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脸的窦尔敦:关于许村镇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调查和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2:40:49
关于许村镇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调查和建议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有关要求和市政协阶段性工作安排,本专委会于4月中旬开始,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就许村镇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许村镇畜禽养殖污染总体情况
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畜牧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许村镇党委、政府针对辖区内畜牧养殖业管理混乱、畜粪污染严重的现状,采取了限期关停、签订协议、强制拆除、复耕还田等措施,对全镇4个奶牛场和98户50头以上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了的清理整治。其中,98户规模生猪养殖场关停87个,治理8个,复耕土地面积123.9亩。
但从去年下半年以来,畜禽污染出现反弹,一些经过治理的养殖场不断增加畜禽养殖量,使现有治污设施不能满足处理要求;少数未经整治的养殖场更是长期以来把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河道。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也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引起了当地群众的极大不满。
(一)已经治理过的养殖场
1、奶牛养殖场
经过治理的4家奶牛养殖场总占地面积215亩,养殖奶牛2041头,具体情况见下表:
许村镇经治理奶牛养殖场情况统计表
场 名
地 址
养殖
规模
(头)
沼气池
容积
(m³)
干粪
堆场面积
(m²)
净化池
容积
(m³)
粪便
处理
中心
管网
长度
(m)
有无
工商
登记
市塘桥
第一奶牛场
塘桥村石西坝
743
300
2000
80
1
635

市塘桥
奶牛场
塘桥村夏介弄
430
200
4000
80
1


市绿源
奶牛场
翁埠村联合组
690
300
2000
80
1


市畜牧
养殖发展
有限公司
前进村跃进组
178
100
2000

1


合  计

2041
900
10000
240
4
635

上述4家奶牛场虽然都经过治理,但其治污能力还远远不够,根据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数据测算,按每台干粪机日处理25吨、每头成年牛日排粪36公斤计算,除海宁市塘桥第一奶牛场具有干粪处理和粪尿输送能力外,其他3个养殖场尽管采取了各种治污措施,但以1298头奶牛日出粪尿65吨计算(每头成年牛日出粪尿50公斤),仍不能满足处理要求。所以,这些奶牛场都存在粪便处理能力不够的问题。
2、生猪养殖场
目前许村镇生猪养殖规模在200头以上的有8家,5家经过治理的生猪养殖场存栏数共有4800头,具体情况见下表:
许村镇经治理生猪养殖场情况统计表
场 名
地 址
养殖规模
(头)
沼气池
容积(m³)
干粪堆场
面积(m²)
净化池
容积(m³)
其 他
徐治邦养猪场
孙桥村联民组
200



粪便直排鱼塘,以粪养鱼
邬忠林养猪场
塘桥村
8组
600
50



蒋云灿养猪场
前进村
红星组
1000
300
200
80

罗祖法养猪场
塘桥村
22组
1000
300

80

鑫鑫猪业
有限公司
景树村
金家组
2000
300
200
80

合  计

4800
950
400
240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数据测算,以每头肉猪每天排粪1.7公斤、排尿6.5公斤计算,1000头生猪日出粪尿8.2立方米,一个多月就可灌满一个300立方米的沼气池,如果沼渣、沼液等得不到及时清理,粪尿就会外排污染环境。所以,上述5家生猪养殖场均不同程度存在粪尿污染问题,其中又以塘桥邬忠林养猪场问题最为严重。
(二)未经过治理的生猪养殖场
200头以上规模的生猪养殖场中,未经治理的有3个,存栏数共有4200头,具体情况见下表:
许村镇未经治理生猪养殖场情况统计表(200头以上)
场  名
地  址
养殖规模(头)
其  他
陶有富养猪场
海王村外斗组
200
粪便直排外河,
无治污设施
鑫海生猪养殖场
塘桥村7组
2000
粪便直排外河,
无治污设施
花园养猪场
(鑫海生猪养殖分场)
花园村络家组
2000
粪便直排外河,
无治污设施
合  计

4200

上述3个生猪养殖场,以焚烧废布料、边角料等加工猪饲料,粪便未经处理直排外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其中后两家租给外来养殖户养殖。
二、许村镇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主要原因
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有力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但畜禽粪便污染治理的滞后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很大压力。据调查分析,许村镇畜禽粪便污染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没有设置准入门槛。由于没有有效建立畜禽养殖业市场准入制度,大部分规模养殖场主抱有临时性养殖目的,向农户直接协商租用当地闲置、荒弃土地搭建简易生产用房,建造畜禽养殖场,生产管理粗放,养殖规模随意扩大,更没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前阶段经过治理的部分养殖场,随着养殖规模迅速扩大,治污处理能力严重滞后,有的设施超负荷运作,有的设备根本没有使用。特别是没有经过治理的鑫海养殖场和花园养殖场,养殖规模大,没有任何治污设施,大量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河道,群众反响强烈。
二是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市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没有形成较为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特别在近几年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时期,对畜禽养殖污染没有引起足够警惕,也没有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造成养殖( 场 )户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责任意识差,有的甚至随意排放畜禽粪便,污染环境。
三是扶持机制不够完善。尽管各级政府对畜禽养殖业发展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扶持政策,但从目前迫切需要规范畜禽养殖业发展的实际来说,扶持政策还不够完善,投入也明显不足。如目前有机肥市场价格每吨250-300元左右,生产成本测算在300元左右,由于有机肥生产企业缺少合理的政策扶持,运营举步维艰,生产积极性不高。
三、有关意见建议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是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也是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任务。根据目前许村镇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借鉴外地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成功做法和经验,现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优化畜牧业内部结构和区域布局,是促进畜牧业生态化、实现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几年来,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许村镇区域内的工业污染影响正逐步缓解,但随着许村镇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后,规模养殖场落后的生产管理、严重不配套的治污设施,使畜禽粪便污染成为当前影响居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的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随着天气日趋炎热,臭气熏天的居住环境使当地居民群众怨声载道、苦不堪言。对此,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深刻认识农业面源污染对居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性,同时更要充分认识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工业污染治理的同等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要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作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摆到市、镇两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严格按照《海宁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着力健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精心组织,切实加大对许村镇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力度
开展许村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鉴于目前实际情况,建议可分两步走,先以海宁市鑫海生猪养殖场、花园养猪场、塘桥邬忠林养猪场、海王陶有富养猪场这4个畜禽粪便污染特别严重的养殖场作为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治理。在此基础上,再对4个奶牛养殖场和其余规模养猪场进行清理整治。
一要加强领导,强化机制保障。为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经局、环保局、水务集团、许村镇政府等联合组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许村镇政府专门成立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形成分工明确、各方配合的有效工作机制。要明确许村镇政府为本地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着力抓好养殖场违章建筑整治、“三池”配套、生态循环利用、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有关重点村要切实承担起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清洁、监管等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制订整治计划和整治相关政策,做好规模化养殖场治理的指导、协调和政策处理工作,把好治理工作的验收关;根据养殖场污染情况,做好调查、取证,作出畜禽养殖场关闭决定及实施强制关闭等,督促指导养殖场治理或搬迁工作;做好依法界定养殖场用地性质等工作。
二要狠抓落实,明确措施保障。要在坚持“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下,进一步巩固前阶段治理工作成果,对列为下一步治理工作重点的海宁市鑫海生猪养殖场、花园养猪场、塘桥邬忠林养猪场、海王陶有富养猪场,做到重点治理与各个突破相结合。建议治理目标和要求是: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有效控制、减少养殖规模,同时在坚持干湿分离、雨污分离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干粪堆积池、沼气池、沼液储存池配套工程,规模养殖场污水全部进入管网,一般养殖场全面封堵直排口,污水经统一收集后进入管网,或实行“畜—沼—果(菜)”模式,实现沼液综合利用。根据前阶段工作实际,对海宁市鑫海生猪养殖场、花园养猪场这两个养猪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一关一治”的要求,及时介入并做好花园养猪场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验收关,并明确养殖场主为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督促其限期按照治理目标和要求进行整改;海宁市鑫海生猪养殖场在花园养猪场整改达标后,即予责令关闭。同时,对塘桥邬忠林养猪场、海王陶有富养猪场,可参照花园养猪场的治理做法,督促养殖场主严格按照治理目标和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关闭。对限期不予整治或不服从关停的养殖户,要依法采取行政或法律措施,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要加强宣传,形成舆论保障。要通过座谈、培训等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切实增强畜禽养殖户的依法治污意识,提高污染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真正履行治污责任。同时,市级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并自始自终作好有关宣传报道,对相关环保法规、政策、治污技术、生态文明行为等进行重点宣传,特别是要做好正反典型事例报道,做到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三)以点带面,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典型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以重点地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为契机,推动全市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要及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意见。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意见和《海宁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要求,就畜禽养殖管理、全市及区域性畜禽排泄物污染治理技术和要求、有机肥生产与推广使用等,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意见,指导和推动有关工作的协调、稳步、有序进行,力争两年内基本完成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二要进一步明确准入门槛。要在严格执行我市关于畜禽禁养、限养区域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规划全市养殖业布局,结合新农村建设,探索以村为单位、在适养区内规划建设畜牧小区,引导、鼓励养殖户进入畜牧小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实施“两证”制度:一是建立环保许可证制度,对现有规模养殖场,通过养殖准入审核、污染治理,具备干湿分离、雨污分离设施、沼气工程“三池”配套、畜禽污水入网率100%或实现零排放的规模养殖场,经有关部门考核达标的,可发放环保许可证;二是建立养殖准养证制度,在环保许可的前提下,对养殖场建设、防疫制度与设施、经营管理、档案资料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的养殖场,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发放养殖准养证。同时,对任何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养殖场,要由所在镇政府会同农经部门出具有关意见,经规划建设、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养殖场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符合有关条件的发放环保许可证。
三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要建立健全市、镇、村、组四级畜禽养殖污染监管责任体系,并将畜禽养殖污染纳入环保监察范围,对规模化养殖场实行定点监控。同时,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建立村民环保自律机制,鼓励群众及时举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
(四)加大扶持,确保畜牧业生产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建立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切实加大对畜牧业生产的扶持力度。
一要大力引导、扶持各养殖户规范发展畜牧业,健全治污配套设施,建立与其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沼气池、净化池、沼液储存池、干粪堆场、污水收集系统和粪便收集处理中心等。
二要加强养殖重点区域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积极鼓励各规模养殖场接通污水处理管网,从根本上解决畜禽污水的滞留和外泄。
三要积极筹建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可以村经济合作社为营销主体,探索在重点养殖村筹建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解决生猪养殖场粪便处理难题。加大对现有有机肥厂的运营补助和有机肥的推广使用,引导、鼓励种植户和农户增施畜禽粪尿有机肥。
四要加大对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后续使用管理的监督和支持力度,并确保有足够的资金保障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