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带前妻录节目:小崔说会:个税免征额能提高到多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5:17:40
小崔说会:个税免征额能提高到多少?崔宇

为了加深读者印象,首先要说明一下──“个税起征点”的说法是不准确的,确切地说应该叫“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

因为,一方面,它只是针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另一方面,“起征点”的含义是,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按全额征税;而“免征额”的含义是,按一定的标准扣除一定的数额,扣除的部分不征税,而只对超过的部分征税。

举例说,工资是3000元,如果起征点是2000元,那意味着要对3000元全额课税;如果免征额是2000元,那意味着只要对超出的部分(1000元)课税(这里暂不考虑对“三险一金”的税前扣除)。对个体工商户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时候,要用到“起征点”的概念,而社会热议的“个税起征点”其实是“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的概念。下文就简称为“个税免征额”。

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回答网友提问时,率先披露了中国国务院将讨论决定提高个税免征额的消息。3月1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个税修正案(草案),不仅要提高工资薪金免征额,还要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目前为9级),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按照惯例,个税修正案要提交至由161人组成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所以,在接近3000人参会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全体会议期间,包括大多数代表在内,都只能是旁观者或者呼吁者,至于个税免征额到底会提高至多少,税率级次级距如何调整,还得等。

2006年,中国将冰封了26多年的个税免征额从800元提高至1600元,2008年,又提高至2000元。节奏虽然加快,但2000元的免征额仍然不令人满意,最近几年,专家和公众对于免征额的期待从3000-10000不等。近日,《华尔街日报》中文网关于“你认为个税免征额应该定在多少?”的读者调查显示,68%的人认为个税免征额应定在5000元以上,只有8%的人认为个税免征额应在3000元以下。虽然目前无确定消息来源,但市场预计中国政府会将免征额提高至3000元左右。

按照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的说法,个税免征额“需要根据居民工薪收入水平变化、物价因素、基本生活费的开支等因素,综合统筹考虑来确定”,但这个“等因素”里面,或许隐含着最重要的因素,即对财政收入的影响。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837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6.6%,看起来不大,但已是中国第五大税种。

根据中金公司的最新报告《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上调对经济的影响》,提高免征额后,由于边际税率高,单个高收入群体少缴税的绝对额会高于低收入群体,但由于高收入群体占比较小,所以他们的总体税负下降的并不多。但是,中低收入人群占的比重远超过中高收入者,他们少缴的税额总和更多。另据中金公司估计,如果2011年提高免征额至3000元后,个税收入将减少870-1250亿元,将比提高前下降15-20%。

因此,提高免征额,看起来让单个高收入群体少交了更多的税,似乎没有“劫富济贫”(这也是财政部不愿意大幅提高免征额的理由),但实际上,财政部的算盘可能是,提高免征额对整体财政收入影响很大。单从这一点来看,中国政府似乎缺乏大幅度提高免征额的动力。此外,考虑到还要调整税率级次级距以降低税负,这也让免征额的提高空间缩小,否则对财政收入杀伤力太大。

如果我们假设中国政府不惧怕财政收入的减少,只考虑谢旭人部长所说的根据工薪收入水平、物价变动和基本生活费的开支来确定免征额的水平,那么,按照目前国家统计局的城镇住户调查数据,从官方的角度来看,免征额能有多大的提高空间呢?

先看工薪收入水平。200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36元,较2008年名义增长了12%,目前没有2010年的数据,保守估计2010年名义增长为15%左右(2010年各地最低工资平均都上涨了20%),则约为37646元(折合每月3237元),而上次调整免征额前的2007年,这一指标为24932元(折合每月2078元)。

再看人均消费支出。2010年人均消费支出为13471元(折合每月1123元),2007年为9997元(折合每月833元)。如果要计算家庭的月消费支出,还要考虑到就业者的赡养人数,2010年平均每一个就业者负担人数为1.93人(包括他自己),而2007年为1.89人,因此,家庭月消费支出,2010年为2167元(1123*1.93),2007年为1574元(833*1.89)。

我们可以根据这几个数据试着揣测一下。2008年初中国把个税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可以说是迫不得已,因为2007年家庭月消费支出(1574元)已经接近之前(1600元)的免征额水平,而个税免征额的扣除标准,除了要考虑家庭的消费支出,还要考虑家庭的其他支出,总要留出一些余地。而之所以提高到2000元,或许是因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78元)接近2000元。也许中国政府是考虑到中国各阶层和各地区收入不均,全国统一的免征额至少要高于全国月平均工资的水平,因为不能让生活在全国平均水平线之下的人还交个人所得税。

从这个角度来看,2010年底,家庭月消费支出达到了2167元,超过了现行2000元的免征额,因此,个税免征额势必要上调,但参照2008年的调整标准,或许不会大幅超过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0元左右的水平。

当然,这里只是一种基于官方数据和官方逻辑的一个简单推测。如果税收不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无论是个税还是其他税种,都应该征的越少越好,因为,大财政支撑大政府,大政府留恋大财政,二者相辅相成。

(本文作者崔宇是《华尔街日报》中文网专栏撰稿人。其撰写的“财经点评”专栏曾获亚洲出版业协会2010年度“最佳评论奖”。文中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您可以写信至yu.cui#dowjones.com或通过新浪微博与作者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