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爆:陈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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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
陈水扁(1950.10.12-),律师、政治人物。曾任民主进步党第10-11届党主席(2000年 - 2008年)、台北市议员、立法院立法委员、台北市市长(1994 - 1998年)等职位。2010年12月,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陈水扁因为涉及龙潭买官案被依贪污罪判刑,得服刑17年6个月。2011年1月19日,针对“机密外交款案”,陈水扁二审再次判无罪。
中文名:陈水扁
别名:阿扁
国籍:中国
出生地:台湾省台南县官田乡
出生日期:1951年2月18日
毕业院校:台湾大学法律系
重要事件:1977年直至1979年“美丽岛”事件
目录








人物简介
早年经历
简历
重大事件
从政初期
“立法委员”时期
台北市长时期
“总统”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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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人物简介
陈水扁出生于1951年2月18日。  陈水扁
2000年陈水扁竞选台湾当局领导人大选并顺利当选第一位政党轮替的民选“总统”,此后媒体称他为“台湾之子”。2004年3月19日“总统”大选遭遇枪击,是为319枪击案,陈水扁以0.228%差距险胜对手。
由于“阿”字后面加尾名是闽南语人名简称的习惯用法,多用于亲友间对平辈和晚辈的叫法,故自称“阿扁”以表现亲民作风。而台湾媒体习惯称陈水扁所领导的台湾当局为“扁政府”。
陈水扁是台湾地区第二位民选“总统”,也是首位非中国国民党党籍的民选“总统”,任内积极推动台湾的“正名制宪”运动以及“台湾加入联合国”活动,于经贸方面则采取“南向政策”及“积极管理,有效开放”的两岸经贸架构。
卸任“总统”职务后,在2008年11月12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以涉嫌贪污、洗钱等重罪为由收押禁见,成为台湾地区历史上首位遭收押的卸任“总统”。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科新台币二亿元罚金,同时剥夺公权终身,之后2009年9月24日于台湾高等法院第四度被判延押,2009年10月9日陈水扁委任律师团提出抗告成功,再度召开羁押庭,直至2009年10月10日于台湾高等法院凌晨00:40分再度宣判第五度延押。2009年12月17日台湾高院以陈水扁涉嫌重大贪污,且有逃亡之虞等理由,裁定再度羁押陈水扁2个月,羁押期至2010年2月23日期满。至此陈水扁第六度延押。二次金改起诉后2010年2月8日高院第七度裁定陈水扁继续延押2个月。2010年4月16日 台湾高等法院第八次作出裁定,再延押陈水扁2个月,续羁押至6月23日。截止2010年6月11日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六大弊案,台湾高等法院于11日上午10时许作出二审宣判,陈水扁判刑20年,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被判14年。由于龙潭购地弊案、陈敏熏买官案被判刑确定,因此陈水扁的刑度高于11年但低于19年。陈水扁成为台湾地区首位因案入狱的前领导人。[1]
编辑本段早年经历
1951年,陈水扁出生于台湾省台南县官田乡,祖籍为福建省诏安县太平镇白叶村。父亲陈松根,母亲李慎,陈水扁为长子,下有1弟2妹。陈水扁本来要取名为“陈水遍”,是陈父拜托麻豆镇保济寺的定妙师父取的,后来登记户口时,户政人员误为“扁”字,于是便将错就错下来。陈父以当人家的佃农与长工为生,家境属于三级贫户,即贫户中的最贫级。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陈水扁很早就知道要力争上游,因此格外努力读书,加上天赋过人,所以自小学开始便经常是第一名。  陈水扁
1969年台南一中毕业后,同年9月陈水扁考入台湾大学商学系工商管理组,不久休学,一年后(1970年)重考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大学时代的陈水扁依然成绩优异,陆续得到水泥公司、农会、佛教、狮子会、国民党等各种奖学金的资助,1973年大学三年级时更以律师状元的成绩考取台湾地区律师资格,成为当时台湾最年轻的律师。
大学期间,陈水扁在某次旅北同学会中与曾文初中小他一届的学妹--就读中兴大学地政学系(现台北大学不动产与城乡环境学系)的吴淑珍开始熟识,后来两人发展成恋人关系。然而吴淑珍出身医师家庭,家境富有,与陈水扁的出身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吴家家长并不看好这段恋情。
1974年,陈水扁以台湾大学法律系第一名毕业,因天生右手肘外弯过大而免服兵役,遂得以直接投入职场,开始律师的工作。
1975年,陈水扁与吴淑珍结婚。1976年在岳父吴昆池的资助下成立华夏海事商务法律事务所,业绩蒸蒸日上,经济情况大有改善,并曾为长荣海运担任法律顾问,并与曾担任过“海峡交流基金会”副董事长的陈长文博士在法庭上交过手,长女陈幸妤出生。而“美丽岛”事件发生后,张俊雄找上陈水扁,请求其担任黄信介的辩护律师,直到此时,陈的人生才发生重大转折,一头撞进了政治圈。同年8月。
编辑本段简历
1976~1989年 华夏海商法事务所负责律师
1981~1985年 台北市议会议员
1987~1989年、1991~1996年民进党中执委
1987~1989年、1996年至今民进党中常委
1989~1994年 “立法委员”
1990~1993年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
1990~1994年 “福尔摩沙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1992、1994年 “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召集委员
1993年 “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召集委员
1993年 台北“北门扶轮社”副社长
1994~1998年 台北市市长
2000~2004、2004~2008年 台湾地区领导人
编辑本段重大事件
1985年:蓬莱岛案判决一年徒刑民事赔偿200万  陈水扁
[2]
1985年:辞台北市议员宣布拒绝上诉以示抗议
1985年9月:获党外推荐参选台南县长
1985年11月:落选台南县长
1985年11月18日:谢票时妻子遭受政治车祸下半身瘫痪
1986年9月:民进党成立
1986年12月:吴淑珍代夫参选立委,当选
1987年2月:出狱,宣誓加入民进党
1989年12月:高票当选末代增额立委
1990年1月:任党团第一任干事长
1990年2月:提出废除刑法100条
1990年12月:任福尔摩沙基金会董事长
1989年12月:高票当选第二届立法委员
1993年10月:揭发李庆珠甲考舞弊案
1994年12月:当选台北市市长
1998年:准备竞选连任台北市市长
1998年12月5日:落选台北市长
2000年3月18日 当选所谓的“中华民国第十任总统”
编辑本段从政初期
1979年底的美丽岛事件是陈水扁踏入台湾政坛的契机。为美丽岛事件被告延揽律师的张德铭找上了陈水扁,希望陈水扁能挺身出面辩护。由于当时中国国民党一党专政,政治气氛十分紧张,所以陈水扁虽有意愿但不敢冒然应允。陈水扁请教了大学恩师的意见,但未获得支持。之后他询问妻子吴淑珍的想法,吴淑珍支持陈水扁为人权发声,于是陈水扁成为美丽岛事件被告辩护律师团的一员,负责为主犯之一的黄信介辩护。美丽岛事件被告的辩护律师团共有15位律师,因本案而声名鹊起,其中多人后来都成为党外运动的要角,例如张俊雄、江鹏坚、尤清、谢长廷、苏贞昌等等,陈水扁也从此开始积极参与党外运动。
1981年,陈水扁参选台北市市议员,并以最高票当选。
1984年,陈水扁担任由黄信介等人创办的蓬莱岛杂志社社长,杂志社的宗旨是“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
1985年,陈水扁辞去台北市市议员职务,回故乡台南代表党外人士竞选台南县县长。激烈的竞选期间一度自称被当权的中国国民党下毒,并吊着点滴躺在担架上于政见发表会场做悲情诉求,最终以约1万票的差距败于国民党籍参选人李雅樵。败选翌日,妻子吴淑珍在陪同谢票的行程中遭工人张荣财所驾驶的拼装车撞伤,导致下半身永久瘫痪,胸部以下丧失知觉。虽然事后调查认为此案纯属不幸的交通意外,陈水扁也自行撤回告诉,但此后陈水扁仍屡屡宣称“吴淑珍遭来回辗压3次”,是一起“国民党策划的政治车祸”,得到了许多人的相信、同情与支持。
1986年,因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冯沪祥论文抄袭他人著作,且有多位学者举证历历,当时蓬莱岛杂志“以翻译代替著作”等七字形容,陈水扁等三人被法院判刑一年,上诉后改判8个月徒刑。同年,吴淑珍当选台湾地区“立法委员”,陈水扁次年出狱后继续律师工作,并担任吴淑珍的“国会”助理。
1987年,加入民进党并当选为中常委。
1989年,陈水扁当选台湾地区“立法院”的“增额立法委员”,成为民进党党团干事长。
1992年,陈水扁连任“立委”成功。
编辑本段“立法委员”时期
1990年7月,陈水扁在担任“立法委员”期间,受民众和各党派的“国会”助理肯定,为“增额立委”问政绩效最佳的一位。  陈水扁
1990年到1991年,在参加“立法院国防委员会”期间,主持编撰了《国防组织法》草案,并揭露多起“国防”军购弊案,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拉法叶军购案。
1991年,担任“立委”期间并以“国防委员会”身份,有意与中国大陆军方举办座谈会。于7月21日到7月26日参访北京,并在北京军事博物馆及天安门广场留影。
1992年3月,成为第一位在野党“国防委员会”召集委员。
1993年7月,获美国《新闻周刊》(Newsweek)评选为台湾“国会”风云人物。
编辑本段台北市长时期
1994年,升格为“直辖市”后的台北市长首次进行市民直选。陈水扁在民进党内初选击败对手谢长廷,获得民进党提名为台北市长候选人。当时国民党推出时任市长的黄大洲参选,而新党则推举赵少康参选,选举结果由陈水扁以615090票当选市长,由于新党是从国民党分裂而出,而赵少康与黄大洲的选票总合大过陈水扁,因此一般政论家都认为陈水扁的胜选是由于国民党分裂的缘故。
1996年荣获韩国庆南大学荣誉法学博士、俄罗斯经济学院经济学荣誉博士。
1996年3月21日,陈水扁市长将“总统府”前的介寿路改名为凯达格兰大道,旁边的广场改名为凯达格兰广场。
1998年台北市长选举,陈水扁寻求连任,国民党为了重新赢回市长,推出马英九参选,新党则推出王建煊参选,由于有了1994年的选举经验,反对陈水扁的支持者为了选举能够胜利,将选票集中投给马英九,尽管陈水扁台北市长任内满意度达八成,仍以688,072票败给马英九的766,377票落选。陈水扁在选举曾以台湾土狗和贵宾狗比喻自己和竞选对手贵贱之分,一般认为蓝营整合成功及弃保效应造成陈水扁的落败,投票当晚当支持者确定陈水扁落选时,开始支持陈水扁参选“总统”。
编辑本段“总统”时期
首次竞选“总统”
1998年台北市长选举落败之后,同年底入府晋见时任“总统”的李登辉(当时为国民党籍),李登辉公开推荐一篇《从摩西到约书亚》的文章给陈水扁,引发舆论对“谁是李登辉的约书亚”的广泛讨论。1999年陈水扁出访外国进行“学习之旅”,并出版《台湾之子》自传书为其参选2000年台湾地区“总统”大选铺  陈水扁(左)与吴淑珍
路。但当时民进党有所谓“四年条款”的内规,即规定党内同志不得在四年内参选不同公职,此乃民进党为维持有限政治资源的公平分配及避免“骑驴找马”的投机心态而设下的,陈水扁由于先前已选择参选台北市长,所以理论上已无法参加“总统”党内初选,不过因为陈水扁具有高度民意,所以部分民进党人士有意专为陈水扁修改四年条款。虽然陈水扁本人公开吁请民进党同志勿为其一人量身订做规定,也口头表态支持许信良出马,但实际上台面下的动作暗潮汹涌,最终在大老黄信介等有力人士的运作下,民进党通过修改四年条款使陈水扁得以解套参选。同年7月,陈水扁在民进党党内初选胜过许信良,获民进党提名为“总统”候选人。许信良之后退党参选。
2000年“总统”大选时国民党又一次分裂,国民党提名时任“副总统”的连战参选,前台湾省长宋楚瑜则退党参选。选举过程中,宋楚瑜的选情原本被看好,但在国民党议员揭发“兴票案”丑闻后急转直下,选举结果最终陈水扁以39.3%的得票率当选“总统”,胜过第二名的宋楚瑜30万票。陈水扁于5月20日就任第10任“总统”,实现台湾地区的首次政党轮替与政权和平转移。唐飞“内阁”
台湾当局的“内阁阁揆”之“行政院院长”一职,原本希望由在大选中助陈水扁一臂之力的“中央研究院”院长李远哲担任,但是在李远哲拒绝后,面对变成在野党的国民党在“立法院”占有多数席次,为了安定政局,故提名国民党籍,行将卸任的“国防部部长”唐飞担任阁揆,并于2000年5月20日上任。然而续建核四与否的争议愈来愈大,加上八掌溪事件的发生,唐飞“内阁”支持率降到低点,面对民进党秘书长吴乃仁的炮轰,结果唐飞于2000年10月6日辞职。张俊雄“内阁”(第一次)
唐飞以后,由“副院长”张俊雄于2000年10月接任“行政院长”(时民进党在“立法院”席次占少数),主掌“行政院”。由于宣布停建核四的结果,朝野开始紧张。
在停止兴建核四问题中,陈水扁坚持停建核四。当时的国民党主席连战正与总统陈水扁会谈(媒体称“扁连会”),会中连战说服陈水扁续建核四;扁连会结束一小时后,行政院马上宣布停建,导致国民党籍与亲民党籍立法委员认为陈水扁玩弄两面手法,提案罢免总统。2001年1月15日,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释字第520号解释文:“行政院没有不执行立法院通过法案的权力。”后,陈水扁于是让步,宣布续建核四。 “核四停建”决策的代价,经建会日前在审查核四建厂追加预算案时,官员就发现核四停建110天,除了要追加543亿元外,每延后一年估计替代发电的燃料成本将增加200亿元,5年燃料成本增加逾1000亿元。由于核四停建损失惊人,当时主持预算审查的“经建会”副主委还特别要求对外保密,但消息还是泄漏出来。
2001年5月,陈水扁依前总统惯例自己颁发了一座采玉大勋章。现台湾当局马英九政府的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证实确有其事,同时表示马英九若有需要也会比照办理。由于该勋章在台湾象征最高荣誉,依照勋章条例第3条,“总统佩带采玉大勋章。采玉大勋章得特赠外国元首,并得派专使赍送。”第10条,“因犯罪褫夺公权者,应缴还勋章及证书。”然而,佩戴和特赠并不相等。在扁家弊案爆发后此举更受质疑。如果扁案定谳有罪,马英九政府是否会收缴陈水扁的采玉大勋章,亦颇受关注。
2001年12月的立委选举,国民党的席次因亲民党的挑战而大幅滑落,民进党成为“立法院”最大党,完成党内所托任务的张俊雄遂于2002年1月末,依宪法以阁揆身份向总统负责为由率领内阁总辞,后总统再任命时任总统府秘书长的游锡堃接任。游锡堃内阁
2002年,游锡堃初掌行政院时,自许全体阁员应向蒋经国内阁看齐,并积极推动大建设(如台湾高铁、北宜雪山隧道、苏花高速公路、西部各县横向的快速公路),自号“战斗内阁”。
陈水扁曾经反对党政合一,然而就任后兼任民进党主席。该提案由谢长廷提出。
同年年底,发生农渔会信用部风波,曾经向陈水扁三次请辞,结果被慰留。
2004年,陈水扁成功连任总统,游锡堃获续任行政院长,并期待年底立法院选举胜利得以续任。然而由于年底立法院选举,民进党高额提名,国亲新票源大部整合,因此泛绿阵营未能过半,游锡堃辞职以示负责。角逐连任
2004年3月20日举行的中华民国第11任总统、副总统选举,国民党和亲民党的组合在2003年2月14日确定连宋配。2004年3月19日,陈水扁与其竞选搭档吕秀莲于台南游行造势途中,发生枪击案,陈水扁只受到肚皮擦伤。枪击案曾请国际知名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返台进行鉴识。
3月20日,选举开票,陈水扁仅以0.228%之差险胜连任,蓝营政治人物和支持者认为枪击案影响了选情,才使陈水扁再度连任。对于枪击事件的真相认定,蓝绿双方存有极大的歧见,并由此埋下了台湾政治界的对立。对于此次枪击案的侦查,台湾旅美专家李昌钰返台协助调查证据,其鉴识报告指出,陈水扁的伤口是土制枪支造成,并建议以子弹追枪,以枪追人的调查方向。台湾当局刑事警察局专案小组依此追查,但最后并没有直接证据指出陈义雄涉案。他在2100全民开讲台南外景时公开批评陈水扁的执政,因而专案小组认为不满执政是其犯案动机之一。但因该凶嫌已经自杀身亡,真相迄今无法理清。
在2004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中,陈水扁竞选连任成功,以0.228%之差距击败对手连战,群众游行表达抗议,更衍生出邱毅等立法委员开车冲撞地检署,撞伤多名维持秩序之员警的案外案;连战并在落选的群众讲话上疾呼,提出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台湾高等法院于2004年11月4日下午4时2分正式宣判,陈水扁当选无效之诉驳回,连战败诉,民进党籍候选人当选有效。谢长廷内阁
游锡堃内阁于2005年1月24日总辞,游锡堃转任总统府秘书长,由高雄市长谢长廷北上组阁。
谢长廷担任行政院长前后,提倡和解共生,是为“和解共生内阁”并空下行政院副院长的位置给国民党江丙坤,国民党主席连战拒绝批准江丙坤出任。谢长廷任内,行政院大部分阁员都留任。谢长廷等执政党成员为节省选举支出,合议了2005年底的县市长选举可以合并基层的选举,即三合一选举。
2005年中,高捷弊案爆发,影响力波及泛绿,包括曾任高雄市长的谢长廷。因为高捷弊案的影响,民进党大败,失去执政十六年的台北县、执政二十四年的宜兰县、党外执政二十多年的嘉义市等地方执政权。民进党党主席苏贞昌首先辞职下台,而行政院长谢长廷也稍后向总统陈水扁请辞。苏贞昌内阁
2006年1月17日,谢长廷以总预算案覆议未获在野党支持为由向总统请辞,陈水扁批准其辞呈。谢长廷遂于1月23日宣布内阁总辞。1月25日,陈水扁任命前民进党主席苏贞昌为行政院长。苏内阁以“走正道、做实事”自许,是为“实事内阁”。渡过了台北高雄市长选举后,苏贞昌宣布参与民进党总统提名初选,与谢、游、  陈水扁狱中锻炼身体
吕三人竞逐总统提名,后来谢长廷胜出。由于竞选民进党总统提名失败,为了方便选举布局,苏贞昌于是2007年5月12日请辞,陈水扁批准其辞呈。罢免案与倒扁声浪
2006年“中华民国国庆日”,民众发动天下围攻“倒扁”运动。2006年5月16日,台联党中央政策会在“扁政府执政6周年总体检与新期待”座谈会上公布,通过对国内100个民间社团进行的问卷调查得出结果,对于陈水扁6年来的施政,满意率只有5.8%,不满意率高达88.4%,陈水扁支持率从六年前79%降到5.8%。
2006年6月,立法委员丁守中等人提案罢免陈水扁,连署者为全部中国国民党与亲民党所属之党籍立法委员。一般认为,陈水扁的亲信与家人涉及诸多弊案是国亲两党提议罢免的主因。2006年6月27日表决时,民进党强势动员党籍立委不进场投票,台联则动员集体投废票,因此虽然中国国民党、亲民党及无党籍立委皆投赞成票,但投票结果还是无法超过三分之二法定门槛,该“总统罢免案宣告”不予成立,也就是不另举行罢免总统之公民投票。
2006年7月15日,多数亲绿人士与学者,发表“民主政治和台湾认同的道德危机”声明(七一五声明),呼吁陈水扁总统慎重考虑辞去职务,认为若陈水扁辞职,可为台湾民主树立难得的范例。
2006年8月起,在媒体报道国务机要费的可能滥用与第一夫人吴淑珍女士的大批珠宝来源可疑以及女儿的管家支领国家薪水等丑闻后,前民主进步党主席施明德发动群众募款。施明德原先同意以和平静坐的方式发起“百万人民倒扁运动”、要求陈水扁总统下台,然而事态越演越烈,参与倒扁之民众情绪在施明德及多位政治人物的演说下越发激昂。演变成台湾史上空前百万民众走上街头抗议第一家庭贪腐,再来是移师台北车站,进而围城,最后被警政署调用外县市保警驱散。第二次张俊雄内阁
2007年5月,接替请辞的苏贞昌,重新回锅担任行政院院长,其内阁阁员仅就苏贞昌时期小幅更动。
2008年1月,打破宪政惯例:张俊雄内阁(或由陈水扁指示)先于1月24日依照宪政惯例总辞,却于1月29日撤回总辞案(或由陈水扁指示),一切内阁官员完全照旧。张俊雄内阁撤回总辞案的理由是“维持政局安定”。第二次张内阁为“看守内阁”。
此项“行政院内阁应于新任立法委员就职前总辞”的宪政惯例首见于1992年郝柏村内阁,并由司法院大法官于1995年10月的释字第387号解释确立正式宪政效力;1997年宪法增修条文修订后,总统可不经任何副署地任命行政院长,但十余年来历任行政院长均恪守此宪政惯例,毫无例外--直到张俊雄第二任内阁。外交政策
在两岸和外交政策方面,虽然陈水扁是一名台独理念坚定的政治人物,但在中共和美国等各方压力下他于2000年5月20日总统就职演说中提出了“四不一没有”的承诺,暂时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中共对他的疑虑,当时中国总理朱镕基回应“四不一没有”,中共将对陈水扁“听其言、观其行”。一年之后陈水扁提出“一边一国”论,由于中共政府并不承认由中华民国台澎金马地区人民民主选举所产生的政治实体为一主权独立的国家,因此中共政府对陈水扁提出的这些宣示强烈抗议,后来陈水扁依照台湾民众的要求终止了“国统纲领”。2007年3月4日,陈水扁在出席台湾人公共事务会晚宴时,发表“四要一没有”,即“台湾要独立、台湾要正名、台湾要新宪、台湾要发展;没有所谓的左右路线问题、只有独统问题”。不过,他自己也曾表明,民间部分人士对于在他总统任期内把中华民国的国号改为台湾共和国表示,“要改国号,要把目前国号中华民国改为台湾共和国,必须经过四分之三国会议员同意,以目前来讲,支持民进党政府的席次不到国会半数,遑论要达到四分之三,这是不可能的事情。纵使有这些想法,但是客观的环境是做不到的。我不能够骗自己,也不能够骗别人,我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陈水扁在外交政策方面,还推出了“烽火外交”的政策,用大量金援友邦的方式,积极与中国大陆打邦交国争夺战,中华民国政府的邦交国的数量从陈水扁上台时的31个,减少为下台时的25个。陈水扁执政末期,爆发了有关金援友邦的“巴纽案”,导致了外交部长黄志芳下台,“烽火外交”的主要操控者邱义仁接受司法审查,并遭到检方收押。
由于陈水扁的外交政策多变,经常违背承诺,并不断挑动中共敏感神经,制造台海危机,也导致了与中共关系的紧张,中美政府同将陈水扁归类为“麻烦制造者”(troublemaker)。据民进党元老林浊水透露,布什非常讨厌陈水扁,并在2008年3月,在白宫内阁会议上讨论亚太事务时,美国总统小布什还曾骂陈水扁是“狗娘养的”(SOB) 。
陈水扁还喜欢以“过境外交”的方式,以过境美国地点的不同,美国接待规格的高低,来作为台美关系的展示,但由于陈水扁时期台美关系的恶化,陈水扁的过境地点从2001年5月过境“最高级别”的地点纽约以及高规格接待,到2006年,因美国只允许过境“级别很低的”地点阿拉斯加,且没有接待,而导致陈水扁临时决定放弃过境美国,专机绕过西半球,半途还发生了飞机找不到降落地点,无法加油的混乱,最终到达南美洲。陈水扁最后一次出访中南美洲,则根本没有过境美国的规划。
陈水扁在两岸经济文化往来方面的态度,也从“积极开放,有效管理”转为“积极管理,有效开放”,还将大陆的媒体驱逐出台湾。在整个陈水扁执政的时期,两岸关系长期处于低谷,台美关系也遭到恶化。经济与贸易政策
在经济议题上,虽然一些台湾民间企业界提出希望台湾与中国大陆“三通”,促进两岸经贸交流,但他也顾虑到由于台湾的国防安全,必须降低对中国大陆的经济依赖度,因此认为政府不应该短期内积极推动。为取代西进政策,陈水扁亦提出“南向”政策,并鼓励台商到东南亚投资。在2006年的元旦讲话中,陈水扁提出用“积极管理,有效开放”的大陆经贸政策来取代以前的“积极开放,有效管理”,国亲抨击这是“锁国政策”让台湾的经济快速衰退。
同年春节所发表之演讲,表示要考虑废除已经束之高阁六年的国统纲领和国统会,并在推动以中华民国名义加入联合国多年仍然失败后,改以台湾的名义加入。但在国际上,废除国统纲领和国统会则违背了他的“四不一没有”承诺中的“一没有”条项,遭到泛蓝人士的猛烈抨击。而美国国务院则于1月30日在简报中,主动针对陈水扁的新春谈话发表声明,重申了美国对台政策“一个中国,台湾关系和三项公报”,反对任何片面改变现状的举动,并且表示“废除国统纲领和国统会”如同北京的反分裂国家法也是单方面地改变现状。2006年2月27日,在对用语进行修订后,陈水扁宣布国统会终止运作,国统纲领停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为此大力抨击,但美国方面也为此希望北京当局“别轻举妄动”,同时美国方面也要求台湾当局说清楚其国统会是否真的终止并取消其运作,之后更再三提出不希望两岸任何一方改变其现状而损其美国的利益。。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
2007年7月19日,所罗门群岛等三国常驻代表向联合国秘书处转交了陈水扁致联合国秘书长函,提出“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之申请书,但遭联合国立即退回,理由为联合国只受理非联合国会员国的新国家的申请加入案,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非国家,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也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取代,所以不予受理。联合国副发言人冈部万里江发表说明:“由联合国两个会员国提出的台湾申请加入联合国案,因为违反了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文,因此信件无法被受理,并且由联合国法律事务厅退回。”
陈水扁推动“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的公投案,引起美国和中共的高度紧张。美国前国务卿鲍威尔亲自来台,说明美国立场,即美国的立场没有任何改变,美国重申中美建交三个联合公报,重申“一中原则”,反对台湾独立,两岸问题须通过两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和平解决,美国认为“台湾”、“中华民国”都不是一个国家。白宫国安会亚洲事务主任韦德宁说:美国发现民进党以“台湾”名义入联推动公投的作法,有点令人困惑。他说,由于台湾在目前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加入联合国,也只会增加两岸关系的紧张,“推动这个公投有何用处?”所以美国认为毫无必要。台湾有很多政论名嘴认为,陈水扁推动这个公投案,纯属煽动族群,挑衅两岸,制造悲情,为民进党争选票的行为。
国民党为了杯葛这个公投案,又发动了“以中华民国名义重返联合国”的公投案,最终结果,民进党的“入联公投”,国民党的“返联公投”都没有跨越50%的生效门槛。辞去党主席
在2008年1月12日的2008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前,民进党喊出稳定泛绿基本盘,放眼国会五十席的口号,但选举结果民进党遭受创党以来最大的惨败,在不分区与区域立委所获得的总席次仅27席,身兼民进党主席的陈水扁宣布辞去民进党主席职务。高雄捷运外劳弊案
2005年8月高捷外劳弊案爆发,由于时任“总统府”特任副秘书长陈哲男被指控接受厂商招待出国,“中华民国”第一家庭和“总统府”的清廉在媒体的大幅报道这些事件下也开始遭到质疑,立法委员邱毅更时常在缺乏具体证据之下不断爆料出有关总统府及第一家庭的弊案和丑闻。由于此案被起诉者最后大多被判无罪,因而也有说法认为此案实际上是一种政治上排除异己的手段。台湾土地开发公司内线交易案
2006年5月25日,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由于涉及台湾土地开发公司的内线交易案,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见。这使得民进党和陈水扁总统的声望受到重大的打击。而总统夫人吴淑珍亦被指控收受太平洋SOGO崇光百货礼券及炒股、投资基金,已有确实的证据。
此案爆发后,许多媒体和泛蓝立委以“一妻(涉嫌贪污的总统夫人吴淑珍)、二秘(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三师(律师林志豪、医师黄芳彦、会计师张兆顺)、四亲家(赵玉柱、简水绵、赵建铭、赵建勋)”来形容总统府和第一家庭在弊案和丑闻中的关键人物和利益关系。国务机要费案
2006年11月3日,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侦办国务机要费案结案,并起诉吴淑珍等4人。检方于起诉书内认定陈水扁涉有贪污及伪造文书罪嫌,但因受“中华民国”宪法第52条之保障,俟其经罢免或解职之后再行诉究。
巴纽外交费侵吞案
2008年5月台巴外交金援十亿遭侵吞案爆发,陈水扁5月6日发表声明指出,“我心中坦荡,既未主导、亦未参与执行”,同日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外交部长黄志芳、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因此案请辞获准。部分民进党员包括苏贞昌在内,对于陈水扁8年执政让民进党形象大损,认为可以由全党讨论应否退党,部分党员则持保留态度。
舆论看法
2008年5月20日陈水扁在卸任前多次表示,卸任后将成为终身的台湾志工;并且在卸任当天依约排定了许多的志工行程。不过他在卸任总统职务一小时后(当天上午10点),就因国务机要费案遭到检调机关侦办。此后陈水扁官司缠身,先后因“柔性政变”诽谤案、雷学明案而出庭应询。
由于陈水扁总统任内丑闻案众多,不少泛蓝民众据此认为陈水扁为一贪得无餍之政客;而泛绿民众则认为,许多所谓的“弊案”通常缺乏实质证据,仅仅是依据某些迹象使其内情显得可疑,虽然不能排除其可能发生,但媒体与检调的大动作使人怀疑内情并不单纯。如2009年7月28号台北地检署公诉检察官林怡君不仅引用中国宋朝皇帝宋太宗之言:“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批扁,并引用大量批扁媒体报道为依据,其公信力即颇受质疑。而大部分案件延续至今未予判决,也使泛绿民众质疑检方实际上并无可资证明扁确实贪污之证据,仅仅是为了执政的国民党的需要而予以起诉,用以转移民众对执政党施政的不满。机密外交款案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被控贪污“机密外交款案”,一审获判无罪,台检方不服,提起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审理,18日仍判陈水扁无罪。
陈水扁遭控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交出访”机会,将涉外部门每次提供给的10万美元零用金扣留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台北地方法院一审,2010年6月8日判陈水扁无罪。[3]
编辑本段卸任之后
贪污洗钱案
2008年8月13日,台周刊刊载陈水扁借由媳妇黄睿靓将巨款汇到美国,但陈  倒扁宣传
水扁随即透过律师出面否认,并声称陈家财产早已经信托,不可能汇出国外。然而2008年8月14日立法委员洪秀柱举行记者会,揭露黄睿靓在瑞士以其个人与公司名义所成立的4个帐户因有洗钱嫌疑而遭瑞士联邦检察署冻结,并主动致函台湾请求司法协助。同日下午陈水扁召开记者会道歉并坦承其历来的选举剩余款并未诚实申报,而且其妻吴淑珍暗中将他自1996年起共4次的选举结余款汇往海外帐户,他于2008年年初才首次得知此事。此话一出立刻在台湾社会引爆喧然大波并招致台湾社会舆论挞伐,特侦组检察官主动展开调查。2008年11月11日,特侦组以被告身份传讯陈水扁,在五小时侦讯后,向台北地院声请羁押陈水扁。2008年11月12日清晨7点,一致通过收押陈水扁,陈水扁从声押到收押的事件,连续两天攻占全世界主流媒体的头条或头标新闻。在检方的调查下,陆续追出有贪渎嫌疑的数案,其资金来源与官商授受关系也一一曝光,但陈水扁一家坚称所有资金皆是政治献金,并非贪污,迄今仍在法院审理中。收押至今曾三度绝食抗议,但均不能如他自己预告的坚持到底,检方于2009年8月4日拒绝所有被告认罪协商。
2009年9月11日,一审宣判,陈水扁被判无期徒刑,并科新台币二亿元罚金,同时褫夺公权终身。其中国务机要费的部分被分作四案宣判,无期徒刑即为其一之判决结果。蔡守训在审判书中引用古文做道德批判,以陈身分极高为由,首创以职位高低来衡量刑期的法律见解。除国务机要费被广泛视为历史共业外,其他如龙潭购地等案皆无直接证据可证明陈水扁有罪,多位证人也皆否认陈水扁有所指示。这类以行政院体系为主体的层层审核之政策决定,一般情况下实难对特定公务员判刑。此审判最大影响为及缺乏资金甚至负债的民主进步党,更加难以透过募集较高额的单笔政治献金来对抗党产数千亿的中国国民党,这类资源上的不平衡显现在各种选举宣传及政治酬庸安排,透过媒体购买也对新闻产业公正客观造成更大影响,进而导致台湾年轻的民主化过程中,实质一党独大的民主倒退加剧。蔡守训法官此案的审判对照其对马英九特别费的审判,以及过往中华民国司法体系的改革程度,透露出强烈的政治操弄。司法人员长期是中国国民党的统治工具,该群体的族群结构,训练方式,利益和政治思想已与台湾人民有本质上的差距,政治上显然难以公正客观无疑虑地表彰正义,将是台湾民主化过程中的一大考验。
审判期间极大的争议如:“大案并小案”,中途撤换周占春审判长,改由市长特别费案中引用宋代公使钱独特见解判马英九无罪的审判长蔡守训接手审理;及未审前羁押逾九个月,全程录音监听律师与被告之晤谈,遭质疑为“押人取供”。同时,大法官会议对于中途撤换审判长的适法性,对照以往作出法律解释所需的时间,至今却在一审宣判后仍迟迟未予解释,其中立性已遭强烈质疑。这些司法程序上的行政干预,导致马英九的哈佛指导教授孔杰荣(Jerome A. Cohen)数度撰文质疑审判的公正性。不过孔杰荣也表示,“案子涉及金钱之多,令我作呕。”扁及家人犯法,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司法程序必须公平,方能令人服气。他说,扁如果提出“绝不逃亡”等保证,法官应同意解除羁押,让扁好好准备为自己辩护。孔杰荣说,关在看守所中准备应诉,“就像一只手臂被绑在背后去与人格斗,是很困难的。”
审判的结果也遭到国外媒体的质疑,经济人报称之为“司法缺失之耻”(a shame about the judicial flaws)。
除了台湾媒体关注的孔杰荣,多位海外熟悉台湾事务的重量级专家学者皆表达对台湾司法体系相当的忧虑,但未如孔杰荣一般直接对审判内容做评价。控告美国总统及美国国防部长
2009年9月22日陈水扁办公室发表声明表示,将向美国军事上诉法庭递件,计划透过福尔摩沙法理建国会由执行长林志升控告美国总统奥巴马和国防部长罗伯特·盖茨,理由是:美国未依《旧金山和约》军事占领台湾。陈水扁在递美的宣告中自称“前任中华民国流亡政府总统”,他认为美国军事政府对台湾的管辖权在今天仍然存在,并深信本地台湾人民有权利享受美国宪法与美国法律的某些基本权利,特别是有关生命、自由、财产以及正当法律程序。主张以台湾地位未定论,否定台湾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要求美国重新审判扁案和传他出庭,陈水扁认为如果美国政府认为他有罪,他也愿意前往美国接受美国军事法庭审判。陈水扁所引用“旧金山和约”要证明台湾不属于中华民国,不过,史学家认为,在“旧金山和约”之后的《中日和约》,早已明文记载台湾领土与人民属于中华民国,因此陈水扁所谓台湾主权未定论看法是站不住脚。国史馆馆长林满红指出:“中日和约第3条,就是针对台、澎财产,在中日合约生效之后,就由中华民国政府跟日本政府来处理相关事宜,在台澎地区的人民,可以依照中华民国法律,变成中华民国的国民”。中日和约在1952年签定时,虽未明文记载台湾主权的归属,但是中日和约中第10条也表明台湾、澎湖等地人民均成为中华民国国民,“就本约而言,中华民国国民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而具有中国国籍之一切台湾及澎湖居民及前属台湾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后裔;中华民国法人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所登记之一切法人。”[44][45]2009年10月6日美国军事高等法院裁决结果,驳回了陈水扁控告美国总统奥巴马与国防部长盖茨的诉状,理由是“美国对台湾没有管辖权”。
编辑本段相关著作
2009年,《台湾的十字架》
2009年,《关不住的声音》
编辑本段牵连案件
国务机要费案:从2003至2005年间,总数1.44亿新台币的国务机要费中近亿去向不明;
台开案:陈水扁女婿赵建铭以每股2元低价购入两万多张台开股票,不到一年净赚数亿,明显涉及内线交易;
高捷案:台湾高捷工程2005年8月底因高雄泰国劳工发生大暴乱而揭出大规模的官商勾结舞弊疑云;
SOGO案:陈水扁家“御医”黄芳彦被指为SOGO百货经营权之争的关键角色,代表的是吴淑珍;
ETC案:台湾高速公路收费站安装ETC电子收费系统,招标、建置中存在诸多疑点;
炒股案: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陈哲男利用公权力买卖股票,中饱私囊,并与吴淑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编辑本段审判进展
前瞻
经过将近9个月的审理,陈水扁被控贪污“元首外交零用金案”,台北法院昨天下午3点判陈水扁无罪,颇令外界讶异 。陈水扁涉及的“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洗钱等4大案,台湾“高等法院”将于本月11日二审宣判。陈水扁自2008年12月30日遭羁押至今,已超过500天,延押期限将于23日期满,:高院合议庭:已排定,在11日宣判当天,会同时再开延押庭。由于合议庭已谕知,若扁家海外款全数汇回,陈水扁交保机率很高,但因扁家瑞士2100万美元(约新台币7亿元)目前只零星汇回4笔、共约352万美元(约新台币1亿元)。陈水扁要想交保,还需等待。
“机密外交案一审无罪,很可能也影响到11日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扁的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审理法官的心证。这个案子扁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当然不可能变成无罪,但扁很可能会被判25年到30年的徒刑,一旦这个案子减刑后,现在特侦组一再要扁家汇回海外帐户的钱,很可能就没有正当性了。 ”——邱毅检方证据
不足证明扁侵占“外交费”?
特侦组去年9月22日起诉“机密外交”款案,指控陈水扁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交”出访机会,将“外交部” 每次提供给“元首”的10万美元零用金,在妻吴淑珍指示下,每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让出纳陈镇慧汇往在美国念书的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 总计涉贪33万美元,约新台币千万元。当初检方起诉的罪名是“贪污治罪条例”的侵占罪,最高可达无期徒刑,不过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水扁不涉及侵占,因此无罪。陈水扁昨天没有到庭聆听。同案被告还有邱义仁和高英茂,但已经分案审理,因此今天没有同时进行宣判。
合议庭法官认为,没有证据足以证明陈水扁有侵占“外交费”,包括陈水扁领取的零用金是否有剩余,以及是否流入陈致中在美国的账户,检方所提出的证据都不足以证明,因此判决陈水扁无罪。
因涉及外交机密事务,采不公开审理,6日言词辩论终结。陈水扁答辩时声称,台湾“外交”处境艰困,“外交”零用金均以法定程序支领,且款项用于该用之处,绝无中饱私囊;他说,历届“外交部长”、“次长”、特使等都是依循相同惯例支领公款,特侦组不应只拿他开刀。邱毅担心
国民党民代邱毅昨日指出,他完全可以预期这个结果,也印证了当初特侦组起诉扁时,他所说的“假起诉,真放水”。说穿了这是马英九上任后姑息当时的“检察总长”陈聪明的恶果,马上任后投机地想讨好绿营,以致于迟迟不愿撤换陈聪明,现在就算要新特侦组重启调查,也只是亡羊补牢。
邱毅指出,吴淑珍确实找了陈镇慧汇钱,但这些钱无法和扁的“外交机”密费用产生连结,当初他就说,这是“假起诉,真放水”,现在一审法官判扁无罪,“很合理啊!”检察官又没有证据,扁只要否认,就没辄了!
邱毅指出,当初特侦组在查此案时,还没有传讯陈致中,全部都是以自白为主,所以当然可以百分百预期扁在此案没事。不过,这还只是小案,他最担心的是这个月下旬的二次金改弊案,因为当初特侦组也依贪污罪起诉扁,还用无期徒刑,现在这个案子判无罪了,很可能会让扁于金改弊案再判无罪或是减刑。
邱毅表示,如果这样的结果一连串下来,对于马“政府”绝对有伤,因为绿营会认为扁是被国民党滥权起诉,收押扁就没有道理!回顾
扁家4大案及前101董事长陈敏熏涉买官等案,台北法院去年9月11日,一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中新网6月11日电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六大弊案,台湾高等法院11日上午10二审宣判,10时50分许,判决结果正式出炉,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均从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为判处有期徒刑20年。
6月8日,陈水扁被控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陈水扁无罪。
去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扁家四大案,一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陈水扁对二审结果不满 称应该判无罪
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涉及多项司法案件,台湾高等法院11日进行二审宣判,判处陈水扁以及吴淑珍各有期徒刑20年,并科罚金3.7亿(新台币,下同);对此,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表示,陈水扁感到“当然不满意,他认为自己应该无罪”。
陈致中被判一年零二个月
陈水扁案二审上午宣判,陈水扁从一审无期徒刑被改判为20年有期徒刑,罚金1.7亿。陈水扁夫人吴淑珍也是被改判为20年有期徒刑,罚金2亿。陈水扁儿子陈致中被判一年零二个月,黄睿靓缓刑4年缴一千万。裁定延押
据中评社报道,陈水扁羁押期限至2010年10月18日期满,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召开延押庭后,认为陈水扁未能证明海外巨款已全数汇台,且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7日裁定延押2个月,期限至12月18日。
陈水扁因扁家4大案被控贪污、洗钱,一审遭判无期徒刑,高院6月11日二审改判他20年。全案上诉“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嘱托高院合议庭开移审庭,高院7月间裁定羁押扁3个月,期限到10月18日期满。
中央社报道,因羁押期满将届,高院合议庭本月1日召开延押庭,陈水扁当时在庭中说,审判长曾承诺他若海外款全汇回,交保可能性很大,扁家在瑞士的现金、有价证券已全数汇回,款项数字与检方认定有差距,是因有价证券的鉴价及提前解约而有利差、亏损。
高院合议庭指出,特侦组原认定扁家海外款为2242.5万美元,但目前仅汇回1841万1586美元,仍有300多万美元巨额差距,陈水扁虽指海外款全汇回,但未提证据证明,无法证明海外帐户已全无资产留存,加上扁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羁押理由未消灭,裁定延押。[4]被判无罪
针对“二次金改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等21名被告无罪。对此,国民党多位“立委”表示判决不公,拟向台“监察院”提出纠举。
据报道,国民党籍“立委”洪秀柱8日怒批法官周占春竟有胆识将陈水扁判无罪,她强调,周占春的判决泯灭良知,“因为跟职务没有直接关系,‘立委’不可以拿,助理就可以拿,变相鼓励全体公务人员都可以贪污”。
国民党籍“立委”锺绍和表示,马英九上台两年,台湾民众都肯定建立了清廉政治,但是这次的判决将会鼓励台当局官员们“上下其手,用亲人收贿赂”,因为相关规定没有赋予这些人职权,所以这些人无规定可管,台湾也将成为贪婪之岛、腐败之岛,他希望能将“恐龙法官”逐出台湾司法界,还给全台湾民众全新的司法体系。
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表示,他不干预此司法个案,但希望台湾司法机关能够理解“怎么一个判决出来会让台湾社会失望和批评?”
国民党中常委谢龙介则痛批如果依照周占春的逻辑,根本是在为过往所有贪污案的罪犯脱罪。
他表示,他将即刻向台“监察院”提出书面纠举,指控周占春这位枉法裁判“唯有透过台‘监察院’纠举,做个适当调查”。
他说,台湾好不容易走上司法改革,一些贪赃枉法的法官纷纷被收押判刑,周占春的行为等于走回头路,功亏一篑,得不偿失。正式服刑
陈水扁家族涉及多起弊案,  陈水扁被从台北看守所移往台北监狱服刑
2010年11月11日由台“最高法院”就其中的“龙潭购地弊案”和“买官案”作出终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各被判两个职务收贿罪,刑期分别为11年、8年,各并科罚金1.5亿元(新台币,下同)、500万元。陈水扁也成为史上首位因贪污案被判入狱的卸任台湾当局领导人。
2010年12月2日下午,已经在台北看守所羁押734天的陈水扁在台北看守所被囚车送往位于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正式入狱服刑,陈水扁在狱中的编号为1020。由于陈水扁的行刑累进处遇将从最低阶的第4级起算,不能听收音机、看掌上型电视,一周只有一次跟亲人面会机会。判决结果
2010年12月7日电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被判服刑17年半,但由于其身上还有二次金改、“机密外交”、“国务机要费”、洗钱等多个官司缠身,任何案子确定之后,陈水扁的刑期都会再起变化,何时才能假释出狱,还是充满变量。
1020是陈水扁的新编号,移监台北监狱的身影再次曝光,他理着平头、戴着眼镜,穿着受刑人衣服黑色长裤,但再度被媒体捕捉到他的身影,身边只剩一人戒护。其委任律师郑文龙前去探监,表示对于狱方安排有质疑。
尽管对监房不满,但律师转述陈水扁在狱中还是没有忘情政治。郑文龙转述道:“希望关心和支持阿扁的人,尤其是应该全力团结,支持蔡英文主席来赢取2012的大选。”
报道指出,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陈水扁因为涉及龙潭买官案被依贪污罪判刑,得服刑17年6个月,扣除之前羁押的714天,必须得关到2026年5月27日才能出狱,但由于陈水扁身上还有二次金改、“机密外交”、“国务机要费”、洗钱等多个官司缠身,任何案子确定之后,陈水扁的刑期都会再起变化,何时才能假释出狱,还是充满变量。[5]
编辑本段各方反应
美拟没收房产
2010年7月15日,美国政府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没收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夫妇在当权  在美购置两豪宅
期间涉嫌以贿款购买的2栋房产。陈水扁儿子陈致中表示,资金来源是政治献金,并未违法。
诉状上说,吴淑珍把这些贿款透过空壳公司和由其子陈致中与媳妇黄睿靓掌管的瑞士银行帐户洗钱。这些金钱有部分被转到美国买下纽约曼哈顿和维吉尼亚州凯斯威克(Keswick)的房宅。
陈致中上午接受访问表示,这起案子台北地方法院正在审理,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美国的司法程序一向很严谨,却在台湾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迳行认定购屋的资金来源是洗钱、贿款或贪污,是言之过早。
陈致中并质疑美方这项作法是拿特侦组的起诉书兴讼,逻辑上不合理,他有点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他将进一步了解状况后再说。
另一方面,针对此事,台湾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今天表示,这是美国依据其国内法律提起的相关诉讼,府方不评论,若涉及司法个案,“总统”马英九也不干预。[6][7]民进党中央
陈水扁入监服刑虽已是预料中事,但昔日同志从媒体照片看到陈水扁的身影,仍不胜唏嘘。但对于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陈淞山说要成立“救扁小组”,民进党内普遍低调,不愿多谈。针对陈水扁发监一事,民进党中央也没有主动发表声明或看法。 [8]
参考资料
1腾讯:陈水扁被押解至台北监狱正式入狱服刑,2010年12月02日  
http://news.qq.com/a/20101202/001552.htm?qq=277060655
2陈水扁  
3陈水扁二审再次判无罪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wb/html/2011-01/19/content_728039.htm?div=-1
4无法证明海外巨款全汇回 陈水扁被判再延押2个月  
http://tw.people.com.cn/GB/14812/14875/12887982.html
5陈水扁被判17年半刑期或再变 狱中未忘情政治  
http://news.sohu.com/20101207/n278145282.shtml
6陈水扁被判无罪岛内一片哗然(图)  
http://news.31%68ome.cn/zx/2010-11-10/n1289349214843.html
7在美购置两豪宅引猜测  
http://tw.people.com.cn/GB/14812/14875/12162434.html
8陈水扁入狱服刑-网易专题  
http://news.163.com/special/00013N3B/chenshuibianxuanpan.html
扩展阅读:
1陈水扁竟然被判无罪:http://bbs.vivijk.com/thread-8847-1-1.html
2新华网:台湾政治人物言论篇之陈水扁 http://news.xinhuanet.com/tw/2008-01/14/content_7420485.htm
3中新网:陈水扁专题http://www.chinanews.com.cn/zhuanti/csb/
4中新网:扁家弊案二审判决正式出炉http://www.chinanews.com.cn/tw/tw-twyw/news/2010/06-11/2337601.shtml
5陈水扁夫妇减刑新闻:http://news.qq.com/a/20100611/0010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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