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幻世界:珠海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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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科技强市、教育强市和人才强市的决定
珠字〔2004〕13号


(2004年9月16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科技•教育•人才大会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强市、教育强市和人才强市建设,确保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市五次党代会制定的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省科技•教育•人才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市五次党代会制定的奋斗目标,以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扶优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全面提升科技实力和竞争力;通过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创建学习型社会,促进全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大力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设有利于各类人才发挥作用的体制、环境,不断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2、发展目标。
建设科技强市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区域创新体系,努力走出一条依靠科技进步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新路子,构建知识创新、区域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三大创新体系,把我市发展成为珠三角西岸科技创新的中心,成为珠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带中独具特色、有较强吸引力、高附加值产业聚集的科教产业基地。到2008年,科技进步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2%;信息化综合指数达到68%;每万人科技活动人数超过50人;每万人专利申请数达12件以上。社会发展科技体系比较完善,公民的科学素质明显提高。
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是:按照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要求,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优质化、高等教育普及化、职业教育社会化、社区环境学习化、教育合作国际化,构建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力争在2007年建成教育强市,使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2007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100%,初中阶段净入学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高质量、高水平普及12年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8%,大学园区高校在校生达到7万人以上。
建设人才强市的目标是: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人才工作实现“三个明显、一个提高、一个突破”:人才总量明显增大,人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布局明显优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人才工作机制有新的突破。2004-2010年,全市人才总量年均增长5%;到2010年,人才总量占全市总人口29%,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占全市人才总量的45%。
二、以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加快建设科技强市
3、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科技强市的重要意义。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重要标志。珠海要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权、赢得未来,关键要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珠海的发展潜力在科技,珠海的竞争力在科技,珠海的可持续发展在科技,珠海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生活质量改善也在科技,建设科技强市是构建兴旺强盛现代化特色珠海的必然选择。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科技强市的重要意义,切实把科技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
4、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组建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和研究开发院,从事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公共技术的研究。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除从市科技三项费用中拿出资金予以1:1匹配支持外,还可给予其它政策倾斜。到2008年,新建10—15家省级的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使我市的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总数达到30家以上;努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使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龙头。
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和有实力的公司来我市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境外企业在我市创办综合或专业性的科技成果孵化器。外资研发机构可独立或联合申请我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外资企业研发机构进口的实验仪器设备可为地方提供有偿服务。
建立和完善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鼓励支持大学园区高校和科技园区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及技术需求,建立一批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基地。到2008年,创建10家依托大学园区和相关科技园、服务于我市支柱产业的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建立和完善10家具有综合配套服务能力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的科技企业达到500家。
建立和完善科技激励机制。深入贯彻实施《珠海市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条例》,促进科技职务成果转化,吸引、鼓励和支持科技人才到珠海创新创业。在继续坚持以“科技重奖”为核心、以“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为特色的科技奖励政策基础上,根据经济科技发展形势和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奖励指标体系,突出技术创新指标;设立“专利奖”,鼓励发明创新。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和奖励制度,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薪酬制度。鼓励科技企业试行“期权期股”分配办法,以激励企业经营者和骨干科技人员。
5、整合全市科技资源,构造新的区域创新体系。
以大学园区、科技园区和专业园区为依托,探索以“大学园区(教育)、产学研基地(孵化器)和功能区(产业区)”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科教产业发展新模式,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根据我市北区(唐家湾地区)已集聚了丰富的科教、人才资源特点,重点打造北区科教新城。在继续办好大学园区,大力提升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依托大学园区科技、教育、人才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全面整合北区资源,大力发展科教产业及支援服务业,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把北区打造成以高校、研发机构、科技园区为载体,以教育、研发、设计和高新技术产业为特色,以软件、集成电路、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三大产业为支柱,以技术密集和科技人才密集为支撑,拥有大批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和企业,集科研、教育、产业、生态、文化、休闲、生活为一体,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科技、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科教新城。
6、大力推进产学研基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充分利用“大学园区—科技创新海岸”的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大力推进珠海产学研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创业投资为支撑的官、产、学、研、资、介六要素联姻互动、创新发展的珠海产学研体系。支持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科技园可实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有关管理办法。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创办研究开发机构,加强技术协作,建立技术研究开发战略联盟,推动科研项目的“院地”和“校企”合作。市科技三项费用对产学研一体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完善中介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组建面向我市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公共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集成、工艺配套、信息和技术开发等服务。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市技术交易中心,为企业的技术转让和融资提供良好的环境。配合省华南技术交易网,做好珠海“分会场”网络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鼓励海内外人士来珠设立科技中介机构,其办理交易见证的项目,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时不再办公证手续。
7、加强面向产业和社会发展的技术创新平台和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扶持、市场推动、企业化运作的原则,建设一批与我市产业发展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在现有的软件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生物医药技术平台。近期对大学园区及科技园区内现有实验室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择优支持,组建公共实验室,加强对共性技术的攻关,大幅度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
8、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
以形成重大产品和有竞争力的产业为目标,重点在软件、集成电路、生物技术、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环保等领域,组织科技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取得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市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领域、关键领域和综合性、共性的技术攻关,市产业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科技攻关。
加强区域科技合作,开展科技项目的联合攻关。结合“大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体系的建设,鼓励我市科技企业、科研机构与市外特别是香港、澳门的高校及科研机构联合创建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申报我市的科研计划项目,通过科技项目的联合攻关,仪器设备的相互开放,促进科技资源开发与共享。
9、加强对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吸收与创新。
针对我市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高起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及设备。市科技三项经费应确定高于10%的比例,重点支持引进高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认证。企业用于引进技术吸收与创新的技术开发经费,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其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一次或者分次计入成本。
用3-5年的时间,在我市建成一批有规模、技术含量高的引进技术吸收与创新示范企业,设立中外科技合作基地,通过这些企业和基地的带动、示范作用,推进引进技术、设备和成果的本土化。通过信息化和标准化工程,提升基地与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10、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加快实施专利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
加快推进专利战略研究,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试点建设,培育和发展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行业和区域。完善专利服务工作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专利信息检索体系。落实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资助办法,重点资助国内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实施。市科技三项费用要安排奖励设计人员,支持有市场开发前景的专利项目实现产业化。科技立项、项目验收要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指标之一,加大评价权重。市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盗版、侵权、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高度重视技术标准,重点在电子通信、软件、智能家电、食品安全、中药现代化、农业等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特别是把软件技术标准作为珠海技术标准战略的突破口,建立健全与技术标准相配套的相关计量、检测和监测机构,争取成为广东省技术标准战略示范市。
11、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
开展珠海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研究,制定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切实可行的举措,加大对重大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的扶持力度。集中力量扶持一批具有发展前景和潜力的企业,对技术先进、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三项费用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民营科技企业项目申报并取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支持的,市科技三项费用按1:1的比例给予匹配。鼓励和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到境外进行产品推销和技术交易,为民营科技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多渠道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鼓励和促进大中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争取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达到销售额的3—5%。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采取适当增加贷款贴息数额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奖励,支持企业的研究开发。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引导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到证券市场上市。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公司来珠海创业发展,对省级以上或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珠海产业的项目,可从市科技三项经费中以项目的形式给予联合支持。鼓励国外资本在本市成立独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允许以大集团公司为主体建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风险投资基金收购兼并高新技术企业。
12、加强园区载体建设,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力度。
加强科技专业园区的建设,引导和扶持我市各科技园区形成不同特色、互为补充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大力度支持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支持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清华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一批科技产业基地和科技载体的加快发展。继续抓好“广东现代化科技示范市”主体项目民营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及广东珠海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和发展。通过再造新机制、新环境和新特色,引导各类园区向专业化、高集成、大基地方向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海岸生活配套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创业和生活环境。
在继续办好以软件产业为主体的南方软件园、以集成电路设计为特色的哈工大新经济资源开发港的基础上,在科技创新海岸范围选择有条件的科技园区设立珠海市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产学研基地,加快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产业发展。
13、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突破、形成特色”的原则,重点加快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推进我市“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广东省信息化建设综合试点城市”和“广东省集成电路设计与生产基地”的建设。扶优扶强,集中支持大型的有前景的软件项目、软件品牌和软件企业,打造软件航母企业。继续支持信息产业领域中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企业发展,在电子政务系统、游戏软件、电力行业应用系统、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系统开发等领域着力培育若干家大型龙头企业,推动我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做大做强。
抓好一批企业信息化工程,对重点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资金倾斜支持,建立一批行业性的企业信息化服务中心,发展跨行业、跨地区的网络化技术开发协作,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技术服务。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建设商业网络,提高服务业的信息化水平。
14、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快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步伐,广泛运用电子信息、现代生物、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技术,加大对纺织、服装、食品等传统产业的改造力度,要在技术装备改造、工艺改进创新、产品水平提高、能耗污染减少等方面不断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认真落实包括利用国债进行技术改造投资、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减免进口增值优惠税等政策。
加快高新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推广运用。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体制创新,在巩固和完善现有以农技推广站为骨干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的同时,加快形成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为依托,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为支撑的农业生产研发和推广体系。加强农产品保鲜、加工技术及其设备的开发和引进,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保障监督体系。推动科技兴海,充实县区水产开发、检测技术推广体系,推动海洋技术成果转化。
15、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区域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提高区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各区要做好科技发展规划,以当地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基础,利用各地特色资源,找准产业突破口,促进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形成,发展壮大区镇特色经济。进一步健全各区科技行政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充实人员,不断提高基层科技部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和自身发展能力。市科技管理部门要通过科技下乡、下企业、下基层等经常性的活动,加强与区镇科技工作的沟通和协调,通过科技项目带动各区技术、人才、企业和项目的引进工作,推动区镇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
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科学技术对各领域、各行业的渗透,组织实施一批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全市人口与健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与生态整治、防灾减灾、社会安全保障、人居环境建设、社会服务和文化体育事业等领域的科技进步。配合“文化盛市”战略的实施,大力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数字多媒体、数字电视、影视制作及放映技术等科技文化产品,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
16、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教育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和提高国民素质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从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高度,从建设兴旺强盛特色珠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教育强市的重要意义,保障教育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的地位,做到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工作优先研究、教育经费优先安排、教育人才优先引进、教育困难优先解决、教师待遇优先落实,加快教育强市创建进程。
17、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
加快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把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创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法律地位,享有同等的税收、教育用地等优惠政策。规范民办教育的准入条件,建立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公告制度,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备案制度。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和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自主办学的新机制。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区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区、镇、村对教育的责任,把教育纳入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学校法人和学校章程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形成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校本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建立新型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18、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保障和财政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城中村改造及新建小区缺乏教育设施配套的问题。由国土、规划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规划教育用地,确保教育用地优先安排;对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按标准化的要求建设学校基础设施,使学校生均占有场地充足、校舍建筑完备、专用教室齐全、教学设施先进,实现教育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使我市城区学校基础设施达到市一级学校以上标准,农村学校基础设施达到区一级学校以上标准。
19、促进教育协调均衡发展。
促进全市城乡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使城乡学校在办学条件上实现均衡发展。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积极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城乡教育对口帮扶制度,缩小城区与农村学校的差距。加快教育强区和教育强镇建设步伐,争取2006年底80%的镇成为教育强镇,金湾、斗门成为教育强区。
促进教育内部协调发展。制定促进我市幼儿教育发展的政策,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在“双高”普及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农村中小学和城市民办学校的教育质量,促进我市整体教育质量的提高。科学、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和比例,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有序流动的良性机制。加强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加快我市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步伐,建立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与劳动力市场有机联系的运行机制。
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要按照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常住地为主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解决我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
20、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加快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步伐。
全面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到2005年底,全市中小学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全面实施中小学“校校通”工程。2005年,香洲区90%的中小学和金湾、斗门区的中学、镇中心小学接入珠海教育信息网;2007年,全市中小学接入珠海教育信息网,并和省教育科研网连接。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扶持力度,保证经费投入,大力开发教育信息资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
21、建设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师资队伍。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核定教师编制,配足教育发展所需的师资力量。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以职务聘任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全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形成教师乐教、善教、敬业、爱岗的教风。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加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启动“研究型教师培养工程”,形成合理的专业梯队。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推行教育职员制度,促进教育管理人员专业化。制定人才引进、使用政策和办法,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到我市的教育岗位上来,并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
22、办好大学园区,加快高等教育发展。
办好大学园区,在巩固现有办学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努力把大学园区建设成为珠海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创新人才聚集平台和高新技术研发基地,成为广东省重要的高等教育和产学研基地,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窗口,使珠海成为珠江三角洲西岸的科教和人才中心。
进一步提高大学园区办学质量与水平。加强高校学科建设,引导高校根据珠海及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重点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和专业。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市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对高校学科带头人、教授等的引进力度。强化地方政府对大学园区高校的综合协调和服务职能,建立教育质量评估与保障机制。
大力推动产学研合作,加速高校与地方经济的融合。支持大学园区高校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及需求,建立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鼓励政策,建立大学园区、工业园区、企业之间互动合作机制,进行人才、项目、技术和成果等多层次合作,加速科研成果转化。
加强高等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认真贯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大力吸引港澳及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来珠海办学。积极推动在珠高校与港澳的合作,探索三地高校在资源共享、联合培养、合作研发、共建学科专业和重点实验室等方面的合作途径。加强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入国外先进办学理念、管理模式等,推动教育国际化。
充分发挥大学园区社科人才的作用,通过举办专家讲座、报告会、论坛等活动,繁荣珠海的社会科学,为珠海的发展献计献策。
23、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城市。
加强终身教育的规划和协调,加快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继续教育体系,建立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负担的投入机制。发展成人教育,鼓励在职自学,完善带薪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大学园区的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全社会的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网络。鼓励人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终身参与学习,促进“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市”的形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四、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加快建设人才强市
24、树立科学人才观,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人人皆可成才的观念。
人才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和传播者,人才优势是最大的优势,人才开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必须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人人皆可成才的观念,只要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都是珠海需要的人才,都是珠海的宝贵资源。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克服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科学看待人才,不拘一格选人才,用人所长,人尽其才,鼓励人人都努力成才。要注重对特殊人才的选拔使用。
25、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加强人才发展的载体建设。围绕我市有较强吸引力的产学研基地的建设,积极推进产、学、研各领域的快速、协调发展,强化人才载体建设,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围绕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文化旅游、海洋开发等特色产业,通过大力支持发展若干优势企业,使专门人才在行业引导下得到良性健康发展;依托大学园区的科研优势,规划和发展切合珠海实际的若干研究群;从政策、资金和设备等方面,激励海内外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开展与珠海发展紧密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依靠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来推进人才的密集型发展或有针对性的整体式发展。
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获得“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其配偶的工作由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安排,其子女入读中小学校享受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由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安排,并给予一定的安家补贴。市政府在市区安排引进人才周转公寓,供引进的暂无住房的硕士或副高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租用。打破身份、所有制以及城乡、地域的限制,为企业招调人才立户。上一年度纳税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招调员工。高级技工、高级技师两类拟招调人才,可办理“农转非”手续,其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子女,符合我市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可同时办理“农转非”及随迁手续。
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加强人才“柔性”引进力度,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鼓励国内外高级人才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兼职、考察讲学、学术休假、担任业务顾问等多种形式长期或短期到珠海工作、创业,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国内外智力,对通过柔性流动为我市服务的国内外人才,发给《珠海市人才居住证》,按照《珠海市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享有权益;制定“银色人才”引进政策,有计划和有针对性地吸引外地的高精尖退休人才来珠海工作。
进一步做好海外留学人才的引进工作,支持和鼓励海外留学人才来珠海创业。加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力度,市政府设立留学人员专项资金,扶持留学人员创办高科技企业。加强与海外留学生组织、华侨华人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加大吸引海外人才的力度。通过设立海外人才招聘网页、定期组织海外人才招聘团等方式,为人才引进提供途径和方法。
26、强化人才培养工作,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
加大培训力度,有重点地培养高层次人才。在现有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中,每年选派200名左右的各级干部,通过送往国内外一流大学、政府部门或有影响力的企业进行短、中、长期学习培训,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塑造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人才。
拓展开发渠道,加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建成市培训指导网站,为各类组织提供发布培训需求信息的平台。启动“珠海市定制化培养”计划,鼓励政府、企业与高校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制度,评选“珠海市年度十佳高技能人才”,激发劳动者学技术、学技能的热情。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评聘分开、考评结合的社会化考核方式,为高技能人才的成长拓宽通道。加强技术学院、职业高中、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的建设,鼓励民资办学,为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
借助制度保障,提升全社会整体人才水平。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逐步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部门带薪学习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继续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的学习深造和投入机制,引导、鼓励和保障已经具有大学文化的中青年干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同时,结合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提倡和鼓励自学成才。把学习作为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通过学分、课程培训,激励人才脱颖而出。
利用好现有资源,建立完善的社会化人力资源教育培训体系。加大社会知识性资源开发和开放力度。充分利用社会的、尤其是大学园区高校教育培训资源,最大化地实现珠海教育、培训资源共享,逐步建立“政府引导、行业主管、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形成高层次、市场化和社会化的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加快城市和大学图书馆的建设,提高图书馆的图书总量和开放程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的教育宣传作用,营造学习方式多样化、学习氛围浓厚的城市环境。
27、引进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方法,用好人才。
遵循人力资源开发规律,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人性化环境。加快建立和推行规范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传统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引进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分析办法,干部管理实现以职务管理为中心向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的转变;引进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评价、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系统,建立以市场为基础、以能力和绩效为导向的薪酬体系;引进人力资源管理的职业生涯设计与管理方法,同时建立面向未来的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机制,使每个人的兴趣与职业得到最大程度的结合。
积极探索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平台。在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工作分析和编制职位说明书的试点工作,为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搭建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平台摸索经验;完成“珠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薪酬体系改革方案”的研究与设计工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高薪酬水平的市场化程度,加大绩效工资的比例;开展“珠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系统”的研究与设计工作,提高党政机关人员招聘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完成“珠海市干部绩效管理体系方案”的研究与设计工作。
深化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切实履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职能。选择若干家规模适中、基础条件良好的市属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为国企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机制摸索经验。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改革办法,将工资总额的控制与企业薪酬制度的建设以及与企业战略挂钩,提高国企分配的自主权和市场化程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的选拔任用、薪酬激励与考核机制。在2008年前形成一套规范的、符合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和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领导人管理体系。
28、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建立规范有序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加快发展人才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在做好政府公共人事服务的基础上,努力发展市场竞争业务。加大对人才市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入,进一步办好基础性人才市场,提高市场覆盖率,充分发挥市级人才市场的辐射、带动、示范作用。支持鼓励创办各类性质人才中介组织,使现有各类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实现联网贯通。加强与港澳台和泛珠三角地区紧密合作,通过网络连接,形成人才信息资源的共建和共享,使珠海的人才市场成为与国内国际惯例接轨、运作规范有序、结构布局合理、管理机制顺畅的区域性人才服务平台。
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企事业单位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原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通过参与项目研发、技术攻关和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薪。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经单位同意,可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受聘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以合同形式约定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化的公共档案管理服务系统。积极发展和完善人事代理业务,推行人才契约化管理。
29、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人才的生活条件。
完善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建立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方式多层次、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年金制度和地方补充保险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各种补充保险,参加商业保险,改革福利制度,提高福利待遇水平。对高层次人才实行政府投保制度,根据《广东省政府投保人才管理条例》,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凡符合政府投保人才标准的,及时办理投保手续。
改善各类人才的生活条件,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对在我市工作的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给予医疗保健待遇。实行专家定期休假制度。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社会优待制度。
30、积极开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新领域。
要充分认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的重要性,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人才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范围。在政治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一视同仁,在人才政策上统一安排,在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在政府服务上高效便捷。研究制定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培养的政策和措施,疏通和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输送人才的渠道。打破人才流动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消除所有制限制,促进各类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合理流动。
五、加强领导,不断开创科技、教育和人才工作新局面
31、建立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抓第一资源、抓教育的领导体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科技、教育、人才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的任期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部署、一起实施。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加大工作力度。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继续开展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推动科技进步、发展教育实绩考核。
32、创新科技、教育和人才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心协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科技、教育、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加快建设科技强市、教育强市和人才强市工作中,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要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要加强市科教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市科技专家顾问委员会,实行常设科技顾问与建立专家库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模式。成立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建立创建教育强市专项督查制度和督导结果通报制度。成立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市人才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市委组织部成立人才工作科,配备1个科级领导职数3个行政编制,负责对协调小组的决策进行具体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建立各级人才工作定期考核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
33、建立和完善科技、教育、人才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确保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快于全市财政收入增长。到2008年,全市科技三项经费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3%以上,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5%以上。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比例,到2008年,全市各级政府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科普经费要达到人年均1元以上的要求,由同级科协统筹安排。进一步优化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科技三项费用的绩效评价制度。
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教育拨款“三增长一优先”(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基本建设投资优先用于教育事业)。从2004年起,连续5年每年提高市本级财政支出教育经费所占比例1-2个百分点,区级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所占比例也要逐年提高。
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市、区都要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列支,用于人才资源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和科研项目开发等,并利用该资金设立人才产业发展资金,促进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推荐、租赁业发展。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由市财政从2005年起设立,首期一次性划拨专项经费1000万元,以后随着经济的增长每年有所增加。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34、营造有利于科技、教育和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为科技、教育和人才发展营造良好政策法制环境。在继续抓好贯彻落实现有科技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新的政策法规文件,重点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产学研基地建设和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抓紧制定新建小区教育设施配套、教育用地规划和保护、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快依法治教进程;逐步建立起包括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流动、资金投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体系,加大对人才在科技研发、项目承包、创业、兼职、流动等活动中的法律保护力度,维护人才的合法权益。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建设科技强市、教育强市和人才强市的重大战略意义,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培育良好的人文环境。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要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参与,积极献计献策,逐步形成人人关心、全社会都来参与和支持科技、教育、人才工作的生动局面,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
  
(此件发至各区委和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各党工委,市直各局,市直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