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骨手机游戏破解版:程迥论僧舍火灾新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3:21:23

程迥论僧舍火灾新说

贺云飞

程迥,字可久,号沙随,世称沙随先生,应天府宁陵(今河南宁陵东南)人,徒居余姚(今属浙江)。南宋著名易学家。少孤贫,二十岁才开始读书,博闻强识,对于户口、田制、贡赋、医药、度量衡、音韵等均有研究。精于《周易》学说,本于邵雍加一倍法,著有《周易古占法》、《古周易章句外编》、《三器图义》、《医经正本书》等。

在尚秉和《周易古筮考》中引录程迥这样一个案例:

程迥寓余姚僧舍,筮之,遇《巽》。占曰:“有风火之恐,而不及害。”未几,舍北火发,焚十余室,至寓舍上,具取纲维与遗火僧杖之。

其占曰:“《巽》为风,互体《离》为火,《兑》为毁折,变《震》,为惊惧。初六为内卦之主,不与《离》应,故曰‘不及害’。《巽》为寡发,重《巽》,二僧之象,反对,重《兑》,《兑》为决,二僧受杖之象。其奇验如此。

这是程迥住在余姚僧舍,自占自解的案例。程迥通过传统的筮法得了《巽》卦,他认为这个卦象预示着有风火之恐,但受不到太大的伤害,并且祸不能及自身。过了不久,果然在僧舍的北面发生了火灾,烧毁了十余间僧舍,火烧到了程迥住的这间僧舍停止了。后来,治理余姚的地方长官对失火有责任的两个僧人进行杖罚了事。

程迥是这样解析巽卦的:“《巽》按照八卦类象为风,巽卦的上互卦即三爻至五爻为离卦,下互卦二爻至四爻为兑卦为毁折,原文中讲变震为惊惧之句,是采用了虞翻解易的思路,就是后来我们解易中常用的“旁通”。这一词,可能源于《文言·乾》:“六爻发挥,旁通情也。”在《周易集解》中虞翻使用的比较多,比如他在注《易》的文中,经常说《比》卦与《大有》卦“旁通”;《小畜》卦与《豫》卦“旁通”;从这两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清,所谓的旁通,系指两个阴阳爻画完全相反的卦。如《坎》卦与《离》卦“旁通”,是因为坎卦的阳爻和阴爻与离卦的阴阳正好相反。由此,可以得出程迥所言的变震惊惧之语,是出自巽卦的旁通震卦。这样震卦出来了,程迥又取了震卦中惊惧的信息。接下来,程迥以初六爻为内卦之主,按照初爻与四爻相应的关系,又因上互卦的中爻正好是四爻与初爻相应,离代表火,故火烧不到初爻。这时思路又跳跃的回到了主卦巽,又因为他住在寺院,故取了巽为寡发,僧人之象,主卦是由两个巽组成的,故涉及两个僧人。程迥根据事后二位僧人杖罚的实际,他在用卦象解释这种现象时,采用了巽卦的倒象兑卦,因为兑为金巽为木为金克木为杖罚的信息。

这个案例是真实的,因为我们在易占时,也会遇到对事件的主体描述的很具体,而细枝未节却没有预测出来。易学大家如此,我们普通的研易者更是如此。就说这个案例吧!程迥筮得巽卦,得出了有火灾和惊恐之事发生,且不能及害,而后来着火烧了十余间僧舍及地方官处罚两个僧人等事,则是知道情况后再用象数演绎的。因此,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应该把前部应验的部分做为研究重点,后面演绎的部分做为启迪思路借鉴的内容。不必求全表备,认为这个例子为什么他没有占测得那么全面呢?如果用这样挑剔的眼光来看这个案例或其它易学资料,是不会学有所获的,道理很简单,一则是学习的态度不够端正,也就是说你是学习还是找问题,当然学习要有疑问;二则是易经应用这门学问也不可能事事都能占验如神。在这两点上很多人缺乏正确的认识。

那么我们应怎样学习、研究象这样的古今案例呢?

对于上述程迥这个案件,学易多年的朋友,对他的取象方法,应该是不陌生的。但是问题在于我们在易理应用实践中,都有可能遇到巽卦,你能否遇到巽卦,就与火灾联系起来,能否演绎成精彩的案例吗?当然,是很困难的,看了象程迥这样的精妙案例,如机械的照抄招搬搞不好会闹出邯郸学步一样的笑话。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根本就不应验。对于这样的问题,都是我们学习中的难点,同时也是我们提高易理应用能力的新起点。

程迥,字可久,号沙随,世称沙随先生,应天府宁陵(今河南宁陵东南)人,徒居余姚(今属浙江)。南宋著名易学家。少孤贫,二十岁才开始读书,博闻强识,对于户口、田制、贡赋、医药、度量衡、音韵等均有研究。精于《周易》学说,本于邵雍加一倍法,著有《周易古占法》、《古周易章句外编》、《三器图义》、《医经正本书》等。

在尚秉和《周易古筮考》中引录程迥这样一个案例:

程迥寓余姚僧舍,筮之,遇《巽》。占曰:“有风火之恐,而不及害。”未几,舍北火发,焚十余室,至寓舍上,具取纲维与遗火僧杖之。

其占曰:“《巽》为风,互体《离》为火,《兑》为毁折,变《震》,为惊惧。初六为内卦之主,不与《离》应,故曰‘不及害’。《巽》为寡发,重《巽》,二僧之象,反对,重《兑》,《兑》为决,二僧受杖之象。其奇验如此。

这是程迥住在余姚僧舍,自占自解的案例。程迥通过传统的筮法得了《巽》卦,他认为这个卦象预示着有风火之恐,但受不到太大的伤害,并且祸不能及自身。过了不久,果然在僧舍的北面发生了火灾,烧毁了十余间僧舍,火烧到了程迥住的这间僧舍停止了。后来,治理余姚的地方长官对失火有责任的两个僧人进行杖罚了事。

程迥是这样解析巽卦的:“《巽》按照八卦类象为风,巽卦的上互卦即三爻至五爻为离卦,下互卦二爻至四爻为兑卦为毁折,原文中讲变震为惊惧之句,是采用了虞翻解易的思路,就是后来我们解易中常用的“旁通”。这一词,可能源于《文言·乾》:“六爻发挥,旁通情也。”在《周易集解》中虞翻使用的比较多,比如他在注《易》的文中,经常说《比》卦与《大有》卦“旁通”;《小畜》卦与《豫》卦“旁通”;从这两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清,所谓的旁通,系指两个阴阳爻画完全相反的卦。如《坎》卦与《离》卦“旁通”,是因为坎卦的阳爻和阴爻与离卦的阴阳正好相反。由此,可以得出程迥所言的变震惊惧之语,是出自巽卦的旁通震卦。这样震卦出来了,程迥又取了震卦中惊惧的信息。接下来,程迥以初六爻为内卦之主,按照初爻与四爻相应的关系,又因上互卦的中爻正好是四爻与初爻相应,离代表火,故火烧不到初爻。这时思路又跳跃的回到了主卦巽,又因为他住在寺院,故取了巽为寡发,僧人之象,主卦是由两个巽组成的,故涉及两个僧人。程迥根据事后二位僧人杖罚的实际,他在用卦象解释这种现象时,采用了巽卦的倒象兑卦,因为兑为金巽为木为金克木为杖罚的信息。

这个案例是真实的,因为我们在易占时,也会遇到对事件的主体描述的很具体,而细枝未节却没有预测出来。易学大家如此,我们普通的研易者更是如此。就说这个案例吧!程迥筮得巽卦,得出了有火灾和惊恐之事发生,且不能及害,而后来着火烧了十余间僧舍及地方官处罚两个僧人等事,则是知道情况后再用象数演绎的。因此,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应该把前部应验的部分做为研究重点,后面演绎的部分做为启迪思路借鉴的内容。不必求全表备,认为这个例子为什么他没有占测得那么全面呢?如果用这样挑剔的眼光来看这个案例或其它易学资料,是不会学有所获的,道理很简单,一则是学习的态度不够端正,也就是说你是学习还是找问题,当然学习要有疑问;二则是易经应用这门学问也不可能事事都能占验如神。在这两点上很多人缺乏正确的认识。

那么我们应怎样学习、研究象这样的古今案例呢?

对于上述程迥这个案件,学易多年的朋友,对他的取象方法,应该是不陌生的。但是问题在于我们在易理应用实践中,都有可能遇到巽卦,你能否遇到巽卦,就与火灾联系起来,能否演绎成精彩的案例吗?当然,是很困难的,看了象程迥这样的精妙案例,如机械的照抄招搬搞不好会闹出邯郸学步一样的笑话。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根本就不应验。对于这样的问题,都是我们学习中的难点,同时也是我们提高易理应用能力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