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进化过程:潘洪其:公车改革有待中央示范与公众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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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洪其:公车改革有待中央示范与公众监督合力

2010年11月23日07:26东方网潘洪其我要评论(4) 字号:T|T

潘洪其 北京青年报评论员

今年3月,民革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提案,提出“建立刚性财政预算约束的公车管理体系”、“电子监控公务用车”等公车改革措施,建议全部取消厅局级以下官员专车。最近,国家发改委对民革中央的提案作出回复,称发改委正在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此项工作加快推进。

自1994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以来,公车改革一直是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话题。迟至2005年11月,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副会长王元慎曾在一次会议上表示,公车改革的目的是解决超编制和超标准配车、运营成本高、行政成本开支过大以及公车私用等问题。其基本思路是改革到厅局级官员,厅局级及以下官员可能取消专车。

民革中央提出的取消厅局级以下官员的专车,与王元慎介绍的取消厅局级及以下干部的专车,在范围上略有不同,但两者对于公车改革的目的和路径的认识大体是一致的。这足以说明,从决策层到社会各界,就公车改革的一些基本问题达成共识并不困难,真正困难的是如何找到合适的入手点,使改革真正从“说”的层面进入“做”的层面。

尽管各界在公车改革的基本问题上不无共识,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有进一步探究和澄清的必要。必须明确,按照《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只有省部级及以上官员才有配备专车的资格。从体现国家礼仪和方便实际工作的角度看,也只有省部级及以上官员才有配备专车的必要。除此之外,其他所有官员都不能享有配备专车的“特权”。然而衡诸现实,在许多地方和部门,一个小小的科长也享受着事实上的专车待遇,一些处长、局长更是视享受专车待遇为天经地义。严格说来,他们都是明目张胆的“僭越”,他们的“特权”理当被取消。

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取消公车+货币化改革”试点,按官员级别高低发放相应档次的交通补贴(级别越高补贴越高),或者按相应优惠额度将公车“卖”给官员(级别越高优惠幅度越大)。这实际上仍然是把公车作为一种“福利”在官员中进行分配,与传统公车制度下按级别高低给官员配备不同档次的专车并无根本不同。

有鉴于此,另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是,公车最本质的功能只能是用于公务,而不能是官员享有的一种“福利”;取消公务用车之后,为公务员提供的补贴的数量,只应与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及其实际公务交通消费的多少有关,而不能与公务员的职务高低直接挂钩。

所以,通过刚性的财政预算约束,大幅度减少公务用车的数量,全部取消厅局级以下官员的专车,既是要取消厅局级以下官员配备专尺的“特权”,也是要取消他们享用专车的“福利”。

如果按照这个方案推行公车改革,必然要触及相当一部分厅局级以下官员的实际利益。这是公车改革必须充分估计的困难和阻力,也是改革启动之后必须着手解决的难题和矛盾。

发改委正着手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公车制度改革方案,这是一条改革思路,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中央国家机关相比,地方国家机关厅局级以下官员的数量更多,实际掌握的权力更大,也享受着更为实惠的专车“特权”和“福利”。这样,公车改革从中央国家机关做起,遇到的难度和阻力会比在地方国家机关小一些。当中央国家机关的公车改革取得实际进展之后,应能对地方国家机关起到导向和示范作用,并形成强大的“倒逼”压力。

同时,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推进公车制度改革,还迫切需要公众广泛深入的参与。无论是人大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通过财政预算的硬约束严格控制公车购置数量,还是设置由上级机关掌握的电子监控系统,全方位监督公车的“行踪”,并在网上公开查询记录,以遏制公车使用中的浪费和腐败,都不应只是一个“权力监督权力”的问题,而更是一个“权利监督权力”的问题。毕竟,从监督财政预算的人大,到掌握电子监控系统的上级机关,他们也是公权机关,本身也是公车改革涉及的对象,他们作为监督者,本身也需要受到公众的监督。

从中央国家机关入手,自上而下形成推进改革的纵向路径;从强化公众参与入手,以“权利监督权力”形成推进改革的横向路径。两方面力量“上下合围”,中国公车制度改革将走出一条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