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宾浩斯记忆法计划表:“中国首善”要到台济贫 行事高调引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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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善”要到台济贫 行事高调引议论

(2011-01-25)联合早报

●台北  庄慧良 黄顺杰 报道

  有“中国首善”之称的大陆企业家陈光标将在27日到台湾捐献5亿元(新台币,下同,约2205万新元)救济台湾低收入家庭及弱势族群,但他坚持亲自发放现金而被指“高调撒钱”。

  多数获点名接受赠金的台湾各县市纷表欢迎捐献,但希望陈光标以“低调”的方式处理,以免引起负面的社会观感。

  虽然过去大陆也曾捐款给台湾,但通常是在发生类似台风等重大灾害时进行,而陈光标此次是以个人名义捐款给台湾弱势族群,使台湾当局有些为难,既难以接受,也不好拒绝。

  针对陈光标来台行善一事,台湾的大陆委员会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有关大陆及外国人士对台捐款事宜,应由负责公益劝募事宜的主管机关—内政部说明。

  内政部社会司长黄碧霞回答本报询问时则说,陈光标这次是分别与各县市政府联系,从法律上而言,是可以接受的,而且,过去外国和大陆也曾对台湾捐款,自可循例办理。

  但她指出,陈光标在捐赠前,宜与各县市政府商量,“应该用有尊严、尊重的方式,并采取简便的方式,把捐款送给他想要捐赠的人。”

  她说,依照公益劝募的法律规定,受赠的各县市政府也应开立收据,说明捐款的用途,并以公开征信的方式处理。

  相较于当局的谨言慎行,台湾很多慈善团体表示乐观其成,认为只要是做善事,任何发放形式均可,且希望外界不要用“太多泛政治化地解读”,毕竟过去台湾人也常捐款帮助大陆,如今大陆回馈台湾是好事一桩。

  同时,一些民意代表和部分民众也认为,政府并没有资格代为决定是否接受,反映了这起事件在台湾社会所引起的两极化反应。

  台湾《联合报》报道,去年因响应股神巴菲特的号召,公开承诺“裸捐”而闻名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公司董事长陈光标,将率领53名大陆企业家赴台进行“行善感恩之旅”。

  届时,企业家们将兵分三路,走访台湾九个县市,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县、花莲县、南投县、屏东县、高雄市,主要救济对象为低收入户、独居老人、单亲家庭,以及921大地震、莫拉克台风的受灾户等,每户家庭可得1万元,极贫困者则最多可获5万元的慰问金,估计至少有上万人受惠。

陈光标:

不会让人不舒服

  陈光标解释,过去大陆发生灾难时,台湾民间及企业家都伸出援手踊跃捐款,如今大陆企业家于致富后也应感恩回馈台湾同胞。据悉,陈光标抵台后,将于本月29日在圆山饭店象征性地邀请600名贫困户代表,围炉享用年夜饭,再送上红包,绝不会营造出“不舒服感觉”。

  多数获赠县市政府均欢迎并肯定陈光标善举,其中,花莲县长傅昆萁更是对陈光标的热心公益赞誉有嘉,并“竭诚欢迎大陆团到花莲做善事”。

  然而,由于陈光标要求当面发放装有现金的红包给受助者,被指“高调撒钱”,社会观感不佳,部分县市认为有欠妥当,表示应顾及受助者尊严,低调处理发放事宜即可。

  新北市长朱立伦昨天表示,新北市欢迎所有的爱心捐助,但他强调,对于所有需要帮助的朋友,应用较平实、低调的方式进行,以便尊重这些接受善心的朋友。朱立伦也说,新北市不认为这笔捐款得由官方专款专用,只是希望以大家比较需要的日用品等实质物品进行捐助。

  台北市长郝龙斌则透露,接受救济与否“需要审慎评估”。他指出,台北市政府并不适合与对岸进行类似活动,应由公益慈善团体接洽较妥当。屏东县社会处长李涂怡娟也提议,由慈善团体如红十字会办理将更为合宜。

  负责协调“行善感恩之旅”的中华两岸连锁经营协会执行长张永朋强调,由于陈光标是第一次在台行善,不谙台湾的公益劝募制度,才坚持亲自发放现金。他呼吁政府部门先促成此次善举,让陈光标等企业家了解台湾,未来就可配合制度行善。

  据传,陈光标计划来台设立分公司,投资金额预计超过10亿元人民币(约2亿新元),主要从事生化垃圾处理、低碳环保产业。此外,陈光标也准备在台购买或自建大楼,暂订名为“黄埔大楼”,地段目前锁定淡水一带。

  外界人士因此质疑,陈光标此次“高调撒钱”是在帮自己打广告,先赢得民心,让日后的事业扩展之路更为顺利。

  然而,陈光标在透露自己的事业规划时,先发制人,表示在台投资的企业将比照他在大陆的做法,将每年60%利润捐助台湾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