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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与中国乡村的变迁

分类: 读史札记 2007-08-27 13:02

注:本文是一篇学术研究综述与通论。放在这里作为有兴趣的朋友的参考。如果只想了解历史过程,可跳过“研究综述”,直接看通论。

一、研究综述

  专门研究辛亥革命与乡村变迁的著作几乎没有,只有一些与此有关的论文,另外,各种论述辛亥革命的著作中,也一般会有章节论述革命与乡村变迁的关系。早在1982年,《历史研究》上就发表了《武昌起义后的农村变动》(李喜所),以后陆续有文章问世。辛亥革命时期为什么没有“大的农村变动”,有学者认为原因是革命党放弃了对农民的领导,农民普遍素质较低、受封建思想束缚太深,地主阶级窃取革命果实等1。辛亥革命前后绅权扩张2、辛亥革命与社会结构的变迁3,辛亥革命与会党的关系4等问题也陆续有学者著文论述。在《辛亥革命与近代中国社会变迁》(朱英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一书中,林济认为:“辛亥革命表面上并没有引起农村社会的变动,但它使以城镇为中心的地方绅权自治摆脱了王权官府的羁绊,城镇的自治机构进一步成为农村社会的权力中心,确立了自晚清以来逐渐形成的农村社会城镇——村落结构。”5另外,他还特别关注宗族的变迁。他的专著《长江中游宗族社会及其变迁(明清至194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也有相关章节涉及辛亥革命。不过,他的研究也显示,清末新政对农村的影响比辛亥革命更加直接。周锡瑞(美国)的《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中华书局1982年版)也有一些地方论述了辛亥革命与农村的关系。
  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使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内有关这一问题的研究著作相对较多。早年的研究多从平面叙述各革命根据地的变化,比较模式化的叙述是:近代以来中国农村的贫穷与衰落造成严重的阶级矛盾,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建立、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农民阶级终于找到了指路明灯,在党的领导下推翻了压在头上的三座大山,实行土地革命,摆脱了封建束缚,使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6。但是,近年来学者们的研究更加细致深入,从各个角度探讨了革命的起源、农民的动员、革命对农村和农民的改造等问题。何友良的《中国苏维埃区域社会变动史》(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版)对中共领导的革命根据地的形成、政权建设、社会组织、土地制度、人际关系、风俗习惯等各方面的变化作了全景式描述;林济的《长江中游宗族社会及其变迁(明清至1949)》也有相关章节论述了20、30年代革命与乡村宗族的关系,这两部著作开始了革命根据地史研究范式转型的最初尝试。陈德军著《乡村社会中的革命——以赣东北根据地为研究中心(1924~1934)》(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将这一研究引入了更微观的层次,通过对一个根据地的研究论述了农民参与革命方式的类型、中共的地方组织在革命中的作用等问题。2006年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了一组以“革命与乡村”为主题的博士论文,其中黄琨的《从暴动到乡村割据:1927~1929——中国共产党革命根据地是怎样建立起来的》,作者根据大量原始档案,努力再现中国共产党在大革命失败后深入农村,在农民中进行动员、组织,策划武装暴动,实现革命道路转变的真实面貌。另外,还有一批著作研究了陕甘宁边区等抗日根据地的社会变迁,如李智勇著《陕甘宁边区政权形态与社会发展1937-194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黄正林著《陕甘宁边区乡村的经济与社会》(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等。
  新民主主义革命对中国农村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土地革命与土地改革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在几十年来一直连续不断,而且越来越深入。通史性的著作,就有1985年《中国土地改革史》7,1987年《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8,1990年《中国土地改革史》9,1996年《中国的土地改革》10,1999年《中央苏区土地改革史》11,2005年《土地改革运动史》12等作品陆续出版。专题研究,早年有郭德宏的《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研究》13等著作,近年来的研究走向,逐渐以一个根据地、一区、一县、甚至一村的区域研究为主流,结合运用口述史资料,力求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考察土地改革的真相。比较重要的著作有李康的《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北京大学博士论文,未刊稿)、张学强的《乡村变迁与农民记忆——山东老区莒南县土地改革研究(1941~195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王友明的《解放区土地改革研究:1941~1948——以山东莒南县为个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革命与乡村”系列)、莫宏伟的《苏南土地改革研究》(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等。
  国外学界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革命有着持续的兴趣。早在革命战争年代,外国记者、观察家就用他们的笔详细记下了革命对中国乡村的巨大影响。其中较为重要的著作有韩丁的《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柯鲁克夫妇的《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北京出版社1982年版)、杰克·贝尔登的《中国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等,这些著作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十分重要的资料,也开始了初步的研究。1987年,瑞典学者达格芬·嘉图的《走向革命——华北的战争、社会变革和中国共产党 1937~1945》(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在中国出版,本书在中国大陆档案资料还难以为学者接触的情况下,大量利用日本方面保存的中国抗日根据地的文件资料进行详实的研究,相当难得。马若孟(美国)的《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民发展,1890~1949》(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提出了对国内研究者来说比较新颖的论点:“土地改革与其说是促进不如说是阻碍了农业生产力和产出的增长,因为这一改革消灭了私有财产,从而抑制了刺激工作和革新的动力”14。马克·赛尔登(美国)著《革命中的中国:延安道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认为中共在农村社会的各项政策,如“合理负担”税收制度、减租减息、“三三制”民主选举等,取得了农民的广泛支持,促成了革命的胜利。大卫·古德曼(澳大利亚)的《中国革命中太行抗日根据地社会变迁》(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通过对太行根据地辽县(左权)、武乡、黎城这三个最重要的县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发展变化,深入探讨了根据地的建立、巩固与社会革命。弗里曼(美国)等人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则通过对一个华北村庄(饶阳县五公村)自抗战时期到大跃进时期的土地改革、合作社的建立、发展过程进行描述和分析,得出土地改革、集体化没有真正地解放农民的结论15。
  另外,对土地改革及民众动员的研究,还有台湾学者陈永发的《制造革命——华东和华中地区的共产主义运动》,值得关注。
  对中国革命的研究,西方学术界经历了一个从“冲击——反应”模式到“在中国发现历史”的范式转型。前者以费正清为代表,突出强调西方的入侵和控制对中国社会变革的决定性作用。后者是柯文在其历史学理论著作《在中国发现历史》一书中首先提出的,近年来逐渐得到学界的认同,其影响已经渗入了西方的中国研究,并对中国学者也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它的主要论点是,中国社会发展有其自身的逻辑,虽然会受到西方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不会根本改变中国社会发展方向。中国革命之所以爆发,更多地是中国社会自身矛盾发展的结果。革命的成败也取决于中国自身主客观条件的成熟与否。上述《革命中的中国:延安道路》、《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都是这一新的范式的尝试。当然,任何理论都不能走极端,否则它的解释力将会受到影响。中国近代历史研究既不能忽视本土因素,也不能无视外来影响。
  中国革命为什么会取得成功,中外学者都论述得很多了。革命的进程也逐渐在学者的视野里变得越来越清晰了。但革命对于中国社会特别是乡村社会的影响有哪些,留下了怎样的遗产,研究还显得相对单薄,歧见也比较多。革命从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气质,还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革命与群众运动、革命与市场、革命与人们的观念意识、革命与社会阶层及流动、革命与中国近期和长期发展道路的关系,都是既有历史价值,又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值得引起学者们持久的兴趣。

  
二、通  论
  
辛亥革命与乡村变迁

  进入近代以来,中国日益卷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乡村社会自然不能幸免,随着西方国家侵略的加深,中国乡村逐渐发生了一些深远的变化。城市是外国经济侵略的吸血口,而真正的“血液”则来自乡村。乡村日渐依附于城市,受制于世界资本主义市场。
  清末乡村变迁的最直接的体现是绅权的大幅度提升,这一变化最初是因为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而出现的。为了镇压农民起义,各地办起了团练,汉族地主阶级掌握了地方武装。与此一致的是,绅权得到提升,王权(官权)受到削弱,乡绅逐渐取得对农村的控制权。同时,由于对武装力量的掌控,地方乡绅开始土豪劣绅化16。清末新政的各项举措,大多都是在城市(城镇)施行的,获利的也主要是移居城市的绅士阶层,农民却是费而不惠,没有从新政中得到多少好处,反而因新政增加了很多捐税。清末越来越频繁的民变,很大程度上都是对新政的抗拒17。而科举制的废除,切断了原有的城市和乡村的人才双向流动,之后几十年出现了农村精英人士单向流入城市的大趋势,不可逆转。这加速了乡村社会的边缘化,同时也加速了乡绅的土豪劣绅化。辛亥革命基本上是一次上层的革命,大多数情况下,革命后真正掌握政权的是地方绅士。这样,绅权通过革命得以合法化。而且,绅权的实现要靠建立在城市的自治机构,从这个意义上说,辛亥革命确立了城镇为农村社会的不可动摇的社会中心,村落文明开始急速衰落。地方乡绅对农村社会的统治与掠夺严重破坏了农村社会,这加速了农村社会的衰败。
  在辛亥革命中,革命党人并没有将目光投向农村。革命党人既没有制定能够满足农民要求的土地革命纲领,也不准备依靠农民来获取革命的成功。孙中山曾明确指出:“如果把地主的田地拿来分给农民,农民固然得到了好处,地主却要受损失”,而地主“现在都是稍明白事体的人,对于国家大多很有觉悟,而农民一般全无觉悟。”18革命党人也曾利用农民为主体的会党进行革命活动,但多是将他们当成唯利是图的人群,并未注意到一般民众的自发的革命要求。比如在1906年的萍浏醴起义,其实是有很大的民众自发性的,但革命党人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19。越来越频繁的民众反抗运动,并没有被革命者组织和利用起来。相反,革命前后,甚至还发生了一些革命者镇压人民自发的反抗运动的事情20。
  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中的经济结构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但是,随着民国的建立,一些新的思想观念也潜移默化地渗入乡村社会。平等、民权、共和等观念一定程度上开始传播。这为以后的革命作了最初的铺垫。当然,这种铺垫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但也不能不引起学者相应的关注。

  
大革命与农民运动的初起

  
  由国共两党合作领导的国民革命(1924~1927年),开启了农村动员、土地革命的序幕。中国国民党人、孙中山本来就有一套农村改革的理论,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逐渐在国民革命中付诸实施。广东国民政府时期即开始实行“二五减租”“二分减息”的政策,之后,随着北伐战争的步步推进,农民群众的广泛动员,农村政策也越来越激进化。但是,国民党右派从一开始就反对土地革命,反对没收地主土地,国民党左派也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变得不安和动摇。最终,国民党右派背叛了革命,导致大革命失败。
  在大革命中,广东、湖南、湖北、江西等省的农民运动蓬勃发展,一时间使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农民协会的建立,农民群众开始被组织起来,建立农民武装,开展同地主阶级的减租减息斗争,并且打倒乡村中的土豪劣绅。各地的情形不一,有的地方已经发展到没收地主土地的阶段。这些活动为以后的土地革命打下了基础,提供了经验教训。但是,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农民运动的领导是很不够的。比如,湖南省农会会员已增至200万人,而农村党员仅有1700余人,平均1000个农民只有一个党员领导21,这显然不能很好地领导运动。另外,虽则在农民运动发达的地区,“一切权力归农会”,乡村政权落在农民手里,但是县以上的政权机关基本掌握在地主、资产阶级的代理人国民党右派手里,而建立的所谓农民武装,虽然人数众多,但是武器落后、缺乏训练,这都使得农村的社会变革没有足够的政权保障。实际上,任何的大规模的社会变革,都必然会遇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强力阻挠,因此在没有足够的政权保障情况下发动起来的农民运动,走向失败是必然的。
  在大革命后期,中国共产党处于两面为难的境地,如果不继续推进农民运动,则将失去自身赖以发展的基础;而如果不对农民运动的激进化趋向实施控制,则会导致国共统一战线的破裂。这一困难境地造成了中共政策的前后矛盾、内部分裂、行动迟缓,主观上造成了大革命的失败。但是,在统一战线完全破裂之后,中共就可以放手发动农民,进行新一轮的革命了。

  
土地革命时期的农村动员

   
  大革命失败之初,中共在所谓的“新的革命高潮”形势下发动了一系列乡村暴动,事实证明,在敌强我弱、革命实际处于低潮情况下发动的这些暴动大多数都是在复仇情绪下的“盲动”。中共上层领导,缺乏对形势的清醒认识,也缺乏对农村革命动员的真实了解,以为会出现一呼百应的局面。实际上,在敌人的屠刀下,农民群众虽有奋勇向前者,但多数人却走向消沉,变得畏缩不前。而且,很多暴动都是在没有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的情况下发动起来的,暴动政策的实施使动员工作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在暴动时,一般群众对革命的目标、途径及党的政策茫然无知,在有的地方,为了使命令得到贯彻,甚至不惜用欺骗的手段22。农民对革命的理解是浅薄的,他们更看重眼前利益的得失,即使知道共产党是为他们谋利益的,但当斗争失败、损失很大时,他们也会埋怨共产党,会对党的命令进行抵制。因此,这些盲动进一步地损伤了中共的元气。
  但是也有少数的农村暴动取得了成功,建立了革命根据地,并且在实践中逐渐摸索出“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除了像井冈山这类主要依靠外来军事力量建立起来的根据地外,还有一批根据地是返乡的共产党人发动农民推翻当地地主政权建立起来的。这些返乡的共产党人,首先利用自己的亲族友朋关系来发动农民23,建立暴动必须的关系网。很多人利用担任学校教员的身份宣传革命思想,组织农民。也有人利用民间秘密会党发展革命的组织24。在动员中,既有对农民长远的革命许诺,也有切近的利益拉拢。的确,贫穷和受压迫是农民起来革命的一大原因,但并非“愈贫困者愈革命”,农民的“个体的生存性感受”25直接决定了他们参加革命的动机。也就是说,他们需要对现存制度、对立阶层产生较强烈的怨恨心理,并且要在有一定的安全感的情况下,才会被有效的动员起来。
  暴动的最直接的目标往往是“土豪劣绅”。因为他们平时的所作所为最遭人们的愤恨,不仅最底层的贫农、雇农,而且一部分中农、富农也将他们当作自己的敌人。但是,打击土豪劣绅只是乡村革命的一部分,随着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和巩固,在有了一定的政权保障下,党的土地革命的政策就开始得到实施。但是,党的土地政策本身有一个变化发展到成熟的过程,不时受到左倾路线的干扰。早先,只没收大中地主的土地,不没收小地主的土地。但是这一温和的政策很快被改变,一段时间的政策是没收一切土地,后来才确定没收地主及富农多余的土地,土地所有权归农民个体所有的政策。不过,在王明“左”倾路线占统治地位时,执行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土地政策,并开展“查田”运动,造成了很坏的后果。土地革命使昔日乡村中的统治者地主阶级作为一个阶级不复存在,豪绅地主本人或被杀、或外逃、或归附26,归附者则被改造成为普通劳动者,富农也受到了较大的打击,而广大贫苦农民则分得了土地,成为农村的主人。
  宗族是中国传统农村社会长期发展形成的,在中国社会中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土地革命不可避免地对宗族制度造成巨大的冲击。在一些地方的农民暴动中,革命者也曾利用过宗族网络来组织过革命力量,现实利益也驱使一部分的宗族参加暴动。但总的来说,宗族对革命的阻碍作用大于促进作用。一些宗族不准族人参加革命活动,还有一些宗族在自己内部或者与别的宗族联合建立反抗的武装组织,公开对抗红军,在国民党政府名义组织的靖卫团、挨户团中也多以这种反动宗族组织为主体27。根据地土地革命后,没收了族田祠产,使宗族势力失去了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豪绅地主阶级的消灭,使宗族势力失去了核心人物,逐渐涣散而不能再组织和运转。而广大贫苦农民则以新的形势被严密地组织起来了28,人们开始形成以阶级而不是以宗族的社会认同。
  会党、土匪是乡村中的异端,但却存在了数千年,他们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以农村为主的土地革命的兴起,必然会遇到怎么对待会匪的问题。党对会匪的策略,既有联合也有斗争,主要是根据他们与反动势力的关系来决定。一般来说,中央的政策是“分化土匪下层群众,反对反动的土匪首领”,但是这一策略往往遭到惨痛的失败,原因在于会匪内部有一定的凝聚力,会匪成员对其首领有一定的依赖性。这种情况迫使革命者往往联络会匪的首领,虽屡遭中央批评,也不能禁止。红军中陆续吸收了一些会匪成员,但一旦吸收进来,便会对其进行改造,使其转变为革命的武装。能被党吸收的会匪并不多,被国民党拉拢进入反革命阵营的会匪却不少。不过,在比较巩固的革命根据地内,会匪已基本被肃清,社会比较安定,这是前所未有的现象。
  暴动成功后,广大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迅速建立起革命的乡村政权苏维埃。这些新的政权与以往的政权机构有着本质的区别,它通过建立代表会议制度,拥有更大的代表性,得到广大贫苦农民的支持。乡村政权的建立,为根据地的建设创造了条件。一般来说,乡村政权具备行政管理、发展经济文化事业、管理民政事务、民众动员、执法和防卫等功能29。初期的乡村政权还不是很完备,但随着根据地的巩固,它的触角便伸向各个领域,有效地起到了变革社会的作用。
  红军作为根据地的武力保障,处于最为重要的地位。但是,建立一支可靠的革命武装,其道路是艰辛而曲折的,外部的压力且不说,中央的政策往往促成了红军的成败兴衰。在大革命失败之初举行的一系列武装暴动中,中央虽然支持暴动,但却寄希望于所谓的“民众武装暴动”,反对依靠专门的军事力量,将重视武装力量的举措视为一种“军事投机”的机会主义加以反对30。在事实的教训下,中央才逐渐重视建立红军。但是仅有主力红军还远远不够,在根据地创建过程中,逐渐建立起主力红军——地方红军(游击队)——赤卫队三者有机结合的武装体系。主力红军一般是靠地方武装来充实,地方武装与主力红军协同作战,并保卫乡村的革命秩序。
  根据地的经济形态主要有三种:国营经济、私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国营经济直接由苏维埃政府经营,主要为一小部分必要的工业和商业;私人经济包括农民的个体土地经营,小商人所从事的商业经营和部分农民的小规模自由贸易、私营企业主的小工业、小手工业生产,以及手工业工人、艺匠的个体生产等;合作社经济则是由政府提倡、农民集资建立起来的集体经济,主要包括消费、粮食、生产和信用四大类合作社。在党的领导下,苏区经济建设取得了相对较大的成就。但是由于国民政府的封锁、“左”倾政策的影响,苏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革命后的乡村呈现全新的气象。首先是广大人民被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各种各样的民众组织如工会、贫农团、妇代会、民兵(赤卫队)、童子军等,改变了农村的零散状态,使本来散漫的农民得到了训练。而原先乡村中的游民阶层如会匪、流氓、娼妓、盗贼、赌棍等则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其次是人际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之间建立起阶级认同,女性地位大大提高,基本摆脱了对男性的依附状态,婚姻自由也使家庭内部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第三是乡村教育大发展,建成了包括红军教育、干部教育、工农成人教育和小学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教育体系,民众的文化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第四是一般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农民掌握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苏区政府取消了国民党统治下的苛捐杂税,免除了地主的剥削,这都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原因。最后是伴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入,苏区的风俗习惯、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王明“左”倾路线的影响下,根据地的发展逐渐陷入困境。一方面,外有十倍于己的国民党军队的围剿,消极防御的战略战术造成了军事上的被动;另一方面,过“左”的土地政策过分地打击了地主富农,并且危害到一部分中农的利益,不利于根据地内部的团结稳定。最后,中国南方的革命根据地逐渐丧失殆尽,党和红军不得不实施战略转移。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由于遵义会议已经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的领导地位,初步地纠正了王明“左”倾错误,中共中央得以在陕北根据地实施更稳健的土地政策。西安事变后,为了与表示与国民党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诚意,中国共产党在1937年2月声明放弃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之后,中国农村的变迁进入新的阶段。

  
抗战烽火中的社会改革

 
  抗战时期中共在根据地放弃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但并不意味放弃了社会改革,这一时期中共最重要的土地政策是“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减租减息政策提出很早,但由于战争的环境,只到几年后才真正实施,而且各个根据地开始实施的时间不一,实施的进度和深度也各自不同。1939年底到1940年初,各抗日根据地还经历过一次“左”的冲击,一部分地主、富农土地遭到没收,人身遭到攻击,纷纷外逃甚至投敌。这一左的倾向在1940年得到纠正。之后两年,开始普遍的减租减息,后来还进行了“查减”。减租减息政策表面上没有触及地主土地所有制,但实际通过减租,结合合理负担、统一累进的税收制度,已经大大削弱了地主富农的经济力量,提高了贫雇农的经济地位,增加了中农的数量,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静悄悄的革命”31。
  地权悄悄地转移着。由于减租的政策,地主土地收益降低,在有的地方甚至变得无利可图,于是大量土地被转卖。一些地方通过“找工”、“退租”等方式,也实现了地权的转移32。到抗战结束时,根据地社会“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社会均衡”33。中共的政策实际上起到了土地改革的作用。
  合作制生产在抗战时期有了新的发展。党和政府都鼓励农民组织互助组形式的初级合作社,艰苦的生产环境也客观上要求农民们团结起来,互相帮助,克服天灾人祸。
  在抗日根据地,中共实行“三三制”的政治参与制度。抗战初期,各根据地就进行过民主选举,吸纳各阶层人士进入政府系统,但是由于战争的环境,这些选举制度还很不完善。“三三制”四十年代初开始实行,规定共产党、左派、中间派各自在政府和参议会中人员比例为三分之一。“三三制”团结了开明地主和商人,巩固了统一战线。但是在政府的不同层级、根据地的不同地区,“三三制”的实现程度不一,比如在陕甘宁边区的上层,实现得比较好。而在其他根据地中共势力占主导的地方,“三三制”往往流于形势。即使在陕甘宁,“实际上非共产党人很少握有县长这样的实权职位”34。不过在另一些地方,中共甚至不能保证1/3的席位35。
  其实,真正对中国乡村起到实质影响的,还不是“三三制”这一具体的统战政策,而是广泛开展的选举运动。选举运动起到了动员民众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们的参政意识。选举运动进入高潮时,原本宁静的乡村开始轰动了。当然,动员民众还包括抗战宣传、征兵征粮、大生产运动、减租减息、妇女解放运动等等,通过这些运动,一方面使中共的群众运动策略渐趋成熟,另一方面也深刻地改变了中国乡村的气质,在建国后还影响整个国家的发展方向。

  
土地改革与新社会的缔造

  
  1946年春,国共对抗日益加剧,中共中央发布“五四指示”,拉开了土地改革的序幕。“五四指示”要求各地继续深入开展减租清算工作,但对于群众要求改变土地所有制的呼声,应该给予支持36。这是相对温和的土地改革政策。但实际上,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实践已经开始了。首先是对汉奸地主进行清算,没收他们的土地和财产,很快,没收土地的范围扩大,普通地主及富农的土地势成难保。为了防止地方过激的实践,中央还根据某些根据地的经验,提出过利用政府发放公债有偿征购地主土地和富农多余土地的办法。但是,随着内战的激烈化,延安的沦陷,这一政策很快成为过眼云烟。1947年,在全国土地会议之后,《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提出了平分土地的口号。此时,一些根据地的土地改革已经相当过激,《中国土地法大纲》从某种程度上促进了运动向更“左”的方向发展,虽然它也提出要防止“左”倾倾向。这年冬天,“左”倾错误发展到高峰,很多解放区出现了乱斗乱杀的现象,地主、富农普遍受到严重的打击,纷纷逃亡或自杀,甚至中农、贫农也受到一定冲击(通过“挖三代”等途径),原先执行了较温和土改政策的干部也受到停职、监押的处分。幸运的是中央很快觉察出问题所在,及时纠正了过激的做法。之后,为了更好地防止“左”倾错误,促进解放区的社会安定团结,为战略决战做准备,中央决定新区停止土改。只到1950年夏,新区的土改才正式开始。此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提出了“中立富农”的口号,由于有了以前的教训,新区的土改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左”倾错误。至1952年,汉族地区的土地改革已基本完成,几千年的地主土地所有制终于被消灭了。
  土地改革的实行,造成了中国乡村前所未有的巨大变迁。土地是乡村社会赖以存在核心和基础,土地制度的改变则使乡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辛亥革命之所以没有对乡村造成直接的冲击,主要原因就是它没有触及到土地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民党也制定过一些土地改革的法案、也有一些人在部分地区推行过土地改革(包括减租减息、公地放领、有偿征购等),但是这些法案往往徒成虚文,这些改革往往浅尝辄止,没有造成多大的影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则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
  有人说,民众动员才是土改的真正目的37。从一定角度说这是正确的。杜润生曾说:“土地改革自始至终是一场激烈争夺政权的阶级斗争。”38在战争环境下,必须要分出敌我阵线,己方掌握的人群,也往往会被分成不同的阶级,以时时提醒民众:敌人就近在眼前。这样可以加强人们的紧迫感,促使人们为本阶级的利益而献身。因此,土地改革不是简单地将土地平分了事,它必然会是一场涉及全社会的群众运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文件一次次地强调,要“发动群众”,不能将土地恩赐给农民,不能在条件“不成熟”的时候强分土地,这都说明党内普遍认为,土地改革必须激发起民众的热情,成为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这一思维在解放后很长时期都没有改变,相反,群众运动却一浪接一浪,成为人民共和国初期历史上的一道特别的风景,只到“文化大革命”将之推向了极致。
  我们注意到,党的土地政策和实践很容易走向激进化,犯“左”倾错误。这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从客观上讲,严峻的敌我斗争形势,生死攸关的阶级斗争,都容易使人们走极端。从主观上讲,经验有限、教条主义都会造成“左”倾错误,上层决策与下层实践脱节、认识上对群众自发性过分重视(容易造成所谓的“尾巴主义”)则是运动过激的主要原因和一般原因。各地情形不一,上层决策时容易根据一时一地的情况做出决断,影响全局,引起振荡;群众运动的内在逻辑是,随着运动的深入、斗争成果的扩大,人们必然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将运动推向新的高潮,同时,群众运动隐含有广泛的暴力倾向,如果不加控制,往往会一发而不可收拾。作为运动的主导者,各级党组织往往根据上级“充分发动群众”的指示,纵容群众走向极端。
  土地改革本身实现了农村土地的均平化,让数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其历史功绩自不必说。但是,土地改革必然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吗?有学者对这一说法提出了疑问39。地权及财产权的无代价转移,虽说是势所必然40,但却大大伤害了人们(包括分得了土地和财产的受益阶层)对于所有权的信心。土改过程中,就会损毁部分生产力,土改过后,群众中普遍存在怕冒尖、怕致富的思想。土地政策的频繁变动,也使人们失去了稳定发展的预期,经常担心既得利益的失去,对发展生产积极性不大。建国后在较短时间内又转向了合作化,更加剧了这种情形。以后几十年农业生产的停滞不前,不能不说肇因于土地改革。
  中国乡村社会在这场巨大的革命浪潮中开始了高度组织化的历程。新的农村组织不同于传统的宗族组织,它的自治性大打折扣,实际上它成了国家政权伸向乡村每个角落的触角,将国家权力变得无所不在。高度组织化之后的乡村,整个社会成了一台非常灵活的动员机器。这极大的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其积极作用,是可以通过群众运动,有效高速的动员各种社会资源,较快地为现代化积蓄力量;但是,高度组织化极容易摧毁乡村社会自发的创造力,埋没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压抑个人的能动性。特别是在人们被分成三五九等多个阶级,人为地造成了社会的分裂,也极不利长期的和谐发展。
  土地改革将地权分割为小块,之后的合作化运动虽再次将之集中,但并没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并没有将广大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反而将之捆绑得更紧了。随着粮食等物资的统购统销、城市工商业的国营化,乡村内部、乡村与城市的市场开始萎缩了。土地改革所释放出来的有限资本不是被私人(像台湾土改那样)分散拿去投资工商业,而是被国家一次性征收去建设现代工业。国家权力对乡村资源的吸取是无限的,它对乡村的反哺却非常有限。乡村成为工业化、现代化的牺牲品,日益沦为城市的附庸(如上文所述,这一进程早就开始了),城乡二元统治开始正式形成。
  革命还极大的改造了农村的文化土壤,政治在人们生活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多样的文化类型开始枯萎,以至于许多年之后,当它们重新扎根时,气质已经大异当初了。人们的观念世界充斥着各种政治词汇,这给以后人们的思维方式、语言习惯、行为模式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当然,革命并没有完全祛除一些旧观念中固有的东西,农民们的生存逻辑并未发生多大变化,他们仍按其处理人们之间的关系、组织自己的生活。不过这些生存逻辑已经烙上了革命的印记,而且,革命改变了所有人奋斗的起点,也决定了人们的发展方向,即使生存逻辑没有发生变化,人们的命运却与革命前有了天壤之别。总之,不管怎么说,这场革命是空前的,值得纪念的。——无论从哪个方面看。

注释:
1 章征科:《辛亥革命时期没有“大的农村变动”原因剖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
2 如王敏:《辛亥革命前后绅权扩张与农村社会权力中心的转移》,《河南社会科学》2002年7月号。
3 如沈渭滨:《论辛亥革命与东南地区社会结构的变迁》,《复旦学报》2002年第2期。
4 如郭汉民:《辛亥革命时期湖南会党的性质与作用》,《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2年第2期;沈渭滨:《论辛亥革命时期的会党》,《复旦学报》1987年第5期;彭先国:《论辛亥革命中资产阶级革命党与会党的联合》,《广西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杨渭生:《辛亥革命时期的浙江会党》,《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等等。
5 朱英主编:《辛亥革命与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73页。
6 尝试对某一个根据地建立过程描述的论著已有很多,比如,《湘赣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写作小组编写,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1年3月出版的《湘赣革命根据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武汉师范学院历史系、宜春地区史料征集办公室编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10月出版的《湘鄂赣苏区史稿》;《鄂豫皖苏区历史简编》编写组编写,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的《鄂豫皖苏区历史简编》;《湘鄂西苏区历史简编》编写组编写,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湘鄂西苏区历史简编》;中共龙岩地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写,华夏出版社1987年9月出版的《闽西革命根据地史》;戴向青等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出版的《中央革命根据地史稿》;孔永松、林天乙、戴金生著,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2月出版的《中央革命根据地史要》等等。另外,各种报刊杂志上也陆续发表对革命根据地的研究论文;1992年,还出版过一本革命根据地研究的论文集(马洪武主编:《中国革命根据地史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
7 张永泉, 赵泉钧著:《中国土地改革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8 董志凯:《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9 赵效民主编:《中国土地改革史》,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0 杜润生主编:《中国的土地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版。
11 李小平著:《中央苏区土地改革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2 罗平汉著:《土地改革运动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3 郭德宏著:《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研究》,青岛出版社1993年版。
14 [美]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民发展,1890~1949》,史建云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
15 [美]弗里曼、毕克伟、塞尔登著,陶鹤山译:《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76页。
16 朱英主编:《辛亥革命与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50页。
17 同上,第650页至654页。
18 《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37-938页。
19 周锡瑞:《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中华书局1982年,第76页。
20 章征科:《辛亥革命时期没有“大的农村变动”原因剖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
21 郭德宏著:《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研究》,青岛出版社1993年版,321页。
22 黄琨著:《从暴动到乡村割据:1927~1929——中国共产党革命根据地是怎样建立起来的》,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28~29页。
23 陈德军著:《乡村社会中的革命——以赣东北根据地为研究中心(1924~1934)》,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24 黄琨著:《从暴动到乡村割据》,第34页。
25 黄琨著:《从暴动到乡村割据》,第44页。
26 何友良著:《中国苏维埃区域社会变动史》,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版,215页。
27 黄琨著:《从暴动到乡村割据》,第86页。
28 陈德军著:《乡村社会中的革命》,第155页。
29 何友良著:《中国苏维埃区域社会变动史》,第99~104页。
30 黄琨著:《从暴动到乡村割据》,第57页。
31 [美]弗里曼等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第71页。本处只是借用弗里曼等人的说法,弗里曼等人更注重税制改革对社会变革的影响。的确,合理负担税制、统一累进税制都把目标集中到高收入家庭,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均平化。
32 王友明著:《解放区土地改革研究:1941~1948——以山东莒南县为个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50~59页。
33 [美]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78页。转引自上书第59页。
34 [美]马克·赛尔登著:《革命中的中国:延安道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66页。
35 同上,第164页。
36 罗平汉著:《土地改革运动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
37 王友明著:《解放区土地改革研究》,第88页。
38 杜润生:《关于中国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国现代史》1997年第1期。
39 前述美国学者马若孟在其《中国农民经济》一书中,就怀疑了土地改革解放了生产力,见本文综述部分。中国学者王友明也持相似见解。
40 这一说法值得商榷。采用有偿征购的办法,并非行不通。政府财力不够,农民的贫困,都不构成非没收不可的原因,因为困难只是暂时的,形势将会发生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