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陆吧:心明学 第七章 有分别与无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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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慧法师 心明学  加入时间:2011-1-3 14:18:39  点击:7
第七章 有分别与无分别
乙六 有分别与无分别 【有分别与无分别表】
心识以分别门分类:分为
丙一 二分别(有分别无分别)
丙二 所取境分法 初中分二
丁一 有分别
丁二 无分别  今初:
心识二分别 声义堪合缘
觉知耽着心 是为有分别
分别遮相转 皆为错乱识
影像境错乱 诸过为我执
丁一 分别心 分二:
戊一 释义
戊二 分类
今初:
谓声义堪合缘之著智(耽着识)是分别心之性相。
《释量论》:“若识缘声义,彼即是分别”
谓凡持总声,总义二者之识,即是分别心。
所谓“声”即是“总声” 即“名言共相”:即由任何法名称所引起之影像,心中所现其法名相之共相(影像),如闻瓶之名言而在心中显现之分别,由瓶名所现之影像。
以名言共相是缘彼法名言而起之分别影像,如未曾去过印度者,闻他人介绍时,由闻有关印度之名言,而于内心中显现出对印度之分别影像。
“义”是“总义”,即“义共相”:分别心中所起之彼义影像。如缘瓶之分别影像,以其影像,非由缘瓶名称而起,而是由缘瓶义而起,故其影像为义共相也。其未知瓶之名称之有情,其缘瓶之分别,总义(义共相)显现,即瓶体之相状显现于心中,瓶之名言共相(总声)未现起,以其不知其为瓶也,此心因不知瓶之名,故未生起瓶名之分别故,是谓其(不知瓶名有情)之分别心,如是其相续无有缘瓶声义和合之分别,以除缘瓶之总义――瓶之形状外,无有显现总声――瓶名故,故知此缘瓶分别,是于瓶总义显现上,瓶之总声堪为和合故。
又如:昔曾去过印度者,后经内心分别忆念印度之影像。
“声义堪合缘”,是把任何事物之名称影像和义理影像,合而为一之缘虑,如把瓶之名称,瓶之实体,结合为一事,“堪”是显示包括未能合缘者之分别,亦含摄未熟谙名称之士夫相续中之分别。如未习知物名幼儿,见物或闻名时所起分别,小儿见瓶时,不知瓶名,由不了知所缘之名,故非是将总声与总义二者合缘,而仅缘其中一分也,然其后若了知名称,则成为“堪合缘”者。虽尚未能把名称与事物结合而缘,然其之分别心,亦是可以把名称和事物结合起来而缘之,故用“堪”字而表――谓有能力,即有对声境可以和合之能力。而其是耽着心,其境则是耽着境,以耽着心定是分别,若无分别心,则无有将声境和合之能力。是故无分别心,非是耽着心,其境亦非是耽着境也。
如:缘瓶之分别心。其是心中所现瓶名之相状(总声)与瓶体之相状(总义),即瓶之名字与瓶之概念二者,被觉知为随时可以合一之心识。
于缘瓶之分别心上显现为瓶,是为瓶之总声,缘瓶分别心上显现鼓腹缩足盛水之用,是为瓶之总义。
分别心通缘一切有,无法(如兔角之分别)
凡是分别,非皆是声义和合,即凡是分别非皆能将名言概念与境相义理和合,如有时闻名所起之分别而未知其相应之境,有时觉知境而未知相应之名。
故此所说是觉知声义可以和合之心,即是分别心。
分别心是遮相转,是错乱识,其显现境为“义共相”,即总义。因其总义影像是于境上之错乱,故分别心属于错乱识,
外道许分别心非错乱识,故执内心现起分别之“我”为实有。内道许一切分别皆是错乱识,而于一切分别中,其过失罪业之根本分别是我执分别。我执是颠倒分别,以错将无我执为有我,其所执之“我”,表相所观是有所显现,即凡夫所谓恒常现起之“我”,而此需要依正理而为破除。合于正理必为量也,此量即是无我慧,故须以无我慧方能破除,有我与无我二者是为对立,前者为颠倒错乱分别所现;后者为无分别现量显现,非是颠倒,故我执是颠倒错乱,是所治;无我慧为正理正量,是能治。无我慧即是空性慧,以能对治破除我执故。
分别识是错乱识
复次,一切分别识皆是错乱识者。以是由分别心所现起之影像,是将法之总相显现为其法,故为错乱识。属于增益分。所谓增益者,谓心中所现法之影像,非其法之自身,故为增益。
如:通达声无常之比度识而言,其所现境(显现境)为声无常之义共相(总义),然此声无常之义共相,并非是声无常,(以声无常是实法,而声无常之义共相为常法故)。而于分别识显现分上,将此声无常之义共相显现为声无常,次以分别耽著心执取而通达之。故是于显现境成为错乱。然其于所取境——声无常却不成为错乱。此亦为错乱识与颠倒识之根本差别,故应作了知也。
错乱识是于所现境之错乱,而颠倒识是于所取境之错乱。故而,一切比量,虽皆是于显现境错乱,而于所取境却无有错乱,能通达获得真实故。此种比量通达之心,虽属错乱,然其于通达真实而言,却无有损害,而为有益,仅为真实与错乱之所对境有所不同而已。
复次,若是分别识,非为根识,唯是意识。
如《释量论显明解脱道》云:“若是分别,定为意识,周遍成立。若许根识为分别者,是与理相违也。”
戊二 分类轨理 分四
所现境差别  结合名与义
如理不如理  闻思修三种
己一 所现境差别
己二 结合名分别与结合义分别
己三 如理分别与不如理分别二种
己四 闻思修三种分类
初中分三:
唯缘总声义 俱缘三差别
一、唯缘总声(名言共相)之分别
如:有人未知“鼓腹缩足具盛水作用之器物”是“瓶”。仅依瓶之名称,而生起缘瓶之分别心,实不知瓶为何物,其分别心所现起瓶之影像;如当汉人念到"彭巴"(即瓶藏名:彭巴)时,依此声(彭巴)所引起去缘名言共相之分别,然内心实不知"彭巴"为何物者。仅是“总声”,是为唯缘总声之分别。
二、唯缘总义(义共相)之分别
如:有人见鼓腹缩足具盛水之器物时,仅生起缘鼓腹缩足具盛水器物之分别心,而不知此物即是瓶,其分别心现起鼓腹缩足器物之影像,仅是“总义”;即缘义共相所起之分别,是为唯缘总义之分别。
三、俱缘声义之分别
如:有人已了知瓶为何物而起缘瓶之分别心,其分别心,不论是现瓶或现鼓腹缩足物之时,皆能将总声和总义同时现起,更不感觉何者是名何者是义,如吾等一般缘瓶之分别,是为俱缘声义之分别。
己二 结合名分别与结合义分别 分二
一、结合名分别
能所诠名义 结合名分别
即能诠名和所诠义结合起来之分别,谓于境上知其名相之分别。
如:见鼓腹缩足缩足盛水器物而起此为瓶之分别。
于命名前之义与命名后之名,而结合名,觉知之耽著识。
即对名称及事物已经结合之对境所起耽著识。
如:思惟鼓腹缩足盛水作用为瓶之分别,有抬举横梁作用是柱子之分别,或一见此人便起此是某某之分别,此与声义和合觉知之分别同义。
二、结合义分别
能所别法事 结合义分别
即能别法和所别事相结合之分别,于境上不知其名相之分别。
如见手执杖之人而起此人有杖之分别。
如:对士夫,马,骡等思惟此乃何名之分别心。
己三 如理分别与不如理分别二种
如理著境有 非理著境无
一、如理分别
自境有之分别,如:缘瓶之分别。
二、不如理分别
自境无之分别,如:缘兔角之分别。
所著境属于有,则为如理分别,所著境属于无,则是不如理分别。
我执属于不如理分别者,以其所着境属于无故。无我慧之比量属于如理分别者,以其以其所着境属于有故。
不如理分别与颠倒分别同义。如于四谛上,所缘之十六行相之分别,属于如理分别,以其自境(所着境)为有故。而如执为常,乐,我,净之分别,则为颠倒分别,以其自境(所着境)是无故,故是不如理分别也。
己四 闻思修三种分类
闻分别唯从  名言共相生
依闻比量获  是为思分别
修所生分别  依思入等持
数数合所缘  所摄了别心
一、闻所生分别
仅从名言共相能获得决定之了别。
如 所作等为因,即知瓶是所作性故,然未能抉择通达,瓶是无常之分别心。此属思察意也。
闻所生分别与闻所成慧四料简:
1、是闻所生分别非闻所成慧
如依闻所生除慧心所以外之心心所
2、是闻所成慧非闻所分别
此无
3、俱是
依闻所生之慧心所
4、俱非

故凡闻非皆是闻所成慧, 闻所成慧是依闻而对名言法义等,产生决定之慧,以慧是简择为性,而凡是闻非皆能生起简择决定。
二、思所生分别
于闻之义上思惟,由比量获得决定之了别。
如:依其因或因支上,由比量获得决定声无常之分别心。
三、修所生之分别
从思之义上,依坚固等持(禅定)数数合缘(心与法义融合)所摄之了别。
如:依于修之力获得决定声是无常之分别心。
又 一切分别皆是错乱识,是义共相于境上之错乱执持心故
如:此处无瓶 然能生起瓶之总义之执瓶分别,总义上是无瓶,是执瓶之错乱识故。
若尔,执瓶分别是自感受境无错乱之心,彼之感受境者是瓶,瓶于彼所量上是非欺诳。
故 执瓶分别是属如理分别,非是颠倒识故。
闻,思,修三者虽皆为错乱识,以有分别故,此言“错乱”非指其为不正确错误之心,非同缘兔角之分别心,如“比量”虽合于正确心,以其是无欺诳也,然以是分别心,故亦称为错乱识,故知“错乱”是指对所显境产生之错乱,而非是于自之感受境之错乱,以若是于自之感受境成为错乱,则属颠倒识,如缘兔角之分别心与缘瓶之分别心,前者是颠倒识,以其感受境之“兔角”是无有也,而后者非是颠倒识,以其感受境:“瓶”于境上是有也,然是错乱识者,以其所显境之“瓶”非是外境
“瓶”,是其瓶之义共相也,故此分别心是于缘所现境义共相成为错乱也。
又如修无我空性时,闻(知无我理)---思(胜解,以量定故)修(奢摩他中,现起止观双运,修无我,然此时仍为义共相,有分别,虽属错乱识,然为如理分别,非如支那堪布等一切分别皆扫,而此中之所证无我空性之理次第者:
1、谓先以如理闻所生分别生起闻所成慧。闻所生分别或闻所成慧,属于思察意,是于境合理然未生起量识之分别
2、次生起如理所生分别之思所成慧。此时生起缘空性之比量智。
3、次依三摩地之力修所生分别,数数修习,以止观双运之力,证悟无我空性之义共相,生起修所成慧,此时尚属有分别,进而不断励力精进,如钻木取火,最终能缘之分别心与所缘空性,融合无别,二相灭——即能所双亡,而生起现量——现证无我空性,此时生起无分别之修所成慧即根本智也。
如《释量论》:“瑜伽智前说 彼等修所成
由除分别网 是明了显现”
《释量论僧成疏》:“现证如前所说彼等“四谛无常等十六行相”瑜伽师之智,即是瑜伽现量,以是修习真实义所成圣者身中离分别无错乱智故”。
故由修习真实义,则能生起离分别无错乱智――修所成无分别智,断除一切分别网,此时瑜伽师之智,即是瑜伽现量。
《释量论》:“许彼不欺诳 修所成现量”
即指生起离欺诳无错乱之现量也。
《释量论》:“敬礼于具足 除灭分别网
甚深广大身 遍放普贤光”
此谓大觉世尊,永断一切分别见网,以遍智现证一切如所有性,尽所有性,故佛无分别心,以佛遍智皆是现量,无有错乱也。
丁二 无分别心 分二
戊一 性相
戊二 分类
明了显自境  离声义合缘
着智无分别  于自所现境
分错不错乱  错乱因四相
处所所依境  及等无间缘
今初
声义合缘悉离之着智,是其性相。
《释量论》:“所有明显觉,彼即无分别”
谓明确显现自境之了别。以远离声义合缘之分别。
如:缘瓶之眼识于自境显现上,无总义显现,声义合缘之执持了别悉离故。
故应知凡是自境如是显现之心,皆是无分别心也。任何自境上明了显现之一切心皆是无分别心。其识凡于自所现境定为自相也。
戊二 分类
一、无分别之错乱识
如:见雪山为蓝色之根识。
以眼识上所现之蓝色,非为雪山之色,以雪山本为白色故,故此蓝色非在雪山上为有,是错乱也。
无分别错乱识与无分别颠倒识为同义。
二、无分别不错乱识
于自所现境不错乱,明确显现之了别,是其性相。
如:缘瓶之眼识。
现量现未定 唯属无分别
有分别比量 疑心思察意
再决识邪智 分别通有无
七种心中
有分别——再决识,比量,思察意,疑惑心,颠倒识。
无分别——现量,现而未定,再决识,颠倒识。
现量和现而未定,唯无分别;比量,思察,疑,唯有分别,再决识和邪智(颠倒识),通有分别,无分别。
若约心来分,根现识,自证现识,瑜伽现识,唯无分别,意识,通有分别与无分别。
丙二 所取境分法 分三
心识所取境  差别分三种
总义即分别  自相不错乱
无体明显现  邪智无分别
心识以所取境差别可分三种:
丁一 以总义为所取境之分别。
丁二 以自相为所取境无分别不错乱识。
丁三 以无体明现为所取境无分别错乱识。
今初
谓以总义为所取境之分别。即指一切分别心。
以一切分别心之所取境即所现境皆是总义。总义,如前所说,即义共相,谓于分别心上显现之增益分。如瓶之总义,即瓶在分别心上显现出之“瓶相”此相是增益分,以其不具鼓腹缩足盛水之用,仅是分别心所缘之影像。
丁二 以自相为所取境无分别不错乱识。
谓以自相为所取境之无分别不错乱识,是其性相。
“于自现境不错乱之明显了别”,这种识和现识相同,差别有根现识,意现识,自证现识,瑜伽现识,如前已说。
丁三 以无体明现为所取境无分别错乱识
谓以无体明现为所取境之无分别错乱识,是其性相。
“于自现境错乱明现了别”,此与无分别颠倒识相同,其差别有属根识,有属意识。
【有分别与无分别表】
二分别
有分别
性相
声义堪合缘觉知耽着心是为有分别
心识二分别
分别遮相转皆为错乱识影像境错乱诸过为我执
分类
1、所现境差别
1、唯缘总声(名言共)之分别
唯缘总声义
俱缘三差别
2、唯缘总义(义共相)之分别
3、俱缘声义之分别
2、结合名分别与结合义分别
1、结合名分别
能所别法事
结合义分别
2、结合义分别
3、如理不如理分别二种
1、如理分别
如理著境有
非理著境无
2、不如理分别
4、闻思修三种分类
1、闻所生分别
闻分别唯从
名言共相生
依闻比量获
是为思分别
修所生分别
依思入等持
数数合所缘
所摄了别心
2、思所生分别
3 从修所生之分别
无分别
性相
明了显自境  离声义合缘  着智无分别
分类
1 无分别之错乱识
于自所现境
分错不错乱
2 无分别不错乱识
错乱因四相  处所所依境  及等无间缘
现量现未定唯属无分别有分别比量
疑心思察意再决识邪智分别通有无
所取境分法
1、以总义为所取境之分别
心识所取境
差别分三种
总义即分别
2、以自相为所取境无分别不错乱识
自相不错乱
3、以无体明现为所取境无分别错乱识
无体明显现
邪智无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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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明学 第九章 错乱识与不错乱识
·心明学 第十章 诸宗所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