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强帝尊完整版txt:新生代农民工犯罪调查:强烈失落感致心灵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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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犯罪调查:强烈失落感致心灵扭曲

2011年01月18日 13:4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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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竞争激烈、充满压力和诱惑的城中迷失的新生代农民工,如果再不加以关爱,很容易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钟雨/插图

迷失在城市边缘

强烈的“城市失落感”使他们中的部分人扭曲了人生观,进而脱离了生活的正轨。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王荣斌 记者平悦 实习记者金伟男、杨越发自扬州、北京 他,80后,未婚,高中文化,来自某中部省份,在一座沿海城市从事制造业工作,月工资1417元。

从穿着看,他和同龄的城市青年没有特别大的差异:牛仔裤、写着外文的T恤或一件彩色的羽绒服。

但他的表情和气质还是把他的身份多多少少地泄露出来:乡土气息没有完全被城市生活洗去,而他的目光常常充满希望,又有些无奈和浓浓淡淡的落寞。

这个年轻人,你或许会觉得似曾相识。这一点都不奇怪,“他”就是中国大约1亿新生代农民工中的一位,是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察调查报告》虚拟出的“新生代农民工”标准像。这些年轻人正在渐渐成长为新一代城市建设的中坚力量。但是伴随这个过程的,还有不断攀升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比率。

2010年11月底,扬州市中级法院发布了一份以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为主题的报告。报告数据显示,2008年度和2009年度,扬州三成的刑事案件罪犯是新生代农民工。

无独有偶,随后的一个月里,全国各地市中级法院陆续公布了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逐年增加的相关报告。在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内289件刑事案件的调查分析显示,2008年,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占全年刑事案件总数的48%,2009年则上升到52%。

而同样是2008年和2009年两年内,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665件,刑事犯998人,其中涉及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383件,刑事犯652人,也就是说,超五成刑事案件是新生代农民工所为,超六成刑事犯是新生代农民工。

2010年1月至10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新生代农民工被告人达413人,占全部刑事案件被告人总数的39%,而这个数字相比较2009年同期增加了60.7%。

“全国的情况也差不多,尤其是在流动人口多的发达地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教授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具有普遍性,“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个独特的犯罪群体

李小鹏,20岁,陕西人,16岁那年,为了让成绩优秀的弟弟能够继续上学,读完高一上学期他就来到宁夏银川匆匆开始了打工生涯。

小李的愿望是做厨师,但由于年纪小、学历低,他只能做些端盘子、打扫卫生的活,这给了他一种被人瞧不起的感觉。工作辛苦、收入低、不被人认可、无处倾诉,小李心情低落,只能在网络世界寻找慰藉。

在虚拟的世界里,小李找回了自信,找到了精神的寄托。然而虚拟世界的自信难以长久,生计的窘迫让他对未来越来越绝望。2010年1月的一天,在连续上网6天后,精神恍惚的小李走出网吧,脑中依然盘旋着网络游戏中的暴力情节,对于前途的茫然感随之浮现,他突然拿起水果刀向巡逻民警刺去。

“犯罪年龄低龄化、无固定收入来源和暴力倾向严重是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主要特点。”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刚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说。

在王刚经办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中,犯罪类型包括盗窃、聚众斗殴、强奸、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等,其中侵财型犯罪案件所占比重最大,高达81%。犯罪嫌疑人年龄不满25周岁的所占比重最大,这些年轻人做事冲动而极易走向暴力化。出于对消费欲求和对财产的占有欲求的强烈愿望,他们往往通过抢劫、抢夺和伤害等暴力化犯罪来达到目的。

除了像李小鹏这样的个体犯罪,团伙化犯罪也已成为二代农民工犯罪中常见的类型。

接下来故事的主人公:汪强、曾志、黄小华,均来自湖北襄樊远郊农村,年龄都不满20岁。虽说出自农村,但都是家中独子,平日里也是养尊处优,没有种田的经历。进了城从事体力劳动,让他们打心里抵触。就这样,三个年轻人先后辞去了工作,开始结伴在城市里游荡。

2009年的12月24日凌晨,在襄樊一家网吧碰面的三人突然起意——抢劫!汪强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我说走吧,咱们去抢劫。同伴说,抢劫就抢劫,谁怕谁?我们就看到一个超市,想都不想,三个人就直接去了。”

就这样,他们将虚拟世界里的暴力犯罪带进了现实生活中,并一发不可收拾,直到被警方逮捕的那天。“抢第一次,我们激动还有点害怕。第二次就完全激动兴奋。第三次就是那种上瘾了的感觉。”

在江西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查报告中写道:新生代农民工背井离乡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非常容易在自己的圈子里寻找以地缘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网。如果当中有不良分子趁机教唆怂恿干违法之事,农民工选择有限,只得盲目从众。

涉嫌犯罪的新生代农民工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惯犯、累犯占有相当比例。

2009年9月,孔民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北京通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但是缓刑期间,小孔并没有回到户籍地接受社区矫正,而是继续在京务工。2010年7月的一天晚上,小孔在迪厅外,因争女舞伴与另一男青年李义发生矛盾,对李义大打出手,将其打成重伤。

据记者了解,像小孔一样被判处缓刑后仍在异地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也并不少见。仅在顺义法院去年1月至10月新生代农民工被告人中,再犯的就达到40人,再犯率接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