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德邦总管视频:公安宣传之"网络阵地"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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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宣传之"网络阵地"浅析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网 | 时间:2009年04月13日 | 文章来源:办公室@

 

 

公安宣传之"网络阵地"浅析

 

2009年2月12日,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在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信息网开通仪式上提出:"全国各级公安政工部门和广大公安政工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工作与信息时代同步、以信息化引领现代化的观念,充分认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展公安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那么如何做到"政治工作与信息时代同步"并且"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展公安政治工作"?作为一名宣传工作者,笔者认为,积极推进公安宣传工作和互联网的融合,通过网络引导大众舆论,把握时势舆论动向,乃是我们开展宣传工作的必由之路。
          一、"网络阵地"的概念
         所谓"网络阵地",就是相对于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传播载体而言的第四类新闻传播载体,即集文字、图片、声音、视频于一体的数字化新闻传播载体。作为一种新的新闻传播形式,它丰富了新闻报道的手段,拓宽了公安新闻宣传的渠道,使得公安机关在新闻报道方面能够发挥更大的主动性,形式上更加自由、灵活。
         二、网络宣传的优势
         1.图、文、声并茂。传统媒体的报纸,只提供了文字和简单的图片,形式简单明了,但是缺乏形与神的表现,具体到新闻事件,就是不可能得到现场情形再现;广播只提供了听觉上的享受,即只闻其声,不见其形;而现今的网络时代,弥补了以上媒体所存的缺憾,使得新闻宣传更为直观、生动、形象,强有力的增加了新闻报道的现场感和视觉冲击力。
          2.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不受时空限制。如"上海杨佳袭警案",案件发生于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至45分,而在当天的13时15分,该案件就被新民网报道,而且是既有图文并茂。几乎是同一时间,东方网、搜狐网、法制网等各家大型网站也都出现了关于此案的报道,随后,该报道被不断的转载,而且影响力波及全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以互联网为传播载体的第四类媒体在新闻传播速度、范围上的优势,而且这种优势是传统的新闻媒体所无法相比的。
         3.形式灵活多样。互联网有着各种各样的交流形式,如:网页、论坛、博客、E-MAIL、QQ、MSN、FLASH、网络视频等。公安机关以互联网作为宣传阵地,那么就可以采用这些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外进行宣传,从而弥补了我们传统宣传工作中形式单调的缺憾,也使得公安宣传员可以更加自由、灵活的开展宣传工作。而对于广大的受众者来讲,也提供了更多的接受和参与形式。
         4.具有可检索性和重复阅读性。在传统的广播、电视媒体宣传时代,受众者一旦错过了收听、收看时间,想再回头来重复了解自己所需要的新闻信息内容,基本上是不太现实;就算是报纸,如果时间稍微久远一点,那么查找起来也是十分的耗时耗力。但是,在新型的互联网络媒体宣传时代,通过网上的搜索引擎,任何信息,无论时间多么久远,只要存在于网络资源的节点上,检索者就可以在短短的几秒钟之内将全世界任何一条新闻信息查找到,并且做无数次的重复阅读。
         5.能够进行完善的数字统计、分析。传统的媒体时代,宣传者要想知道某条新闻信息是否热点,是老百姓当前最为关注的话题,只能是通过社会民众的口头反映议论来获得。而在网络时代,新闻事件是否是热点新闻,只要通过查看此条新闻的点击率,就可以一目了然。通过查看浏览次数、跟帖次数,可以很明显的看到该新闻的社会关注度,以及通过读者对该新闻内容的评论,可以进一步了解民众对于该新闻事件的看法和认知,从而为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把握好宣传方向起到参考作用。
         6.可在线进行互动交流。与传统的宣传媒体相比,网络宣传更多的是提供给了大家一个可以在线交流的机会,这就调动了受众者的积极性,使得很大一部分人参与进来。而且这种参与又不仅仅是单向的即本人与宣传者(单位)的交流,而且还可能是双向的或者多向的。比如当某人看到一条自己感兴趣或者是和自己生活相关的新闻信息后,他会将这条新闻内容加以评论,然后转发到他经常去的论坛上,或是在线的好友群中,供大家浏览或讨论。这样,一条简单的新闻就会通过这种转发的形式而传播下去。而通过这种形式,又会有很多的网上读者参与并讨论起来,正是有了这样的互动交流形式,才会激发很多读者的兴趣,使得他们在不断的关注,这也正是网络宣传的魅力所在。
         7.宣传成本低,见效快。网络宣传不需要现实的媒体传播机构,如报社、电视台等实体机构。它作为一种无形的公安宣传阵地,只需    要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就可以轻松的开展,免去了传统媒体从现场采访到后期编排、制作、推出等一系列的中间环节,缩短了中间流程,减少了人力、财力的投入。而且,这种宣传具有及时性,即24小时随时随地开展,不受时间、场地限制,在线宣传,就可在线取得宣传成效。
         三、网络宣传的现状
       (一)没有专门的"网络阵地"。全国各地、各部门虽然都开通了政府门户网,也具备一定的互动沟通功能,但是由于言论者的注册条件过于苛刻,而且交流形式严谨,不够灵活、宽松,缺少活力。而实际上,这样的网络宣传、交流形式是违背了网络应用着的心里需求的,它使得很大一部分网络应用者不愿意参与进来,而在某种条件下,还会起到一种逆反的心里效应,因此也就束缚了网民参与的积极性。因为网络本身就是以追求自由、宽松、无束缚为根本目标的,脱离了这个根本,也就是在脱离网络。再者,形式单一也是目前各政府门户网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与现实的网络应用者心理需求不相符,以至于造成我们的对外网络宣传处于一种被动形式,如:芜湖的"市民心声"论坛,很大一部分就是在反应我们的政府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给予解决。而其政府网上的专门用于投诉、咨询的栏目,很少有人问津,这是为什么呢?值得我们深思!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网络宣传就陷入了被动的局面,始终被大众牵着鼻子走。而政府(公安)机关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还得将相当一部分精力投入在其中,用于释疑、作正面引导。
       (二)网络宣传人才缺乏。网络宣传的特点决定了它是区别于传统宣传方式的,那么网络宣传的创造者即宣传人员也是应该和传统宣传人员在思想上、技能上、沟通方式上有所区别。首先,他们应该具备一定的宣传知识,具有一定的对外宣传能力。而且这种能力不仅包括和外界沟通的能力,还包括团结、笼络人心的能力,驾驭复杂形势的能力,当然还要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其次,还要具备一定的网络应用能力,多媒体操作能力。这就要求他们不仅得有引导潮流的思维方式和掌控能力,还应当在这种思维之下具备基本的网络多媒体操作能力。因为现实工作中,从前期的宣传策划到信息采集、编纂、后期制作、推出,这样的工作往往都是一体的,一个连接的脉络,一个整体的链条,如果网络宣传员不具备这些基本的网络多媒体操作能力,那么他的宣传就脱离了网络宣传的特点,就陷入了传统宣传的沼泽地。
       (三)在全局上下没有形成体系。在全国各地、各部门都相继出现了一些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对外宣传、交流的事例,如:辽宁葫芦岛的 "网络警务室"、安徽芜湖的"QQ警务室"等,但这些也仅仅是作为一个地区或者是某一个部门的一种先进做法,而没有在全局大面积的推广开来。可以这么说,这只是一个局部效应,但是这些效应得到的社会反响却是良好的,对我们的公安工作起到了革命性的推动作用,因此不容忽视。
       (四)难于管理。对于互联网本身来讲,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如:抄袭现象比较严重,版权得不到保护;言论过于自由,法律保障跟不上;信息技术全球化,黑客蔓延;垃圾信息泛滥等等,但涉及到我们宣传工作的,值得注意的主要有以下两点:
         1.网上言论自由。因为在网络上,任何人只需进行一个简单的用户名注册,就可以在某一个论坛、博客发表个人观点,而且只要这个观点不违反国家法律,不涉及淫秽语言,不是反社会的邪教帮传等,那么作为管理者的版主就没有权利将这个留言删除或者屏蔽掉,这就导致了我们在管理上的被动,只能是依靠网络舆论来引导大众,在做法上往往是用新帖子去覆盖旧帖子。但是,我们宣传员的数量和全国的在线网民的数量相比,简直就是微乎其微,这也正是目前网络宣传所面临的问题。
         2.信息可被篡改。互联网本身的一些缺陷,如:网络黑客的攻击,或者采用一些其他的手段,来篡改正常的网络信息,从而在关键时刻误导舆论,使得舆论导向产生变化,将我们的宣传工作导向歧途。
        四、网络宣传之对策
       (一)主动出击,抢占"网络阵地"。鉴于当前公安网络宣传还处于萌芽状态的情况下,如何更加行之有效的提高公安网络宣传的覆盖面,扩大公安机关在互联网上的宣传阵地,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点:1.主动认识和了解网络宣传。互联网作为主要宣传阵地的导向将随着科技的进步不断加强已毋庸置疑,那么要加强公安宣传,就必须重视和熟悉这个阵地,化被动为主动,使我们的宣传脚步走在时代的前列。    2.主动建立一些可供宣传交流的网络平台。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都会有专属于自己的一些行为习惯。那么作为宣传工作者,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并利用到这一点,在互联网上建立起一些专门的可供大众传播交流的宣传平台,并始终关注和引导大众舆论,从而逐步取代其他不利于公安宣传管理的交流平台。3.主动研究和探索网络宣传的规律。在进一步关注并应用网络宣传的同时,还应该积极研究并总结网络宣传的规律,用于指导网络宣传工作,使得网络宣传工作不断的成熟壮大。
      (二)统一管理,分散宣传。坚持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心思想的指导下,采用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有效模式,进行全程网络化运行管理,即通过网络远程指挥,按照"树状结构"模式,层层管理,进行指令传达、任务分配、工作验收等,当然也可以远程多方会议。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宣传者(从上层领导到一线宣传员)只需要一个可以上网的电脑,就可以随时随地的开展工作,从而省去了很多中间的环节,同样,如:办公室、会议室等这些必备的办公场所也就可以省去。而作为基层宣传员,就可以有更多的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去开展宣传活动。这样一来,宣传工作从形式上也就更加灵活,而这样的工作形式如果大面积的推广开来,也将为我们的公安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网络宣传人才的培养。首先,要充分挖掘和培养网络宣传人才,尤其是要加强对基层科、所、队一级宣传人才的挖掘,重点对是那些年龄较轻,思想比较活跃,热爱宣传事业,具有网络多媒体应用基础的人才的挖掘,并且要重点培养。因为所有的宣传素材都是来自基层一线,而且基层一线的宣传队伍庞大,所以要高度关注。其次,要建立相应的奖惩体系。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就是需要一定的激励机制作为支撑。只有建立起相应的奖惩体系,各宣传员才能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有所尝失,从而不断的刺激他们,爱岗敬业。最后,要定期进行培训。定期培训,一是向基层宣传员传达上级的宣传动向、精神,使他们明确各个时期的宣传思路、方向;二是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也要求上级宣传机关在技术上给基层予以支持,使他们掌握最新的科技传播手段,以应对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
      (四)加强对基层一线的宣传资金投入。古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尤其作为宣传工作者,手中的照相机、摄像机就是自己战斗的武器。作为芜湖市公安局(全国科技强警示范局)的一名基层宣传员,笔者深感基层宣传员手中专业器材的缺乏和陈旧,难以和飞速发展的科技相同步,以至于基层的宣传工作者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那么在这样的条件下,要求我们的一线宣传员高质量的完成宣传工作,不但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反倒会增加他们的逆反心里。而同等条件下,网络宣传在装备器材方面的要求更高,加强一线的装备器材投入,同样也是在认可和鼓励他们的这种行为,增强基层宣传员对工作的热情,从而为我们公安宣传工作创造更高的业绩。
      (五)规范网络宣传管理制度。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那么相对于我们的宣传工作也是如此。互联网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在其法律规范方面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因此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了很多的问题。那么针对互联网这块宣传阵地,我们怎样才能够做到趋利避害,使其为我所用。首先,规范内、外的宣传管理制度。规范对内宣传制度,可以增强我们宣传队伍的战斗力,避免我们的宣传工作流于形式;规范对外宣传制度,特别是在一些敏感的社会问题上,要做到严格审批。其次,加强互联网法律规范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当前的这种不良的网络秩序,为网络宣传营造一个良好的滋生和发育地。
       (六)设置相应的宣传部门。各单位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设立相应的专门网络宣传机构,如:网宣科,可作为宣传处内部的一个子部门,专门承担网络宣传方面的有关事宜。因为网络宣传,是借助于互联网之载体,主动宣传,而传统的媒体宣传则是对方媒体上门为我宣传,而作为我们公安机关来讲都是一种被动的接受者。网络宣传是一种纯粹靠自身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一种宣传形式,所以必须有相应的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因此,设立专门的网络宣传机构,配备相关有专业素养、专业技能的宣传人员势在可趋,而且它的出现必将对我们的宣传工作起到革命性的作应。
         综上所述,只要我们充分认识并重视起互联网在现实的公安宣传中的重要性,并加强网络宣传方面的投入,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网络宣传队伍,并且不断巩固和加强网络宣传,充分发挥出它的舆论引导作用,那么我们才能够实实在在的守住互联网这块宣传阵地,才能彻底打胜这场宣传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