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格里特:河南安阳:国土局只罚款不监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9:36:07

河南安阳:国土局只罚款不监管

千龙网  2011-09-30 15:31:15

    近日,新农村商报法制专刊接到投诉称:位于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河大道与商颂西路交叉口西北角的奥苑小区,2008年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建商住房,安阳市国土局在2009年,对开发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罚款183600元。行政处罚后,开发商更是从无间断的动工建设,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将两栋18层商住房竣工,并将所建264套商住房全部售出,并于今年7月份左右移交钥匙。当地政府一些领导及主管部门就是他们的保护伞,完全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规定,进行商住房开发,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根据此情况记者前往安阳开发区调查了解情况。

    安阳高新区新建成的奥苑小区

    记者来到安阳开发区奥苑小区及有关主管部门了解情况。经过近四天的调查走访,确实跟村民所反映的情况与记者调查走访的情况几乎相符,记者所见到的奥苑小区的土地手续是:安开国用(2004)第8号,本宗土地为出让用地,使用年限为2004年6月29日至2045年3月24日,土地使用权人为安阳中和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土地证的地类(用途)为工业,上面有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公章,的确是工业用地。

    记者走访了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分局书记热情的接待我们,当问及开发区海河大道与商颂西路的奥苑小区,开发商在无任何手续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动工建设商住房一事,是否知情,采取过什么措施?

    开发区分局书记向办公室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后,又在办公室的规划图上确定位置,最后给我们讲:像奥苑小区这种情况按照正常程序应该第一步先将工业用地改变为住宅用地,主要是看规划用地性质。如未经改变就开发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条例, 在2009年发现奥苑小区开发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动工建设,开发区分局随即向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汇报,市国土局当时就对开发商进行处罚。

    问安阳市国土资源局自2009年11月行政处罚后至今,奥苑小区开发商从无间断违法动工建设并已竣工且将商住房出售,我们开发区分局距此不足两公里是否知情,是否市局处罚过后就不在监管了吗?

    开发分局书记称:目前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情况比较特殊,1992年成立分局,跟其他地方的分局不一样,是不完全的职能部门,没有监察权,只是为开发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服务。

    在记者后来看到安阳市国土资源局文件里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2009年11月23日对安阳市中和电器设备公司在没有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将9810平方米工业用地擅自改变为住宅用地,形成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事实,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计183600元,安国土资补罚字(2009)第二号。

    安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票据

    问开发区分局没有监察权,那么市国土资源局是否存在只罚款不监管呢?开发区分局负责地籍一位领导称:大约是二年前,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处罚过奥苑小区开发商,至于监管这方面,我们们开发区分局没有监察权,需要向市土地监察大队的王队长了解情况,他具体负责土地监察这一块,并随即致电王队长,王队长在电话中称 :也记不清什么时间对奥苑小区开发商下过行政处罚决定书。

    问奥苑小区开发商现在建成竣工并出售,现在都持有那些手续呢?开发区分局一位副局长讲:我们这里不负责办理任何手续,具体有什么手续不是太清楚,只是听说奥苑小区原先是一家电器设备公司,是工业用地,私下转包给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

    在安阳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领导的协调下,记者见到奥苑小区开发商负责补办手续的徐主任,徐主任讲:我们公司的房产评估手续找了一家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正在办理,资料正在完善,估计最近能出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还没有批下来,只有当时出的规划条件和说明及安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所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牌,手续正在办理中。

    安阳高新区管委会会议纪要

    问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工业用地就能进行商住房动工建设吗?徐主任拿出了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0年第三期文件,其中的第二页第二条是2010第一批出让用地计划(二)海河大道与商颂西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明确写着:规划用地19亩,原电器设备厂用地,该宗地性质已有工业用地变为商住用地并违规开发建设,参照振荡器厂意见执行,规划、土地建设部门要按照规定对其处理后按程序进行出让。指着这份会议纪要称:这虽然是会议纪要,但都是经过高新区管委会领导及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土地储备中心、各办事处和土地分局、规划分局等相关项目单位负责人经与会人员认真讨论研究,达成一致意见的。我们公司房地产开发虽然没有相关的手续证件,但动工建设也是有依据的,会议纪要也是有效的,我们也是非常艰难的每天都到各单位去,公司领导一刻也没有放松过,让我着手极力完善资料,补办手续。

    问村民反映的264套住房已全部出售,是否有相关的预售手续?徐主任讲:也没有全部售完,目前还没有预售许可证,我们正在极力协调工商局、建设局、房管局等部门抓紧完善补办手续,我来负责补办手续这一块还不到一年,好多情况都不是太了解。

    记者次日上午来八点半来到安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了解情况,在602办公室见到国土监察大队的韩队长称:我们的王大队长在外面开会,我们局里有规定要了解什么情况先到八楼办公室登记一下,并随记者一块来到办公室。办公室申主任见到记者核验证件后,打开网页随意浏览后,以新农村商报是流通领域内服务三农的报纸,自己也做过八年的记者,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文件要求,也不问记者为何事而来,就定性为跨行业,不予接待。记者据理力争,并说明事由:只是向国土监察大队了解一下关于开发区奥苑小区行政处罚一事。申主任才同意给主管领导汇报。申主任出去十来分钟后回来告诉记者,市监察大队的领导们都不在,杨局长正在开会,已经给局长汇报过且领导非常重视,让记者先回去,第二天上午八点半之前将落实结果并盖上公章给单位传过去或将扫描件发至信箱。截止记者发稿前也没见到任何回复。

    一茬又一茬的违规建设,一轮又一轮的处罚整治,对无证违规的房地产开发现象真的无法根除吗?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及守土有责的基层干部,究竟是何原因造成这个局面的呢?真的是罚款就能保平安?是否印证了当地老百姓的那句话“某些政府官员就是这些违规房地产开发的保护伞”? 本刊将继续关注报道。

    来源:新农村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