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叔之横扫千军在线:谁为企业职工工资翻番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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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0日 06:48 来源: 广州日报 

  人保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15%,这样,就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经过多年的快速增长,我国的经济总量迅速跃升。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结构性失衡,国民经济过多依赖出口,内需不振;倚重粗放型经济,经济转型缓慢;居民收入增长、劳动收入增长偏低,低于GDP和平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分配不公,贫富悬殊明显……经济改革走向纵深之际,收入分配改革便成为让广大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必然选择。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通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到1967年,日本的国民收入增加了一倍,到1973年,增加了两倍。日本的成功实践,为我国进行收入分配改革提供了镜像。

  “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政治层面的宏大叙事,回避不了操作层面的困惑。对于财政供养的机关职工来说,工资翻番只是政府行为,没有什么难度。而数量更多的企业职工,劳动力价格随行就市,且以效益定收入,政府不能也无法通过行政手段予以干预,达成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翻番的目的。如果,“职工工资增长翻番”最终异化为某一阶层的盛宴,而与广大企业职工无关,制度设计者的种种良好愿望便会落空。

  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除了劳动力市场总体水平之外,最终还需要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来完成,通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政府层面可以做的事,就是帮助企业职工建立独立于资方的组织,提高集体议价能力,并在必要时提供及时有效的行政、司法救济。

当然,职工工资收入翻番,只考虑劳方意愿而忽略资方的支付能力是远远不够的,即使企业愿意掏,还要拿得出才行。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然而,一个严峻的现实是,我国工业制造业盈利水平不高,且过多依赖于低廉的劳动成本。两相叠加,使得劳动成本的风吹草动,都可能产生制造业的“蝴蝶效应”,这种趋势已经在某些制造业发达的地区得到印证。此等情势之下,企业职工工资翻番无异于纸上谈兵。即使政府强力推行,势必将带来企业的大量倒闭和失业的迅速增加。

  为有源头活水来。提高企业支付能力,助推职工工资增长翻番计划的实现,政府不妨从两方面入手,第一,考虑适当降低企业各种税赋,放水养鱼。据全国税收资料统计,仅2008年,中小企业缴纳流转税15003亿元,在流转税中所占比重达到86%;缴纳企业所得税4952亿元,所占比重为76%。过重的负担不仅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制约了员工的收入增长;第二,还应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力度自主研发,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让企业有更多的钱支付给劳动者。

  必须指出的是,职工工资增长翻番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良好愿望和漂亮口号是无法实现的。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既要放眼全局的宏观思路,也要有切实可行的微观措施,提供充足的政策资源,运用各种经济手段,保障计划的可行性。

昨日,有消息称,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在“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猛地看到这条消息,感觉比一直期待中,今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的个税调整方案更撩动兴奋神经。从这一政策落实的结果分析,这不仅将为国内扩大内需增强动力,增加社会资金的积累,还将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投资者队伍,提高资本市场效率,实现企业与个人投资的共赢。

  首先,“以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提法还是第一次听到,振聋发聩。这一提法将企业普通职工地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体现政策取向更加向占社会成员最大比例的普通劳动者倾斜,更符合政府所倡导的重民生的意义。

  其次,“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体现了政策覆盖面的广度。有调查显示,北京70%就业岗位来自非公企业,而这一比例在广西为79%;同时,在陕西、浙江等地相关部门纷纷出台措施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非公经济企业就业。这表明非公经济就业群体已经成为社会劳动成员中的主力,他们的薪酬和生存状态对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三是对工资增长幅度与标准进行了明确,体现了政策的力度。这是最核心的内容,即“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这是对企业的有形约束,也是对受惠人最有力的保障条款。

  可以想见,占社会成员最大部分比例的企业普通职工和非公经济企业员工是国内日常消费的最大群体,他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将从更大程度上作用于国内消费升级。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与消费的升级作用到企业身上,一是整体上增加企业包括上市公司的人工成本的支出;二是促使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三是促使企业生产更优质产品和提供更优质服务。这对于证券市场持续发展必然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实现国内消费水平和“企业素质”双向提高。

  与此同时,提高社会成员中最大比例群体的收入水平,可以促进居民剩余资金的积累。随着经济转型进程的加快,社会化投资平台会更加完善并多样化,居民投资理财活动将更加普遍。只有将社会收入的一部分向资本市场转移,才能为社会资本的形成提供助力。而随着居民投资理财活动的放大,居民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也将不是空话。证券市场作为中国最重要的投资理财平台,也将因此获得空前发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相信每一个人初看此消息都会感到欢欣鼓舞,不过一网友在微博上的一席话,倒也能发人深省,网友说:“5年实现职工工资翻番。饼画的好大呀。靠什么实现,增加体制内人员工资?超量发行货币?压缩企业利润?还是做梦!”还有人说,这根本就是通胀压力下的维稳,不具有可实践性,是忽悠人的事。网友的话道出了事情的真相,也道出了工资翻番的本质。

  孙立平先生对此说得更清楚:财富到了政府的手里,形成了公共财富,还要通过各种途径向个人转移。这个转移有正当的途径,有不正当的途径。正当的途径就是所谓的再分配。政府提供公共福利、公共服务,提供社会保障等等。总体上中国政府再分配的比重比较小,再分配的职能也还是有限。但与此相伴随的是更大的政府公共财富向个人不正当的转移,这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换句话说,政府想给工人涨工资的能力实在是有限得很,钱主要都用到歪门邪道上去了,用在正道的地方自然就少。

  再仔细一琢磨,五年工资翻番之说不但实现不了,道理也讲不通,有歪理邪说之嫌。此说法表明了权力者对非公有制地位的歧视,显示了权力者理性的自负与傲慢、对自由的蔑视和对尊严的贬损。基于人性恶的理论,把用在邪道上的钱拿回来用在正道上,无异于让权力者自宫,用左手砍右手,这种事,只要不是疯子,那就一定做不出来。

  通过对中国的经济进行事实判断可以看出,中国的经济既不是市场经济,也不是计划经济,而是权力与市场相结合的权力经济或权贵经济,权力支配经济,权力支配市场。权力支配经济或市场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给经济主体排座次,谁是老大,谁是老二,不是市场说了算,不是公平竞争说了算,而是权力说了算。如果是市场经济,每一种经济主体的地位都是平等的,没有主次之分。经济主体的排座次必然也会给分配的主体排座次,经济主体的座次就是分配主体的座次,经济主体的国有制老大地位就决定了分配主体的国有制的老大地位,就是工资真的翻番,也是国有制分配主体的翻番。与国有制的老大地位相比,民营企业最多排在老二的地位,就是排在老二了,老二的地位也是由权力定的。但一般的民企是不可能当老二的,只有和权力结合紧密的企业权力才会恩赐给民企老二的地位,如果不听话,老二民企的地位也会随时被权力者抛弃。给民企老二的地位之后,民企的工资分配权力部门也就不管不问了,因为职工的工资是民企老板说了算。

人之称为人,就是与动物相比人有理性而动物没有,更为主要的是,人的理性就在于认识到理性自身的限度,或者是理性不及,无论伟人、政治家、思想家还是普通人,都有着理性不及的思维与判断的短板。邓小平当时提出经济发展战略三步走的时候,提出了温饱、小康、现代化三个阶段,他认为在2000年实现小康,可到2011年还是全面建设小康阶段,没有实现小康。当时他说小康就是人均800美元,现在又定在3000美元左右。通过这一事例可以看到简单的事实,社会是不断发展的,指标是不断变化的,通货膨胀是不断提高的,美元也会贬值的,800美元也会变成3000美元的,美好社会也会变成乌托邦的,未来也是难以预测的。天有不测风云,社会有不测之动荡,自然灾害也经常不期而至,按着木桶理论的说法,其中的短板而不是其中的长板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进程。人的理性的自负的悲剧就在于太过重视长板而忽略了短板,太过看重涨工资的长板而忽视了通货膨胀这一短板,太过重视已经看到的事实而忽略了那些没有显现的事实,太过重视灯光而忽略了灯光背影下的危险。

  自由就是没有外在的强制,而政府就是最大的强制,政府如果不强制,自由就会不请自来,政府如果强制,自由就会被挤占。自由与政府强制之间的关系是此消彼长或此长彼消的关系,自由长,强制少,自由少,强制就多。从原则上讲,为了自由,政府的强制就应该减少到最低限度,正所谓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政府控制自由的最好办法就是控制人们的财富、控制人们的工资,政府成为财富和工资分配的主导者。表面上看来,政府管工资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个平等的仁慈的行为,但是这种管工资的方式却妨碍了自由的发展。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妨碍了经济精英们竞争和创新的自由,使他们本来在市场上自由竞争的资金被政府强行分配,使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另一方面妨碍了那些进入市场的人难以自由选择、自我定位、自我发展。正是因为政府的介入,处于市场弱势的群体增强了对政府的依赖性,失去了市场所需要的自主性。

  工资是尊严的基础,没有工资就没有尊严,工资的等级厘定了尊严的等级。杨志明说实现农民工零欠薪,他还透露了一张时间表,争取今年有浙江、天津、重庆等10个左右省份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明年实现一半以上的省份基本无拖欠,后年实现全国基本无拖欠的目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中设立了“恶意欠薪罪”,用“犯罪”规范了拖欠工资行为处罚力度。当前,农民工欠薪中80%集中在建筑企业,建筑企业中尤其是高铁、高速公路,水利、机场等政府项目欠款引发的比例很大。人社部门将重点配合司法部门落实好“欠薪罪”的规定。从时间表中可以看出,即使解决了恶意欠薪的问题,五年规划也过了三年,余下的两年就是增长15%也不可能翻番了,除非农民工排除在外,是职工的等外人员。如果农民工不是工人,农民工不享受城里职工的工资待遇,显然是违背了人权、尊严,破坏了平等。

  政府与其管工资,不如遵守法律,执行公共规则,提供公共物品,为社会提供良好服务,为每一个人的幸福与尊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制度保障。工资最好由市场自发地调节为好,即使市场给的工资低了,人的幸福与尊严也不会因此而下滑。市场不需要感恩,政府才需要感恩。人对政府一感恩,人的地位就下降,人的自由就减少,人的尊严就会被轻视。

盼望着,盼望着,标准出来了,加工资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物价涨起来了,房价涨起来了,我们的工资也要涨起来了!近日,有权威部门称,接下来职工工资每年将增长15%,“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这几年两会期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一直大热。升斗小民重复地慨叹,“银子几时有,把眼望青天,不知涨多少,到手是何年?”如今这一目标终于定调,相信有关部门也是缜密调研、一诺千金。看来,工资的春天的确要到了。

  不过人民日报不久前问得好,“给谁涨、谁给涨”?对于“给谁涨”,有关部门回答是“以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为核心”。对于“谁给涨”,回答则是“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同时提出要特别注意,一是要管控国企高管薪酬;二是要消灭农民工欠薪。相关部门用心良苦,但无论是缩小国企高管和普通职工工资差距,还是为非公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农民工讨薪,都是日常的“常规动作”,武器没有升级换代。

  既然只是把“规定动作”再次演练一遍,何来就能保证工资打个翻身仗?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吴庆研究员的质疑,要确保“计划”实现,那就必须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资源与新的手段去实现这个目标。在努力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一定会造成新的市场扭曲,并且造成额外的风险。

  按照我的理解,万物生长总是一个自然发育的过程。一年吃成胖小子肯定要催熟,而工资十年如一日肯定是被喂了避孕药。也就是说工资增长要和企业成长匹配,劳动生产率停留在上世纪80年代,你让他工资迈入21世纪,势必拔苗助长、出师未捷身先死。富士康便是一例,看上去家大业大,却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小本买卖。涨工资,他只能水往低处流,流到工资更低的地方去。同理,当年日本的“工资倍增计划”之所以成功,也是因为“日本制造”成功实现了高科技转型,索尼丰田占据了全球产业链的顶端。反观当下,难道靠“山寨技术”和砖瓦水泥房地产给农民工涨工资收入倍增?

  某鸡肉快餐巨头广告说得好,我们不走捷径,因为成长没有捷径。先有产业升级开花,才有工资倍增结果。否则,我们看到的风景就是,农民工工资依然发育不良,垄断企业和公务员工资却结出了巨大的硕果,把羸弱的小树给压弯了腰。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有信心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翻番。杨志明表示,一是实现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二是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诚然,中国GDP增长过分依赖投资拉动、居民收入赶不上经济发展速度的矛盾近年来已经显得愈加突出。无论是为了拉动社会整体消费、调整收入结构,还是出于保障中低收入人群免受通货膨胀过分冲击的目的,职工工资都有必要得到增长。但我们认为,人为地设定一个最低工资标准增长目标、倒逼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涨工资的做法可能并不是一步好棋。

  过去十年间人们的收入并非没有普遍增长,而是增长的幅度出现极大差异。众所周知,工资水平及增长速度是和雇员所在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的:企业盈利状况好,雇员收入通常就较高;一个行业的盈利状况好,这个行业的收入水平就会增长较快。因此,人们的收入或财富增长的不平均,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各个行业利润率的高度不均衡决定的。房地产行业便是这样一个具有极高利润率的行业。而与之相比传统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行业的利润率便相当低。

  因此,要真正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就必须改变各个行业利润率高度不均衡的状况,例如使得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向社会平均利润率回归,才可能谈得上缩小贫富差距。除此之外,对于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多集中在利润率水平较低的行业,政府的确应该加大扶持力度,但这种扶持必须以保护并适当提升行业的利润率为基本原则,才能为这些行业从业人员收入的加快增长创造条件。

  我们知道,在正常的市场机制下,工人工资是能够反映出生活成本以及供求关系的变化的。因为对于工人来说,如果企业拒绝涨工资,他可以选择流向那些收入和生活成本相对更为经济的地区;而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工资上涨以后生产仍然是有利可图的,它就会接受工资上涨。今年春节前后沿海地区出现的“用工荒”便是很好的例子,当沿海企业的工资上涨相对较慢,大量内陆省份的劳动力便选择留在离家乡较近的地方工作。因此,在劳动力市场竞争格局已经形成的条件下,如果某些企业宁愿招不到工也不愿意上涨工资,这只能说明这些企业既没有能力将成本转嫁到下游,也没有能力通过内部提升生产率来消化。它们缺少其实并不是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而是生产率持续增长的机制。目前有一种流行的看法是日本的经验表明成本上涨能够对企业施加压力,从而促使它们增加研发等可提高生产率的活动。但是操之过急只可能使得企业关门大吉、资金流向其它行业,尤其是在某些行业利润率仍然高出很多的情况下。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京华时报》4月19日)

  “5年后工资翻倍”,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这样的好消息本应该让老百姓欣喜若狂、奔走相告。然而翻翻新华网等网站该新闻报道的跟帖评论,不难看出,多半网民高兴不起来,至少,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激动和兴奋。

  这个看起来很反常的现象,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在“狼来了”的现实版寓言不断上演之后,在历经无数次“逗你玩”之后,很多人不可避免地萌生一种心理保护机制,以一种犬儒主义的玩世不恭的态度,防止自己被失望所带来的痛苦折腾。

  越是好消息,他们就越是警惕,越是要压抑自己的渴望,他们当然希望“工资翻番”,但他们更害怕到时“伤不起”,所以,他们宁愿认为所谓“5年实现职工工资翻番”,只是又一次“空头支票”,只是听起来很美而已。

  其实也难怪他们作如是想,本来“5年实现职工工资翻番”就让人疑虑重重。

  一者,报道里对一些本应明确的数据语焉不详,比如现在的工资水平是多少,5年后又该涨到多少?如此基本的数据都不明确,就难免令人担心到时会不会玩文字游戏。

二者,是不是“平均”翻番?现在一提到“平均”两字我就头疼,在我的印象里,似乎我们的工资收入一直在持续增长,这么多年下来,照理也应该“翻番”了吧?然而何以如我这样的工薪阶层和五六年前相比,几乎没什么变化呢?“张村有个张千万,九个邻居穷光蛋,平均算一算,人人都是张百万”,这个在民间流传的冷笑话正透露了人们对“被增长”的不满。

  三者,可有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公务员涨了老百姓也涨?事业单位涨了企业也涨?国企涨了私企也涨?高管涨了员工也涨?市民涨了农民工也涨?虽然人社部也提到要“管控国企高层薪酬”以及“实现农民工零欠薪”,但我们并没有看到具体可行的措施。再说,这里面的问题错综复杂,要求人社部一个部门去解决也不现实。

  四者,即便工资果真涨了,物价是不是也“水涨船高”?工资收入翻番意味着企业生产成本的大幅度增加,在目前通胀形势还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如何保障物价稳定?难道还要靠发改委这只“勤劳的小蜜蜂”飞来飞去地“约谈”?

  这些疑问不解决,就不能让人对这美好的愿景抱太大希望,就只能使人持“不看广告,看疗效”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