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健雅经典歌词: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负有更高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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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19日 10:11:17全部专栏字号T|T
哈佛大学燕京学社研究员黄万盛先生这样评论“汪晖事件”和“唐骏事件”:“孔子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夫犯错误的时候,把他彻底搞臭,不仅是对他个人的不尊重,而且是对他这个阶层的不尊重。在周礼里面,大夫犯错,给他一个小房间,他把自己解决了。给他留一个体面,也是给国家公器留一个体面。”(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nt/2010-07/13/content_13715443.htm)。黄先生只是在香港出席中欧社会论坛第三届双年聚会时简短地谈到其事,他也许还有更细的想法,但这些话也已经言简意赅,不至于有什么误会吧。但是,我猜想黄先生这样的观点,可能要被“庶人”们认为是对他们的“不尊重”,果然,查网络评论,全是不以为然。这刚好证明,在“汪唐事件”的道德困境面前去维护“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兼维护“国家的体面”,是比较困难的。
当然,黄先生也承认,“学术抄袭和学历造假”都“该打”,他只是说,“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要享受一点“道德优惠”,落水之后,给他们一个“风能进,雨能进,但公共道德不能进”的“小屋子”,让他们在里面“道德自裁”就是了。他们的“该打”应该仅限于“自打”,他们的高贵在于“自外于公共道德”,而公众不可以“痛打落水狗”。学者说话,爱绕弯子,而学者又有圈子,黄先生是不是在“绕着弯子说圈子”,正话反说呢?我就觉得,“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用错了意思,也是用错了地方。这是现代社会了,我们要假设不存在任何“道德特权阶层”来讨论问题。现代社会要求对“大夫”也可以上刑,待“庶人”也要以“礼”。多读了几句书,怎么不是更加严于律已,不是社会对他们更加严格要求,而是要享受“士大夫的特权”呢?这样的道理,一般“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还不好意思讲的。
但是,要说今天的社会,真还在真实地践行着“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古老法则。学术抄袭和学历造假,一般并不动“刑”,只是可能要忍受一点“网络暴力”。非到不得已,体制并不抛弃他们。而且体制还可能偏偏顶着道德风险干,及时给处于道德质疑之中的“士大夫”以奖励。据说汪晖先生目前就正在被推荐候选国家特殊津贴。相对而言,这个社会对于“没有能力”抄袭学术和假造学历,而只能管束偷一块面包之类的“庶人”的法纪,还是没有失效的。一个中学生,出生“庶人”家庭,通过“市场原则”,换个假户口去“招生资源丰富”的地方报考,那就不只是道德问题,而是要真动“刑”的,起码取消录取资格,甚至第二年也不准考试。所以,中国的学术分子是处境优越的。黄先生的担心,显得多余。
而在这样的“道德优势”里,中国学者越来越不争气。汪晖先生有“自己给自己授予巨额学术奖金”的纪录于前,现被指“学术抄袭”于后,前后均持“不理会”的策略。黄先生说,“这次汪晖事件不是什么大的了不起的事情,但产生的影响非常恶劣。媒体在这个事情上不必再火上浇油,而应该网开一面,让汪晖有反思的余地。”可是,黄先生怎么知道汪晖先生正在“小屋子”里反思呢?这个“不是什么大的了不起的事情”,又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原因就在媒体的“火上浇油”吗?汪先生这样的“傲慢”,不是对学界,对公众,也是对他自己的无“礼”,以致公众不知道如何向他施“礼”吗?
这是一个学历社会,学历给当事人带来了实际的利益,因此也才有作弊造假的必要,但同时也包含了作弊造假在必要的时候需要付出道德成本的公平性。当然,谁都能理解处于事件中的汪晖先生和唐骏先生们的难堪。但我觉得唐骏先生的失败辩解,都比汪晖先生的“不理睬”好。我一点都不担心汪唐二先生会受到真正的不公平待遇。话说“道德惩戒”,但他们实际道德优越地位并不一定会动摇。我也觉得舆论是“暴力”的,学术和学历举报,完全可能演变成广场上的泼污运动。特别是数理和工科的学术,由于公众的无知,更容易泼污。这些都是值得警惕的。我一方面觉得举报不够,同时也担心专业举报没有专业规范!当“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显得没有教养,士风颓唐和堕落,不愿意承担比一般公众更高的道德义务,而学术制度对此基本能为力的时候,学术举报也许只能是这样的一场混战。(201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