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起重机:解救乞讨儿童:你所要明白的九件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8:16:00
导语: 著名学者于建嵘日前发起“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成为微博上最热门的话题,但在爱心正义的名义背后,微博街拍本身仍需理性检视。因为童乞、父母带子女乞讨、以及贫穷都不是毒瘤,保障缺失才是。善良和悲悯的普通人跟着所谓的“精英”打歪了靶子也不是耻辱,脑袋一团浆糊的“精英”才是。[详细]
 
“解救乞讨儿童”的发起者于建嵘起初在微博上说“以后凡是看到伤残儿童(十岁以下者)在街头行乞,我们就打110。”这样的逻辑思维无疑还将乞讨看作是社会毒瘤,所以要摘除这个毒瘤,而摘除毒瘤的方式不是建议更好的保障救助机制,而是消除这种现象,以为现象消失了事情就解决了。
此活动的初衷就错了,尔后时间发酵成了“乞因拐而起”,打拐能反乞。于建嵘此后在其微博上呼吁“关注街头乞儿,大家齐拍摄助寻子”,事件发酵方向出现错误:“乞儿”是乞讨,“寻子”属于打拐,将两件不能等同的事情等同。[详细]
 
究竟有多少街头乞讨儿童来源于拐卖?迄今并无准确数字。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的抽样调查显示,中国流浪未成年人大致有100万至150万,公安部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办公室主任陈士渠去接受访问称,拐卖儿童主要是被非法收养,少部分被组织乞讨。
而据《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的执笔人之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姚建龙说,在上海,相比拐卖和致残儿童再利用其行乞的现象,更为普遍的是携带和租借儿童行乞的行为。从常理上来讲,对于犯罪分子来说,拐了儿童,更加理性、经济和安全的方法是卖掉他,一了百了,而不是留着甚至致残让他们去乞讨,夜长梦多。[详细]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用意,是解救被拐儿童,但必须注意,不是所有正在乞讨的儿童,都是被拐儿童。乞讨儿童的组成很复杂,比如,有的就是由父母、亲戚带着乞讨。
媒体报道指,深圳警方此前透露被操纵乞讨和偷窃儿童的主要来源不仅有在原籍被拐骗的,也有与孩子的父母签订协议,每年交几万元租金“租用”进行乞讨的,亦或是直接借给亲戚朋友乞讨。据此可知,网友在街头拍下的乞讨儿童并非都由“幕后黑手”操控,而被操控的儿童也并非全是拐卖而来。[详细]
 
千百年来形成的观念也许正是普遍人性的反映。“儿女双全”、“养儿防老”、“多子多福气”并非什么落后观念。正是大部分认心中存在这种观念,从而使得计划生育之后,孩子成为稀缺资源,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想多要几个子女的买方市场尤为庞大。
拐卖儿童之所以一直存在,旺盛的需求是一个重要原因。买主是“拐卖市场”的制造者,正是有了这样的买方市场,才能形成“产业链”。然而要真正解决拐卖儿童问题,矛头却不能针对买方市场,而要探寻买方市场如此庞大的主因。[详细]
 
微博上曾有此言论:“要孩子上街乞讨,就是违法行为,都可举报。”祖国的花骨朵在大街上乞讨,让众人心酸。虽然对小孩身心健康影响很大,但乞讨却是人的基本权利。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王志祥认为,乞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即便是在发达国家也不可避免会存在。因此我国虽然不鼓励乞讨,但并不禁止乞讨与组织乞讨。
有的时候,对于那些生活没有着落又缺乏谋生手段的残疾人和儿童来讲,自愿进行乞讨可能还是他们的谋生手段,因此不应禁止,更谈不上入罪。并且解决乞讨问题应该考虑建立救助和社会保障机制,而不是一律禁止,只有有组织胁迫儿童乞讨才是犯罪行为。[详细]
 
乞讨是一种谋生手段,因此旅美学者薛涌则建议,要想杜绝携带和利用儿童行乞现象,关键还是建立儿童的全民福利。他认为,父母利用儿童乞讨,和缺乏基本的儿童社会福利有关。国家要保证儿童在教育、医疗、生活上的基本权利。
有了普遍的儿童福利,教育父母去申请,就避免他们利用孩子乞讨。明明拿着儿童福利还让孩子乞讨,则可以剥夺抚养权。但在此之前,我们必须先有福利。应该说是福利体系。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让孩子乞讨,则失去抚养权,并鼓励收养。如果没人收养,才由政府收容。[详细]
 
在“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起始阶段,很多人认为,乞讨儿童都是有组织胁迫。然而此后人们惊讶地发现,原来一些儿童是被自己亲生父母带来乞讨。这让一些网友震惊,呼吁对这些不负责任的父母进行重罚。
此举着实打错了对象,父母带亲生子女进行乞讨,无非是家长谋生乏术的无奈之举,虽说让未成年人乞讨对其身心有严重的伤害,但并非父母有意为之,而是现实社会缺乏让其“有口饭吃”的保障体系。除非禁止乞丐生育,否则父母行乞,必然把孩子带在身边。要不然送到一个月一千块的幼儿园么?[详细]
 
“只乞讨孩子本来面向公众乞讨,也就不涉及侵犯隐私和肖像权。”“你都公开乞讨了,还不允许人家拍摄并发到网上去?”关于随手拍照是否侵犯乞讨儿童隐私,这样的强盗逻辑比比皆是。乞讨儿童的肖像,只是起到“信息源”的作用,其毫无疑问属于隐私范畴,善意的牺牲也是牺牲。如果要公开发布,最多可适用未成年监护人授权寻亲的情形。
即便是已被确认为被拐儿童的照片信息,在未得到当事人、监护人的授权时,也不能随便发布。正规媒体对相关案件的报道中,也对乞讨儿童肖像打了马赛克。“你都公开乞讨了,还不允许人家拍摄并发到网上去?”的逻辑与“你都出来卖了,还不允许人家强奸你”一样。[详细]
 
对儿童乞讨这一社会问题的最终解决而言,本就需要一个社会多方力量的合力。在事件中,民间的关注和善良需肯定,“精英”的行动和呼吁须反思。普通民众应该扮演的是一个“扇风”“加油打气”“运送弹药”的角色,而“精英们”做的是“确定目标”、“精确打击”,缺一不可。此事件最终“脱靶”,你不能说是热心善良的“运送弹药”的普通人错了,该反思的是“确定目标”的“精英”,而且普通人的善心和热情在当下恰恰是最宝贵的。
针对个案而发起的民间行动,起码其初始阶段均呈现不那么专业和规范的特点,甚至因为其他外在因素的限制而很可能“无疾而终”,这就需要“精英”的矫正和持续关注,事件考验的不是民间而是精英的智慧理性。[详细]

你如果拍随身拍之前就明确了那是拐卖,你应该报警;如果你不忍心看到儿童流浪乞讨,你应该给予他们帮助,呼吁建立实实在在的救助机制,而不是报警;如果你只是胸怀正义善良悲悯,那么感谢你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