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市场新闻报道:论职业道德规范的着力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30:23

论职业道德规范的着力点

王征国

 

 

胡锦涛同志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重品行应把职业品行放在首位。这种职业道德是在人们的职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风俗习惯的总和,是一定行业的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中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它以分工为人缘纽带、以互助为利益纽带、以敬业为行为纽带,是从事任何职业活动的人都必须遵循和把握的着力点。

一、以分工为人缘纽带的职业定位

人缘纽带靠分工维系。我们把它简称为“缘分”。人与人之间也许互不相识、各居一方,但分工和交换却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了。这就是现代商品社会的“缘分”,即人与人之间通过商品交换的相互服务。在一定的社会组织中,其人员构成也许来自五湖四海,甚至异国他乡,但分工和协作的要求,却使他们走到一起来了。这是一种工作上的“缘分”,即以分工为人缘纽带的职业联系。

1.伦理学意义上的分工范畴

按照《辞海》的解释:分工是指许多劳动者从事各种不同的而又互相联系的工作。有自然分工、社会分工和企业内部的分工(如在劳动过程中不同工种间的分工)。分工有利于提高劳动熟练程度、改进技术和提高劳动生产率。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分工愈来愈细,生产逐渐专业化,不断分化出新的生产部门。这个解释揭示了分工范畴的经济学意义,但并没有揭示分工范畴的伦理学意义。在我看来,分工范畴又是反映人与人之间差别性的道德范畴,它是一种可选择的以固定专业划分为特征的社会劳动形式。

首先,分工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一个以分工和交换为基础的商业社会,是一个相互服务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所从事的各种劳动,对于满足社会需要来说,都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在这一点上没有也不应当有高低贵贱之分。然而,不同的劳动形式之间又确实存在着差别,并由此带来不同的劳动者在劳动条件、劳动收入、生活方式、社会地位等一系列差别,甚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形成了关于劳动分工的等级观念。一是从劳动的任务看,劳动分工是根据社会多方面的不同需要确定的,每种劳动都与一定的需要、一定的任务相联系。每一个劳动者都只能从属于一定的劳动分工形式,分工只是要求和培养劳动者具有某一方面的劳动技能,他只能履行某种特定的劳动任务。这样,分工实际上就以劳动的不同等级序列的形式,规定了劳动者在社会劳动体系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二是从劳动的手段看,分工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这势必造成有些劳动是比较艰苦、繁重的,有些劳动相对来说是比较舒适、轻松的,会在不同的劳动、不同的劳动者之间划出“等级”界限,并导致人们对不同劳动的不同评价。三是从劳动的结果看,有劳动的分工就有劳动的交换,不同的劳动对社会的贡献是不同的,即劳动的交换价值方面存在着差别。这是因为,用以衡量劳动的不是它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而是凝结于其中的价值量。社会将根据不同劳动之间的换算系数来确定各种劳动的社会价值,并据此对不同的劳动者实行不同的分配。劳动者收入的多少不仅取决于个人的努力程度,而且首先取决于他所从属的劳动形式在社会分配系统中的位置。马克思在分析造成人与人之间某种差别的原因时认为,造成搬运夫与哲学家差别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分工”。尽管我们常说“做什么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毕竟不能否认这些工作之间的差别及所带来的后果。

其次,职业是分工的固定形式。职业是与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的劳动分工相联系的。自从社会出现分工以后,人们一经进入社会生活,便终身地或较长时期地从事某一种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的社会活动,并以此作为自己获得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和自己作用于社会的主要途径,这就是个人的职业生活。因而,职业具有把分工固定化的特点。在这里,我们应当把职业的分工与一般的分工区别开来。所谓一般的分工指的是,在完成一件复杂的劳动的时候,许多人同时做各种事情,一人干这,另一人干那,没有这种协作,就不可能取得成果。但是,这种分工尽管同人们的常识相符合,却并不是我们所说的职业分工。马克思明确指出:“这种协作中已经出现了分工,因为必须‘同时做各种事情’,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工。而真正的分工却是:‘当一些人互相彼此劳动时,每一个人可以只从事他最拿手的工作’,等等。”可见,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即职业的分工,它的基本特征并不在于一个“分”字,而在于把人的社会劳动形式固定化。由于职业是分工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固定形式。因此职业在劳动者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极为重大。如果说一般社会分工体现了整个社会谋取生活资料的方式,那么职业分工则直接体现了每个劳动者个人谋取生活资料的方式。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劳动者个人来说,劳动主要地还是一种谋取生活资料的手段。劳动者更多地还不是从整个社会需要的角度出发,而是从个人需要的角度出发去看待劳动和选择职业。由于社会需要与个人需要的差别,社会所需要的职业并不都是个人所愿意选择的职业。又由于谋生问题在劳动者生活中尚居于首要地位,因此劳动条件好、工资收入较高的职业自然首先会成为人们的选择对象。只有当人们不再简单地把劳动只当作谋生手段,而是当作实现人的自我价值的手段时,人们才不仅从工资多少上而且从创造性(是否创造性劳动)、增长(是否有利于才能的发展)、声望(社会地位如何)等方面来考虑职业选择问题。

再次,职业生活能动地反映为职业道德。职业生活不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是道德的载体。这是因为:一是由于职业与行业的分工,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对社会所承担的职责不同,直接影响着人们对生活目标的确立和对生活道路的选择,形成了不同的职业理想,以致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和道德理想。二是不同的职业或行业有着不同的地位和利益,有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影响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评价社会行为的道德标准,并由此而形成特殊的道德习惯和道德传统。三是各种职业的对象、活动条件和生活方式的特殊性,也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兴趣、爱好、情操,形成人们的特殊品格和作风,甚至确定着人们行为发展的特殊方向。由于职业或行业上的差别,使人们在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上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的差别,形成特殊的道德样式。所谓“行行出状元”,不但反映人们的业务、技术、知识的造诣,其中也反映着人们在职业道德上的差别性。这种差别性揭示了作为一般人的道德要求与作为职业活动者的道德要求是有所不同的。当一个人处在职业生活中时,为了遵守职业道德,可以违背一般人的道德要求,也就是说,职业道德和一般人的道德不仅有所不同,甚至还会出现矛盾。比如,医生对一个绝症患者不讲实话,这既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也符合医生的职业道德,但却有违其作为一般人要诚实的道德要求。再如,即使是知情,在法庭上律师也不应提供对自己委托人不利的指证,同时应当钻法律的“空子”替自己的当事人辩护,这些都是符合律师的职业道德的,但却不符合其作为一般人的道德。职业道德的形成及其与一般人道德的背离和冲突说明,职业分工的多样性导致了职业道德的多元化。

2.分工决定着职业定位和道德角色

职业定位,也叫做“职位”。它是人类社会随着“组织”的产生而产生的,如果没有分工,没有协作,什么事情都由一个人去完成,就不会出现组织,也不会产生“职位”。人类社会的最早组织不是为了完成一大类事情建立的,而是为了做某一项特定的事而形成的。到后来,组织取得了某种稳定性,为了做某一大类事情,人们先建立一定的组织,人们依靠这种预先建立的组织,去完成一项又一项具体的事情。这样,组织中就必然分化出“决策者”、“执行者”和具有不同职务、不同职权和责任的“职位"。

首先,分工决定了一个人的职业定位。为了谋生或实现人的自我价值的需要,每个人都在特定的社会“组织”中具有特定的位置,这种位置有的是有明确规定的,上至国王或总统、首相或总理、部长或大臣,下至生产班组长、普通农民等等都有法律和各种社会组织章程的明文规定,并通过一定的程序产生出来,这叫做规定性的“职位”,有些规定性是自然形成的,又由法律认可的,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规定性的“职位”都有一套明确的权利、义务及行为规范。另一些“职位”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正式团体或非正式团体里面的自然领袖等,它是个人争取得来又无明文规定的。“职位”与等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些“职位”就是由于等级造成的。如军队里的连长、排长、班长就是这样。但并不是一切“职位”都可以分高低上下的,如讲师、医师、工程师的等级大致相同,但因为他们的“职位”不同,权利与义务模式也不相同。所以,不能把等级与“职位”等同起来。但研究“职位”要联系等级,因为等级是“职位”的一种形式,等级赋予“职位”在社会等级序列中一个特定的位置,使相同等级的人,可以从社会上获取大体相同的酬赏,这就决定他们的态度、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大致相同。而把“职位”与等级区别开来,是因为他们的工作性质,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社会对他们的要求是不同的。早在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章太炎特别论述了职业定位与道德的关系,他在《革命之道德》一文中指出:今之道德,以“农人于道德为最高”,工人“强毅不屈,亦与农人无异。”他还由此得出结论,主张依靠从事“卑贱”职业但有道德的广大劳动者起来革命,改造社会。这个思想无疑具有革命的进步意义。在新儒家徐复观那里,则把职业定位与现代化联系在一起了。他指出:“分是指各人在人伦中担当的责任,尽分是尽到了自己所应担当的责任。应把尽分的观念,推扩到职业上去。每一知识分子,应痛责在自己的职业上,没有能尽分。要现代化吗?从知识分子的‘尽分’开始吧。”

其次,分工又决定了一个人的道德角色。道德角色是社会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在处于各种职业、地位的人身上的具体表现。道德角色的“扮演”过程,也就是社会道德价值和规范作用于各种人的过程,或者说是各种人内化社会道德的过程。作为社会对处在特定职业、地位上的人们的道德行为的期待,包括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的要求。比如,人们对领导干部这个道德角色的期望值就很高,他们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如何,成了全社会最关注的一个焦点。社会对领导干部的道德角色的行为期待,体现了社会对作为领导干部的个人或群体的道德要求,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理想角色”。这种理想角色突出显现在社会认可的模范领导干部身上,例如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人们企盼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像他们那样,时刻以人民利益为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事事以“符合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受广大人民拥护”为标准。领导干部如果把个人利益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不关心人民群众疾苦,不倾听群众呼声,欺上瞒下,滥用权力,甚至专横跋扈,贪赃枉法,丧失了领导干部应有的道德良知,就会从人民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官老爷。这就失去了党的领导干部这一道德角色的本质特征,更违背了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党和人民就有权撤除其领导职位。

二、以互助为利益纽带的职业义务

人缘纽带靠分工维系。那么社会及职业分工靠什么维系呢?有人说靠利益。这固然不错。但容易导致人们对利益的片面追逐和竞争,无以焕发人们内在的道德情感。而且,利益本身也离不开互助。就是说,当“趋利性”的市场主体想要获取自身利益的时候,他必须同时想到用什么商品到市场上提供给他人和社会。这是价值规律的本质要求,也是商品生产、市场经济所固有的特性:既利己又利他。所以,我认为互利更为根本。人虽为利益而互争,也由互助而获利;所缘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纽带,不仅在于竞争,更在于协作和覆行其互助的职业义务。

 1.互助道德义务的确立

中华民族素以“互助”、“善邻”、“和睦"著称于世。克鲁泡特金的互助论一进人中国,就被孙中山所改造,并与中国传统的互助美德融为一体。那么,互助道德义务确立的根据何在呢?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互助是人类的本性。在孙中山等人看来,人类虽是从动物进化来的,但并不具有“好争斗”的兽性。“互助的精神”是与人类俱生的;人类能把“互助的精神”大加发挥,才能“成为人类社会”,脱离了动物世界,成为“万物之灵”;人类的“互助"不仅与动物(具体说,即“猴属”)的“互助”不同,而且人类有知识、晓得互助。这是人类不同于动物的本质特征,即人类“晓得互助”,组织了人类社会,从而处于与动物界(自然界)相对立的状态;而由于人类有知识,所以人类不只是如动物那样单纯地“为生存”,还懂得“如何生存”,从而成为万物的“灵长”。“论力”原始人斗不过凶猛的野兽,“论智"讲“互助”,则凶猛的野兽“敌不过人”。人类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就在于“论智不论力”。因此,孙中山得出了人的本性就在于“贵互助不贵争斗”的结论。

其次,互助是人类的需要。任何人都需要他助,没有他人的帮助就寸步难行。尤其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就显得更加具有普遍的意义。同时,任何人都具有助人为乐的倾向,并使之成为社会道德的重要规范。对于人与人之间的这种互助的需要,也引起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极大关注。列宁就提出了“大家为一人,一人为大家"(《列宁全集》旧译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相服务、互相帮助的道德规范。毛泽东同志早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就把人与人之间的这种互相帮助和相互服务凝练地概括为“为人民服务”。在毛泽东同志的著作中,还引用了“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红花虽好,还要绿叶扶持”等等反映人们互助关系的俗语。这都是值得我们重视的,反映了互助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需要。

再次,互助是社会的公德。社会公共生活是非常复杂的,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公共场所中活动。有的老弱病残、妇幼需要有人相助,公共生活中往往会发生一些突发事故,例如车祸、海难,也有的人可能会突然病倒,等等。公共生活中当然会有社会的一些机构及人员来维持秩序、帮助人们解决一些困难,但这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什么困难都解决。因此,面对复杂的社会公共生活,面对公共生活中随时会出现一些需要别人帮助的人和事,就需要人们在公共生活中互助关心、互相爱护和互相帮助,需要人们在公共生活中发扬一人有难大家相助的友爱精神。这就是助人为乐。帮助别人视为自己应做之事,看作是自己的快乐,是每个社会成员应有的公德,是爱心的表现。助人为乐作为一种社会公德是每个公民都应具备的,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

2.互助道德贯穿于职业生活之中

应当承认,在社会主义的同一行业内部,在不同行业之间,都存在着矛盾。但这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基本准则是团结互助,共同协作,而不是互相拆台,勾心斗角。要反对同行是冤家的旧观念,树立尊重同行,团结合作的新道德。比如工厂的生产好像一台机器,各部分之间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车间之间、班组之间、上下工序之间、工人之间是一种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密切协作的关系。为此,在上下工序之间,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援,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这就体现了工人之间的互助关系。又如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还必须发扬团结友爱、患难相助的道德传统。这是因为,人们的劳动能力、科学文化、技术水平以及家庭人口不同,因而农户的生产水平和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不平衡的,有一些农民还有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所以,仍然需要发扬团结互助的友爱精神,“一人有难,大家相助,救人之危,助人为乐”,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农民要帮助困难户,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还如处理好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尊重同道,团结协作,则提高医疗效果的重要条件。医疗工作的成功,决不是一两个医生所能单独完成的,需要检查、透视、化验、护理、饮食、生活服务、业务管理等等各方面工作的配合。各科室之间必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不能互不通气、互相推诿、以邻为壑。就是同科室、同专业的医务人员之间,也应本着“三人行,必有吾师”的精神,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不能妄自尊大,自命不凡,抬高自己,诋毁同道。此外,律师、演员、运动员也好,作家、记者、售货员也好,都需要互助道德规范。总之,互助道德贯穿在一切职业生活之中。

三、以敬业为行为纽带的职业风范

各行各业有它各自的业务内容、具体利益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从而形成了各种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和道德传统,决定了职业道德的具体性和复杂性。然而,敬业行为却是从事任何职业活动的人所具有的共性和普遍性。

1.敬业精神是对本职业的认同及其表现

人们如何看待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和岗位,是否认同和追求岗位的社会价值,是全部职业道德观念的核心。如果没有任何认同,就不会有尊重和忠实于职业的敬业精神;而认同的方面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敬业态度。因此,历来职业道德教育的首要环节,是从职业认同人手培养敬业精神。比如,如何认同教师这个职业呢?这是每个教师首先面对的问题。教师的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是一种永恒的职业,也是最光荣最高尚最伟大的职业之一。然而,在旧中国却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家有二斗粮,不当孩子王。”在这里,教师职业显然是作为人们的一种谋生手段。如果你家里已有了“二斗粮”,不必为谋生而奔波了,那就没有必要去当教师,去当那个“孩子王"。既然教师职业决定着个人的福利和命运,因此要敬业,敬业也就是爱己。不然,你就无法生存下去。这种敬业的根据是“畏”,畏惧的“畏”,畏惧什么呢?怕断了自己的生计。社会主义敬业精神的基础不是“畏”而是“爱”。爱什么?爱祖国爱人民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所以,爱岗敬业、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首先热爱自己的教师职业,热爱学校,以校为家。

2.乐业意识是对职业责任的明确以及其表现

凡处在一定的工作岗位上的人,都有其自身的岗位要求和职务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工作责任。而认真细致地处理好自己所负责的每一项工作或自己经手的每一件事情,则是其岗位责任感或称乐业意识的最基本的体现。比如,道德角色对科技工作者来说,是比他们的才智更为重要的方面。因为,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角色如何,关系到人类的存在,关系到文明的增长。在科学研究中,科学精神是科学研究活动的支点。所谓科学精神,就是求实精神、理性精神、探险精神和自由精神,它体现了科技工作者道德角色的基本要求。科技工作者实现真、善、美和谐统一的岗位要求和在实证求真的过程中表现出的职业规范,本身就是乐业意识和职业责任的瑰宝,马寅初、陈景润、袁隆平就是人类文明的脊梁和科技工作者的光辉典范。科技工作者如果缺乏乐业意识和职业责任,弄虚作假、感情用事、不敢探险、缺乏自由,那也就丧失了作为科技工作者道德角色所应有的品质。

3.勤业精业行为是对职业价值的追求及其表现

在职业中有一些东西,如岗位的责任和任务、岗位的固定性、业务技能要求、制度规范约束、效益和利益的比较,乃至职业的社会形象,都会对人形成一定的压力或挑战。一个人在职业岗位上能够敬业乐业,取决于他追求什么,能否从中找到人生的意义和乐趣。如果一个人只把谋生致富当作职业追求,那么,他在职业中只不过是一个“挣钱机器”,而不会有更多的人生价值和乐趣。一般来说,职业有多方面的价值:对于社会,它不仅有实现各种职业、创造效益的价值,也有组织社会结构、稳定社会秩序等价值;对于个人,既有谋生的价值,又有学习和锻炼的价值,既可以创造服务与贡献的社会价值,也可以实现人生塑造的自我价值。但是,无论追求什么样的价值,都只能以实现职业的职能和效益为前提。只有职业本身的存在和发展有保证,才能为实现更多的价值提供保证,本职工作做得越好,其他追求的实现也越有机会和条件。所以,勤业精业与通过职业实现人生价值之间并不冲突,相反倒是相辅相成的。勤业表现为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执行规则,坚持不懈,它是实现职业最基本价值的保证;精业表现为本职工作的业务纯熟,精益求精,不断改进,它是实现职业最高效益的价值追求。对于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的人来说,勤业精业是自然而然的。越是懂得什么是人生的价值、怎样才能实现人生价值的人,越是自觉地勤业精业。比如,对于企业家,这本身就是一个具有鲜明道德角色的名词。企业家勤业精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应是:掌握一个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权;具备卓越的组织才能;勇于承担企业风险;对员工具有向心力和凝聚力。正是在这种勤业精业行为,蕴藏着企业家应有的道德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