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遏制“裸官”胜利大逃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9:09:01
如何遏制“裸官”胜利大逃亡?2010.6.23  人民网         最近,中央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两项法规制度的出台,针对性和现实性清晰可见,显然剑指“裸官”,其传递出的反腐信号更让人充满期待。(6月22日《人民日报》)

  所谓“裸官”,是指“裸体做官” 。一些腐败官员先在国外买单元住宅或单门独户的房子,然后尽可能不引人注目地把子女送去留学,过些时候再送走老婆,一切都井井有条地进行,最后自己溜之大吉,被被网友戏称“裸官”胜利大逃亡!

  从温州市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法国考察滞留不归,到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不辞而别;从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蒋基芳漫天过海,到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程三昌暗度陈仓;从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金蝉脱壳,到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假途灭虢,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近年来“裸官”出逃事件激增,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裸官”想出国就出国,想洗钱就洗钱,想潜逃就潜逃,犹如“牛栏关猫”,来去自由,每每出逃成功,不是因为“裸官”太狡猾,而是因为我们的监督机制眼不明、耳不聪。

  其中颇具喜剧色彩的是,一些“裸官”从容不迫,与纪检部门捉迷藏。“我勤奋为党工作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一直被党组织怀疑,很寒心。我已经远走高飞,你们就不要再费劲找我了。”如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周金伙,当得知福建省纪检部门要找其谈话后,周金伙留下的信件中写有上面这段话,之后从容出逃,取道第三地飞往北美,与早已持有美国“绿卡”的妻女相聚。

  毋庸置疑,在这种情况下,两个《规定》的出台,对于加强对“裸官”监督,防止其外逃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要想真正堵住“裸官”的外逃之路绝非易事,关键要把“裸官”的财产状况“裸”出来。虽说“裸官”不一定都是贪官,但是,大量外逃贪官是“裸官”。“裸官”的出现,反映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强,这和反腐败力度的逐渐加大成正比。

  “裸官”之所以危害巨大,是因为其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溜之大吉、断尾求生。有专家认为,“裸官”哪怕没有任何腐败行为,也影响党的公信力。虽说“裸官”不一定都是贪官,但是,大量外逃贪官即“裸官”的现实令人瞠目。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在于充分的家庭财产收入透明,让官员入住“玻璃房子”。

  杜绝“裸官”现象,根治这一官场毒瘤,需要我们对“裸官”现象痛下杀手。只要我们让“裸官”的财产状况在阳光下晒晒,将其置身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裸官的财产无从转移,也就断了“裸官”的后路,如果没有了转移到国外的腐败所得,“裸官”即使逃到国外也无法生存。所以,推进官员财产状况公开势在必行,不但可以预防“裸官”出逃,还可抑制贪官滋生。如果需要循序渐进,逐步推行,不妨先从“裸官”开始。  裸官外逃背后藏隐形利益链 2010.8.10  环球人物杂志 

重拳阻击 “裸官”外逃

  2010年7月25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此前不到一个月,中央已出台了一个《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也明确提出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中央如此密集出招严管“裸官”,强力反腐,一时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所谓“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均迁居国(境)外、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而自己却留在国内的官员。他们的财产一般也都在国外。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如今“裸官”问题与贪官外逃联系在一起,是个极为复杂的问题。用专家的话说,“‘裸官’不一定是贪官,但‘裸官’却最有可能成为贪官”。一些专家将“裸官”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到国外留学,把配偶和子女都带到国外,最后自己学业有成回国。这类留学回来的人,主要是科研人员,表现好的很快被提拔做了官,但配偶和子女仍留在国外。

  第二类是自己在做官的时候,配偶和子女在国外深造、工作或定居。

  第三类是指贪腐官员先把自己的配偶子女送到海外,再把贪腐的财产一点一点转移出去。一旦事情败露,就逃到海外。现在国家主要防范的就是这类“裸官”。

  据统计,目前有不少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他们中绝大多数在国内时都是“裸官”。更为严重的是,在贪官外逃的过程中,从国内到国外,已形成一个巨大的隐形利益链。有些国际服务机构,就专门通过为贪官子女留学和配偶定居海外提供服务,帮官员转移财产,从中获利。“裸官”贪腐与外逃现象,正越来越引起中央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视。

  近年来,一些落马和外逃的“裸官”,如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浙江省永康市原政法委书记朱兵、中国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李向东等等,他们大肆贪污并卷走巨款,用一个个令人发指的事实撞击着国人的神经。

庞家钰引出“裸官”现象

  《环球人物》杂志特约记者  李奥南

  最近几年,“裸官”一词越来越流行。该词最早出现在2008年7月3日中国民主同盟成员周蓬安先生写的一篇题为《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的博客上。此文讲的是当年6月,因贪污腐败被判刑的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后来人们把“裸体做官”简称为“裸官”。

  1944年出生的庞家钰,在当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前,曾历任宝鸡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早在2002年初,他便悄悄给妻子和女儿办了移民加拿大的各种手续。年底,妻女移居加拿大。此后,庞家钰“全裸做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再用各种方式将资产“暗渡陈仓”到国外;此外他还违规批准下属所开的金融投资公司,任其长期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仅仅一年,该公司就取得1.2亿人民币的黑色收入,庞家钰也赚得盆满钵满。

  由于妻女不在身边,庞家钰更有了“逍遥快活”的条件。在宝鸡市坊间,庞家钰的“桃色事件”已非新闻。他用威逼、利诱等手段,迫使手下多名干部的妻子与之有不正当关系,这些干部也因此“夫凭妻贵”。当年,在宝鸡市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要接近庞家钰,“舍不得媳妇套不着狼”。背后大家甚至骂他为“拉链市长”。而极尽风流的庞家钰怎么也没想到,最后将他拉下马的竟然就是他的“情妇团”。

  为解决宝鸡市饮水困难,1996年6月,时任宝鸡市长的庞家钰亲任总指挥,兴建冯家山引水工程。当时他妻子潘玉芝还未出国,她与庞家钰的众多情妇们为从这项工程中捞钱争得厉害,甚至吵到了庞家钰的办公室。为了稳住这些“红颜”,庞家钰便将工程拆开,让她们各自临时成立皮包公司承包。而在这些人的胡作非为下,冯家山引水工程最后耗资高达3.2亿,远远超过最初1.5亿的财政预算。

  2000年6月,冯家山引水工程正式向市区试供水。但不到半年,便因质量太差频发塌方和管道爆裂事故。每次爆管,都是一边闹“水灾”,另一边闹“水荒”。水库周边大量耕地与农舍被冲毁的同时,60多万宝鸡市民却遭遇全面停水。深受其痛的百姓将该工程称为“豆腐渣工程”、“腐败工程”。

  2003年,庞家钰批准成立金融投资公司,并参与非法经营。问题暴露时,他已当上陕西省政协副主席。为了保全自己,他“牺牲”手下干部,让他们为自己揽罪。他托人给下属们传话,让他们放聪明点:“把所有的责任都揽过去,那样我还能通融关系,最多就被判个三年缓期,而且还能保留公职;如果管不住自己的嘴,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我马上就可以判你们死刑!”那些干部中便有人出来揽罪。没想到庞家钰过河拆桥,几个人后来均获刑10年以上,有人甚至被判了死刑。而这其中,有的正是庞家钰情妇的丈夫。

  “庞家钰落井下石!”庞家钰的11名情妇不干了。她们纷纷拿出了庞家钰非法收取贿赂的“罪证”,一起向有关部门举报。其他一些干部也跟着举报庞家钰,有的甚至告到了中央。

  2006年5月,中纪委调查组秘密进驻宝鸡。当时已63岁的庞家钰,本想熬到退休,然后像当年妻女那样,利用投资移民等方式,逃往加拿大安度晚年。结果,他的美梦提前破灭,还没等到那一天,就东窗事发了。

  次年1月,庞家钰因严重违纪,被撤销陕西省政协副主席职务。2008年6月28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庞家钰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由庞家钰引出的“裸官”现象,由此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杨湘洪是典型外逃“裸官”

  《环球人物》杂志特约记者  吴棉

  “外逃‘裸官’的典型,非杨湘洪莫属。”在采访中,不少研究廉政建设的专家不约而同地对环球人物杂志记者说,“一个区委书记,原本不会引起全国性的轰动,但原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是个例外。”2008年,他以出国考察团团长的身份访问法国,随后神秘失踪,温州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法寻人,没能见到他。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杨湘洪的名字举国皆知,网友还据此写了一篇名为《区委书记》的网络小说。

  温州人都知道,出生于1956年的杨湘洪,原本只有中学文化程度,是土生土长、一步步从基层干起来的。2004年,年近50、时任温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的杨湘洪面临两个选择:一是离开温州,去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城市当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一是留在温州,到鹿城区当区委书记。

  起初,杨湘洪想去当宣传部长,认为经济落后点没关系,只要进了市委常委,仕途上就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他妻子游捷不同意:“你活了半辈子,穷得叮当响,还想去穷地方啊?再过几年退休了,连个养老钱都没有。听我的,去鹿城区。那里马上就要进行旧城改造,几百户人家要拆迁,上万亩土地要拍卖,什么机会没有!”

  游捷性格强悍,脑子灵活,被亲戚朋友称为“小诸葛”,家里大小事情都是她说了算。杨湘洪听了她的建议,到鹿城区走马上任了。游捷从家里的“小诸葛”变成了鹿城区旧城改造的“军师”,给杨湘洪出了很多主意。在组建旧城改建指挥部时,杨湘洪让游捷出任开发处处长。

  2007年3月,杨湘洪又被擢升为温州市委常委。那时,他已经开始部署“裸体做官”计划。他从不直接收受钱物;妻子游捷也很少出面,总让对方把钱打到指定的银行卡上。这些银行卡的户主是游捷的几个“铁杆姐妹”,其中有一个姓陈的,是个房地产开发商。后经查发现,她的银行卡曾为游捷存受贿款近2000万元人民币。

  杨湘洪夫妇为安排独生女杨铃铛出国,给女儿介绍了一名温州籍旅法华侨巨商的儿子做男朋友。2008年初,在杨湘洪夫妇的催促下,杨铃铛结了婚。在去欧洲度蜜月之前,游捷向她透露了“机密计划”,杨铃铛表示赞同,随后留在法国等“安排”。

  至此,杨湘洪放心了,他授意游捷把存在“铁杆姐妹”那里的钱,陆续换成欧元汇往法国。

  2008年5月,杨湘洪正欲率温州鹿城区经贸考察团访问巴黎,汶川大地震发生,官员的出国计划被紧急叫停。此后,因抵御台风和配合北京奥运会,考察团行程一再被推迟。杨湘洪的出逃计划受阻。

  就在此时,杨湘洪一手提拔起来的一位负责工程管理的副处长受到温州市纪委的调查。9月16日,浙江省纪委的工作人员就此人的问题向杨湘洪“问话”。

  杨湘洪如惊弓之鸟,决定“提速”外逃计划。他催促区外经贸局赶快办好去欧洲考察的手续,并亲自审核了考察团的名单,划掉了几个他信不过的人,加上了妻子游捷的名字,报给市委常委会审批。结果,游捷没有被批准。

  9月24日,杨湘洪忐忑不安地走进上海浦东机场。他知道,如果纪检人员在调查他,此刻他就过不了机场的出境关卡。直到飞机起飞,杨湘洪才长长舒了一口气。

  3天后,游捷去办理出国探亲的手续,被告知不可以出国。消息传到法国,杨湘洪的神经一下子绷紧了。9月28日,杨湘洪称身体不舒服,没有出席预定的活动。团员们回到宾馆时,已不见团长杨湘洪的影子,只见到一张他留给副团长的条子:“我的腰椎病痛复发,被女儿接到一家法国医院去疗养,不能按时回国,请代为请假……”

  温州市委迅速决定,派出一支工作组前往法国看望杨湘洪,并劝说他回国。工作组在法国进行了20多天艰苦的努力,始终无法见到杨湘洪本人,被迫放弃努力,于11月11日回国。次日,浙江省纪委给予杨湘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此前,温州市检察院已对杨湘洪夫妇职务犯罪问题进行调查。2009年3月31日清晨,当游捷在温州市一家银行里准备把1280万元人民币换成欧元汇往法国时,检察人员给她戴上了手铐。随后,本刊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央行反洗钱局曾监控到一笔2000多万元的出境可疑资金,与游捷涉嫌洗钱有关。但至今,杨湘洪仍然藏匿在国外,毫无消息。

朱兵栽在“出境口”

  《环球人物》杂志特约记者  李奥南

  2009年3月2日,一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来到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出入境办事大厅,以旅游的名义办理港澳通行证。他所提供的身份证上的名字叫夏六荣,是江西弋阳人。但民警一查验,却发现了异样:办证人的长相,与公安系统内备存的“夏六荣”的资料照片显然不太一样。民警询问其家庭地址与单位,他眼神闪烁,支吾半天也答不上来。民警立即控制了他。经查,此人叫朱兵,真实身份竟是浙江省金华市下辖的永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而他出逃的目的,是要投奔早已出国的女儿。

  18天后,朱兵因“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经济问题”,被金华市纪委“双规”。金华市检察院初步调查证实:1999年至2009年,朱兵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贿赂,数额巨大。4月15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朱兵依法立案侦查,同日将朱兵刑事拘留。

  知情人士透露,早在2003年朱兵担任金华市金东区委常委、金三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时,就与浙江中港集团董事长丁庆平结识。他违规给丁庆平批了大量农田用地,还替他担保了1000万元的贷款,支持其自建自售开发房地产,牟取暴利;两人甚至交情深厚到“一起去澳门赌博”。

  2008年9月底,丁庆平拖欠2.6亿元银行贷款和1亿多元的民间借贷,眼看还钱无望,他便借安排员工旅游之机,带着公司高层逃到了加拿大。朱军这下慌了手脚,也准备赶紧外逃。但随即,2008年10月杨湘洪出国不归事件发生,浙江省规定,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公检法所有人员的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一律交由上级政府保管。这让朱兵无法离境。

  到年底,朱兵觉得“风头过去了”,便找到一个借口向金华市委组织部提出出国申请:去看望在美国读书的女儿。实际上,这是朱兵早就安排好的“裸官出逃”之路,女儿就是他在国外的接应。但金华市纪检人员发现,朱兵与丁庆平关系密切,不予批准。无奈之下,朱兵铤而走险,这才有了冒名顶替骗取出境证件的一幕。

  此事经媒体报道,朱兵被戏称为“朱要溜”,与杨湘洪的“杨不归”一起在网络上被叫开了。

  其实,朱兵的仕途可谓十分顺畅。1992年,他仅27岁就当选为共青团金华市委常委,随后担任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党委书记。朱兵堪称“年轻胆大”,很快就“不干净”了,开始收受贿赂。2001年初,朱兵出任金华市金东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区委宣传部长任上时,朱兵还做过一次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发言,他慷慨激昂地说:“领导干部的模范行动最有说服力和感召力。一个领导干部有没有威信,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不是看你如何说,而是看你怎么做:你讲廉洁,首先自己要廉洁;你反对形式主义,首先自己要真抓实干。现在有的干部,说一套做一套,这是很不正的风气……”

  随后,朱兵又出任了金东区委常委、金三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蹊跷的是,在此任上,朱兵就曾因违规批地,于2003年10月受到金华市政府的行政记过处分,可这一“污点”完全没有阻碍朱兵的平步青云——不久之后,他又获重用,晋升为永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时还继续身兼西城新区党工委书记等多个职务。是谁“不计前嫌”地提拔重用他?我们不得而知。但假如朱兵从处分中吸取了教训,也就不会把自己的女儿当作棋子,试图“裸官外逃”,最终闹出“朱要溜”的笑话了。

李向东神秘失踪背后
有消息称,此人可能转走五六亿元人民币,犯的是杀头大罪

  《环球人物》杂志特约记者  赵天佑

  2010年3月26日,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升桥1号的四川移动公司大楼内气氛紧张。会议室里,四川移动的高层确认了公司数据部原总经理、中国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李向东擅自离职的消息。

  就在此前一天,国家审计署派小组进驻四川移动,并约见李向东等人谈话。据悉,其实这次是关于李向东即将被提拔前的一次工作谈话,而他却误以为“要出事”,神秘消失。

  李向东去了哪里?他为什么会突然失踪?

  此后,很快有人证实,李向东在3月25日晚离开成都直飞深圳。在深圳,曾有人看到他搭乘出租车出现在水围附近,那里距离福田口岸不远,而福田口岸是一个24小时均可去往香港的关口。最终,李向东可能取道香港潜逃到了加拿大。

  有消息称,李向东出逃之前已秘密转走财产约五六亿元人民币,相当于一个地市级电信运营商一年的收入。知情人士说,作为上市公司,中国移动的财务制度极为严密,银行账户及财务往来都有严格管控,李向东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卷走如此巨款。所以,李向东的资产应该是从财务体系外获取的,并早就转移到了海外。

  现在看来,李向东早就有了出逃准备。

  李向东1965年5月出生于江苏省启东市,毕业后分配到成都市电信局工作,先后任四川移动市场部副经理和数据部总经理。2005年,是李向东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四川移动向中国移动总部申请建立音乐基地,并击败了北京移动等兄弟公司,最终被确立为无线音乐类产品创新基地。次年3月,中国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正式挂牌,李向东兼任运营中心总经理。

  “谨慎的聪明人”,这是外界给予李向东的评价。很多人都不曾想到,这个看上去文质彬彬,说话慢条斯理的男人,会成为中国电信业一桩贪腐事件的主角。

  据中国移动总公司2009年末财务报告显示,由无线音乐基地带动的音乐增值服务,收入达到了220亿元人民币,这个数字比四川移动全年的传统收入总额还要高出很多。

  一位SP供应商(增值服务提供商)曾对媒体表示,全国的SP供应商为了取得一个资质,必须要得到李向东的批准,否则就无法进入移动音乐增值这个链条。面对每年几百亿元的巨大商机,谁都不想错过。供应商不得不用各种手段“接近”李向东。

  李向东打网球,供应商们也开始学打网球;李向东玩高尔夫,供应商们也弃“网”奔“高”。在掌管无线音乐基地期间,李向东接到的邀请从未间断,每逢周末,要么是到北京,要么是去海口,来回都是头等舱,而这自然不用他自己埋单。

  一位了解李向东的四川移动人士说:“李向东出走后,留下的网球拍和高尔夫球杆一大堆,如果把他送亲朋好友的那些全加起来,差不多能装满一辆小货车。”

  李向东有三辆豪华车,一部奔驰S级的V12,一部路虎揽胜和一部雷克萨斯SUV,总价值近500万元。但深藏不露的李向东平时却只乘坐公司的专车,他那些好车要么搁置,要么交给亲友开。

  在私生活方面,大权在握的李向东似乎也没有任何“绯闻”。“李向东本人颇为清高,一般人是不放在眼中的。”李向东曾经的下属这样评价他。据说,李向东和妻子姚红感情相当不错,虽然两人婚后一直没有孩子,但这并没有影响两人的关系。然而,令人疑惑的是,2003年,时任四川电信实业集团副总经理的姚红,在事业一帆风顺之时却突然离职,并于次年移居加拿大。

  李向东消失后,人们很自然地把姚红离职和李向东连夜出走联系起来。有人推测,李向东从那时起就在准备后路了。

  事实上,也有很多人以前就预言李向东一定会出事,并且在等待他什么时候出事。他们认为,无线音乐基地权力高度集中,“一个人掌管一个行业,又缺少足够的监管,即使不是李向东,也很难避免同样的事件出现”。

  李向东案目前仍在调查中,业内人士认为,从无线音乐基地的运营规模及李向东一贯的深藏不露来看,被其掩藏多年的问题必然是颗重磅炸弹,一旦查清,他所犯的,“很可能是杀头大罪”。

新规能否管住百万“裸官”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  刘雅婷

  对于“裸官”问题,中央为何如此重视?“裸官”潜逃现象严重到何程度?《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能否真正管住“裸官”,并遏制其外逃?为此,环球人物杂志记者专访了著名反腐研究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请她进一步解读这一新政。

118万“裸官”,不管行吗

  环球人物杂志:最近中央为加强对“裸官”的管理接连出台新措施,是因为“裸官”外逃严重到一定程度了吗?

  林喆:也可以这么认为。知道现在我国有多少“裸官”吗?118万,这是一个什么概念?也就是平均每个省(直辖市)有3万多名“裸官”,如按全国2000多个市县算,每个市县也有50多人。如此众多的“裸官”不管行吗?更叫人担心的是,对于这些人的监督管理,除了个别地方规定“裸官不能当一把手”外,其他方面几乎还处于一种靠“良心”和“自觉”来约束上。也就是说,这118万“裸官”根本不需要潜伏,他们不仅自由,而且自由得很。

  虽然我们说“裸官”未必都有问题,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裸官”搞贪腐所承担的风险和成本,较之一般官员要小得多。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中央出台了一些规定,对“裸官”现象进行管理。

  环球人物杂志:我国目前有多少“裸官”外逃?哪些“裸官”成为“逃官”的可能性最大、人数最多?

  林喆:我国到底有多少外逃贪官?迄今还没有统一的说法。这些外逃贪官,在国企,一般是“一把手”;在政府则多为厅局级以上的官员。他们所卷走的款项,主要来自金融机构“贷款”、土地开发、城建工程经费、税收、大型国家建设项目资金及截留的政府开支,等等。

  环球人物杂志:这些“裸官”卷走了多少国家资产?

  林喆:我这里有一个数据:据有关方面披露,近30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近4000亿元人民币,算起来人均席卷约1亿元赃款。在“裸官”身上我们吃了很大的亏。

  环球人物杂志:我们发现,去年和今年“裸官”外逃的现象比前些年有所减少。是不是近几年出台的政策法规对“裸官”外逃起了遏制作用?

  林喆:首先要肯定我们在这方面的反腐成绩。早在1997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其中已明确把“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之一。2006年修改后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再次明确了这一问题。今年2月22日,监察部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监管“裸官”首次作为预防腐败局的工作重点被提出来。今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可以说,这些法规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使得“裸官”出逃的可能性减少。但是从实际运作的情况看,效果还是差一些。不过,最近这两个新规的出台,更具有针对性,也可以看出政府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

如何让新规更有效

  环球人物杂志:这次的《暂行规定》与之前的法规有何不同?是处罚更严厉了吗?

  林喆:这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对“裸官”现象作出的最高的、最权威的表态,它意味着以后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有了依据、方案,并且把对官员的相关规定列为了重大事项汇报中的重要内容。

  新规定有两个亮点:一是“裸官”要汇报“配偶子女在国外的变动情况”。这样组织上就能随时知道,官员和国外的一些往来与其配偶子女实际所在国家有何利益关系。二是“裸官”瞒报家属移居国外可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环球人物杂志:这样就一定能起作用,管得住?

  林喆:没有人能保证它肯定管得住。以前的“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实行几年来,效果不太理想,所以这次针对“裸官”的规定要想起作用,必须尽快出台配套的实施办法。因为有些官员是不会如实申报所有情况的,申报制度在很多地方还是形同虚设。所以,现在的《暂行规定》能不能产生实效,还有待实践检验。

  环球人物杂志:《暂行规定》的实施靠什么保障?

  林喆:监督。如果没有监督,《暂行规定》中具体的实施办法就会变成一纸空文。要实行检查制度。

  环球人物杂志:您所说的检查制度具体包括什么?

  林喆:要有几方人士参加,其中包括纪检监察部门、党委会、普通党员代表或者群众代表组成的检查团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可以定期开小范围的座谈会,对某位官员所申报的内容进行了解调查,而不是仅坐在那里“划勾勾”。

  环球人物杂志:申报和检查如何杜绝走过场和弄虚作假?

  林喆:所以要有各方人士参加的检查制度,才有可能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还可以设立举报箱,银行也可以参与进来。“裸官”在逃跑前一般有重大的资金流动,银行应该知道。对那些群众举报不断的干部,我们的纪检部门应该与银行有一个秘密交流的渠道,银行要对这些人的资金注有特别的标识,如果有资金的异常流动,银行就应该向有关方面汇报。

  环球人物杂志:他们的资金不一定通过银行,也可以通过地下钱庄啊?

  林喆:反腐本来就是一件很困难的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所以,防范要前置,注意官员资金的流向,对“裸官”不应当将大笔的资金和重大项目交于其手,还要对这些人的出国进行严格审查,出国后也要有监控。

“裸官”个人情况该不该公示

  环球人物杂志:因为监管难度大,很多人认为,只有对“裸官”的情况进行公示才会有效,不知您是否认同?

  林喆:我认为这样做并不妥。也许这个官员正在运作某个重大项目,对方知道其家人情况有可能会逼迫他,对他的家人下手,威胁其家人的人身安全。所以信息不能完全公开,可以对领导班子内部公示,但也要严格保密,把握“度”很重要。

  环球人物杂志:怎样才能使法规在实际的操作中,既做到尊重“裸官”,又能遏制他们变成“逃官”?

  林喆:在对“裸官”的使用上应该一视同仁,相信他们,但一定要有制约。官员的配偶子女也有迁徙权和出国的权利,否则也是不合理的,在逻辑上也说不通。只不过这种合理的情况,也要及时向组织说明和报告。

  另外,还应该关心“裸官”们的生活,帮他们解决困难,动员他们的配偶子女到他们身边来,这样“裸官”也不容易发生“包二奶”行为,利于家庭的和谐。对他们要有必要的尊重,“裸官”并不是都会成为“逃官”,更不能主观上这么认为。

  

外逃贪官人数是待解之谜 中央多次剑指“裸官”

        核心提示:据知情人透露,在贪官外逃的过程中,已形成一个巨大的隐形利益链。有些国际服务机构,就专门通过为贪官子女留学和配偶定居提供服务,为官员转移财产,从中获利。因统计标准、统计口径设置不同等因素,外逃贪官人数仍是待解之谜。

        新华网7月25日报道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两项暂行规定,经4月2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之后,连日来成为反腐倡廉热议话题。

        “这两项暂行规定进一步把反腐关口前移,更强化了权力监督,旨在防止贪官外逃,是一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日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如是评价。

        近年来,我国部分腐败官员,与移居海外的配偶和子女里应外合,将贪污受贿的大量资产暗中转移国外,一旦势头不对就抽身外逃,已成为必须解决的一个涉及民心向背的重大问题。

        在多位受访专家看来,要减少贪官外逃的可能,关键还在于着力构建阳光行政,让权力在法律法规的有效约束下“裸行”;只有尽快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完善和健全贪官外逃预警机制才是治本之策。

外逃贪官人数仍是待解之谜

        随着开放大门敞开,越来越多的国人走向世界留学、经商、移民,其中包括不少官员的配偶和子女。

        目前,公众把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官员,称之为“裸官”。在以往外逃贪官中,“裸官”就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

       “在外逃贪官中,那些身份高、案值大者,多看中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移民国家。身份较低者则选择拉美、非洲、东欧或者周边国家。太平洋岛国和中美洲一些国家,也是一些外逃贪官的热门选地。”李成言分析,“这些外逃贪官,在国企,一般是一把手。在政府则多为厅局级以上的官员。他们所卷走的款项,主要来自金融机构贷款、土地开发、城建工程经费、税收、大型国家建设项目资金及截留的政府开支,等等。”

        从近年披露的情况分析,外逃贪官中有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河南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贵州省原交通厅长卢万里、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等等。

        据知情人透露,在贪官外逃的过程中,已形成一个巨大的隐形利益链。有些国际服务机构,就专门通过为贪官子女留学和配偶定居提供服务,为官员转移财产,从中获利。

        我国到底有多少外逃贪官呢?迄今仍没有统一的说法。几年前,有媒体称,据商务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逃贪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人均卷走近1亿元人民币。

        上述数据,一直被媒体广为引用,但2010年4月25日,商务部新闻办有关负责人却表示,商务部从未正式做过此类调查,也未发布过此类报告。

        2006年5月23日,公安部、审计署首次就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称,我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近年来陆续缉捕到位的有320人,直接涉案金额有近700亿元人民币。

        而从2010年4月28日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为本刊记者提供的研究资料来看,其统计数据与商务部所否认的数据更为接近。

        在多位受访者看来,因统计标准、统计口径设置不同等因素,外逃贪官人数仍是待解之谜,但从以往披露情况分析,显然不会是一个小数目。

贪官外逃“示范效应”

        多位受访专家坦言,贪官之所以能成功外逃,说明制度仍存在明显漏洞,这不但对反腐败成效形成了重创,还使我国政治、经济、军事安全处于危险状态,严重损害我国的国际声誉。

       “有些官员平时已有外逃征兆,而有关部门对此类潜在贪官监管失效,以至贪官外逃变得容易。”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尹韵公分析道,“贪官不断外逃,与国内反腐高压态势有关,但贪官之所以能在敛财后卷款外逃,直接原因是监管部门并未掌握其家庭财产及家庭成员情况。”

        他认为,目前我国在司法引渡方面与国际水平并未完全对接,这给外逃贪官增加了侥幸心理。目前,我国虽已与数十个国家签署了引渡协议,但大多数发达国家并不在其中。

       “配偶和子女移民国外的官员,不一定就是贪官。但想办法把配偶和子女先弄到国外,为自己留条后路,则是现代贪官惯用的伎俩,已非秘密。”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胡仙芝博士认为。

       “贪官频频成功外逃,对国内潜伏的贪官,也起到示范效应。”胡仙芝担忧地说,“若官员脚踏两条船,身穿救生衣,随时准备弃船而逃,这不仅影响国家正常工作秩序,严重打击国民士气;在国际上也有损国家形象,伤害民族感情,破坏祖国的向心力、凝聚力。”

        “裸官的存在,在国际间涉及其配偶和子女的重大决策时,他们难免不偏向相关国家的利益。”尹韵公说,“值得警惕的是,有些外逃的贪官,之前掌握国家有关领域重要机密内容,他们外逃后,易被敌对势力收买拉拢,对我国政治、军事、经济造成潜在威胁。”[1]

  中央多次剑指“裸官”

        中央和地方近年出台的多种规定剑指“裸官”。如,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包括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情况进行申报,对县处级以上官员进行婚姻及家庭涉外情况普查,等等。另外,有些地方还出台官员个人情况报告制度。

        2009年9月,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首次提出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2009年11月,深圳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为了防止“裸官”外逃,广东省委组织部还规定省管干部提拔前须报告12项个人信息。

        2010年2月22日,监察部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其中“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赫然在列。这也是“裸官”监管第一次作为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对外公布。

        同时,中央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的进程也在加快。2010年1月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强调,要扩大官员财产申报的范围,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了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最近,中央审议两项暂行规定,再次剑指“裸官”。对此,李成言指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最主要的特征,是官员申报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尽管两项暂行规定还不能视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但已向建立财产申报制度迈出了更实质的一步。”

        同时,我国也对外逃贪官加大全球追逃、劝返工作的力度。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已有部分外逃贪官被引渡回国。但全球追逃贪官仍面临着“调查取证难、人员引渡难、资金返还难”等诸多现实难题。

        据本刊记者了解,我国2005年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后,与国际加强了协作,外逃贪官的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此外,我国还与邻国合作,加强了打击贪官外逃方面的紧密配合。

         2010年1月,中纪委、监察部与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多个部门,共同建立了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一些省(区、市)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制定了联系合作的工作规范。

         种种迹象表明,随着我国制度反腐日趋成熟,贪官外逃的“关口”将会越来越紧。

预警机制的“民意期待”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由于法律、政治、文化等因素,我国从海外引渡外逃贪官难度极大,且追逃成本高昂。因此,尽快健全和完善贪官外逃预警机制,尤显迫切。

        “对经过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行使表决权的官员,不但要公布配偶、子女的海外学习生活情况,还应就此公开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胡仙芝认为,“调查官员配偶和子女的基本情况,并非对官员搞有罪推定。但官员作为公权人物,当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发生冲突时,放弃一部分个人隐私,以确保公众利益得以保护,是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通行的原则。”

        在他看来,一个官员把配偶和子女都送到国外移居,一般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严密观察,加强监管,利于加强防范。“代表选举官员,可以公开就此事进行质询,可有效避免把有外逃倾向的贪官选进班子,也能对有这种倾向的官员起到警告作用。”

        “应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移居海外的报告和备案制度。”尹韵公建议,“应严格控制官员及其配偶子女出国(境)审批,特别是官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并通过媒体将官员的涉外情况予以公开。凡是家属移居国外的官员,就不能担任重要职务,或官员要担任重要职务,就应严格禁止家属移居国外。”

       “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是说,官员的配偶和子女就无权出国,只是在移民问题上,对中高层官员的制度要求应更为严厉。”尹韵公进一步解释说。

        多位受访专家还建议,有关部门要注意清理出国中介服务市场,严处为贪官海外安家、转移资产、出逃提供一系列服务的非法组织。尤其要强化资产或资本跨境转移的监测与控制,切实防范资产向境外转移。还须加强边控,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加强国际合作。

        长期从事预防贪官外逃研究的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应加强官员子女出国的审查制度,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以规范,要求官员说明子女出国费用的数额、来源、用途,并与该干部一年一度的收入申报情况联系起来考察,增加公示环节。”

        “官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仅是向上级报告,更应接受公众监督,要有配套制度,有相应的核查机制跟进,对虚假报告、瞒报者,要有相应的惩处办法,这样才能起到根本实效。”李成言说,“外逃贪官的引渡成本非常高,最好的办法是健全和完善贪官外逃预警机制。所以,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宜早不宜迟,越往后阻力越大。”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缺失,已成为我国反腐的重要障碍。”北京市政协十届委员会原副秘书长、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曾广宇直言,“一步到位地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也不现实。但可在一些关系到国家重大利益的部门先试点,如国防、金融、政法等。可尝试建立分级公示制度。如,明确规定何种级别以上官员须公布个人及家庭情况,公示的对象,可以先党内,后党外,公示的主体可以先高层,后中低层,依次逐步推行。”

        此外,曾广宇还建议,“该制度要求公示的信息要完整,不仅包括官员个人财产或收入情况,也要包括官员的家庭财产、收入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身在境外、是否在境外有存款或购置财产等各方面内容。”  中国内地近30年外逃官员4000人 卷走500多亿美元2010年01月10日    中国广播网  

贪官外逃四大新动向

多部门协调有助防范外逃

        长期跟踪研究官员腐败的中国问题学专家胡星斗表示,多部门协调破案是很重要的一点。比如在贪官潜逃之前,国家反洗钱部门发现有异常资金流动,会通知其他部门给予关注。

专家说法

        至于贪官的逃向,此间有专家分析,最受欢迎的目的地是那些有独立司法体系的国家。而那些案值大、身份高的官员,最看中的是美国、加拿大等移民国家。原温州市副市长杨秀珠外逃美国,原厦门市副市长蓝甫外逃澳大利亚,原云南省委书记 高严外逃澳大利亚,原贵州省交通厅长卢万里外逃斐济,原河南高速公路公司老总童言白外逃美国,而海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已经“赖”在加拿大十年。

        而身份较低的则选择非洲、拉美、东欧或者其他中国周边的一些国家,落脚后再伺机向西方发达国家过渡。

        贪官出逃的路径已不那么神秘,通常会经过聚敛财产—海外安家—资产转移—择机出逃—滞留不归等几个步骤,初始阶段的聚敛财产过程与一般贪官相比并无太大差异。

        “一家两制”是媒体的形象称谓:一些人自己在中国国内继续做官,配偶子女则申请绿卡或者外国籍。他们把自己所贪来的钱早些转移,并为自己披上“救生衣”,见机行事,一有风吹草动,马上可以只身外逃。

        外逃贪官很多是有权的“一把手”,也有直接与钱打交道的银行职员,如建行东莞分行原金库保管员林进财、陈国强,中国银行南海支行原丹灶办事处信贷员谢炳峰、麦容辉等等。

        中国已在防止贪官外逃方面做出了诸多努力,2008年,中纪委、国家预防腐败局等十部门掀起一场禁止官员公费出国、出境游的专项整治活动。

        2003年12月,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该《公约》的议案中,温家宝强调,这“有利于我国开展国际合作,遣返外逃腐败犯罪人员,追缴被非法转移国外的资产。”

        而最具标志意义的则是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这被称为终结贪官外逃的法律,也给那些企图转移贪污腐败巨款、并梦想日后在国外享用“黑金”的贪官们当头棒喝。

反洗钱法实施 “黑金”难转移

外逃-预防

        在中国追捕外逃贪官过程中,引渡作为主要途径之一,在现实情况中,却又很难奏效。

        当前中国较多的是规劝外逃贪官归国,但收效不大。2008年北京市房山检察院反贪局经过三年的越洋连线劝说,因私设小金库而逃至德国六年的李敏(化名)回国自首。

       异地诉讼的成功则是在美国开了先河,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庭以诈骗、洗钱、转移赃款、伪造证件等数项罪名,分别判处侵吞巨额公款潜逃美国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前管理者许超凡、许国俊二十五年和二十二年有期徒刑,他们的妻子邝婉芳、余英怡也均被分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据中新网

三年越洋连线劝说 外逃六年回国自首

外逃-追捕

        据中新网消息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与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多个部门建立了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8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通报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透露以上消息。

        李玉赋介绍,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已形成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合力。

        他说,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17个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建立惩防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文件,确定了工作程序。财政部针对承担的7项牵头任务,分别与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建立分工合作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监总局等单位,利用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定期与协办单位研究工作。中纪委、监察部与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多个部门建立了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一些省(区、市)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制定了联系合作的工作规范,形成了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合力。

        近三十年来,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五百多亿美元,算起来平均约1亿元人民币。  广州两名官员外逃传言调查:一人请假滞留美国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2010年10月20日 作者:陈安庆 杨峻

    广州“裸官外逃”传言冲击波

        各种版本的内幕消息也开始在媒体曝光,顿时令两个区的党政部门陷入舆论“围攻”,不堪应付,党政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也大打折扣

        今年国庆节前夕,广州市花都和番禺两区几乎同时爆出“裸官外逃”传言:一是说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刘荣福以旅游为名,在美国滞留近两个月,至今未归;一是说番禺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刘新宇几个月没有上班,他的同事也不知道他的去向,因其妻在国外,有关他逃离出国的小道消息开始在坊间传播。

        这两个人虽然官位不高,都是正处级,但在区里也算是 “大人物”,在职期间突然失踪,一时间传言四起:“裸官出逃”、“畏罪潜逃”等各种各样的版本纷至沓来。

        更值得一提的是,有关部门对这两位在职官员的去向也是遮遮掩掩,语焉不详,加上各种小道消息不胫而走,惹得广州地区各大媒体开始追踪、质疑、揣测和推断,各种版本的内幕消息也开始在媒体曝光,顿时令两个区的党政部门陷入舆论“围攻”,不堪应付,党政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也大打折扣。

        “如果早一点把事情公开通报,解释清楚,有关党政部门就不会面临今天这样被动的局面。”广州市一位政府干部对《瞭望东方周刊》说,“我们有些领导总是把不光彩的事情藏着掖着,认为越少人知道越好,现在都是网络时代了,你不能做到及时披露、公开透明,就等于把自己淹没在小道消息的汪洋中。”

    “流连美国”的畜牧局长

       今年9月25日,广州《新快报》记者接到一市民发来的短信称:“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刘荣福以休假名义到美国旅游一个月有余,至今未归,而工资奖金照发,请媒体监督”。该短信最后强调:“绝对真实!”此后,该记者走访了区外事办、区组织部,都无法证实“刘荣福是否出国”这一情况。

        这则市民爆料和消息顿时令舆论哗然,一时间,广州地区各家报纸和网络都开始转载、追踪“刘局长”的下落,各种关于“贪官外逃”、“裸官外逃”的小道消息开始在花都区盛传。

        9月29日,花都区政府通过广州地区主要媒体发出一则简短的通报,称“刘荣福7月请休年假,然后于8月19日因私出境,后在美国遭遇车祸,向区政府再请休病假一个月”。

        10月11日,花都区委宣传部向《望东方周刊》提供了一份关于刘荣福的最新通报:“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刘荣福于2010年7月23日按规定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请求于8月18日-- 9月7日期间休年假。其后,刘于8月19日持因私护照出境前往美国。刘在休假期间以遭遇交通意外受伤骨折为由,委托其单位再次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请休病假1个月。在此期间,刘多次与单位保持联系并处理有关工作。”

        花都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小华告诉本刊记者,花都区有关部门正积极与刘荣福联系,希望其尽快返回。早前,区委组织部已明确,刘荣福休假期间区畜牧兽医局的工作暂由该局副局长李兆荣主持。

        “刘荣福请休年假和出国旅游是经过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意的,但是他现在逾期未归,按照《公务员法》等规定是要处理的。”黄小华对本刊记者说。黄小华强调,刘荣福是正处级干部,按照目前的出境手续和程序,如果没有区政府分管领导的签字同意,他是不可能出境去美国的。

        “刘荣福不属于‘裸官外逃’。”花都区纪委常委伍颖涛告诉本刊记者,刘荣福的妻子目前仍在花都区计生委下属部门工作,没有发现她与以往有什么不同,每天都按时上下班。对于“刘荣福子女是否在国外”的疑问,伍颖涛表示不知情,原因是刘荣福每年的述廉报告中并没有提到这些。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区政府官员有家人在外国定居是必须向区纪委报告的。伍颖涛表示从没有接到刘荣福家人在国外定居的报告。

        对于“刘荣福是否属于畏罪潜逃”的质疑,伍颖涛也予以否认,他表示花都区纪委此前并没有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至今也没有发现他在花都任职期间违法犯罪的事实。

        花都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小华表示,刘荣福滞留美国未归一事,给花都区政府干部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的审批管理,省委巡视组也要求区里想方设法联系刘荣福,劝其尽快回来。

        本刊记者试图通过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李兆荣来了解刘荣福的近况,但是李兆荣不愿接受记者的采访,他只是说:“此前一直通过手机短信与刘荣福联系。”记者希望了解这些短信的具体内容,但是李兆荣不愿透露。

        据介绍,刘荣福是退伍转业干部,曾任花都区安监局局长,两年前才调任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一度失踪”的副部长

        今年8月5日,时任番禺区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的刘新宇,在参加番禺工商联十届九次执委(扩大)会议之后,即失去踪影。有市民向媒体记者报料说“番禺统战部副部长刘新宇已经多日不上班,因其妻在国外,他有可能逃到国外去了”。

        对于“番禺区统战部副部长刘新宇失踪或出国外逃”的传言,番禺区纪委副书记郭轩宇于10月11日向《瞭望东方周刊》予以澄清,他明确表示:“刘新宇没有失踪,也不是出国外逃,而是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番禺区纪委和区检察院联合办案进行查处。”

        据介绍,刘新宇此前曾担任番禺区政府秘书长、番禺区科技局局长,今年初才调任番禺区统战部副部长,并兼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案发前,他还是番禺星海合唱团团长。

        “据调查,刘新宇涉嫌经济犯罪的事实都是发生在其担任番禺区科技局局长期间。” 郭轩宇介绍说,在外界看来,刘新宇在科技局“没有什么油水可捞”,但由于科技局掌握很多科研项目扶持经费的审批权力,国家近几年对各地高科技产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很大,如何用好这笔钱,科技局长的权力边界越来越大。

        “刘新宇的涉案金额并不大,”郭轩宇表示,“据目前调查发现,刘新宇案件涉及的总金额约为20万元左右,贪图小利的他每次涉嫌受贿的金额也不高,最高一笔是5万元。”

        对于外界有关“与刘新宇相熟的番禺区大石街道办主任、党工委书记黄标也神秘失踪”的传言,郭轩宇也予以澄清,他表示:“黄标因涉经济犯罪已移交广州市检察院,他的人大代表资格也已被罢免。”郭轩宇强调:“刘新宇与黄标两人涉及的案件没有关联,不是外界传言所谓的窝案。”据了解同属“正处级干部”的黄标,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今年7月,因为顾忌负面影响,此前,黄被立案调查和经济犯罪的情况,官方几个月以来一直没有披露,坊间仍在风传黄是“裸官外逃”和“神秘失踪”,有本埠记者多次去有关部门核实,都被告知“不方便透露”。

        一位熟悉刘新宇的番禺区干部说,刘新宇平时给人的感觉是忠厚老实,在任番禺科技局局长初期,十分重视高新科技的发展,工作上颇有成就。但是后来,他将很多资金批给了“科技含量并不高的项目”,局里一些干部敢怒不敢言,这次出事可能与资金项目审批有关。

        番禺区纪委副书记郭轩宇介绍,纪委在刘新宇办公室和他正式谈话后,刘将其一起重要受贿经历很快坦白,并后悔地流下了眼泪。刘在番禺任职多年,即将退休,属于典型的“59岁现象”。

        悬疑尤在,传言难止

        调查至此,广州两区“裸官外逃”的传言可以得到部分澄清: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刘荣福并非“贪官或者裸官外逃”,而是“出国休假逾期未归”。番禺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刘新宇也并非“畏罪潜逃出国”,而是“涉嫌经济犯罪被调查”。

        耐人寻味的是,有关两个官员动向的信息,最初都不是有关党政部门的公开通报,其传播途径竟然出奇的相似:都是通过“市民向媒体报料—记者调查—有关部门回应—媒体报道”的方式向公众公开的。也就是说,在媒体追问、舆论围攻的情况下,有关党政部门被动和被迫地公开信息。

        真相不彰,官方失语,流言蜚语所以爆发,这是一个当然的结果。正如一位网友在当地论坛上提出的质疑和不解:“刘副部长的情况,有关部门是掌握的,只是没向公众公开,他们一贯都是这样的,这次也不例外;而刘局长的问题,有关部门显然有失察、失职的嫌疑,一个局长长期不上班,组织部门居然无所作为,放任自流,这算怎么回事呢?”

        值得深思的是,两个正处级的“基层官员”,居然让广州两个区闹得沸沸扬扬!一位身处此次舆论围攻漩涡中的区委宣传干部对本刊记者说:“有些事情早就应该及时披露,及时澄清,很简单的事情被搞得神神秘秘,出国就是出国,犯案就是犯案,不想回国就是不想回国,但是有关领导和部门就是要遮遮掩掩,这就不能怪小道消息盛传了!”

        目前来看,“刘新宇不知去向”的情况已经澄清了,但是“刘荣福出国不归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有关方面并没有完全澄清,还有许多悬疑之处:一、刘荣福如果真的遭遇车祸,应该能够提供发生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明;二、刘荣福如果真的受伤骨折,也应该能够提供医疗证明;三、有关部门应该要求刘荣福将遭遇车祸、受伤骨折的证明材料通过传真发回国内,没必要等他回来再提供;四、美国医疗费用高昂是众所周知的,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刘荣福更应该回国治疗;五、刘荣福的直系亲属既然都在花都,就可以向他们了解刘荣福的真实情况,澄清刘荣福不能回国或者不愿回国的事实。

        “有效的信息公开是对政府形象的保护,反之,不公开不透明就会伤害政府的形象。”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政府目前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能满足老百姓知情的要求,这其中有政府官员观念的问题,一些官员担心,有些不利于政府形象的信息一旦公开,可能会导致另外“不良”的后果,社会效果可能不好,因为有这种担忧,所以不予公开。

        马怀德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民了解信息的渠道呈现多元化,在这种形势下,政府部门更应该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多从便于公众知情、公众监督的角度出发去完善,包括公开的方式、公开的频率、反馈的渠道等等,因为,每一次公开,政府“晒”出的不仅仅是政务,更是一种态度,是公共权力的运作,是政府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