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君无情:爸爸方先生五个月没见过3岁儿子了上城区法院昨强制执行探视权·都市快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4:23:59
您应协助申请人行使探视儿子的权利否则将对你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爸爸方先生五个月没见过3岁儿子了上城区法院昨强制执行探视权 2011-02-26   法官在贴公告   见不到儿子,能多了解一点情况也好的。

  记者 赵洁 通讯员 尚法

  见习记者 许康平 摄

  

  昨天下午3:00,上城区法院执行局的两位法官来到紫阳街道某小区某幢301室,反复敲门,没人应门。

  他们拿出一张公告,贴在301室的大门上:您应协助申请人行使探视儿子的权利,因你拒绝履行,现公告督促你立即履行,否则将对你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半个小时后,法官再上楼找人,刚刚贴在301室大门上的公告不翼而飞,站在一边的一个男人(申请执行人)反复按着门铃,潸然泪下:我已经整整五个月没见过儿子了,明天就是他3周岁生日……

  

  每月他可以用带离的方式探望儿子

  方先生,1972年生,杭州人,在金融机构做管理工作。

  薛女士,1978年生,新杭州人,老家台州,现在台州一家幼儿园工作。

  2006年12月25日,方和薛在网上相遇,2007年1月2日第一次见面,互生好感,20多天后,两人登记结婚,2008年2月26日,儿子出生。

  方先生说,两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争吵,妻子经常查他的岗,比如“因为工作的原因,我经常要开会,有时回家很晚了,她要求看单位发给我的会议通知,有时光有会议通知还不行,晚上还要突击检查我的工作笔记,看有没有会议记录……”

  此后因琐事不断吵架,2007年5月12日,二人签订婚姻财产协议书,约定双方财产;2008年10月,两人分居,薛女士抱着儿子回了娘家(紫阳街道某小区),其间,方先生多次上门看儿子,都被妻子拒绝。

  2009年4月1日,方先生提出离婚,薛女士表示愿意和丈夫好好沟通,不同意离婚,方撤诉。

  同年年底,两人离婚。法院同时判决:儿子由母亲抚养,方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每月的第一、三个周五19点至周日19点,他可以用带离的方式探望儿子(儿子可以单独和他过两天),薛女士应予以协助。

  

  婚是离了,但他永远都是孩子的爸爸

  2010年10月9日,当方先生再次把儿子交给薛女士后, “我就再也没见过儿子了”。

  方先生说,本来他已经送儿子上幼儿园了,因为他经常去探望儿子,妻子没再送儿子上学,此后他又到妻子在杭州的娘家找儿子,每次都吃闭门羹,后来他打听到,儿子已被送到妻子老家台州去了。

  他又想办法买些奶粉和衣服,托妻子的同事转交,或者托妻子的亲戚转交,但都被妻子拒绝了。

  他认为和孩子妈妈之间的矛盾,和他对孩子的爱是两回事,婚是离了,但他永远都是孩子的爸爸。

  2010年10月11日,上城区法院执行局正式接受了方先生的探视权强制执行申请。此时,薛女士已带儿子在台州椒江生活了一段时间,法院几次和薛女士电话沟通,未果。

  2010年12月23日,法官赶到台州薛女士工作的幼儿园,薛特意提前下班。2011年1月7日,法官再到台州,单位说薛自元旦起一直请假。

  当晚,法官又赶到薛女士在杭州的家,按了半天门铃,无人应答,跑到旁边一幢住宅楼望薛家的窗子,发现家中有人,继续返回薛家敲门、劝说一个半小时,屋内毫无动静。

  昨天,上城区法院执行局在社区协助下,在社区门口、薛女士楼下公告栏和薛女士家门上,张贴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督促执行公告》。

  执行法官说,探视权的执行还是以说服教育为主,行不通可以找社区、单位和亲属做工作,再不行通过张贴公告督促,如果被执行人还是无动于衷,法院将对其进行训诫、罚款,直至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