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舞曲butterfly:下篇:石油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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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座加油站  李薇在李嘉廷时期种下的石油梦想,直到陈同海援手才获机会。  2004年7月,李薇及其妹妹在京注册巴纳斯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独家获得中国石  化的形象代理与全部加油站广告投放。  在中国油气版图中,中国石油集团在上游开采业务占优势,中国石化集团的炼油业务占优势,后者又因对进口原油的过重依赖而受国际市场波动较大。而在销售环节,原来南北分治的格局,实已逐步打破。  截至2006年底,中国石化拥有的加油站数量达到28801座,这比同期中国石油拥有的加油站多出上万座。巴纳斯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认为,近3万座加油站网络和2万余块标准广告灯箱、挂画等,是其公司核心竞争力。  但与183家加油站的股权相比,这无疑是蝇头微利。  同在2004年7月,中国石化北京分公司与北京首创石油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北京中石化首创石油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前者以北京七城区123家全资加油站实物资产7亿元投资;后者出现金3亿元,计划新建60座加油站。  根据合资公司章程,这60座新建加油站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在北京五环、六环、京承、京开、京沈、第二京津塘、第二机场等高速路段新建;买断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及公路联络线公司在京公路上的加油站股权;买断北京市新建路网、新建大型停车场、物流中心、新建小区规划加油站,等等。  陈同海为这份协议的签署者,在之前的申报材料中,多份可见由陈批示的“加急”字样。  需提及的是,北京首创石油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5日,首创集团与李薇名下深圳市方远信通技术有限公司各持股80%与20%。公司2007年财报显示,其总资产3.98亿元,税后利润4109万元,净资产亦达1.36亿元。而李薇方一直资金不到位。  携垄断之势而强强联手的首创与中国石化这一“巨无霸”,不仅打破了中国石油在北方市场的独大局面,也进一步挤压了民营加油站的生存空间。  中国自1992年放开石油市场,民营加油站迎来六年黄金期。1998年成品油实行特许经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借机大举收购,加之高速公路建设进入高峰期,加油站网点几乎被两巨头垄断。根据中国加入WTO承诺,外资在2004年12月11日后可进入中国成品油零售市场,2006年底全面开放成品油批发市场,上述公司的成立正逢其时。  陈同海曾公开表示:“有人问我:如果成品油定价放开,由市场决定,会由谁决定?我回答说:由我来定!”  除了北京,李薇还以类似方式在广东、福建等地入股数众加油站。其所持股权折算,保守估值应在10亿元以上,这是一只无可比拟的现金奶牛。  不过,重获自由的李薇,如今被迫签署了相关文件,将所持首创石油投资有限公司的20%股权转让给首创集团。目前中国石化、首创集团的合作亦已中止,相关公司注销。陪庄末路  早在2002年,中国石化顺势一改集团管理模式,在总部决策中心下设采油、炼油、化工、销售四个事业部,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统一调度。是年,其名下上市公司湖北兴化重组,大股东由中国石化转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解决母子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金额大、比重高等问题。  据有关调查,其实早在李薇去留湖北之际,即与湖北本地及石化领域的势力存在交集,并自此重仓中国石化旗下的多只股票。  与同期的资本玩家们相比,李薇辅以证券之手,旨在曲线介入鲜向民营资本开放的采油、炼油、化工等领域。“一旦政策松动,可以先知先觉,占得先机。”一位知情人士说。  继湖北兴化之后,陈同海主政的中国石化自2006年起推出了大规模的卖壳整合计划,其旗下七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四家拟定了初步卖壳对象。如S*ST化二、石炼化分别卖壳给两家证券公司,“隐庄”早已提前布局。  其实自1999年开始,李薇即已通过李嘉廷结识云南老乡、时任证监会副主席王益,以备日后深度介入证券市场。通过关联信息提前埋伏获取暴利,即是利润之源。据有关方面调查,在得到陈同海帮助后,李薇调集数亿元资金,通过上百个资金账户提前布局上述股票。  利益方所涉之深令人侧目,陈同海一位至交在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投资上述两股票,其疯狂程度可见一斑。  通过控制主要领导身边的商人或情妇,进而牵出庞大贪腐网络,是近年来党内肃贪的方式之一,上海社保案等大抵如此。  权威部门通报称,2006年10月,李薇因涉嫌逃避缴纳税款被警方控制。在情妇李薇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陈同海曾进行了一些干扰调查的活动。不久杜世成被立案审查,其因争取立功而举报陈同海。2007年3月,陈同海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线索被呈报高层。  但在2007年2月26日,石炼化股东大会以96%的高票通过借壳方案;同年3月13日,化二的重组方案亦已成行。  “头发真在一晚上白了。”一名目睹庄家失态的市场人士说。显然,若借壳化二、石炼化的方案因陈同海案中止,有关方面将血本无归。  上述市场人士介绍,这个利益共同体动用了一切资源进行了最大限度的游说,其中最成功之处在于陈同海案由2007年3月的初查拖至6月主动辞职,再到10月在中共十七大会上通过被“双规”。前后近八个月的时间差,为上述股票的腾挪提供了足够的时间。此后,腾壳、瘦身、注资、股改四步一气贯通,业内评价为“手法流畅,堪称经典”,但鲜有人体会庄家们的惊心动魄。  以石炼化变身后为例,上市公司市盈率一度冲高到100倍,股东获得了超过13倍的市值回报;其后仍长期保持在30倍以上的市盈率水平。这样的高收益,得益于卖壳方的“慷慨大方”――让上市公司回购所持股份并注销。  只可惜,李薇未能享受到这一暴利,她卷入的资产多数被扣押。其间的诸多细节亦成一笔糊涂账。 洗线路径  权威消息称,在2007年6月,陈同海首次接受组织谈话,被要求从经济、金融方面交代。此时的陈却大规模转移财产,自当年5月中旬到6月20日,通过北京、天津、深圳等地12个账户提取、转移并套购外币超过1.7亿余元。  由于陈同海上述资金均在监视之内,对其源头的追溯及最终的定罪,都有直接影响。  2009年7月15日,61岁的陈同海因受贿1.9573亿余元一审判处死缓。此时的陈氏头发斑白,神情落寞,难睹往昔之风采。  实际上,陈同海转移资产的渠道与李薇由外入内的资金通道略有交集――资金来自于深圳关联公司的划拨,前端是香港中转站,再追查已方向不明。结合李薇的说明,这些资金大体由三块构成:一是其实业投资所得;二是项目介绍的佣金;三是他人的权力租金。  案发之前的2006年,李薇大规模从境外调钱入境已有迹可循。彼时,她卷入的“广州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案即是明证。  作为当地地标,中诚广场位于广州最繁华的商业圈天河北路与体育西路交界处。高51层的A、B双塔,正面呈百度左右的钝角状,如同两扇翅膀张开。项目由钟华的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与广州城建集团合作开发,1993年8月8日开工,引入当时流行香港的销售方式――卖“楼花”,一度炒出每平方米3万港元的天价,涉及购房业主90户左右。  1996年封顶的中诚广场因债务问题突遭查封,此后执行过程被一个潮汕乡党操控――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黄松有、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律师许俊宏和陈卓伦,以及中诚广场的两个接盘者范骏业、郭成。  “李薇想买中诚广场,价钱开得高,很诱人,但前提是要帮她将80亿元资金洗白。”钟华告诉《财经》记者。  从时间上推算,这与其同期在内地的扩张相吻合。钟华介绍,其中一次北京谈判,李薇穿着睡袍在套房接见他,一再暗示自己在政界的关系,并称已成功打动黄松有。但由于身陷中诚广场多年,钟华以不愿承担洗钱风险而拒绝了李薇。  尽管如此,李薇还是通过黄松有与杨贤才,绕开钟华,以中国石化的名义于2006年5月与郭成名下的公司签订协议,以13亿余元买下中诚广场北塔。蹊跷的是,郭成2004年获得中诚广场上述产权时,为9.24亿元收购款提供担保的实为中国石化广东分公司。  据知情者介绍,范骏业、郭成与陈同海相识,全因李薇引荐。陈同海自述介入中城广场是中国石化在广州缺乏标志性建筑。  似有先兆,案发前的李薇时常会跟身边人分享自己的艰辛与磨难。但她惟独不谈感情。  时至今日,李薇多数资产仍然得以保全,尤其是在内地司法无法触及到的海外。甚至被调查的四年间,部分资产仍有增值。  遍历显要,几番浮沉,青山尚在,虽然其间缺乏明晰的产权保护,但在信息不透明的大环境下,李薇卷土重来亦未可知。  在北京朝阳区,李薇及其妹妹李娴在2005年6月、2009年8月两次办理暂住证,前一次购置资产,后一次变卖资产;在香港,李薇自2008年4月起已卸任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豪逸国际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由陈丹霞接替;至于NC国际有限公司,其不仅仍是泰山地产25%股权的持有者,还在广东、福建留有大量实业投资。即使她们移民大洋彼岸,仍可继续“寄生”生活。  按吴敬琏、钱颖一等经济学家的理解,裙带资本是一种畸形的或坏的市场经济,其中一些人通过权势和关系网寻租致富,在成为既得利益者后,对种种合理的市场化改革以各种方式大加阻挠。杜世成、陈同海的命运趋同,以权力深度入市的当年,在石油、地产等市场,他们是一级市场的垄断者;在杠杆率畸形的证券市场,他们可能影响政策并动用国资。遗憾的是,这些背后的交易多数被司法审判忽略。  环境局限了选择,制度提供了导向。法治不立,就会有更多才貌双全的女性,怀揣着梦想走上和李薇相同的路。当阳光仅是偶尔破门而入,暗室中的权贵与裙带,仍有可供生存与膨胀的时间与空间。谁在行贿陈同海  这是陈同海失去人身自由的第五个年头,也是他戴罪服刑的第二个春节。  2007年6月22日,陈同海因“个人原因”辞职。同年10月15日,时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出  席中共十七大时透露陈已被“双规”。  2008年1月26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陈同海在担任中国石化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兼任中国石化股份副董事长、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数额巨大;利用职权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生活腐化。  此处所述情妇正是李薇,在陈同海庭审中即有提及。  2009年7月15日,陈同海一审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十天后,陈放弃上诉。秦城监狱又多了一名服刑者。陈同海被法院认定的1.9573亿余元贿赂,创下中国1949年以来官方处理并公布的贪腐案件数额之最,该案中的六名行贿人曾以证人现身,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时至今日,六人身份悉数解密。  神秘人David An  2009年3月6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陈同海提起公诉。同年6月12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低调一审。据已生效的判决书,陈同海犯罪事实共五项,卷入行贿人六名,其中九成贿款来自戴伟――汉思能源董事局主席。  在2010胡润百富榜地区排名榜单(香港)中,戴伟以11亿港元资产位列第33名。  戴伟,男,1959年7月15日生,河北人,在北京读书,大学文化程度,自1997年起拥有加拿大国籍。在汉思能源的有关文件里,戴伟也以“David An”的名字出现。  戴伟与陈同海相识于1997年,通过陈同海的妹夫介绍,在北京民族文化宫旁的萨拉伯尔餐厅初识。此后,两人交往逐渐增多,行贿事由主要集中于广州市南沙区(原属番禺区)小虎岛油库项目。  这个广东最大的油库始建于1992年,投资方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粤海石化)注册资本5000万元,广东粤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粤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一度持有其92%股权。  1998年,粤海集团资产重组,其子公司所持粤海石化的股权亦悉数转让。陈同海带队亲赴广东,洽谈收购小虎岛油库事宜;家族背景深厚的戴伟随后介入,最终由中国石化广东分公司与戴伟组成联营公司,完成了对小虎岛油库的收购,获利四六开。初次合作,戴伟获利颇丰。  此役之后的2005年八九月间,戴伟来到陈同海办公室,称其采购到一种价格低廉的高酸原油。陈同海提出,希望戴伟将其全部卖给中国石化。据介绍,陈同海在庭审中曾就此项目辩称,这种高酸原油系戴伟从苏丹进口,陈同海也曾安排中国石化有关人员亲赴苏丹洽谈而不得。  尽管中国石化当时的冶炼技术与产能都跟不上,但仍与戴伟签订供货协议,陈就此批示:“价格不等人,加工不好,先储备起来。”检察机关指控,中国石化一共从戴伟手中购得达混油3160万桶。陈同海的辩护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在庭审中辩称,中国石化因此获利6亿至10亿美元。  戴伟与陈同海第三项勾连事实系合资投建东莞市东洲油库。据发改委2005年9月5日批文,项目计划占地700亩,建设100万立方米的特大型油库、码头。但项目未成,陈同海先已落马。  法院认定,为感谢陈同海的帮助,戴伟于2005年12月30日至2007年5月23日先后七次向陈同海儿子陈磊在香港汇丰银行、欧洲金融集团、渣打银行开设的账户,汇入港币1.766亿元。其中一笔发生在陈同海案发前一个月。来者不拒  据法院认定,除戴伟外,陈同海另外1813万元受贿款由四笔犯罪事实构成,卷入五名行贿人。  行贿人中既有世交,如香港寰球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庄永健。2003年上半年至2004年下半年,中国石化新办公大楼基建工程选址中,庄永健受联合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托,在陈同海的批示之下,中国石化最终选定并购买该公司朝阳广场地块,庄永健获中介费1950万元;此后,该办公大楼承建方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也委托庄永健游说陈同海成功,中标后,庄又得中介费1500万元。  有关人士介绍,戴伟及庄永健的交易及汇款,大都经李薇出面。如庄永健通过“香港赌王”连卓钊的地下钱庄将获利转入香港。为表感谢,于2004年9月、2005年3月两次给予陈同海150万美元和100万港元。李薇实际也是连卓钊长期的客户。  另外三项受贿事实,数额相对较小,陈同海可谓来者不拒。  如2003年下半年至2005年,得益于陈的帮助,安徽江淮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区市场部经理阚勇志、阚丽君兄妹为公司承揽齐鲁分公司乙烯改造工程、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法制在线栏目承揽中国石化2005年下半年及2006年全年在该频道投放广告业务等,从中获提成款540余万元。阚氏兄妹六次向陈同海行贿人民币70万元和6万美元。  2003年8月至2005年下半年,陈同海受中国远东海南国际贸易公司原总经理刘远程请托,在安徽防腐总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海南分公司承建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东辛采油厂自动化改造工程、海南炼化续建项目等事宜打招呼、下指示,刘远程从中获中介费170余万元,后者于2006年2月10日在香港给予陈磊港币50万元。  2004年中国石化建设天津港油罐区期间,杭州嘉泰贸易公司总经理王华民受天津嘉菱联合实业有限公司之托,找到陈同海帮忙促使中国石化买下后者的南疆地块,王获中介费1500余万元。为此,王华民先后四次给陈同海奉上30万欧元。  陈同海创下贿赂之最,其生效审判为死缓。盖因杜世成案发,情妇李薇将陈同海牵出,但上述受贿事实并不被调查部门掌握,系其案发后主动交代。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自首,从轻发落。  李薇年谱  1963年9月24日生,法裔越南人  1970年前后,随父移居云南红河  1993年起,李薇与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相熟  1996年12月,在广州惠来县落户  1996年12月25日,获深圳市身份证  1998年在香港注册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获香港居住证  2001年,卷入李嘉廷案,不久获自由,经人引见入京  2001年11月,在湖北短暂活动  2002年,依托首创集团,主要在北京、青岛活动  2003年,获青岛太平角61800平方米土地开发权,倒手获利8400万元  2004年10月,促成首创获得青岛最大污水处理工程,获咨询费100.8万元  2004年3月5日,借力首创、中石化持有北京城区183家加油站的股权  2004年6月,受让并转让泰山地产75%的股权,仅一个半月净赚2亿余元  2004年8月31日,经杜世成主持青岛市委专题会议,获得青岛1000亩地,至案发尚欠1.3亿余元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2006年10月,李薇因涉嫌逃避缴纳税款被警方控制,陈同海曾出面干扰调查  2006年12月24日,杜世成被立案审查,因受贿626万余元获判无期徒刑,其举报陈同海立功  2007年6月陈同海被免职,后因受贿1.9573亿余元判死缓。杜世成、陈同海现在秦城监狱服刑,李薇获释。
来源:亿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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