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营中犹太商人的创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7:52:49

  文化经营中犹太商人的创意

  随着资本主义的确立,资本化或商业化、商品化的运动向一切传统领域包括各个文化领域渗透。传统社会中依附于政治权力、托庇于等级体制的各种价值项获得独立的身份,这种身份的证明就是在钱这唯一通用的尺度上衡量出来的标度:文化领域的独立是因为活动在这些领域中的人现在可以自食其力了,他们的作品成了商品,他们的活动成了商业活动,他们的创作灵感现在也有了明码标价!一切都合理化了!文化领域的商业化与合理化虽然是整个社会生活资本化的一部分,但毕竟是相当后起、相当边缘、相当不确定(至少在初期)的一部分,当资本在其他许多领域中都已运行自如时,文化领域还是一片处女地。开发这些领域是一件相当冒险的事,这既因为这些领域中本身资本基础薄弱、资本运行环境不佳,还因为种种未及合理化的价值观念构成巨大的阻力。事实证明,承担着这些风险、冲破观念上的阻力而完成这一合理化转变的,又是犹太商人。

  1.银幕下的冒险家在整个文化领域的所有艺术形式中,电影是一门从诞生之日起就彻底资本化的艺术。电影不仅是人类有史以来制作费用最高的艺术品之一,更是一种直接以赢利,至少是以收回投资为目的的艺术形式。这种最资本化的艺术形式恰恰是由犹太商人一手培育扶持方得以成长和成熟的。世界电影史在其发端之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是与美国电影史重合的,而美国电影史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一部美国犹太人电影史:主宰美国电影业的5家最大制片公司:米高梅影片公司(包括其前身米特罗影片公司、高德温影片公司和梅耶影片公司)、派拉蒙影片公司、华纳兄弟影片公司、雷电华影片公司和20世纪福克斯影片公司,都为犹太人所拥有和控制;另外3家较有规模的影片公司,即环球影片公司、哥伦比亚影片公司和联美影片公司,也都为犹太人所创建或拥有。美国电影史上许多重要制片人或发行人,如阿道夫·朱克尔(派拉蒙)、塞谬尔、高德温(米高梅和联美)、卡尔·利姆勒(环球)、马库斯·洛伊(米高梅)、威廉·福克斯(20世纪福克斯)、哈里·科恩(哥伦比亚),还有华纳4兄弟,即哈里、阿尔伯特、山姆和杰克(华纳兄弟),所有这些主宰好莱坞黄金时代的巨头,都是犹太人。在电影事业的发展方面,从电影业的初创,到探索联锁电影院的分布,从提高影片的质量,到引进第一部有声片,从创立明星制到起用第一个场外导演,一直到30年代全面改组电影制片公司和60年代巩固制片公司,犹太人在电影制作和为电影提供资金方面,都起着领导作用。

  犹太人在电影世界中的几乎无处不在,甚至引起一些非犹太人的美国人的不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随着电影对大众的影响越来越大,必须将电影从魔鬼和500个非基督徒的犹太人手中解放出来,成了某一压力集团的口号。这种要求,撕开其道貌岸然的外套,内里同几千年中一再发生的情形极其相像:当电影业完成了资本化,已经成为一个安全而又有利可图的金矿之时,犹太人就应该被请出去了,因为现在这里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地方特别需要犹太人了。不管现在需要不需要犹太人,电影业在其初起之时,确实是需要犹太人,尤其是犹太商人的。用美国经济学家本·塞利格曼的话来说,电影业是在手套商、药剂师、皮货商、布商和珠宝商(皆为犹太人密集的商业行业)这些开5分剧场的人手中兴起的。也就是说,早期的电影如同看西洋镜,付5分钱,凑在小孔上看个几分钟。谁能保证从那动作笨拙、无声无色且只有几分钟长度的早期电影作品,会诞生出今日令人目眩的整个电影世界?谁能从当年5分钱票价开发出今日上亿美元的票房收入?电影业是潜在的有利可图的行业,但谁能预知,为了让这种潜力成为现实,或者更为理想,成为现钞,又需要投入多少现钞?即使在电影业总体上已经成为安全之地的今日,耗资巨大的影片,因号召力不强而致亏损的,仍不在少数,100部影片中,最终赚钱的,还不到四成。由此不难想见,当年犹太小商小贩们投身电影业的时候,有着什么样的魄力和远见!阿道夫·朱克尔是一个匈牙利移民,抵达美国时,他所有的财产就是缝在外衣衬里内的40美元。最初,他以推销皮货为生。生意做大之后,他抽出20万美元的资金,投入到当时已开始实际拍摄电影的廉价游乐场,即所谓的5分剧场。就在这期间,他遇到了马库斯·洛伊。洛伊出身贫民,小时候做过童工,也是靠做皮货生意起家的。朱克尔和洛伊两人合伙,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买了西洋镜和廉价游乐场。由于意见不合,不久两人就各奔东西。有意思的是,由于对电影业资本化的相同认识,两人从相反方向开始,最终仍然走到了同一点上,虽则没有重新合伙。散伙之后,朱克尔守着自己的廉价游乐场,继续搞制片,后来组建了著名演员公司,并最终接管了派拉蒙影片公司。朱克尔很早就认识到控制电影院的重要,因为有了电影院,才能保证拍出的影片有销路。于是他发行了1000万美元的股票,建立了自己的连锁电影院。1926年,他在纽约建造了极为豪华的派拉蒙电影院,将它奉献给美国。

  洛伊的道路刚好同朱克尔方向相反。洛伊先是控制了一批连锁电影院,以后为了保证自己电影院有足够的影片可以吸引观众他又转向了制片。在他的撮合下,3家犹太人的电影制片公司,米特罗影片公司、高德温影片公司和梅耶影片公司合并,建立了将三家公司第一个字母合在一起作为名称的米高梅影片公司。朱克尔和洛伊这种将电影制片与放映电影的剧院联系在一起的做法,实质上也就是实现了电影的产供销一体化,使电影的制作直接以市场效益或票房价值为取向,电影业资本化所必须具备的构架已经形成。至于电影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商品化,尤其是其美学趣味上的商业化,也许应该更多地归之于华纳四兄弟。哈里、阿尔伯特、山姆和杰克四兄弟,是一个原籍波兰的犹太补鞋匠的儿子。他们,主要是老大和老二,原先做过各种小生意,积累起资金后,开了一家自行车行。1904年,四兄弟搞到一架电影放映机,就此开始了电影生涯。开始时,他们只有一架放映机,没有自己的剧院,连拷贝也只有一部,叫《火车大劫案》。他们四处巡回放映,因为当时还是默片时代,没有声音,放映时,就由他们的妹妹弹钢琴,由四兄弟中最小的杰克伴唱,那时,他才几岁大。以后积累了一点资金,他们开始同别人交换影片,由此成长为影片发行商。1912年,他们迁居加利福尼亚,创建了华纳兄弟影片公司。华纳公司锐意创新,虽遭受一系列失败,并多次损失惨重,却不改初衷。1927年,他们终于拍摄成功电影史上第一部有声电影《爵士歌王》,在该影片中,他们巧妙地借剧中人物之口说了一句脍炙人口的俏皮话:你们还不曾听见过什么声音。华纳兄弟常被人称为电影界的蒙古人,四兄弟性格各异,并不十分合得来,但他们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始终追求票房价值,致力向大多数人提供人们最容易接受的东西。因此,他们有着明确的制片标准,这种市场定位,借用华纳公司所生产的一部较为著名的影片《封面女郎》剧中人的话来说,就是:如果你开始取悦上流社会,那你就完了。面向大众乃至迎合大众,是华纳兄弟影片公司甚至整个好莱坞拍摄影片时采纳的一条总体性标准。不管电影评论家们或电影史研究者对此持何种批评态度,斥之为平庸或者其他什么,但就电影自身的属性和电影业资本化的内在要求,耗资巨大的电影只有从人数最多的观众群体那里,才能收回投资并获得赢利。无论我们把以华纳兄弟为代表的好莱坞犹太巨头这种强调大众口味的做法,看作犹太人根深蒂固的平等观念的作用,还是犹太电影商的精明,真正说明问题的是电影业这个艺术领域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是自我照顾得最好的领域。电影能找到慷慨的观众,观众能有豪华的电影看,这是电影业资本化进展良好的最好例证。

  所以,好莱坞巨头们不仅在电影中提供让观众沉醉于其中的梦境,还建造起豪华程度同银幕上毫无二致的欣赏电影的场所。在格劳曼中国剧院和各大电影公司的电影院里,一片金碧辉煌,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四处都是琳琅满目的装饰,观众被奉为皇帝,而领座员和检票员则像贵族府第中仆役一样衣冠楚楚、彬彬有礼。所以,在所有面向大众的电影门类中最面向大众的喜剧片部门,成了真正的犹太人天下:除了少数几个喜剧演员为非犹太人之外,其余的都是犹太人,如法尼·布赖斯、马科斯兄弟、杰克·本尼,以及莱尼·布鲁斯,而喜剧大师查理·卓别林则因为演技太好而一再被人误认为是犹太人。随着电视的兴起,好莱坞以及整个电影世界多少有些衰落了,不过,同时可以看到,在电视这个商业性更强的领域中,有着与电影业中同样多的犹太人。美国三大电视网曾经都是以犹太人为首的:哥伦比亚广播网(cbs)的威廉·佩利,美国广播公司(abc)的伦纳德·戈登森和全国广播公司(nbc)的大卫·萨诺夫;英国的3家商业性电视网路:联合电视台、格拉纳达电视台和联合转播台,也分别为3个英国犹太人埃米尔·李特、刘·格雷德和悉尼·伯恩斯坦所掌握。而且即使在素以保守、老派著称的英国,伯恩斯坦的格拉纳达电视台也在制作出足以同abc最好节目相媲美的电视节目的同时,获得了较高的利润,并成为商业性电视台甚至能够从文化中赚钱的最好例子之一。

  2.美术界的掮客在文化领域中,另一个在犹太商人参与下得以明显资本化或合理化的,是艺术品行业,尤指美术品。谈到美术品,这似乎是一个犹太人不应该进入的领地。人类学家有一种观点,认为犹太人和阿拉伯人都有一种缺乏从事具象艺术天资的闪族特性。这种说法能否成立,自可存疑,但犹太人自觉地不从事形象艺术创作,则几乎是千百年来有目共睹的事实。因为犹太民族的《圣经》中有上帝告诫犹太人不得从事类似美术创作的记载,摩西十诫的第二条就规定:你们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埃及记》)正因为如此,历史上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犹太人确实没有违反十诫。犹太人正式登上国际美术舞台的时间,大致在19世纪与20世纪相交接的当口,并且还产生过一个有名的巴黎犹太画派。即便如此,犹太人,尤其是犹太商人对美术家与美术品的总体态度是冷淡和拒绝。用一个犹太画家自己的话来说:一个犹太美术家从基督徒那里得到的鼓励要多于从犹太人那里得到的。富有的犹太人在遗嘱中也不肯留点财产给美术。

  在这方面,就像在其他许多方面一样,罗思柴尔德家族的态度,也可以作为犹太商人一般态度的代表。罗思柴尔德银行伦敦分行的创始人,纳坦·罗思柴尔德,有一次碰到别人向他兜售一幅画,他当时就一口回绝:不能把钱浪费在这上面。后来,伦敦犹太社群的首席拉比(即当地犹太人的精神领袖,宣教师)派了一个美术经纪人来找他,纳坦·罗思柴尔德才不无勉强地应允说:行啦,给我一幅30镑的吧,我不在乎哪一幅。再见。纳坦·罗思柴尔德的这番话,是在19世纪说的,在当时并不能算错,因为美术品单纯的美学价值,同一个犹太商人可以是完全不相千的。然而,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术品就不再是单纯的艺术品了,美术品多了一个属性,这就是商品属性,美术品的收藏也不单纯是风雅的行业,而成了有远见的投资。其中尤其是收藏,更确切地说,投资现代美术品成了自从发明复制技术以来复制钞票最快的方法之一。著名犹太美术商悉尼·贾尼斯,曾于1955年卖掉现代抽象印象派画家李·波洛克的一幅绘画,价格为200美元。差不多10年以后,这同一幅画出现在索思比拍卖行的拍卖厅中,以14500美元成交。美术世界的资本化、商业化潮流,不能说是由犹太商人引发的,比如现代派画家及其价格的飞涨,不是指一般的涨价,而是指画家及其作品价值的根本性改变,就是在1956年由波洛克突然死于车祸而触发的。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了这些生不逢时的艺术家身上,收藏家也来劲了,似乎有意资助似地大量购买,而美术商则顺势推波助澜。其实,波洛克要是小心点不出车祸,也没几年好活了,因为酗酒已使他的肝脏严重损坏。一个酒鬼的慢性自杀与一个美术家的突遭横祸,给美术世界带来的影响当然不可同日而语。尽管如此,犹太商人肯定属于第一批察觉这一美术世界的合理化潮流,并以其直接经营活动推进了这一潮流的人。从本性上讲,从事现代美术家作品的买卖和收藏完全不同于收藏古典名家或已成名的现代美术大师的作品,现代画家尚未得到完全认可的,其作品的阶值未经确定的,但也唯其如此,目前较低的定价同时意味着日后有复制钞票的可能。这种高风险与高利润同在的境况,正是犹太商人最为关注,也最为擅长的。所以,才会在纽约市第57大街这个现代美术的世界集市上聚集那么多犹太美术商,才会形成一个被人戏称为犹太黑手党的美术批评家、美术商、画廊或美术馆主的集群。它主宰了纽约的美术舞台,塑造了美学趣味,有意识地引导美术潮流,造就着一个个美术流派,从而也就造就了一个完整的、长盛不衰的美术市场。同时,由这个过程本身,也造就出了一些杰出的犹太美术商,其中有两个人可以作为犹太商人对美术世界商业化、合理化的贡献之代表,一个是悉尼·贾尼斯,另一个是弗兰克·劳埃德。

  美国纽约市有一条美术街,第57大街,悉尼·贾尼斯是座落在这条街上的一家个体画廊的业主。贾尼斯原先是个衬衫生产商和业余美术爱好者。在开办画廊之前,他已经有20年的收藏史,收集了不少现代绘画大师的作品,并同许多著名画家,如毕卡索、马蒂斯、克利等见过面或保持着联系,业余时间还撰写美术方面的著作。贾尼斯收藏的美术作品较有系统,许多博物馆都要求展出他的收藏,这就使他萌发了一个新的打算,就是将业余爱好扩展为商业活动。1948年,纽约市最好的一家画廊迁往法国,贾尼斯决定填补这一空白,从此便由衬衫生产商而成了美术商。从40年代末到70年代,贾尼斯以其美术造诣和经商才干,使其画廊成了现代美术潮流的造就者和引领者,不少重要流派,如达达主义、未来主义、抽象印象派以及新写实主义和重要美术家的作品,都曾在他的画廊中展出。为了推出具有投资价值的新画派,甚至贾尼斯还多次同一些功成名就的美术家们闹翻过。美术家只考虑如何让自己的卖高价,却一点不明白贾尼斯造就新流派计划中暗藏着更大的生意经。通常,贾尼斯画廊总陈列着十几个美术家的作品。贾尼斯作为经纪人,负责将作品出售给各类收藏者。他一只手里掌握着一批画家,另一只手里则掌握着一批买主,其中光重要的老买主,就有15家博物馆和100个左右的收藏家。贾尼斯虽然是个美术爱好者,但在从事美术品的买卖时,则极为理性和精明。作为经纪人,他事先同画家商定好价格,就像任何其他买卖一样,中间也少不了讨价还价,贾尼斯的定价尺度完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能卖高价的,尽量往上提,但绝对不能把顾客吓跑。在付款方式上,贾尼斯大都顺从美术家的意愿,有按日支付现金的,也有给预付款的,因为有些大型雕塑的成本开支很大。最带犹太色彩的做法是,如果某一美术家的作品归他专卖,而其某件作品一时又卖不掉,那么贾尼斯决不会把该作品委托给其他经纪人,更不会由自己的画廊买下来,而是宁可让画挂着,自己借钱给该美术家。这种做法初看起来毫不起眼,实际上很能反映犹太商人在不带感情地从事买卖的同时,对人际关系微妙之处的把握:委托给他人,有违专卖的约定;自己买下来,即有违自己的本意,也容易令美术家有吃嗟来之食的味道。唯有借贷本是商场上平凡之极的安排,可以在解决美术家匮乏之虞的同时,避免无谓的窘困。在对待买主方面,贾尼斯颇有眼光和远见。除了保持同老主顾的联络和做好过路客的生意之外,贾尼斯特别注意招徕潜在的买主,尤其使他感兴趣的是精修学校的学生。所谓精修学校是为已受过普通教育的青年女子进入社交界作准备的学校,学生一般都有比较光明的前景。贾尼斯认为,要是能让这样的女孩子对现代美术发生兴趣,那么将来她们一定会说服丈夫来收藏美术品。所以,他对她们来画廊参观,特别加以鼓励。

  页尼斯的这种既有品味又精明周密的经商风格,在美国被称为教育者的风范,用中国话来说,大致就是儒商的意思吧。同悉尼·贾尼斯相比,弗兰克·劳埃德也许更接近于纯粹的美术商。劳埃德出生于维也纳,祖上两代都是做古董生意的。不过,劳埃德本人是于30年代靠经营加油站而发达的。他将加油站赢利的一部分投资购买毕卡索和野兽派的作品,属于较早投资于现代美术品的人。1938年3月12日,德国军队越过了奥地利边界,劳埃德赶在希特勒到达维也纳之前,带着10个美元、一个金制的烟盒、一张护照和一张出境签证,飞往巴黎,最后辗转来到伦敦。他从此易名改姓,并同另一个维也纳犹太难民一起,于1948年建立了马尔伯勒高雅艺术陈列室。其中的内容大致为合伙人的一些珍稀书籍和劳埃德战时藏在法国的一些绘画。另外虽然没有陈列出来,但更为重要的是英国贵族博福特公爵的资金和关系,靠公爵的引见,劳埃德结识了不少英国世家,这些历史悠久名声显赫的家族,在战后时期拥有大量的绘画,却没几个钱。马尔伯勒美术馆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把英国19世纪大师和印象派画家的作品卖给欧洲博物馆。以后,由于货源的减少,马尔伯勒美术馆转而以买卖现代派绘画作品为主。劳埃德在伦敦生意兴隆,遂又于1963年买下了一家纽约美术馆的全部产权。不久,他就同许多现代派美术家,如戈特列布、里弗斯、波洛克等,签下合同。这座坐落在第57大街上的马尔伯勒美术馆在6年之内成为现代派美术最成功的出口,委托劳埃德出售作品的美术家,世界各地都有,而他的买主中,则包括了教皇保罗六世。劳埃德对美术作品并无兴趣,只关心如何通过买卖作品以赚钱。所以,他采取了纯商业式的交易和职业化的处理。大部分情况下,作品都是代销的,美术馆于成交后收取佣金。佣金比例由美术家与经纪人协商而定,一般在售价的25%至50%之间。美术馆提供从展出场地、广告、推销、目录、邮寄、保险到运输的全套服务。对于劳埃德的这一安排,作为委托人的美术家一直很感满意,因为在马尔伯勒美术馆,他们的作品可以卖到最高价,除了有机会陈列作品之外,不管销售好否,美术家都可以得到固定的生活津贴。所以,各国美术家都愿意同劳埃德及其美术馆来往。因为经营有方,马尔伯勒美术馆成为现代美术世界中的一个超级大国,它在苏黎世、蒙特利尔、多伦多、罗马、东京、伦敦都设有美术馆,其总部则设在列支敦士登。劳埃德雇用了100多个雇员,其中包括6个会员,租借了电报用户直通线路,用各种方法安排付款,并能以黄金或任何通货支付。马尔伯勒美术馆后来发展成一个美术世界的跨国公司:每年销售总额为2500万美元,约占世界美术品市场的5%到10%。

  劳埃德在美术品市场上的活动能量和经营魄力,从他与已故犹太画家马克·罗斯科的一笔一揽子交易上,可以略见一斑。马克·罗斯科是一位出生于俄国移居美国的犹太人,也是一个著名的画家。在本世纪40年代,他同一批美国画家(基本上都是犹太人)一起,造就了第一种真正美国的、有国际影响的艺术风格--抽象印象派。在其全盛时期,罗斯科声望日隆,作品价格扶摇直上。原先,罗斯科一直请悉尼·贾尼斯作为代理人。到60年代因美学观点不同,罗斯科退出了贾尼斯的画廊,转而由劳埃德作为其代理人。1963年罗斯科卖给马尔伯勒美术馆15幅画,价格为14.76万美元,全部画款在4年内付清,平均每幅约为1万美元。到1969年,罗斯科的油画价格上涨了100%,每幅画的价格可达2.1万美元。这时,劳埃德又同罗斯科签订了一个协议,商定以105万美元的价格出售87幅画。以后又补充了一项附加协议。把价格总额提高到144·6万美元,总计108幅画。同时商定,在以后的14年(罗斯科的期望寿命)里,不管劳埃德或马尔伯勒美术馆发生什么事情,罗思柴尔德银行每年都将支付给罗斯科10万美元,为此,马尔伯勒美术馆向该银行抵押了相当可观的财产。作为回报,美术馆取得了在今后8年中作为罗斯科唯一代表的权利,艺术家本人每年只能自行出售4幅画,且要付给美术馆10%的佣金。这样一种不顾艺术潮流和美术家创作状态变化的长期安排,是有极大风险的,事实上,协议才执行不到1年,罗斯科就自杀身亡,日后还派生出许多事端,把劳埃德弄得焦头烂额。但正是从劳埃德毫无顾忌地把风险机制引入美术品市场,可以看出犹太美术商在将美术世界市场化和美术品市场合理化的道路上,走出有多远。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劳埃德才受到了各方面的攻击,才被拖入同罗斯科子女的诉讼。这种冲突看似不同生意人之间或者审美家与生意人之间的冲突,但深层次上,也许正是原先手工业小作坊式的美术品交易方式同犹太商人所代表的艺术世界市场化、艺术品商品化和艺术品交易合理化的一般趋势之间的冲突.

  3.法律雇佣兵以美国人动不动就请律师打官司,可以想见美国律师的人数之众: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共有律师50万人,分摊到全体国民头上是每483人有1个律师(仅次于以色列每408人1个律师,而日本则为1万人1个);以美国律师业务之繁忙,可以想见他们收入的丰厚:70年代末,私人开业的律师一年所得平均为5.5万美元。不过,这些看似惊人的数字如果同美国犹太人的相关数字作一比较,则明显见拙:美国律师中犹太人占20%,纽约市共有2.5万个律师,其中60%为犹太人;犹太律师中有年收入35万美元、一次胜诉酬金达240万美元,甚至350万美元的。法律这个领域虽然远没有(也许永远不会)被犹太商人资本化,但至少其中一个行业--律师行业--的一个部分,已经被合理化了。犹太人以其独特的商业理性在法律园地中同样发掘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金矿。

  总的来说,律师行业与电影业等不同,基本上不是一个有待喜欢冒险的犹太商人来开垦的处女地。在西方社会中,律师很早就在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律师不仅社会地位高,而且其服务很早就商业化了。这个早期商业化过程没有犹太人多大的贡献,因为犹太律师出现得比较晚:美国律师界接纳的第一个犹太律师摩西,莱维是在1778年,而犹太律师的大量出现则是20世纪的现象。更何况律师业作为一个已经确立的行业,对像犹太人这样刚刚获得解放的外来者,是绝对不会持欢迎态度的。如同其他任何已确立地位的行业一样,律师业一开始就以无形的行会章程力图把犹太律师排挤在外:在修习法律方面,犹太青年很难进入美国东部名牌大学的法学院;毕业以后,他们也很难进入美国一些大的法律事务所;即使进去了,也很难得到升迁。所以,同在其他既成体制下一样,犹太律师在律师行业中也是边际人。这样的边际人不可能获得通常由大事务所经手的报酬丰厚的业务,如为商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或办理遗产继承业务等,用著名犹太律师罗奈尔得·戈德法布的话来说,就是:我们不是在野外体育俱乐部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们的社会联系很少,我们进不了大的法律事务所,歧视限制了我们为银行和保险公司工作。我们没有遗产方面的业务,因为我们自己家庭就没有什么遗产。我们也没有重要的法人关系。解决谋生问题的实际方案,就是在社区中工作,经办同个体有关的业务。这种同个体有关的业务,说得透彻点,就是同穷光蛋或倒霉蛋有关的业务,是在盎格鲁-撤克逊律师眼中毫无油水的业务。受排挤的犹太律师的处境,再现了受岐视的犹太民族的长期历史:他们只能同律师事务的瓦砾堆打交道。然而,正如犹太商人本身就是从中世纪经济瓦砾堆--放债和经商--中崛起一样,犹太律师以其对法律本质的体认、以其对公平正义的酷爱、以其对财产分配的黯熟,同样从瓦砾堆中崛起了:他们在为倒霉蛋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倒霉蛋运用法律来改变其倒霉蛋命运的同时,也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倒霉蛋律师的处境。犹太律师成了律师王国的幸运儿!犹太律师开创并最为擅长的法律事务,就是所谓的人身伤害诉讼和股东诉讼。人身伤害诉讼就是今日的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的一部分和前身。从法律上说,人身伤害诉讼的核心是要求物品的生产者和服务的提供者对产品和服务负责,承担由产品和服务所引起的对消费者的一切(不良)后果;而从具体要求上说,则就是个人因受产品或服务的损害而向产品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索赔的法律交涉。

  同样,股东诉讼从法律上说,就是要求公司的经营者必须向所有拥有公司部分产权而又互不联系的人说明公司经营情况;从具体要求上,则是受到损害的中、小股东向公司或其经营者索赔的法律交涉。人身伤害诉讼和股东诉讼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由弱小而受到损害的个体公民针对造成损害的法人和机构提出的起诉。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法庭决斗,因为法人和机构财大气粗,可以雇用上百人的大律师来组团围歼一个倒霉蛋。在常人看来,提起诉讼的小人物纯粹是在玩火,才会投入这样一场无望的决斗。唯有犹太律师不这样认为。犹太律师清楚地认识到,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民主、公正、人权这些概念将不断增加新的意涵和内容,并在经济生活中得到越来越多的体现;而且,保护消费者和中、小股东,不仅体现了法律保障个体权利的要求,也是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的需要。所以,法人和机构即使在法律人才、金钱和时间方面占有巨大优势,也不可怕,而且必输无疑。反过来,纯就经济效益而论,必输无疑的法人和机构不但不可怕,还可爱得很,非常之受欢迎。犹太律师的商业头脑中早就想到,只有穷光蛋同穷光蛋的诉讼,才是真正的瓦砾堆,因为不管哪一方输赢,谁都拿不出钱。而受损害的穷光蛋与财大气粗的法人或机构打官司,只要损害的事实得到确认,原告索赔的要求得到法庭的支援,穷光蛋立刻可以由法人的赔款而富裕起来,越是损害严重,胜诉之后,也就越是富裕。有鉴于此,犹太律师创造了一种极为合理的收费方式,通常称为成功酬金或胜诉酬金。同其他法律服务的计时收费方式不同,接受人身伤害诉讼或股东诉讼委托的律师只在原告胜诉的情况下才收费,败诉则分文不取,不过,一旦胜诉,酬金将高达损害赔偿费的25%-30%。例如,股东诉讼的老前辈、犹太律师波梅兰茨曾接受一些股东的委托,同美国整个投资行业作过一番较量。他向法庭证明所有证券投资公司把管理费用打高了,并迫使它们将收费降到应有水平,从而使公众少支出近5000万美元,反过来,他的事务所获得酬金为240万美元。1976年,针对美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的股东诉讼胜诉,总共持有2200万股股份的1.6万个股东,每股获得赔偿为1.75美元,而犹太律师却获得胜诉酬金350万美元!这就是说,犹太律师的利益同委托人的利益是牢牢绑在一起的,如果败诉,律师等于白白仗义执言了一回;要是胜诉,则一起享用法人财主提供的战利品。说到底,犹太律师最终赚的是有钱人的钱。从这里,我们可以又一次看到犹太人赚钱时的精到和高明。

  犹太人看问题有一种内在的辩证眼光,极善于从事物变化发展的动态中把握事物。犹太律师也一样,他们在接受没钱人的委托时,眼睛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委托人那只干瘪的口袋上,而是从开始就由诉讼材料中看出,被告的那只鼓鼓的口袋,在审理结束时,会造成没钱人口袋的何种变化。说得更赤裸一点,他们从一开始时就估计出了没钱人所受损害的法律意义具有多大的经济价值。从根本上说,犹太律师所起的作用无非就是这一法律意义向经济价值转化过程中的中介,恰如一般商人将物的使用价值转换为商品的交换价值或者相反一样。对于犹太律师的这本法律生意经,一位英国经济学观察家估摸得十分准确,虽则在表达上略显火爆了一些:贪婪犹如饮食,同是人的本性;而为真实的或想象的伤害索取巨额损失赔偿则犹如苹果派,同是美国的特色。这并非偶然:美国的律师行业为了提高自己的营业额,发明了一种极妙的推销手段,即成功酬金,这就是用来答谢律师的那肥肥的一大块--一般占律师为委托人争取到的损失赔偿费的30%,不过要是败诉,就什么也没有了;这正是货真价实的美国实业传统。无销售,无佣金,还有比这更公平的吗?而你一旦接受了这一条,法律就不仅是最高法院崇高的尊严,而且还是像爆玉米花或女子发型那样可以出售的商品了;既然如此,你还能因为以法律为业的人真的四处叫卖而抱怨吗……对稳重的欧洲人来说,这种观念是令人震惊的,但它真的有害吗?当然,即使以法律或正义为商品,只要是在维护法律、伸张正义的前提下赚的钱,总比违反法律、践踏正义的情况下赚的钱,来得正当、来得堂堂正正!

  4.慈善事业中的淘金者犹太商人在把非经济领域商业化的道路上,到底能走多远,人身伤害诉讼远不能算是一个极限例子,真正的极限也许应该是在慈善事业的一部分--养老院--的企业化上。慈善事业的商业化,这听上去似乎本身就是一个词语矛盾。现代社会的慈善事业是一套体制化的通过财产再分配来消除社会应力的机制和机构,从经济上说,应该是一种非赢利的福利事业,说得再干脆一些,应该是一个花钱的行业,而非赚钱的行业。反过来,慈善事业的商业化,则又明摆着慈善机构已经转化成赢利性商业组织,经营者在大把大把地赚钱,如果某个养老院业主在30年左右的时间里,将3万美元增值为2400万美元,称得上赚钱的话。不管其他人觉得如何不好理解,如何陷于词语矛盾而难以自拔,犹太商人则依靠其对利润的敏感,径直占据了这个合法的市场:在美国所有的行业或服务业之中,据说犹太人的支配地位在养老院行业中为最甚。这就是说,养老院行业几乎成了一个犹太人的专营行业,其中最大的业主是伯纳德·伯格曼,其人拥有全美各地近百家养老院的股权,权力之大几乎足以控制这一行业。更不用说,除他之外,许多重要的经营者都是犹太商人。

  犹太商人很清楚,慈善事业的商业化这个词语矛盾是不存在的,因为包含在这个短语中的两个概念本身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范畴。养老院这样的机构作为慈善事业,是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但作为商业组织,则是经营者以其管理活动在为政府工作,既然一切政府工作人员全都领取政府的薪水,那以其私人产业为政府工作的养老院经营者当然不可能纯粹行善积德。所以,慈善事业是要花钱的,但花的是政府的钱,而经营慈善事业的私人业主则是要赚钱的,赚的也理应是政府的钱。养老院的经营者完全可以按照合理化市场的一般原则来经营,他本人是否同时作些慈善之事,完全应由他个人决定,根本不应纳入养老院经营宗旨之中。在60年代的美国,养老院的利润非常可观,其股票在市场上十分抢手。场地的紧缺使养老院身价倍增。况且在60年代中期,美国政府实施了医疗补助计划和医疗照顾计划,老人的医疗费用80%由政府负担,养老院的定价即使较高,个人负担得也不多。所以,华尔街的证券交易所曾发行上市了一种医疗-养老院企业公司的股票,这家由东海岸38家养老院组成的公司的股票最初投放市场时为10美元一股,最后涨到了40美元一股。这家公司的所有人,就是那个犹太商人伯格曼。事实上,犹太商人之所以看中养老院这一行业,是看准了美国各州政府付费制度中的大漏洞。由于老人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大部分为政府负担,每个州都需要制订一套计算方法,以确定保健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补助计划所规定的服务之后,可以向政府收取多少费用。各州的办法大同小异,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统一收费方法,另一类是以成本为基础加价计算的方法。统一收费方法规定了具体服务的收费标准,比较死。而以成本为基础的方法,则依据前一年的开支来决定当年的收费,再加上通货膨胀造成的成本增加。例如,在60年代后期,纽约推行的就是一种成本加价方法,政府除了偿付各类医疗或保健机构的全部开支外,还付给固定比例的利润。这后一种方法,即成本加价方法,计算起来极为方便:政府只需看到养老院开列的成本,就可以立刻算出付款的金额,而养老院经营者只要报出成本,就马上可以算出自己的利润。这样一种方法,诚如一位议员事后的评说,足以令订约方垂涎三尺。因为你花得越多,成本越大,利润也越高。这样一个大漏洞放在那里,对利润特别敏感的犹太商人怎么会不想方设法往里钻呢?当然,在这种尝试中,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还有先成功而后失败的。养老院行业的盟主伯格曼就属于第三种情形。

  伯纳德.伯格曼出生于匈牙利,1929年移居美国。他最初同养老院发生关系时,是纽约下东区一个犹太机构的拉比。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不再从事传教活动,转而进行养老院和地产方面的商业活动。由战前他为之工作的那家养老院业主留给他的3万美元,到1964年,伯格曼的净资产增加到1000万美元以上。这时,伯格曼已经拥有18所养老院的股权,并在其他85家为福利救济事业服务的院所中都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伯格曼本人从未领取过任何一所养老院的营业执照,但在这一行业中却已组织起一个以他为首的卡特尔。有意思的是,同犹太商人在其他行业中的情形完全一致,伯格曼对护理照料很不内行,他在这一行业中的经营活动,基本上属于某种金融组织工作。从医疗补助计划和医疗照顾计划,伯格曼看到纽约州政府的成本加价付费方法的漏洞,随后,他试图借此获得额外利润,就策划了一个兴办多瑙河养老院的方案。方案的核心是提高不动产的价格,从而增加养老院的成本开支,最后获得较高的利润。多瑙河养老院的业主不是伯格曼,而是另有其人,但养老院由伯格曼自己的建筑公司承建,而且,业主同伯格曼的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协定,业主将产权出卖给这家公司,再向该公司长期租用养老院。但是,养老院造好之后,却没有获得营业许可,因为审计部门发现养老院出卖产权然后长期租用产业的安排中,有资金不清的问题。于是,伯格曼又试图把这幢造好的建筑物用作一个寄宿学校,同样以由政府负担的弱智儿童为服务对象。但因为同样的原因,仍然未获许可。接着,伯格曼又打算让这家流产的养老院变成一个为智障成人服务的中心,但审查委员会又发现了许多缺陷,首先就是中心付给土地所有人的租金所占比例太高。最后,伯格曼还想以视力护理中心的名义取得营业许可,仍未成功。此时,已到1971年深秋,伯格曼过于露骨地钻空子,反而导致他成为众矢之的,终于被联邦法院以诈骗罪判刑4个月,罚款250万美元。伯格曼的最终失败,不能看作犹太商人在将慈善事业商业化方面的失败,而应该看作商业化做法自身极限的警示信号。即使在货币经济体制中,利润原则也不是最高原则,更不是唯一原则。货币经济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规范经济、法制经济,利润原则也不能不纳入法制的轨道。法律条例即使有漏洞,即使钻漏洞可以带来厚利,钻漏洞的方式也必须合乎法制的本质精神,否则,再合理的盘算也只能带来一个不合理的结局。由这一点再引伸开来,其实无论电影也罢,美术也罢,道义也罢,除了商业性价值之外,毕竟也有其自身的价值尺度。商业化不应该渗透一切,也不可能渗透一切,商业化在这些领域中的进展,同样有个相对极限。无视这个极限而过于极端的做法,同样可以带来不合理的结局。前面谈及的美术商劳埃德的败诉、律师界要求限制甚至取消成功酬金,还有伯格曼的入狱,是否都为不同领域的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极限标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