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姆 拉姆: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工作的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1:22:31
甘教厅 [2007]135号
为了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贯彻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设备规范》、《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促进全省教育装备水平的整体提高,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育装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新标准”,切实抓好实验室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划,新建中小学实验室在面积、间数、建筑要求、环境要求、水、电、通风设施、信息传输等方面,要严格按照《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设备规范》的“基本要求”设计、建设。已建成的实验室,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改造,使其基本符合要求。普通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中的“基本配备”方案配备。城市中小学争取在2—3年内达标,农村中小学争取在3—5年内达标。有条件的学校在达到“基本配备”的基础上,可在“选配”栏目中有选择的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建设计算机室、语言室、体艺室、探究性实验室等专用功能教室。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教学需要配备信息技术教育、音、体、美设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方面的政策和具体操作时,要统筹城乡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要向农村中小学倾斜。要正确处理好现代教育装备和常规教学仪器装备的关系,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贯彻实施“新标准”作为当前实验室建设、教育装备工作的重点,定期检查、评估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市、县、校每学年应举办一次实验教学评估和实验操作考核、竞赛等活动。学校要将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纳入常规教学管理,充分利用现有的实验室条件和仪器设备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开展探究性实验和创新实验活动,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保证实验开出率,保证实验教学质量。要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实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等制度,逐步推进实验室管理规范化。
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积极开展中考加试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实验操作考核科目以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为主。实验操作考核成绩计入中考成绩,计入中考的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应不低于物理、化学总分的10%。
继续作好实验教学普及县工作,目前已经实现实验教学普及县的县(市、区),要按“新标准”补充建设实验室,配备教学仪器设备。未实现实验教学普及县的县(市、区),要按“新标准”要求建设实验室,配备教学仪器设备,争取同步达标。
三、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自制教具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本地区的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各级各类中小学要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活动,把自制教具活动作为实验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充分发挥蕴藏在广大教师中设计制作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实验的改革与创新,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自制教具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对教师自制教具的成果要和其他教学科研成果同等对待。
四、进一步作好图书馆(室)建设和图书配备管理工作
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图书配备数量、图书馆(室)管理人员配备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办法》实施。各地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进一步提高图书借阅率、使用率,要利用讲座、报告会、故事会、朗读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有条件的学校要建设数字图书馆。
五、加大教育装备投入,提高装备标准
贯彻实施“新标准”,教育装备经费投入是关键。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装备以政府投入为主,一是按教育部的规定,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购置费一般不低于各级教育事业费的2%,并逐年有所增加。二是在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安排10%资金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财政设立教育装备专项资金。中小学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8%的资金用于教学仪器、实验材料和图书的补充。省教育厅积极争取省级财政逐年加大对教育装备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西部教育装备的专项资金和各种支持甘肃教育装备的项目。
六、加强教育装备归口管理,保证教学仪器设备质量
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计划、招标采购和质量监管由各级教育装备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归口管理。加强对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的质量监管,大宗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要实行政府采购。凡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坚决杜绝无技术标准、无检测合格证、无安全保证、质量低劣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进入学校。对进入学校的图书要严格把关,防止盗版、黄色、迷信等不健康的图书进入学校。针对目前多渠道、多层次、多项目共同支持教育装备的局面,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机制,对项目县、项目学校的装备统筹规划,协调管理,优化配置,防止重复配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七、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装备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教育装备管理机构,规范名称,明确职责。装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电教设备、音体美设备的配备、督查工作;负责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室设施的配备、督查工作;负责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图书配备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开展、研究、评估工作;负责中小学教育装备统计工作;组织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工作。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进一步加强教育装备队伍的建设。市(州)级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至少配备工作人员4人以上,县(市、区)级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至少配备工作人员2人以上。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应配备3-5名专职人员,初级中学应配备1-2名专职人员,小学应配备1名兼职人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教育装备队伍的培训工作,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对教育装备部门工作人员和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装备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解决好实验室和图书馆(室)管理人员的待遇,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优等方面和任课教师同等对待,保证队伍的稳定。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