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最凶猛的动物:普遍推行“公推直选”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1:06:31

普遍推行“公推直选”需要哪些条件

作者:李云鹤 来源:学习时报 字数:2268

“公推直选”作为一种“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方式,就全国来看,经过了10年的实践探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渐趋于成熟。从我国30年民主政治发展的经验看,似乎已经到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纵向民主”的结合点,即到了对各地的丰富实践加以总结、提出规范、全面推行的时候。但是,如果将公推直选作为一项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制度肯定下来并加以全面推行,还需要进行一些可行性探讨和评估。并且,只有在具备了一些基本条件后,才好全面推行。这些制度条件有哪些呢?

制度设计要完善

公推直选如果作为一项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制度来普遍推行,其本身的制度设计一定要完善。从浙江省的实践来看,公推环节没有太大的问题,尽管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但是都能比较充分地反映民意,而且上下结合也很紧密。但是在直选环节以及相关善后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之处。比较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直选的界定。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直选,必须是投票人直接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不能由所谓的代表来代为表达。而在一些地方的实践,则是党员大会选举代表,再由代表参与选举的投票。这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直选”了。二是在先选委员还是先选书记、等额选举还是差额选举、一轮投票还是两轮投票等一系列问题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地方在实践中存在困惑。从浙江省的实践看,各种模式都存在,情况比较混乱。应该在制度设计上作出具体规定,界定各种模式的适用条件。三是在实行差额选举时,组织推荐的人选如果落选,如何合理界定其个人待遇和安置措施,也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合理安排和衔接。诸如此类的问题,要在制度设计时全部考虑进来,使之达到可操作、无盲点、广适应的要求。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公推直选才可以普遍推行。

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制度衔接严密

由于公推直选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创新,与现行相关党内制度规定和法律法规还存在相互矛盾或者不相吻合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上往往带来一些困惑。党的十七大修订了党章,规定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可以由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给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探索留出了空间。但是,作为选举工作直接依据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并未及时修改,《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这与公推直选直接矛盾,使公推直选失去了法规依据,成为“非法”选举。杭州市通过党员大会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县(市、区)反映,采取这种模式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乡镇党代表的相关权力,特别是选举权,直接影响到乡镇党代会作用的发挥,从而影响乡镇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这在公推直选制度如何与现行基层党代会制度的衔接上,也提出了重大研究课题。在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的选举中,有些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直接当选。而这些人当选则意味着对现行干部选拔和公务员管理的某些规定的突破,组织很为难、个人很尴尬。公推直选制度要普遍推行,必须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相关制度的一些条款进行修订,使公推直选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内相关制度的规定严密衔接。

与人民民主制度相配套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路径,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实行公推直选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发展。从实践层面看,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紧密相关,必须在普遍推行公推直选制度之前,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二者的同步统一和相辅相成。在浙江省,目前由于二者不同步而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乡镇党委书记实行公推直选之后,人们很自然地会提出乡镇长的公推直选问题。但是在我国现行的组织设置当中,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组织来设置,而乡镇政府则作为一级政府来设置,乡镇长的产生必须由当地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者无法实现同步和统一。二是公推直选的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如果需要兼任乡镇长职务的,其行政职务要依照《地方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还要再经由乡镇人大选举一次,当选才可上任。这显然存在程序繁琐、变数较大等若干复杂问题,对党管干部原则的落实产生影响。所以,公推直选制度在普遍推行之前,必须对基层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和人民民主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行科学设计,真正实现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目的,使党内民主建设与人民民主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一定的政治、经济条件

公推直选制度的施行,需要一定的政治和经济条件的保证。就政治条件来说,要实行公推直选的地方,应该有着良好的政治生态。具体而言,就是基层组织的实际凝聚力和控制力要比较强,风气比较正,不存在山头帮派,没有家族势力或者地方势力把持,广大党员的思想文化素质良好。如果在不具备这些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贸然推行公推直选,很大可能要招致失败。浙江省在开展乡镇试点时,选择了政治生态比较健康、选情平稳的地方和浙北地区;而对于选情比较复杂的地方和浙南地区,则持非常谨慎的态度。杭州市2008年的试点中,就有两个地方由于宗族、宗派等因素的干扰,没有选出党组织书记。就经济条件来说,因为公推直选程序严谨、步骤繁复,需要进行较大的社会动员,因此经济成本比较高。浙江嘉兴市秀洲区在乡镇试点中,抽调了区委组织部全体机关干部、区直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各乡镇组织员进行组织指导,历时 2个月,各种成本确实比较高。嘉兴市在总结试点成功经验时,认为首要的是嘉兴经济快速稳定均衡发展,为公推直选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从实践经验看,一定的政治、经济条件,是推行公推直选制度的必要基础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