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牙99999:新加坡:强力反腐造就清廉之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9:12:55
新加坡:强力反腐造就清廉之国    

    新加坡政府在国际上享有廉洁的美名,被公认为是“最少贪污的国家”之一,贪污也成为全社会所不齿的“过街老鼠”。但其今日的卓越并非一蹴而就。    

    早在1952年,新加坡就成立了独立运作的贪污调查局(CPIB)。1960年出台了专门针对贪污的《防止贪污法令》。1989年,新加坡出台《贪污(利益充公)法令》,授权法庭冻结和没收贪污者的产业和资产,对贪污贿赂犯罪所得的赃款等,一律予以没收。而对贪污导致的损失,由被害单位另行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讨。1999年,此法令被《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罪行(利益充公)法令》取代,加入了洗黑钱等罪行。    

    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直属总理公署,局长只对总理负责,不受其他任何人的指挥。调查局官员的权力有严格的法律保障,其工作程序也有详尽的法规规定以确保依法行事。调查局在收到合理的指控、可靠信息或存在合理怀疑的前提下,可独立行使调查权、强行搜查权、无证逮捕权以及对文件物品或财产的查封扣押及限制转移财产等特殊权力。此外,秘密调查权也使调查局可自行立案调查政府高层,不受其他国家部门的干涉。    

    1986年,时任国家发展部长的郑章远,因涉嫌受贿受调查局调查。郑在调查中否认受贿,并试图与调查局人员讨价还价和求助李光耀以图了结。最终,郑选择了自杀,“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接受最严厉的惩罚”。    

    2005年,在慈善机构国家肾脏基金前执行理事长杜莱起诉《海峡时报》记者的诽谤案中,庭审牵扯出杜莱高达60万新元的年薪及其各种管理弊端。丑闻的曝光掀起轩然大波,公众因感觉被欺骗而愤怒。庭审次日,有3800位基金会的捐赠者取消捐赠。杜莱也最终因两项触犯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被判罪成,于2008年入狱服刑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