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娃·碧安卡三级:放开地方政府发债权需慎之又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9:39:36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近日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中央可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债券。吉林认为,北京经济的发展状况已经具备这样的条件。
在“两会”开幕前夕,全国人大透露,我国将继续完善2009年实行的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制度,研究探索由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债券的可行性。
我国曾一度允许地方自主发行债券,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许多地方政府掀起过发行地方债券筹措资金用于地方公共事业建设的热潮。但出于对地方政府承兑能力不足的考虑,国务院在1993年禁止了这一行为,随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为应对危机,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列入省级预算管理。事实上,代理发行虽以地方政府名义举债,但其余所有债务发行要素均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构无关。其后有试点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债券的建议出现,此次问题再次提出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表现。
客观上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单一,有必要通过完善债券市场来平衡,而地方自主发行债券便是丰富债券市场的一种方式。此外,地方政府向银行举债过程中产生的中间成本过大也不可否认。然而,无论是基于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本身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还是基于发行债券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都使得决策务必极为慎重地作出。
地方自主发行债券首先涉及风险控制问题。当前地方政府债务仍不明朗,已公开的债务数额亦庞大,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还是个未知数,在发债管理模式、对债务的监管能力等方面也有待实践检验。在责任能力的担忧之外,地方政府在责任意识上也难与中央政府相比,很难确保一旦出现问题后的最终责任承担。自主发行债券权与责任能力、责任意识可能存在的不对等,使得放开发行权需十分审慎。
即使一些地方已具备风险防控能力,允许地方自主发行债券的公平性也是问题。吉林在建议中强调了北京的地区经济总量和稳定的财政收入都符合自行发放债券的条件,如果仅以经济状况作为标准,可以推及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会同列为第一批“试点”自主发行债券,那么这些地方就具备更强大的“吸金能力”,势必会进一步拉大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差距,加剧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局面。
由于发行债券权直接关系到地方发展资金,每个地方定会全力向中央争取,不排除出现新一轮“跑步前进”的地方政府公关行为,这是否会滋生新的权力寻租空间,同样值得警惕。
从资金投向来看,中央政府更注重社会政策的调整,扩大社会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然而对于一些地方政府而言,地方建设资金的需求依然很大,开放地方自主发行债券权或许会加速目前的城建项目投资行为,这与国家政策取向并不完全契合。
当然,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债券的作用也不应忽视,它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增进地方事权与财权的平衡,但综合各种因素从整体上进行考虑,是否放开地方政府发行债务权需要慎之又慎。 □ 付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