。在跟荷兰人交手后,郑芝龙就俘虏了这两中队的黑人,编入自己的部队,后来又归郑成功指挥,因此当时郑成功率领的还算是一支多国部队

     郑氏跟荷兰人的对立持续了足足三代人之久,到郑成功的儿子郑经时代,还发布了一道通令:东亚洋面的所有船只不得与满清和荷兰人做生意,而且继续向荷兰人征收重税,荷兰人对他非常恼火,以至后来跑到北京向清朝皇帝进贡,请求效力打击郑氏海军。现在看看这非常幽默,居然有个外国海盗到中国来,说要帮中国官府一起打击中国的海盗。现代荷兰当然是发达国家,但对郑氏三代人来说,他们也就是蛮夷,是“红毛夷”,并不怕他们,荷兰人甚至多少觉得受到郑氏的肆意凌辱。
 
   郑成功也延续父亲开拓的海外贸易渠道,并用自己的海军来保护这些商业往来,获取的利润才充作军费,支持他反攻大陆,这也体现了所谓“战争、贸易和海盗行为的三位一体”。当时海盗行为是筹集军饷有效办法之一,乾隆年间,越南阮朝的海盗为患东南一带,也都是为了获取军需。在上述许多方面,郑成功和他爸爸之间的延续性都是显而易见的——简言之,没有郑芝龙打下的根柢,郑成功一个年轻的学生要白手起家成就后来的事业,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在集结起队伍以后,经过长期准备,郑成功在1661年发起了长江之役。这是鸦片战争之前中国面临的唯一一次从海上进攻、以夺取政权为目的的入侵,以前的海盗都是骚扰或抢劫,目标是战利品,而不是夺取领土。而郑成功是要反清复明,夺取整个江南后,最好能进一步推翻满清。这次他失败了。他沿着长江口一直打到南京,在取得初期的胜利之后,遭到惨重的损失,被迫撤退

     我想这时他已经意识到,海洋势力如果想要与大陆霸权争夺领土,是必定会失败的。英国在百年战争中的失败就是一个例证。可取的方式是去海外寻求开拓新的殖民地,以此为根基,扬长避短,巩固手中的制海权。所以他回到厦门根据地后,准备另谋出路。他父亲的老部下何廷斌此刻献上一张地图说:台湾本是中国人的地方,现在被荷兰人占领,你爸爸以前也在那建立根基,你不如把它收下来算了。郑成功于是就召集部下,宣布要进军台湾,驱逐蛮夷,恢复我中华故土
 
   现在公认郑成功是个民族英雄——这个称号不是因为他打满族人,而是因为他收复了台湾,打跑了荷兰人。当然要这么说的话,他爸爸也可以称之为民族英雄。荷兰人在听说郑成功在长江之役失败后,非常紧张,他们悲观地意识到,几乎不用怀疑国姓爷会进攻台湾,所以已经在做准备。只不过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基地远在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而且在台湾的经营开拓不大顺利,他们已经预感到可能早晚要失去这个不够巩固的殖民地

     1662年4月,也就是长江之役后的第二年春天,郑成功冒着台湾海峡春季的暴风雨,誓师东征。在出师之前,他遭到部下强烈抗议。在他们看来,台湾是个荒岛,贫瘠而且补给困难,更糟的是瘟疫横行,非常可怕,岛上汉人也不过一两万人,占领这样的岛屿有什么价值呢?他们也没有“台湾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样的观念。其中一个部将吴豪,抗议得特别强烈,他提出的一些理由现在看来倒是很理性的。但当时郑成功坚持己见,以“动摇军心、妖言惑众”为由,把他给杀了——郑成功这人脾气很烈,对待敢于反抗他的下属,向来是从不手软的。
 
   不管怎样,大军就这样东渡海峡,向台湾进发了,部队编制合计大约2万人。去了才发现原以为唾手可得,其实没那么容易。当时驻守台湾的荷兰人大约1900人,但他们有城堡,早经过长期的准备,火器、大炮也比较犀利。结果郑成功率军足足围攻了将近一年,才打下台湾。更让他愤怒的是,在围攻期间,粮食不够吃,很多士兵生病,医药缺乏,这种情况下在厦门基地的弟弟和儿子居然敢违抗他的军令,不发粮草过来——因为都反对他攻打台湾郑成功2月打下台湾,5月就染上热带疾病去世,年仅39岁——被他杀掉的那个人没有说错,台湾的流行病确实很严重。所以郑成功在将士眼里,恐怕是个一意孤行、脾气暴躁的领袖。
 
   此前荷兰人在岛上已经盘踞了好几十年,虽然当时岛上也有一两万中国人,但那是闹饥荒时过去逃难垦荒的,饥荒过后好几千人又回福建了。所以在台的中国人确实不多,也没有宣布过这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至少没有官府正式管辖过。郑成功下战书给荷兰人时说,这是我先民待过的地方,他们在此开垦,现在我们收回来乃是理所当然的合法行为——他指的可能是他爸爸,郑芝龙确实曾招募过一些流民去台湾垦荒。但如果中国人曾到某个地方去开垦,那个地方就算是中国的,那么他几乎可以向南洋所有岛屿都提出领土要求了——其实他当时确实是这么想的。打下台湾后没多久,他又向马尼拉的西班牙人下战书,要他们进贡,否则他就攻打过去,因为菲律宾群岛本来也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说起来马尼拉当时的华人比在台湾的还多,足有好几万人,而且西班牙人曾三次屠杀中国人——所以郑成功表示他已经忍无可忍。西班牙殖民者对这位“远东的阿提拉”很紧张,觉得他和他爸爸一样,是个不好对付的暴君。他们紧张也是有道理的——西班牙当时在整个菲律宾群岛的兵力非常薄弱,大概只有800人。我们现在很难想象,仅靠800人怎能控制这么大的群岛呢?因为菲律宾群岛土著当时非常分散,缺乏组织,武器也很落后。总之,为了防范郑成功即将发动的入侵,西班牙人不得不中断在南部跟荷兰人的战斗,放弃香料群岛,和南部棉兰老岛一带穆斯林的战争也不打了,集中兵力防守大马尼拉地区。这导致了两个严重的后果,一是西班牙永久性地失去了对香料群岛的控制权,荷兰人由此控制了整个东印度群岛;二是与穆斯林的战争只进行到一半,结果这场战争又延续了三百年之久,所谓摩洛战争。冲突至今还在持续中,比如前两年的阿布沙耶夫组织就出自菲律宾南部,现在还有一个摩洛解放阵线,他们跟北部的天主教徒已经打了好几百年

     但西班牙人没想到,几个月后郑成功就死了,但消息传到马尼拉估计已经较晚,而且也不能确定郑成功的后人会不会继承他遗愿,率军来袭,所以始终不敢松懈。好在台湾是打下来了,荷兰人也永久性地放弃了,他们和郑家三代交手时,几乎是打一仗败一仗;这回意识到只靠几千人的远东部队,已经根本无法再收复台湾。因此现在,台湾就变成了“中国领土永久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然,郑成功要是再多活十年,菲律宾说不定也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七、



   后来台湾是被清政府收复了,现在有些台湾历史学家坚持认为台湾在当时其实是个无主岛屿,并不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在某种意义上也讲得通,但中国对台湾领土主权的的合法性,并不是因为它“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很多时候,它的合法性其实是来自后来的管辖权。比如有一两千年,朝鲜和越南也曾经归属中国,后来失去了,没有控制住;如果一直有效管辖着,那么我们现在有大量证据表明:它们理所当然地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晚清时章太炎甚至认为朝鲜和越南本来就是中国领土,他们的国王只不过相当于“特别行政区首长”。所以“中国领土”是我们后人往前看的一个回溯观念。1683年以后,清政府确实在台湾有效行使主权达212年之久,所以不能否认它已经成为中国领土了

     但收复台湾有一个不幸的后果:清政府并不喜欢海盗——当然历届中国政府没有喜欢海盗的——收回台湾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剿灭海盗,避免它再次成为骚扰沿海的海盗巢穴,而且清政府的海防措施比明朝严密得多。明朝的海防观念体现在“重防其入”,就是重点防范从外部进入中国的海盗;而清朝则侧重于“严防其出”,这意味着政府觉得:其实沿海的海盗都是国内出去的不法分子——所谓“汉奸”,出去以后摇身一变,装扮成日本人来打本国,这是最要不得的“严防其出”有几个措施,第一个是出去的人都要登记,有的人私自去南洋,回来遭到举报,就抓去杀头了;另一个措施是禁止携带武器出海。这很要命,没有武器不要说抢别人,说不定还被别人抢了。清政府规定出海渔船、商船不得携带武器,就导致清朝的海盗比明朝弱很多,可以说清政府做到了明朝人想做而做不到的事。

    清朝在边疆事务上一贯就是这样的态度,通过军事据点和民间防御,收紧控制网络,对游牧部落也一样。这确实相对稳定了海疆,但也带来一个非常消极的后果,就是放弃了一支机动的海上力量,打击了民间海外贸易。周宁在《中西最初的遭遇与冲突》一书中说,清朝是“收复了台湾,失去了世界”。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这么说。
 
   然而反过来说,要当时的清政府积极发展海外贸易和海军建设,事实上也是不太现实的。我们越深入地考察历史,就越觉得这种可能性极低。因为国家有内在动力去建设一支强大的机动舰队,除非它有大量的海外贸易的利益要保护,而且这些贸易对它来说至关重要,否则劳民伤财养这支舰队干嘛呢?而且,商船和战舰是一体的,只有民间的海上商业活动活跃,有足够多的航海人才和船只可供征调,海军才能发展起来——这就是为什么说郑和的船队从一开始就难以持续,因为它缺乏这种持续的内在驱动力,要是换了郑芝龙这种人,他怎么可能因为皇帝的一纸诏书就解散自己的船队?所以实在要说,我觉得两个姓郑的人当中,海盗郑芝龙比郑和更能体现那种生机勃勃、难以扑灭的海洋精神。    
   当时中国太庞大了,不像英国如果面临海盗入侵,可能全国震动——对中国来说“海疆骚动”只是挠痒痒而已,而且海外邻国又很穷,政府发展贸易的动力也不足。在郑成功死后,也再没有一个从海上过来的、以夺取领土和政权为目的的入侵,所以一支机动的海军对清政府是没有必要的。它只要留着岸防的警察部队零星抓几个海盗就行了。没有了对手,建这支海军跟谁打呢?不是独孤求败吗?清政府严密控制海岸,必然也要为这致命的和平付出代价。我们后人回顾时都觉得遗憾,为什么鸦片战争、甲午战争时中国没有一支强大的海军来保护,以致举国蒙受奇耻大辱。但这是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大变局,此前的人们没有面临过、也没料想到会有这样的状况。现在中国的进出口大部分是通过远洋运输的,去年又成了造船业的世界第一大国,这种情况下谈论建设一支强大的海军,可能更现实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