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交39路线路查询:尊严:以人为本的新诠释 -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 党建专区 - 内部专区 - 宣讲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08:37
温家宝总理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使我国人民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尊严问题的提出,是我们党和政府在更深的层次上对以人为本要义的新诠释,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
尊严是一个重要的伦理学范畴,指个人或集体对自身的社会价值和道德价值的自我意识,是在社会生活中个人或集体庄重而威严、独立而不可侵犯的地位和形象。尊严是道德人格的重要内涵。道德人格指一个人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格的总和。尊严所表征的首先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规定性,每个人不论其人种的差别和文明的程度,也不论其职位的高低、财富的多寡、相貌的美丑和健康状况的好坏,都是平等的,都应当在社会中享有做人的权利,履行做人的义务,以显示人之所以为人的社会规定性。在广义的意义上,道德人格就是指人的尊严,人的尊严也就是人的人格的尊严。
同时,尊严也是构成个人或集体的价值和品格的基础。没有尊严,就无所谓人的价值。如果说尊严是对道德人格的广义诠释,那么人的价值与品格,则是对道德人格的狭义诠释,指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特殊的规定性与差异性。这种特殊性的规定性和差异性由一个人比较稳定的精神结构和由此决定的比较稳定的行为倾向和生活态度构成。人们正是根据人的这种比较稳定的行为倾向和生活态度来确定和判断他的道德人格的。道德人格的广义和狭义这两层含义是辩证统一的,这种统一标示着“人的社会特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7页),它表明维护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人格,就必须处理好人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关系。不把人当人,自然是对人的尊严的践踏;不尊重人的个性,同样也不可能有对人的尊严、人格的真正尊重。因此,在尊重和维护人的尊严上也有一个尊重差别、包容多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