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儿童服装图片:企业家之间的暗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2:02:23

企业家之间的暗战

张小平
“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十九世纪英国首相帕麦斯顿如是说。

这句名言后来成为了许多政治家扩张和攫取自己利益的座右铭。而事实上,对于以“逐利”为天性的企业家来说,这句名言更易于被奉为真理。

台上言欢、台下使绊;当面叫哥哥、背后掏家伙,企业家之间的暗战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在今天这个新经济时代,中国的商业规则仍然明显缺失或者不成熟,而基于悠久的“潜规则”传统,这样的暗战将越演越烈,造成的结果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甚至是,我死大家也都别想活。

 

牛根生VS潘刚:同根相煎

有人说,蒙牛和伊利具有一种天然的仇恨,就像中国和日本、俄国和波兰那样,无法消除。

俗语说得好:亲戚远来香,邻居高打墙。日本文化脱胎于中国,地理位置相邻为伴,波兰和俄国的关系也近乎于此,但越是这样,矛盾越容易产生且难以调和。牛根生曾经是伊利员工,而且在主管全国经营的时候,业绩非常出色,然而被伊利扫地出门后,可以想见,他如果自立门户,最想打败的对手一定是伊利,这不一定是报私怨,而是打败伊利最能够证明自己的正确,也最有成就感。而且,牛根生所自立的门户,也肯定是在各方面与自己出身的前门派同质性是最高的。这样高度的同质性,以及地缘接近性,使得蒙牛和伊利之间的战争不可避免。

这样的战争,当然是两大乳业巨头的实际掌门人牛根生和潘刚在明面上都不会承认的。甚至于,两者之间还会称兄道弟,时不时地搞搞合纵连横,去斗一斗别的企业。可是,一旦回归到“利”字上,这样的信任立即土崩瓦解。比如说,2005年,两家曾经坐下来谈判,希望能够用共同提价,来保证双方的利润都得到增长,提价时间定在3月15日,可到了那天,双方却谁也没有调价。原因很简单,“他怕我不守信用,我也怕他不守信用”。稍后,两者申请成为2008北京奥运会乳业赞助商,伊利也没有遵守共进退的承诺,独家拿到了赞助商。

2010年,这两大乳业巨头联袂上演“罗生门”——伊利发布网帖说“蒙牛炮制了圣元奶粉性早熟事件”,并指出那次事件其实是蒙牛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有步骤周密策划出来的,而且这是专门针对伊利的QQ星儿童奶、婴儿奶粉策划的一起蓄意破坏活动。由于己方反应快速、判断准确、措施果断最终幸免于难,而圣元却在劫难逃。而蒙牛也通过网帖回应,说“是伊利炮制了此次的蒙牛事件”。

如此跌宕起伏的剧情,让民众再一次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奶粉界。事件最新的发展是以蒙牛被调查,涉及蒙牛诽谤门的蒙牛未来星品牌经理安勇、北京博思智奇公关顾问公司郝历平、赵宁和马野4人被批捕,蒙牛发表道歉声明而暂告一段落。此次事件,使得自三鹿“三聚氰胺”事件后好不容易恢复过来的乳业界信誉又惨遭打击。蒙牛的断尾求生——在道歉声明中把此事归结为安勇的个人行为——也难以释掉大家的质疑。动用这么大资金,牵涉业界这么广,蒙牛的高层们都不知道?

事件的对错先不评论。但本次事件至少说明了一点:那就是在中国,很多企业之间的竞争以及企业家之间的过招,透着那么一股暗战意味。蒙牛在道歉声明中也强调了“近年来,蒙牛集团曾多次遭遇类似的诽谤事件,伊利集团曾花费超过590万元对我公司进行攻击。”这说明,蒙牛可能更多地认为,这次只不过是自己的“尾巴”被抓住罢了,而对手的痛脚却隐藏得很好、很深而已。

事实上,企业家在过招的时候如果都热衷于使阴招的话,那么这样的暗战将不会有胜利者,其结果必然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乳业界这两年来的形象和信誉度在消费者心目中跌入谷底,正是因为某些企业家缺乏行业自律和合理竞争的意识,没有像西方骑士那样相互尊重的大气风度。自由竞争不是不择手段的恶斗,必须遵守商业伦理,要具备契约精神,而这两点,正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商人——犹太人所坚持的。

 

周鸿祎VS马化腾:以小博大

     IT业界有一句老话:“做流量不如做联盟,做联盟不如做导航,做导航不如做搜索。”其实从近几年的走势来看,这句老话还应该加上一句新语——“做搜索不如做客户端”。自古以来说得民心者得天下,而在IT界,则是得客户端者得天下,有了像QQ、浏览器以及安全软件这样的客户端,流量根本就不再是问题。有了流量,则赚钱不再是问题。

这一点,360的周鸿祎和腾讯的马化腾显然看得很清楚。因此,当一个做杀毒的和一个做在线聊天的打在一起的时候,不明白的人只看个热闹,而明白人却能看出门道,那就是:他们都在争抢客户端。直白地说,周鸿祎的目的就是让360系列安全产品先抢占用户的电脑,然后通用360控制用户的电脑上的各个应用软件。这就好比女人能做一手干净可口的饭菜,先抓住了男人的胃,再抓住男人的心,进而就能独家掌控这个男人。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任何的商业行为肯定都是有它的目的性和企图心的,这无可厚非,而且,“先吃饭再给钱”,这也是IT业的一个传统套路,马化腾不是吗?李彦宏不是吗?马云不是吗?

问题是,马化腾、李彦宏、马云等人已经在这条道上先出发很久了,已经掌握了一个相当庞大的客户端,而周鸿祎要想在这群巨头中杀出一条血路,迎头赶上,就不得不采用一些非常规战争手段,对这些巨头企业的软件进行监控、限制。周鸿祎的想法是建一座大坝,任何的水流经过这里都需要听这座大坝的指挥。周鸿祎想对各个软件厂商说,你想让你的水流通过吗?可以,但得听我的!

这些巨头当然不想听周鸿祎的,马化腾的腾讯首先开*,指责360推出的“360隐私保护器”,将正常的用户操作和QQ安全检查模块诬蔑为腾讯QQ窥视用户隐私。360马上反指腾讯打击报复360,目的是为了转移视线,回避外界对腾讯偷窥用户隐私的质疑。紧接着,战争升级,腾讯与百度、金山、傲游、可牛组成强大的联盟,共同讨伐360,要求行业自律,反对恶意竞争。而360又立即抢占道义制高点,声称自己为了用户利益,不惜冒“业界”之大不韪,向一切灰色利益和潜规则宣战,不怕得罪任何厂商,哪怕是中国几大互联网巨头的联合打压。 

其实,剥去道德的外衣,所有商业战争的核心无非是利益二字,而利益是天生具有排他性的,先来的总是排斥后到的。马化腾做QQ问问,李彦宏就没意见?做QQ拍拍,马云就不闹心?在中国,许多企业家就是习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其他几个巨头之间的战争也时常发生,只不过这一次,因为周鸿祎的四处点火、八方作战,几大巨头动了“公愤”,才联合在一起想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IT新丁”。

不过周鸿祎不是慈禧,马化腾也不是八国联军司令瓦德西。360以小博大、以寡敌众,在一场非常规战争中往往更能占到便宜,占不到便宜也至少能搏到版面,吸引到眼球,这就是胜利。

 

马云VS李彦宏:争执牛耳

    马云和李彦宏,这是两个最容易被人相提并论的IT界的巨头。他们是事业同样成功的青年才俊,他们的故事同样传奇,他们同样喜欢在闪光灯下抛头露面,他们同样善于制造各种各样的话题……

2008年,对于马云统帅的阿里巴巴和李彦宏领导的百度来说,是关系出现重大转折的年头,在此之前,他们是朋友,在此之后,他们是敌人,而转折的原因还是两个字——利益。

这一年的“三鹿事件”相信今天不少人仍然记忆犹新,在这次事件中,受创的不止是一干乳品企业,还有看起来似乎八竿子都打不着的IT企业——百度。当时网上流传的一封出自于三鹿集团内部的公关信,透露百度在收取巨额广告费后,为包括三鹿在内的许多企业进行新闻公关保护,屏蔽不利信息。一时舆论哗然,纷纷指责百度缺乏社会道德和行业原则。而百度则紧急辟谣,并称在“三鹿事件”中,阿里巴巴利用旗下资源对有关谣言进行大面积传播。百度称已经对相关信息取证,威胁有可能对其进行法律诉讼。在声明中,百度还宣称,阿里巴巴之所以积极地对谣言进行推波助澜,真正原因在于百度即将推出的C2C业务,而阿里巴巴对于竞争对手的出现,“不顾道德原则,不择手段进行打击”。

紧接着,阿里巴巴立即在旗下所有网站屏蔽了百度,并发表声明,先说自己社会道德高于行业道德,“人命关天,我们选择我们应该做的!”接着再指责百度挟搜索引擎的巨大流量抢占其它互联网行业的领地,是一种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非正当竞争行为,本身就不合乎行业道德。并在一个月后阿里巴巴正式向百度发出通知函,终止广告发布合同。

百度也不甘示弱,10月底,一份名为《阿里巴巴资金链断裂被迫停止百度巨额投放广告》的文章开始传播开来。文章称:连日来的股价狂跌,已经让上市不到一年的阿里巴巴赔光老本,公司资金链更是已经出现严重断裂,为了自救“过冬”,阿里巴巴被迫宣布停止其在搜索引擎网站百度上的广告投放,来节省巨额广告开支。而阿里巴巴则把百度利用“竞价排名”潜规则,导致用户被迫接受大量虚假广告和不良信息抖了出来。短期之内,百度公众形象数度受创,股价大跌,市值缩水超过14亿美元,而阿里巴巴也没占到便宜,股价同样屡屡走低。

在此之前,百度曾经宣布在电子商务C2C方面3年内超过淘宝,事实是如今已经快到这个期限了,“百度有啊”仍然是不温不火。而阿里巴巴的B2C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这又是中国企业界竞争一个一拍两散、没有赢家的典型例子。

反观美国,同样是电子商务与搜索引擎的合作,eBay用户为了扩大知名度和增加流量,找到更多的买家,一直在google上购买广告,但在美国,eBay与“不作恶”的google彼此相安无事。两者能够互利共荣,才能在各自的领域内称王称霸。

    互联网注定是趋于垄断的,谁也无法阻挡。在国外,雅虎和微软无法阻挡Google对搜索的垄断;在国内,MSN、旺旺也无法阻挡QQ的垄断。同样的,百度也无法打破阿里巴巴和淘宝的在电子商务C2C领域的垄断。如果打破了,那也就是百度开始垄断的时候了。霸主在变,但称王称霸的历史不会变。

  同质模式上的产品细节创新为隔靴搔痒,只有模式的创新才足以动摇寡头的格局。霸主可以移位,但前提是必须取得模式上的突破与创新,走一条与之不同的“曲线救国”路线。百度想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需要进行的斗争将是惨烈的,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将是巨大的。

企业应该尽量专注做好自己的事情,即便抢道跑,也不能给别人下绊子,拖后腿,那样注定会被逐出“赛场”。而且你在干扰别人的时候,实际上也给自己造成了干扰。有所为、也应该有所不为;有所不为,才能够有所大为。尤其当公正性和利益发生冲突时,如果一味选择利益,那么必定会招来品牌和形象的巨大损失。

在庄子的《人间世》一文中,孔子如此告诫蠢蠢欲动的弟子颜回:“道不欲杂,杂则多,多则扰,扰者忧,忧而不救。”

 

黄光裕VS张近东:文攻武卫

还在几年前,数到中国家电连锁销售企业的巨头,不超出下面四家:黄光裕的国美电器、张近东的苏宁电器、陈晓的永乐电器、张大中的大中电器。

那时候,四大巨头割据称霸,又互相攻击,惨烈的竞争使得每一方都感到疲于奔命,也感到元气大伤。而且,各家割肉放血似的促销打折也并未能拯救整个家电零售业的滑坡,在表面的繁华背后是整个行业的惨淡经营。巨头们心下都认为“是时候该聊一聊了”。

2006年,在喜欢主动出击的黄光裕的邀请下,四大巨头悉数到齐。然而,结果和大多数人猜测的那样,谈不拢!这里面牵涉到的利益太复杂,四大巨头之间的恩怨也太深。

谈不拢,就继续开打!开始,陈晓和张大中联合起来准备“挑战国美”,可黄光裕审时度势,以难以令人拒绝的52.68亿港元“股票+现金”的方式并购永乐,再一次验证了在商场上“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这条真理。黄光裕毫不废话地用实力说明了一切。

     接下来,黄光裕携胜利之姿,把矛头指向了张近东。但似乎张近东并没有坐视不理,国美和永乐合并的第三天,大批永乐员工弃国美投苏宁的消息就漫天飞了。国美指责苏宁造谣,自抬身价。而苏宁则对此不屑一顾,张近东放话说,苏宁的市值比现在并购永乐之后的国美还是大,国美想吃掉苏宁,那是“有欲望而无能力”。他还说,“家电连锁是一个不能投机的行业,要坚持每一步踏踏实实,需要时间和耐力。一加一不一定等于二,也不一定大于二。从公开的数据看,靠吃兴奋剂比赛是没有用的,只有内功才能赢。我知道这市场一定是我们赢的,铁定的,我要的是长远的东西,我认为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而国美则说,“企业并购是整个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需品。假如有些企业连这样的一些基本规律都看不清楚,或者说不敢尝试的话,那么它的发展前景肯定就会有缺陷。而国美和永乐这两家企业在以往的发展过程当中已经经历了很多次的并购,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我们在行业之中比任何竞争对手都要成熟得多。所谓市值,我们认为它是一个弱者在无奈之下找到的一些支撑点。”黄光裕还说,“苏宁这个企业股价的估值应该是虚高,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来讲它是被高估了,是脱离事实的。”

    黄光裕此话一出,苏宁股价立跌5%。这让张近东感到意外和愤怒,因为在他看来,二者原来的打嘴仗仅限于理念之争上,而现在黄光裕直指苏宁股价虚高,已经是恶性竞争了。他抱怨说:“谁在咄咄逼人?这个在业内是有公论的。以光裕和陈总这样的身份和地位,怎么能对媒体说出那样不负责任的话?”而苏宁总裁孙为民则愤怒地指责黄光裕:“他向世人撒了个弥天大谎!”并扬言黄光裕此举已经对苏宁品牌和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不排除诉诸法律。

但直到黄光裕入狱,两家都并没有公开撕破脸,即便在后来争夺大中电器的收购战中,苏宁和国美也达成了加强沟通和对话,双方都应不发表不利双方和行业发展言论的共识。但私底下的暗战却并没有停止。国美收购大中成功后,苏宁难耐“醋意”,副总裁范志军说:“虽然大中在北京拥有60多家门店,但根据我的测算,真正对北京家电市场有影响力的不超过5家店,照此计算对于苏宁的价值应该在七八个亿,即使加上溢价,也大约在10亿元。因此我在集团中一直表态,如果收购价格超过10亿元就是不划算的。”此说让国美大为不满,已经归属于国美系的大中更是扬言要告苏宁。

好在两家的争执到目前也仅限于口水战。黄光裕说当时还不到出手收购苏宁的时机,今天伴随着黄光裕的入狱,这个时机似乎更加看不到了。人在狱中的黄光裕和陈晓之间烽烟又起,国美帝国自顾不暇。而张近东似乎一直秉持着温和稳健的态度,一步一个脚印经营着自己地盘,没有流露出垂涎国美的欲望。对比黄光裕和张近东的不同际遇,人们会发现其中两人的性格因素是导致结果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实上,张近东的很多做法和黄光裕相去不远,大家对国美的抱怨和质疑,苏宁也同样不能避免。但黄光裕显然更容易成为矛头所向,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黄光裕太过直率霸道,更容易得罪人;而张近东则显得儒雅温和,更容易赢得好感。在处理各种关系上,张近东比黄光裕聪明,有效地利用了性格中温和的一面。

    当然,在黄光裕被捕入狱后,苏宁电器的某些门店中出现了一些欢庆此事的招贴画。有人据此指责,张近东此举有失大家风范。

 ——本文刊载于2011年2月《企业家观察》杂志创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