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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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2一 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游戏。在走出树林时,关某见树林边有一队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火苗迅速升起,并向树林里蔓延。二人急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慌离开现场跑回家。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原告,以李某与关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5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4000元为由,于1993年4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关某罚款500元,并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二 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吴误将第5幢楼认为是第4幢楼,吴某上楼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门打不开。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被开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吴听到房内有动静后没出声,刘开门后发现吴穿着大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长条状物,(实为报纸)便用三角刮刀向吴刺去,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996元,经韶关市公安局鉴定属轻微伤。在吴住院的第二天,刘某前往医院看望,并向吴道歉。九公里派出所经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后,越5月25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对刘殴伤他人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并裁决刘某赔偿吴某1000元,负担医疗费996元。刘某不服上述两项裁决,向韶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韶关市公安局经复议,作出裁决维持九公里派出所的原裁决,刘某仍不服,向韶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刘某诉称,其行为并非故意殴打他人,吴某误开门也有过错,在当时特定环境下认为吴某是小偷而误伤,可以给予民事赔偿,而不应受到治安处罚,被告的行政处罚裁决不公正。被告九公里派出所辩称,刘某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在深夜错开原告的门,在听到屋内有动静时,又没有用正确的方法叫门,原告在心理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用防身的工具刀误伤吴某,其行为虽造成吴某轻微伤,但主观上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故不能构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客体,被告对此作出处罚欠妥,故此判决: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书和赔偿损失、负担医药费用裁决书。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派出所有警告的权力。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处罚。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三 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并被发现。同年3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认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于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北京科技大学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的学习及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北京科技大学也每年都收取田某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某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安排其参加毕业设计等。田某在北京科技大学4年的学习中,成绩全部合格,并且还获得优秀毕业论文。1998年毕业之际,北京科技大学认为田某已被退学处理,其学籍已被取消,不具备高校大学生的毕业条件,拒绝给田某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田某不服并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大学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一、办理派遣手续、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及在校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30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毕业证、60日内召集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30日内办理派遣手续,驳回原告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北京科技大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北京科技大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问题:1 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 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3 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答: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育费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然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没有侵犯行政权。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要求获得行政赔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即应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本案不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所以田某的赔偿请求被驳回。作业3一 填空题1 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2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3 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4 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5 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6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8 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9 (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10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11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1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1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14行政判决分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二 选择题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AB)。A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     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2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C街道办事处     D公安局法制科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A行政处罚权    B行政复议权C行政指导权  D行政审判权4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显然是 不公正的。这种行为属于(BD)。A 不同情况,相同处罚    B同等情况,不同处罚。C违法行为              D违反公正的程序。5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某人人身自由。在这里,(B)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A县办公室            B县公安局C县人民政府          D县人事部门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AB)人民法院管辖。A被告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C公安机关所在地      D原告选择7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亲权或监护权而产生的,因而其在诉讼中居于(AB)的诉讼地位。A与被告相类似        B与原告相类似C 核心                D主导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ABD)。A原告                B被告C代理人              D第三人9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BC)。A人民法院     B诉讼参加人C诉讼参与人   D人民检察院10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A)。A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B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C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D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三 名词解释1行政法律事实书上第8页2资格许可书上第90页3要式行政行为书上第70页4行政不当书上第195页四 简答题1简述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书上第10页2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书上第88页3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书上第184页五 论述题1论述行政主体的特征书上第24页2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书上第249页六案例分析2000年4月29日,某县的一个考场内,开考约30分钟后,监考老师发现一名来自公安系统的女考生拿出资料抄袭。监考老师向其提醒不能抄袭。该考生仍然继续抄袭,无奈监考老师收缴了其资料。但不久该考生又拿出一份资料抄袭,监考老师在几次提醒无效的情况下,没收了她的资料,并当场告诉她:“你这门考试以零分处理”,该考生并无异议。考虑到该考生只差两们就拿到所学专业的文凭。因此考后县自考办研究决定,只在要上报的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登记该考生“夹带资料,并建议给予从轻处分”,所考科目 为零分。该考生接到此处分决定后不服,6月6日,向县政府写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认为监考老师是诬告,成绩应算作合格。要求自考办公开赔礼道歉,并付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现政府经过调查认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的舞弊行为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行为的处罚权应属省考委,县自考办对申请人作零分处理的决定无法定职权。根据此,县政府撤销现自考办的处理决定,上报市自考办作出决定: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参考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该考生的应考应以零分计算,停考两年。该考生仍不服,7月21日向市政府提请行政复议,9月23日,某市政府法制办经合议作出撤销某市自考办的决定。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哪个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答: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该条规定,市自考办作出决定处罚考生,考生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自考委申请行政复议。作业四一填空题1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2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3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表现出来的。4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是(效率原则)。5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6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对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7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8申戒罚的具体形式有(警告)和(通报批评)。9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二选择题1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C)。A某县民政局建设办公楼的行为B某县民政局起诉建筑公司违约的行为C某县民政局越权处罚违法的建筑公司的行为D某县民政局依建筑合同奖励建筑公司的行为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B)。A行政关系B行政法律关系C外部行政关系D行政管理关系3下列四个选项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ACBD)。A法律B地方性法规C行政法规D规章4(ABCD)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B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D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5 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有(A BD)等几种形式。A判决全部撤销B判决部分撤销C判决撤销不合法的主体资格D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6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A)。A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B停止裁定的执行C裁定执行与否由当事人决定   D中止裁定的执行7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B)。A委托诉讼代理人     B撤诉C申请回避           D提出上诉8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B)是被告。A原机关和复议机关    B复议机关C申请回避            D提起上诉9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A)。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B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C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   D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属(B)。A创制性立法     B授权性立法C实施条例立法   D职权立法三 名词解释1国家行政机关书上第30页2行政许可第88页3行政处罚第150页4行政诉讼第265页四 简答题1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第50页2简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第58页3简述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第295页五 论述题1试论行政 行为的合法要件第75页2论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第196—197页六案例分析某甲一年前下岗后,在家门口经营一个烟酒副食门市部。一天早上某甲刚开门,工商所的一名工作人员王某进来,说是要买一条高级香烟,这人拿了烟,某甲让他付款,王某却执意不肯。为此,二人撕打了起来,最后双方都受伤,某甲伤的比较重。事后,工商所负责人主持调解,让王某付某甲烟款,医药费各自承担。他们让某甲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某甲认为工商所在偏袒王某就未签字。谁知这事一拖就是两个月,某甲去工商所,他们不是避而不见,就是说还没有协商好,某甲也不知道该如何办?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某甲是否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答: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某的行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某的行为与履行职责无关,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某所在单位无关。所以说本案是民事案件。他们双方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说明:以上答案仅供参考,如有不同观点,可以相互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