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病综合征:只有程序正义才能平复舆情愤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09:33:44
只有程序正义才能平复舆情愤怒
南云楼 钱云会诡异地惨死在巨大的工程车车轮下,乐清警方一再强调交通肇事的经调查结论,舆论一再不依不饶,认定钱云会之死并非普通交通肇事这么简单。双方正胶着中。有论者认为,包括高莺莺案、邓玉娇案等在内的一些上升为重大公共事件的案件,都是媒体报道偏差下公众愤怒情绪的释放,认为公众患有“迫害妄想症”。这实在太让人吃惊了!公权力是否累累罔顾公平正义,让公众对其丧失信心,姑且不论。我们可以先就社会事件本应有的逻辑做一番简单的梳理。公众是一个社会的主体。一般而言,公众的精神状态就是社会自身的状态,不存在是否患有实质性精神疾病(非文化隐喻的)的说法;如果硬要说公众患有某种实质性精神疾病,则一定是这个群体的公共生活方式出了问题,正常状态下,这个群体会在文化批判者的引导下调整制度秩序,以便让群体回复恰当的生活方式。上述认为公众患有“迫害妄想症”的论者,显然在社会认知上极度无知。群居共生动物,均有其一定的公共生活方式、生存秩序,在人类社会中,体现为道德要求与正义要求。任何社会事件,只要公开在公众面前,自会在所有个体道德要求与正义要求的加总下获得公正对待。于是,真相与围观,显得如此如要!但是,人们知道,有时候真相并不那么容易获得。即便是一起简单的街头突发事件,站在不同方位的人们所观察到的结果也会有偏差,观察者自身的身体状态(如视力、认知能力等)也会影响到观察结果,而当事人更可能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天性考量下在陈述中修改真相或掩盖某些真相。于是,在重大事件中,人们设定程序正义规则,规定通过一种合理的程序认定的真相就是最后认定法律责任的真相。人们知道,虽然法律真相也可能与事实真相有偏差,但通过程序正义所获得的真相,能够保证大多数情况下更贴近真相,如此,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显得异常重要——它一方面可以保证违背正义的人受到法律惩处,一方面可以保护更多的人免于陷害与不公平对待。所以,程序正义的瑕疵能够获得人们的接受与谅解,这也是辛普森案能够在法治社会不引起普遍舆情愤怒而可能导致社会分裂的原因。更广义的程序正义,涉及四个方面:制度赋予的机构程序(公检法)、民意代表的监督(人大)、新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公众)。四个系统功能的充分发挥及相互制约、监督,才能有效完成程序正义。在人大代表普遍失职的现状下,大多数时候,是机构程序与新闻舆论两个方面在程序正义的实践上角力。而我们看到,高莺莺案、邓玉娇案中,警察及地方政府违反程序,竭力封杀新闻舆论,才是导致公众被单一信息误导的根源。媒体的功能不能过分夸大,它只为公众提供客观的、自身力所能及的新闻信息;只有众多媒体的介入,通过市场的选择,有公信力的媒体自会胜出,而在这一过程当中,公众综合所有媒体提供的信息作出自己的判断,形成自发而自然的舆论倾向。没有人可以曲意引导——除非你恶意控制信息。
钱云会之死,公众通过媒体提供的现场照片依据经验常识作出自己的初步判断,警方依据自己的调查公布事件真相。当公众的判断与警方公布的真相有出入,警方就有义务进行进一步解释,而不是面对钱云会诡异地惨死在车轮下以事情可以“不合逻辑”了事。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不合逻辑”的事。唯物主义者不否定因果律,唯心主义者相信万物皆有因。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合逻辑”,是指事出另有原因。这个另有原因,是什么原因?警方不能向公众给出解释,就不能责怪公众不依不饶,更不能气急败坏地责骂公众“患有迫害妄想症”。依据程序正义原则,当警方的结论不合逻辑、不合常理时,就应该在安全的范围内公开其调查材料及调查过程。既然警方认定该案件是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则公开上述资料不违背安全原则。要消除公众的愤怒情绪,我们就应该从这里入手。乐清警方,你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