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彪全国政协:32、保证法律的严肃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2:46:10

32、保证法律的严肃性

【原文】卫嗣君之时,有胥靡逃之魏,因为襄王之后治病。卫嗣君闻之,使人请以五十金买之,五反而魏王不予,乃以左氏易之。群臣左右谏曰:“夫以一都买胥靡,可乎?”王曰:“非子之所知也。夫治无小而乱无大。法不立而诛不必,虽有十左氏无益也;法立而诛必,虽失十左氏无害也。”魏王闻之曰:“主欲治而不听之,不祥。”因载而往,徒献之。

【译文】卫嗣君的时候,有个叫胥靡的囚犯逃到魏国,因给魏襄王的后妃治病而被赦。卫嗣君听说后,派人用五十金请求买他回来,五次往返而魏襄王不肯,后来就用左氏城去交换。群臣都劝谏说:“用一个都城去买回胥靡这样一个囚犯,值得么?”卫嗣君说:“这不是你们能知道的事。所谓治理没有小乱就没有大乱。法令不能确立而处罚不能坚决,虽然有十个左氏城也没有用处;法令确立而且处罚能坚决,虽然失去十个左氏城也没有害处。”魏襄王听说后说:“卫嗣君想治理国家而我不听从他,就不吉祥。”因而把胥靡装上囚车送回,白白献给卫嗣君。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为了严惩犯罪行为,卫嗣君宁愿用一个城市去交换一个囚犯,其目的就是要其他人懂得,一个人犯了罪,不论你跑到天涯海角,无论如何也要抓回来治罪,才能保证法律的严肃性。与这种精神相比,我们现代的领导人可就差得多了。某人触犯了法律,就可以跑到外国去逍遥自在,而那个国家的政府居然还保护他,真叫人不可思议。如果他的国民触犯了法律跑出国,也受到其它政府保护,那他们应该怎么办呢?人们触犯了法律就可以跑出去躲避法律的惩处,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不惜违法犯法,而所有的国家就会越来越混乱,这真的就是越来越倒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