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刘烨吻戏几集:“教师流动”应由强制向自发自觉转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8:15:27
“教师流动”应由强制向自发自觉转变

http://www.henanedu.com/2010/2/27/2010227237043.shtml2010-2-27中国教育新闻网

 

   江苏日前公布“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意见稿”,其中规定教师在同所学校任职不能超6年,以此推动教育公平,遏制“择校热”。此外,“意见稿”还规定组织招生考试校长要下岗,老师做有偿家教则可解聘。——《扬子晚报》
  中外教育实践证明,教师流动是一柄双刃剑。教师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师资的合理配置和教师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学校教学力量的均衡发展,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教师的不合理流动,起到的作用恰恰是相反的,会导致教育的M形发展,即强者越来越强,弱者越来越弱。

  从新闻来看,江苏只是硬性作出了教师在一所学校工作6年需要流动的规定,并没有透露相应的保障措施,不得不让人怀疑它的效果。如果没有相应的保障措施,人往高处走,大多数教师的流动意向是不言自明的。但好学校是有限的,谁能流动到好地方、好学校去,谁将流动到差地方、差学校去?违背教师意愿的硬性流动,消极思想的滋长可能比积极性的发挥更加充分。另外,没有保障措施的教师流动,会不会有“马太效应”,会不会有“腐败效应”,可能是谁也不能保证的。

  虽然从总体上看,教师的合理流动有利于教育的均衡发展。但“一刀切”的“工作6年需要流动”是否合适,是值得商榷的。比如教育研究试验,有些对连续性的要求是比较高的,突然地中断,突然地改变,就可能会导致研究结果偏差,甚至导致前功尽弃。

  因此,教师的合理流动必须要有相应的保障措施,且不宜“一刀切”。借鉴国内外的先进做法,这些保障措施,无外乎三个方面,一是加强教师合理流动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流动的法律、法规保障,增强教师流动的规范性;二是从经济的视角真正实现同一区域内同一级别(同一职称)教师的同工同酬、同福利、同工作环境,并设立贫困边远地区、农村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制度,提高教师流动的自愿性;三是探索逐步扩大范围或不断重组的“联合学区”制,首先在一个特定区域内,实现师资均衡,然后逐步扩大“联合学区”的范围,或者进行“联合学区”的重组,最终实现总体上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江苏出台教师流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我们更应该明白,教师合理流动的实现,既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简单地依靠行政命令,需要通过综合建设,让教师合理流动一步一步由强制向自发、自觉转变。(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