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鹏小学地址:(人民网)新年咋惩贪?“让子弹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2:41:15
12月30日,在湘江边上,随着一颗子弹的飞出,收索贿赂3123.82万元、尚有952.72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的文强式“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应声毙命。这枪声,响在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新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刚刚结束之时,意义非同寻常,是总书记送给全国人民的一份新年大礼,民心为之大振。它不仅释放出惩腐兴廉的强劲讯息,也彰显了党与腐败水火不容的信心与决心,更警示弄权者,必自毁;玩火者,必自焚!

  曾锦春被枪决,之所以能成为振奋人心的重要新闻,除了曾锦春案特别引人关注外,还在于近些年中剑腐官一丛丛,“死缓”巨贪一撮撮,成了人们无法排解的心结。有人就曾经这样说过:“死缓” ,成了贪官不死的“铁律”。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2010年惩贪的刑罚实践,除了重庆市原司法局长文强被执行死刑外,其他贪官,领刑“死缓”的比率几乎达到70%或者80%。以2010年领刑的12名省部贪官为例,只有区区4名判了无期徒刑,其他的,全部是“死缓”,包括“嫖妓逾百”的米凤君、“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的“性贪高官”黄松有、“养多名情妇并生有子女”的王华元等,占66.7%。“死缓”判决之泛滥,受到社会和民众的广泛诟议。

  人们普遍认为,法庭的“死缓” 判决实际上就是对贪官发放免死牌。有了它,众多贪官就可以在狱中过上世外桃源式的悠闲日子,如果再捞上个如张二江借书还魂的什么立功,还可以提前释放出狱。反正现在立功的名义多得很;就是没立功,也可以保外就医,如陈良宇,判了18年,但坐牢没多久,就保外到杭州风景区去静养了!

  一个个贪官被泛滥“死缓”,被保外就医,被提前保释,惩腐兴廉形势咋能不严峻?文强式贪官咋会敬畏法律?

  有人认为,时下的法律对贪官很宽容,我以为这种看法不全面,不正确。不是法律对贪官很宽容,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死刑被取消,而是执行法律的人对贪官很宽容!至于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有数!

  我有时在想,毛主席时代,反贪法规十分简约,机构也很精简,但仅用刘青山、张子善两个人头,就保持中国官场清廉近30年。而现在,惩治腐败不仅立了众多法规,而且惩腐机构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要级别有级别,要权威有权威,并且还杀了许多贪官。为什么贪官还是越来越多,腐败还是越来越重,形势还是越来越严峻?问题到底出在哪?

  观察来,观察去;思考来,思考去;分析来,分析去,我终于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某些精英贪污受贿罪“去死刑化” 的立法建议,成为“以贪官为本”的刑罚实践,从而造成现在这种令人难堪、尴尬的局面。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再继续追究,也没什么实际意义,关键是在新的一年里,如何提升惩腐兴廉预防力,提振惩腐兴廉震慑力,提高惩腐兴廉遏制力。其路径在哪?四个字,“让子弹飞!”

  这里的“让子弹飞!”有这么几层意思:

  一是对于象曾锦春这类罪大恶极的贪官,必须坚决地施以极刑,毫不含糊,再也不能滥用“死缓”这种刑罚了;二是国家相关部门对“死缓”刑罚应做出更规范、更严格的法律解释,对那些滥用“死缓”判决的法官,最高法院不仅要坚决纠正,而且还要实施严厉问责,该免职的免职,该调离的调离,该清除的清除,使敬畏法律成为法官最高行为准则;三是对已经判了有期徒刑的贪官,要让他们和其他犯人一样,该咋的就咋的,绝不能格外照顾,法外开恩,搞特殊化;四是要吸取我党改造末代皇帝、日本战犯和国民党战犯的成功经验,强制性要求入狱贪官一律参加劳动改造,使其在劳动改造中获得新生。

  期待上述路径能成为我国惩腐兴廉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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