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明专辑 军港之夜:懂情理,明事理,讲法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2:06:08
懂情理·明事理·讲法理   姚卿  

  当今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各种矛盾问题错综复杂,这对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但不管形势如何变化,有一点是不能变的,那就是领导干部为人处事要懂情理、明事理、讲法理。

  懂情理,就是懂得“情”的价值,善于把握“用情”的分寸。“无情未必真豪杰”。一位合格的领导干部懂情理,首要的就是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干事创业。这种“情”,来自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来自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我们党植根于人民,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对人民群众满怀深情、满腔热忱,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懂得了这个道理,干事就有了正确的方向,就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能干成事。否则,干事就会“跑偏”,就得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就会影响事业发展。懂情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常怀忧民之心、常谋富民之策、常办利民之事。懂情理,还要处理好感情与原则、感情与纪律、感情与法律的关系。对领导干部而言,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给亲属们一些亲情,给朋友们一些友情,给同事、下级一些关爱,这是人之常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些人之常情一旦庸俗化,演变为私情,甚至以感情代替原则、纪律和法律,就会给工作和事业带来损失,给党的形象和威信造成损害。这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应该引起重视和警惕的。

  明事理,就是善于把握和运用事物发展的规律。所谓“事理”,指的是事物蕴涵的道理,也就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世间万事万物,大到自然界、人类社会,小到我们所从事的每一项工作,都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大量事实证明,领导干部明事理,工作起来就会驾轻就熟、事半功倍,就能少走弯路、少犯错误。反之,主观臆断、盲目从事,必然碰钉子,轻者徒劳无功、耽误时机,重者遭受挫折、害人害己。明事理,应建立在善于学习、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下车伊始,哇啦哇啦”、“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办事,拍屁股走人”的做法,是决然办不好事情的。明事理,关键在于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遇事多做辩证思考,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学会“弹钢琴”。

  讲法理,就是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讲法理,遵纪守法是基本要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领导干部要运用法律来推动工作、规范他人,首先自己得知法、懂法、守法,在运用手中权力、对待个人利益、处理亲情友情等问题上,坚持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干事。讲法理,应特别注意处理好权力与法律、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由于各种复杂原因的影响,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运用权力的力量来处理问题,甚至搞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这与依法办事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在具体工作中,领导干部应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既不滥用权力,又不缺位失职。

  懂情理,明事理,讲法理,三者相互联系、互为支撑,应有机统一于领导工作实践中。领导干部要想会干事、干成事,就需要正确把握情理、事理、法理的辩证关系,在懂情理、明事理、讲法理上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干事的目的不偏、过程更顺、成绩更大,从而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编辑:林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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