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总监责任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9:28:44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保证监理工作质量,使我司的监理工作真正做到"规范化",真正做到项目总监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项目总监的资质与任命
    1、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年检合格且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监理工程师。
    2、由工程部自行选择,公司下达任命通知书。
    二、项目总监的职责
    1、组织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完成监理合同中我司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2、负责项目监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审核承建商的开工报告。
    4、核查、www.fdcew.com督促项目建设依法进行。
    5、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6、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7、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8、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9、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达到相关合同的要求。
    10、负责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
    11、做好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12、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和项目竣工预验收。
    13、签发项目监理机构所发出的需项目总监签章的文件。
    14、签发经济方面的所有文件。
    15、签发所有的工程变更指令。
    16、负责督促各单位竣工资料的收集归档。
    17、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
    18、对项目监理机构成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结果提交工程部核定。
    19、负责保修阶段监理单位应做的工作。
    20、项目监理费的回收。
    21、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办公、生活设施有管理和回收的义务。
    三、项目总监享有的权利
    1、监理合同中监理单位的权利。
    2、享有建筑法及条例赋予项目总监的权利。
    3、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有决定权和调配权。
    4、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有绩效考核权。
    5、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办公和生活设施有提计划和要求落实的权利。
    四、项目经营绩效
    1、员工工资发放执行公司的有关制度。
    2、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绩效工资总额公司指导价:
    公司指导价=政府监理费指导价*(1-20%)*20%
    本项目具体核定为          万元,项目完成结算后,余额属项目总监。
    3、项目监理机构成员月度绩效工资核定表,须由项目总监签认。
    4、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违章违规行为,由政府和公司处罚的个人责任,从个人的绩效工资中扣除。严重违规、辞退员工后,处罚由工程部和项目总监按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分摊。
    5、由于违章违规受罚和工期延误原因,绩效工资总额发完不足部分由工程部支付。
    6、工期非监理原因延误或工程规模变化,业主补偿监理费,增加部分仍按原比例记入绩效工资总额。
    7、政府和公司检查工作项目监理机构或总监受罚,从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
    五、签定与生效
    1、监理合同签定后一周内签定本责任书。
    2、本责任书由公司、工程部、项目总监三方签章后生效。
  ;  六、变更与终止
    1、公司或工程部要求项目总监变更或项目总监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应按已收回的监理费,进行绩效工资结算,付请项目总监应得的绩效工资后本责任书终止,接替的项目总监另签责任书。
    2、项目总监本人要求终止责任书或属本人原因进行项目总监变更,工程部也应按已收回的监理费进行结算。待项目全部完成决算后,(来自:www.fdcew.com)付请该结算的绩效工资,接替的项目总监另签责任书。
    3、垫资监理合同,变更项目总监,结算按已完成工程情况进行结算。接替的项目总监另签责任书。
    4、项目总监违规、违法,造成暂扣或吊销执业证书,除本人应承担罚款外,还不予结算绩效工资,责任书终止。接替的项目总监另签责任书。
    5、非监理原因,项目变更、拖延、终止,本责任书做相应的变更或终止。
    6、工程部变更或终止,本责任书终止并结算,由公司组织与接替的工程部、
    项目总监签定三方责任书,原责任书条款仍继续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司、工程部、项目总监各一份。
    公    司               工程部                项目总监:
    法人代表:             责任人: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