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西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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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2010-6-17 作者: 来源:

来政办发〔2011〕116号

兴宾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桂政发〔2011〕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纲要》实施的重大意义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描绘了“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宏伟蓝图,是全区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承载着5000万各族群众的热切期盼和美好愿望。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努力完成“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对于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提高《纲要》实施的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纲要》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上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全力以赴抓好《纲要》实施,奋力开创我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打下坚实基础。
        二、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尽快制定《纲要》实施意见,把《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自治区各部门和各市,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按照“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定责任”的原则,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制定分解落实《纲要》33 个主要指标特别是16 个约束性指标的工作方案,具体落实到每一年度的计划中,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中,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要把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实施《纲要》的重要抓手,通过抓好项目建设,落实《纲要》目标任务。对《纲要》提出的重大项目,要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强化全程跟踪和协调服务,加快项目开竣工。加强项目研究,做好项目储备,继续完善“十二五”重大项目库。
        四、完善监测评估制度
        强化《纲要》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纲要》实施情况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报告制度,形成监测评估报告,提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
制定完善《纲要》实施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把《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绩效考评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纲要》实施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彰奖励;对《纲要》实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六、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纲要》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市县规划的衔接协调,把《纲要》精神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强化财税、金融、投资、产业、土地、环保、价格等政策措施与《纲要》实施的衔接配合,形成《纲要》实施的强大合力,确保《纲要》顺利实施。
       七、加强学习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尽快制定《纲要》学习和宣传工作方案,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在全区上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纲要》的热潮。要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举办研讨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和宣传《纲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让全区各族人民了解、熟悉和掌握《纲要》基本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纲要》、人人自觉参与《纲要》实施的良好氛围。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