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平开窗大样图:公推直选工作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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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推直选工作试点方案
(征求意见稿)

按照市委《中共东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市企业工委《2010年全市企业党建工作要点》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选好配强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市企业工委决定试行“公推直选”的办法进行应到期换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换届选举。为确保“公推直选”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取得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为依据,着眼加强“企业和社会组织组织党建工作的长远目标,紧密结合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的实际,巩固党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地位,试行“公推直选”工作,本着“思想换新、班子换好、能力换强”的根本要求,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和社会组织组织党员和员工参与换届选举积极性,真正选出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党员干部和员工拥护的新一届党组织班子和带头人,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稳定,促进企业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市双转型和企业产业升级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遵循原则
1、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原则。任期届满的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必须按照本方案部署,在镇(街)企业工委领导下进行,既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及上级精神进行,又要切实保障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也要充分尊重员工的意愿,做到三者有机结合。
2、德才兼备,员工公认原则。通过换届选举,真正使德才兼备、员工认可、能力突出、能够组织和协调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正当利益的党员走上党组织领导岗位。
3、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原则。此次试点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公推,就是由党员和广大员工公开推荐新一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直选,就是由参加选举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差额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委员和书记。换届选举过程要公开透明,全程接受广大党员和员工监督。
4、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原则。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换届选举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部署,切实做到同促共进。
5、团结和谐,维护稳定原则。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对党员和员工反映的意见要作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委员职数及结构要求
1、职数配备。到期应换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委员职数配置,应以合理、精干、高效为原则。党委设委员5-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党总支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支部设委员3-5名,其中支部书记1名,必要进可设1名副书记;因党员人数不足8名而未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只设书记1名。
2、构成条件。领导班子成员应注重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委员要占有一定的比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必须由所在企业党员里产生。
四、候选人条件
1、须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态度和政治品德,全心全意为企业员工服务,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政治上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
2、须有较高的知识素质。要成为精通本职工作的专家,不仅要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素养和党建理论等基础知识,更要熟练掌握党务工作的有关章程、准则、规定、制度以及科学的领导方法、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等业务知识,还要熟悉法律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及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
3、须有高尚的品德素质。要具有团结协作的胸怀,宽以待人的修养,谦虚谨慎的态度。要有率先垂范的作用、廉洁自律的形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尤其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要志趣高雅、淡泊名利,要注意修身养性,不断提高自身品德修养。
5、须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要具有健康坚强的心理素质,既能搞好党支部的建设,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又能凝聚人心,围绕企业生产开展工作。要有能容人、能容事的宽阔胸怀,能站在更高的角度看待遇到的问题,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地去解决。须要有不怕困难,不断进取的精神。正确对待困难,不为被一时的工作困难所吓倒,攻坚克难勇往前,在日常的工作中锻炼自己的工作意志,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以推荐为候选人:(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3年的;(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未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权利未满2年的;(4)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不适宜任职的;(5)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的。
五、试点对象、时间安排和和程序步骤
“公推直选”试点工作与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换届选举同步进行,换届时间工作集中在2010年3月1日开始至2010年6月30日结束,分四步进行。试点对象由各镇(镇街)企业工委推荐2-3个届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
第一步:做好前期准备,打牢换届工作基础(3月1日至3月31日)
1、制定方案。各镇(街道)企业工委要制定方案,对所属到期换届的党组织进行进行全方位掌握情况。应于3月15日前将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上报市企业工委。
2、动员部署。各镇(街道)企业工委要召开换届选举试点动员部署大会。组织广大党员和员工对“公推直选”的目的及意义、方法步骤和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学习动员,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印发宣传单、悬挂条幅和入厂宣传等方式,做到厂喻工晓,深入人心,为换届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进而统一党员和员工思想,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确保选举出既能体现党员意志,又能充分体现广大群众意愿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二步:进行公开推荐,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4月1日至4月30日)
1、组织报名。要提前向广大党员及员工公开公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条件、职数和结构要求,采取党员自荐、群众联名推荐和组织举荐等方式,由镇(街道)企业工委负责接受报名。个人自荐是由党员本人按照候选人条件要求,自行到镇街企业工委报名;联名推荐须由3名以上党员或10名以上员工联合对符合条件的党员进行推荐;组织推荐是由镇(街道)企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的党员参与换届选举;联名推荐和组织举荐人选时,最多不得超过6人,其中原则上要有1名女党员,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登记。
2、资格审查。各镇(街道)企业工委要严格按照候选人条件要求,对党员自荐、联名推荐、组织举荐的报名人选进行认真审查把关,经资格审查工作组全体研究决定后,形成资格审查报告,研究确定公推人选。
3、公推候选人初步人选。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由镇街企业工委负责组织。要提前3天将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在应换届的企业公示栏和员工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公示,组织所属企业能够独立表达本人意愿的、身体健康的员工和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公开推荐大会,将镇(街道)企业工委批复的公推报名人选按姓氏笔划进行排序,统一印制民主推荐票,由参会的群众和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多于应选名额30%的差额比例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报镇(街道)党委审查。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镇(街道)企业工委要组成考察组,对公开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通过实地考察、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和党员意见,全面了解候选人初步人选的个人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有关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报告,报请镇(街道)党委会议讨论。
5、公示。镇街党委批复的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所换届企业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街道)企业工委要24小时开通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问题,镇街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核实。
第三步:召开选举大会,直选产生党组织委员和书记(5月1日至5月31日)
1、准备会议。各镇(街道)企业工委拟定选举办法草案,确定正式选举日期及时间、地点;按姓氏笔划为序印制新一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选票;核定出席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基数,报镇街党委核实审批后,做好参会党员的通知工作和会务相关事宜。
2、正式选举。组织召开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由参加大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直接差额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委员,然后将所有当选委员作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再由参会全体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会议由镇街企业工委书记或专职副书记主持。会议议程:
(1)由工作人员清点人数,向大会主持人报告有选举权党员的出席情况,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宣读《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草案)》,由与会全体党员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大会选举监票人名单,公布计票人名单,选举大会设1名总监票人、2名监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在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
(4)介绍候选人产生过程和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并表决通过候选人名单;
(5)候选人按抽签顺序,分别在大会现场进行竞选演说。演说内容主要包括本人情况、竞选条件、竞选成功后的工作打算,就本党组织党的建设和协调企业及员工关系等方面事宜做出承诺;
(6)监票人和计票人按照主持人指令开始工作,再次清点参会人数,宣布应到会和实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数的五分之四,可以进行选举;
(7)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加封;
(8)按实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数分发选票;
(9)说明填写选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首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划票、投票,然后其他党员依次划票和投票,选举时只在现场设1-2个投票箱;
(10)选举现场设秘密写票处,与会党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划票和投票,参加选举的党员因身体原因,不能自己填写选票的,可由参加会议的其他党员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写选票;
(11)投票完毕,当场核对发出选票和收回选票数,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12)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唱票、计票;
(13)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情况,由主持人现场宣布选举结果,当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得票过半数人员达不到应选名额的,应对不过半数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直至补足应选名额;
(14)将当选的3至5名党组织委员全部作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按照第一次选举程序,进行党组织书记选举,在得票过半数的人选中,得票最多者当选为党组织书记,如果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出现平票现象,要对平票的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15)向镇街党委书面报告选举结果,镇街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批复选举结果。
第四步:认真总结,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6月1日至6月31日)
1、配齐班子。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新一届党组织要在镇(街)企业工委领导下,配齐所属支部班子,立刻开展工作。
2、镇(街)企业工委对不适合“公推直选”方式的,可采取镇(街)企业工委把关,直接任命的方式,产生该支部的委员和书记。
3、材料归档立卷。新一届党组织对换届选举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装订封存,上报镇(街)企业工委保存。
3、全面总结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剖析存在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企业工委。
六、具体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企业工委要具体负责选举方案制定、程序把关、民主评议、候选人的考察和批复等工作。要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不能用感情代替原则,要站在党组织所属企业经济发展的高度和对企业员工、党员负责的政治态度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绝不能使换届选举工作流于形式或简化程序。
2、要严肃选举纪律。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镇(街)企业工委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严格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和选举程序,做到法定环节不能少,规定步骤不能变,民主权力不削弱,使换届选举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选举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不允许举手或口头表决。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需要公开的内容、环节,要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简化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加以纠正,导致选举结果无效的重新进行,阻碍或侵犯党员和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坚决予以查处。要排除同乡会、宗教和小团体势力的干扰,防止串联、贿选等问题的发生。
3、要确保企业稳定。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党员和企业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党组织关系变动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预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换届选举中落选的党员,特别是上任党组织书记,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存在的现实问题,使其心平气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班子平稳过渡,做好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决遏止由换届选举引起的各类影响企业稳定生产事情的发生。
4、要搞好信息反馈。镇(街道)企业工委要及时向镇(街道)党委和市企业工委汇报选举进展情况和选举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街道)企业工委要将选举材料存档备查,填写《新任职党组织书记及委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形成换届选举总结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并向市企业工委做出书面报告。   “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银川市教育党工委《银川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办法(试行)》的要求,银川市二十五中党组织已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学校党支部换届工作作为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的重要载体。通过“公推直选”扩大党组织在学校中的影响力,巩固党的群众基础,激发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热情,提高广大群众对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公认度,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公推直选”基本程序和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党工委对“公推直选”工作的要求、规定和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推”,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银川市二十五中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二是实行“直选”,即根据上级党组织审批的情况,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其中委员为差额选举,支部书记为等额选举。

三、基本原则

为确保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既让组织满意、党员满意,又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群众公认,工作中将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

3、扩大民主和严格按章办事的原则;

4、党内外公认的原则;

5、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新一届党组织组成人员设置、结构和任职条件

(一)组成人员的设置与结构

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

新一届支委会的组成,应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学科(文理)结构合理;年龄结构有梯次。

(二)组成人员的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参加“公推直选”的党员需具备如下竞职条件和资格:

  基本条件: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务工作,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高的群众公认度。

  竞职资格: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原则上能任满一届;身体健康。

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党支部,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2、委员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与党保持一致;

2)、原则上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经验;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大局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善于沟通,乐于奉献;

4)、能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在政治理论、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上能起作表率作用;

5)、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3、书记(副书记)任职条件

除委员任职条件外,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经验和党务领导工作经验,符合《银川市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把握学校发展方向的能力。

五、“公推直选”领导小组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公推直选”换届改选工作,学校党支部成立由党、政、工、团负责人组成的换届领导小组。

组长:  桑凤林 (书记兼校长)

副组长:胡彦存(支部委员、副校长

组员:  胡永生(党小组长、教务主任)

 莫良勤(党小组长、工会主席)

    童宁珍(团总支书记)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

1、6月10—18日,制定《银川市二十五中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2、6月21日,召开公推直选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换届选举决定,讨论修改《银川市二十五中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明确工作分工。

3、6月24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党内动员,学习《银川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方案》,征求对《银川市二十五中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讨论修改《银川市二十五中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形成正式方案。

4、6月28日向市教育局党工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和《银川市二十五中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二)宣传学习阶段(2010年7月)

1、对经教育局党工委批准的《银川市二十五中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新一届党支部组成人员职数等在校园网和公示栏进行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

2、7月5日,召开全体党员教工大会,扩大“公推直选”知晓率,做好全校范围内的学习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进程,积极投身参与,开始接受自荐和他荐名单。

(三)公开推荐阶段(7月中下旬)

1、7月7日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及部分教师参加的推荐会议。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由“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或上届委员会主持召开单位全体人员大会,党组织应提供符合党龄要求、具有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通报自荐人基本情况,参加推荐会的党员不得少于应参加会议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群众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20%(人员较少的单位全部参加),由全体参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中按照初步人选多于候选人40%的比例推荐产生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民主推荐为主要依据,同时等额推荐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2、党组织推荐,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7月8日,由学校 “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结合自我推荐和公开推荐情况,选举单位党组织本届委员会或“公推直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筛选,按照等额比例确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后报市教育工委审批。

3、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对新一届支部候选人正式人选名单及简要情况、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在校园网和公示栏进行公示,时间3天。

(四)组织选举阶段(7月末)

1、做好会前筹备工作,包括起草、讨论、修改工作报告、起草选举办法草案、通知与会人员、印制正式候选人名册和选票等。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听取和审议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宣读市教育工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演讲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目标、措施及任期承诺),全体党员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3、、报请审批:选举结果报市教育工委批准。

4、公告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