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长线法宝pdf:小知识——W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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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是一个国际性的贸易组织,其成立的目的就在于要公平,公正的处理各国贸易活动中所发生的争端,建立平等互利的健康国际贸易秩序。然而在美国向欧盟出口的使用激素的牛肉这一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虽然WTO 不断完善其规章法案,但是仍然有不少国家和经济体,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寻找种种借口,不遵守贸易条款。虽然一些权威的认证机构可以通过实验等方法,证明贸易品完全符合要求,但是贸易方仍会通过其他因素,控制贸易。  世贸组织的来历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GATT)。  建立世贸组织的设想是在1944年7月举行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的,当时设想在成立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时,成立一个国际性贸易组织,从而使它们成为二次大战后左右世界经济的“货币-金融-贸易”三位一体的机构。1947年联合国贸易及就业会议签署的《哈瓦那宪章》同意成立世贸组织,后来由于美国的反对,世贸组织未能成立。同年,美国发起拟订了关贸总协定,作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临时契约。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后,欧共体和加拿大于1990年分别正式提出成立世贸组织的议案,1994年4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才正式决定成立世贸组织。  中国与世贸组织  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  2001年9月12日至17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此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多边文件提交总理事会审议。会议宣布结束中国工作组的工作。  2001年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多哈会议批准我国为正式成员。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成为该组织第143个成员国。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组织成员  世贸组织成员分四类: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转轨经济体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  2008年5月16日,乌克兰成为世贸组织第152个正式成员。   WTO成员概况  □ 欧洲  英国 德国 法国 荷兰  挪威 瑞典 瑞士 西班牙  奥地利 比利时 丹麦 芬兰  希腊 匈牙利 冰岛 爱尔兰  意大利 卢森堡 马耳他共和国 葡萄牙  罗马尼亚 新喀里多尼亚 马耳他共和国 列支敦士登公国  波兰 塞浦路斯 阿尔巴尼亚 保加利亚  克罗地亚 捷克 爱沙尼亚 拉脱维亚  列支敦士登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立陶宛  摩尔多瓦  □ 亚洲  中国 中国香港 菲律宾 韩国 日本 新加坡  巴基斯坦 科威特 马尔代夫  孟加拉国 斯里兰卡 缅甸 泰国 土耳其  以色列 印度 印度尼西亚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卡塔尔 巴林  马来西亚 文莱达鲁萨兰国 毛里求斯共和国  约旦 吉尔吉斯共和国  蒙古 阿曼  □ 北美洲  加拿大 墨西哥 美国 多米尼加联邦 古巴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尼加拉瓜  牙买加 洪都拉斯 海地  危地马拉 萨尔瓦多共和国 多米尼加 哥斯达黎加  伯利兹 巴巴多斯  安提瓜和巴布达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圣卢西亚 格林纳达 尼加拉瓜共和国  巴拿马 圣基茨和尼维斯  □ 南美洲  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苏里南、厄瓜多尔、秘鲁、巴西、玻利维亚、智利、巴拉圭、乌拉圭、阿根廷  □ 非洲  摩洛哥 肯尼亚 埃及 马达加斯加  莱索托 科特迪瓦 加蓬 加纳  刚果 冈比亚 布隆迪 布基纳法索  博茨瓦纳 贝宁 乍得 中非  喀麦隆 斯威士兰 纳米比亚 莫桑比克  几内亚比绍 安哥拉 尼日尔 毛里求斯  马拉维 毛里塔尼亚 马里 尼日利亚  卢旺达 塞内加尔 塞拉利昂 南非  坦桑尼亚 多哥 乌干达 赞比亚  津巴布韦 突尼斯 纳米比亚共和国 摩洛哥王国  莱索托 肯尼亚 刚果民主共和国 吉布提  几内亚  □ 大洋洲  新西兰 澳大利亚 巴布亚新几内亚 斐济  所罗门群岛  基本概念  ●WTO的核心:促进贸易自由化。  基本原则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它的各项协议、协定之中,主要有:  (1)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在货物、服务贸易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  (2)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外国企业与服务和本国产品、企业、服务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严格讲应是外国商品或服务与进口国国内商品或服务处于平等待遇的原则。  (3)互惠互利原则(也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原则)。WTO管理的协议是以权利与义务的综合平衡为原则,这种平衡是通过成员互惠互利地开放市场的承诺而获得的,也就是你给我多少利益,我也测算给你多少实惠。以相互提供优惠待遇的方式来保持贸易的平衡,谋求贸易自由化的实现。互惠包括双边互惠和多边互惠。  (4)扩大市场准入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  (5)促进公平竞争与贸易原则。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6)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世贸组织认为,发达成员方有必要认识到促进发展中成员方的出口贸易和经济发展,从而带动整个世界贸易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在各项协议中允许发展中成员方在相关的贸易领域,在非对等的基础上承担义务。  (7)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度原则。要求各成员将实施的有关管理对外贸易的各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司法判决等迅速加以公布,以使其他成员政府和贸易经营者加以熟悉;各成员政府之间或政府机构之间签署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协定和条约也应加以公布;各成员应在其境内统一、公正和合理地实施各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判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