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小男孩裤子视频:香港廉署36年“第一案”--廉署三人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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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署36年“第一案”

ZCOM杂志门户 2011-01-05 09:39:19 杂志:博客天下 作者:郭国松 出处:博客天下 10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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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廉署的咖啡已经让警察喝了30多年,这一回却是“风水轮流转”—11月19日上午10点30分,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数十名便衣探员浩浩荡荡地来到香港廉署总部,持法官签发的搜查令,随即展开大规模搜查。至下午4点30分左右,在大批记者包围中,警方将戴着头套的廉署总调查主任等3名高级执法人员押上警车,并带走了扣押的大批物证资料。

    廉署成立36年来,从来都是廉署拘捕警方涉案人员,这次警方破天荒地高调进入廉署总部,拘捕其3名高级执法人员,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并担忧此举可能加剧两个执法部门长期存在的若隐若现的冲突。

    根据香港警方的消息来源证实,被拘捕的3人分别为廉政公署总调查主任曹永年、高级调查主任陈启鸿、助理调查主任欧剑锋。警方指控他们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罪。导致廉署3名高级执法人员被捕的起因涉及廉署此前办理的一起“窝轮造市案”(“窝轮”即内地所称的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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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廉署展开代号“探照灯”的反贪行动,执法处调集专责金融商业犯罪的F组150名调查人员,分头拘捕了以“窝轮天王”吴镇涛为首的29名涉案人员。被捕的涉案人员包括吴镇涛的手下张青浩,此人答应与控方合作,转为控方的污点证人。此案去年12月开庭时,张青浩站在证人席上,未及宣誓,即向法官表示:“我今天到了法庭,已尽了责任,我不想作供。”控方计划被打乱,只好向法庭申请延期审理该案件。

    今年6月,法庭开庭审理张青浩案件。在答辩前,张青浩突然透过其代表、资深大律师布思义,向法庭提交了长达6个小时的录音材料,内容为张青浩与廉署调查人员的对话。

    这是张青浩用MP3偷录的,其中记录了他与廉署调查人员两次会面时的对话,一次是廉署调查主任和当时身为污点证人的张青浩在一家茶餐厅会面,另一次是张青浩到廉署总部录取证人供词时的对话,这两次会面涉及廉署3名调查主任。张青浩的大律师声称,廉署调查人员对张进行诱供,并且指使他在法庭上作虚假证词,表示“对执法机构完全失去信心”,向法庭提出永久终止聆讯的申请。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法官只好下令将该案件推后审理。

    直到今天,对张青浩的指控仍未能进入法庭审理程序,关键是廉署的调查人员卷入了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嫌,需要调查。从事后披露的情况来看,由于案涉廉署,警务处对此慎之又慎,反复考虑证据是否充分,又征求了律政司意见,获得认可后方采取行动,从而开创了廉政公署成立36年来首次成为警方执法对象的先例。

    香港媒体在引述来自廉署的消息说,廉署内部对被捕同事的命运感到悲观,有管理层坦言,当时看到电视新闻时气氛“如临大敌”。同时,3名被捕者的家人更承受着巨大压力,“他们加入廉署时,抱负都是为香港市民服务,没想到会变成这样……”据港媒报道,受到指控的曹永年等人已经获准保释。依据香港法律,如果对上述3人的指控最终成立,最高可判处7年刑罚。

    由于廉署和警务处时有龃龉,让舆论感到担忧的是,警方针对廉署的执法行为,会不会加剧两个执法部门长期存在的冲突。

    早在廉署成立之前,香港各行各业腐败成风,特别是警务人员,更是警匪一家,黑白两道,公开包庇黄、赌、毒等各种犯罪行为,整个警队贪赃枉法的问题非常普遍。廉署成立后,首先将民愤极大、潜逃回英国的英籍总警司葛柏成功引渡回港受审。由此开始,廉署所向披靡,肃贪风暴席卷香江,在成立之初的短短3年时间内,基本摧毁了集团式贪污现象,仅警察部门就有260多人被判入狱

 1977年10月,部分警员上街游行示威,第一次引起两个执法部门的流血冲突,时隔数日,100多名警员冲进廉署总部,与廉署工作人员大打出手。

    2002年5月16日晚上,廉署执法人员在一家酒店内公开拘捕了在香港警界享有“明日之星”称号的高级警司冼锦华。在冼锦华被捕的次日,香港各大媒体均在头版头条的显要位置大肆报道此案,使得香港警方高层大为光火,警务处为此公开发表声明,指责廉署对此案的过分张扬,意在“抹黑警队”,同一天,廉署也针锋相对地发表公开声明。

    两个执法机关发生公开骂战,这是廉政公署成立30多年来的第二次,经过特首董建华的紧急斡旋,双方的冲突才很快被化解。

    警方此次拘捕廉署高级执法人员,引起了廉署方面的不满。据港媒报道,事发当天,廉署人员对警方的高调行动极为反感,“有没有必要出动这么多军装人员,是不是怕别人不知道”!港媒更是描述说,下午3点,廉署专员汤显明驾车返回廉署总部,见到办公楼被大批警察包围,在车内“黑面”。但是,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涂谨申不认为警方的拘捕行动是“复仇”的说法,也不会加剧警廉冲突。相反,廉署和警务处“两个执法部门不是互相敌对,而是正面制衡,可以防止滥用权力”。

    香港保安局长李少光说:“警方前日的行动一点也不高调,并无背离警廉一向互相低调调查的原则,只是传媒得知消息后广泛报道。但事件不会影响警廉关系,也不存在警廉冲突。”

    廉署成立36年来,尽管声名远扬,战功卓著,但在办理一些有争议的案件时,也时常遭到非议,甚至被认为权力过大。

    为了防止它成为谁也无法控制的“独立王国”,制度设计者们为它量身定做了一整套监督程序和四个监督机构。这些机构的成员主要是由行政长官从社会各界的名流中选任,与廉署毫无干系。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独立的“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负责处理针对廉署人员的非刑事投诉。

    如果说几个委员会对廉署的监督是“软性”的,那么制度性程序对它的制衡则更为重要。廉署只是一个调查机构,是否达到检控的标准,要由律政司说了算,至于定罪,那是司法的权力。调查权与检控权分开,被认为是制约廉署权力的最重要手段,这使得它无法为所欲为。从廉署成立至今的30多年来,除了零星问题外,从未发生严重的滥用权力等丑闻,本身就说明对它的监督是有效的。

    我曾经多次访问廉署,同香港学界人士对它的成功之道进行过深入探讨。一直以来,独立被认为是廉署能够超然行使权力的重要法宝。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王绍光认为,就权力运作程序而言,它直属特首领导和指挥,不会被任何横向的行政权力割裂,是一个纵向的、责任和权力非常清晰的反贪体系,多年的运作经验被证明行之有效。

    但此次3名执法人员卷入妨碍司法公正案件,对廉署的声望无疑是一个巨大损害。1993年被廉署解雇的执行处原副处长徐家杰说:“廉署近年来不断出现问题,3名调查人员被捕破坏了香港法治。廉署执行处的作风已不合时宜,应当增加透明度,让公众监督,以免调查人员为了查案而不择手段,变成执法犯法。”

    不过,从港媒对本次事件的反应来看,倾向性观点认为,廉署调查人员在处理污点证人张青浩的问题上可能执法方式欠妥。但主流舆论认为,此次事件不会动摇公众对廉署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