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古歌考释·噬嗑 贲 剥 复--中国儒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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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噬嗑

 

噬嗑:亨,利用獄。

初九:“屨校,滅趾。”无咎。

六二:“噬膚,滅鼻。”无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无咎。

上九:“何校,滅耳。”凶。

【占辭考釋】

●亨,利用獄。

《纂言》:“亨,占也”;“利用獄,占也”。參見《乾》占辭“元亨”、《蒙》占辭“利用刑人”考釋。    〇“獄”,獄訟,與“訟”義同,參見《訟》詩題考釋。故《象傳》稱:“先王以明罰敕法。”《左傳》襄公十年“坐獄於王庭”注:“獄,訟也。”《國語·周語》“夫君臣無獄”注同。《周禮·大司寇》“禁民獄”注:“獄謂相告以罪者。”    〇筮得此卦,人神相通,利子斷析訟案。

●无咎

六二爻“无咎”同。參見《乾》占辭“无咎”考釋。

●小吝,无咎。

《纂言》:“小吝,占也”;“无咎,占也”。參見《屯》占辭“往吝”、《乾》占辭“无咎”考釋。“小吝”另見於《萃》。    〇筮得此爻,小有悔恨,終無災祸。

●利艱貞,吉。

《纂言》:“利艱貞,占也”;“吉,占也”。參見《乾》占辭“利貞”、“吉”、《泰》占辭“艱貞无咎”考釋。    〇筮得此爻,有利占【以下第104頁】問艱難之事,可得吉利。

●貞厲,无咎。

《纂言》:“貞厲,占也”;“无咎,占也”。參見《訟》占辭“貞厲”、《乾》占辭“无咎”考釋。    〇筮得此爻,占問者有危險,但最終無災殃。

●凶

參見《屯》占辭“大貞凶”考釋。

【古歌考釋】

●噬嗑

“噬”(shì),食,喫。《釋文》:“噬,嚙也。”《集解》:“噬,食也。”《今注》:“噬者,嚙而未咽也。”即今所謂“嚼”。    〇“嗑”(kè),通“合”,合口,與“噬”義同。《序卦傳》:“嗑者,合也。”《釋文》:“嗑,合也。”《説文》:“合,合口也。”也可以理解爲今所謂“嗑”,指牙齒碰上了硬東西,如詩中所説的“金矢”、“黃金”等。“嗑”不見於詩辭,可能是作《易》者所加。    〇“噬嗑”,即“食”。《彖傳》:“頤中有物曰噬嗑。”《雜卦傳》:“噬嗑,食也。”    〇“噬”爲詩題,摘自歌辭。本詩冩囚徒生活,故卦辭稱:“利用獄。”

●屨校,滅趾。

“屨”(jù),穿(鞋),貫入。《集解》引虞翻:“屨,貫。”《正義》:“屨謂著而履踐也。”《纂言》:“屨謂著於其足。”    〇“校”(jiào),通“械”,今所謂“枷”。王弼:“校者,以木絞校者也,即械也。”《正義》:“校謂所施之械也。”《説文》:“校,木囚也”;“械,桎梏也”。《今注》:“蓋校者,囚人刑具之通名。或施於足,亦謂之桎,故此曰:‘屨校滅趾’,謂校掩其足也。或施於項,今謂之枷,故上九云:‘何校滅耳’,謂校掩其耳也。”    〇“屨校”,足穿械具。《集解》引干寳:“屨校,貫械也。”主人公顯然是囚徒。    〇“滅”,通“沒”,掩沒,遮掩。《小爾雅·廣詁》:“滅,沒也。”【以下第105頁】《纂言》:“滅,沒也,猶浸在水中,沒而不見也。”《經解》“滅,沒也,掩藏之意。”    〇“趾”,足。《釋文》:“趾,足也。”《爾雅·釋言》同。    〇“滅趾”,遮住雙足。可見足械之大。《篆言》:“今械木之廣,既圍胫而遮掩,又過其胫,并不見胫下之趾也。”《經解》:“足械,則從上視之不見趾。”《繫辭傳》:‘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屨校滅趾无咎。’此之謂也。”可見本句歌辭是冩懲戒“小人”。    〇“屬校滅趾”,當接“何校滅耳”之後,因“趾”、“耳”用古韻之部;所言皆“校”;且“噬膚滅鼻”當爲古歌首句,詩題取其第一個字“噬”。

●噬膚,滅鼻。

“膚”,皮,腹皮。《纂言》:“膚者,采腹之下,柔软無骨之肉。”《儀禮·少牢饋食禮》“雍人倫膚”注:“膚,脇革肉。”《禮記·禮運》“膚革充盈”疏:“膚是革外之薄皮。”    〇“噬膚”,喫獸腹皮。《公羊傳》桓公四年,注:“古者肉食,衣皮服,捕禽獸。”禽獸肉可食,皮制革,腹皮無用,故用來喂囚奴。    〇“滅鼻”,掩沒鼻子,形容囚奴饑餓餮餮之相。《集解》引侯果:“噬過其分,故滅鼻也。”《纂言》:“所噬之膚,掩過噬者之鼻也。”《經解》“貪餮無狀,捧而噬之,則上掩其鼻也。”

●噬腊肉,遇毒。

“腊”(xī),陳久的乾肉。《釋文》:“腊音昔;”引馬融:“晞於陽而煬於日曰腊肉”;引《周禮》鄭注:“小物全乾曰腊”。《纂言》:“腊正作昔,上■<上从下从>象肉之形,下從日月之日,干者也”;“田獵所獲野物,或獸或禽,全體乾之,通謂之腊”。《正義》:“腊是堅剛之肉也。”古字作“昔”,《説文》:“昔,乾肉也。”古人留藏曬乾的獸肉,以備無食,久而乾硬變質,故以之喂囚奴。    〇“毒”,肉中所帶的箭毒。《集解》引虞翻:“毒謂矢毒也。”或指食物變質。《纂言》:“凡食物臭味之惡者爲毒。”【以下第106頁】

●噬乾胏,得金矢。

“乾”(gān),通“幹”,即今幹枯之幹。《釋文》:“乾音幹。”《古今韻會》引《字林》:“乾,燥也。”    〇“胏”(zǐ),棄而不食的骨上之肉。《釋文》引馬融:“有骨謂之胏”;引《字林》:“胏,食所遺也”。《集解》引陸績:“肉有骨,謂之胏。”《本義》:“胏,肉之帶骨者。”《説文》作“■<上人中肉下土>,食所遺也。”遺棄的干肉骨頭,故用來喂囚奴。    〇“金”,從時代看,當指銅。下文稱“黃金”,當指銅的顔色。    〇“矢”,箭,這裏既言“金”,則當専指箭頭(鏃)。《經解》:“金矢,所以獲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謂箭鏃也。”《今注》:“蓋古人射獸,矢著獸體,鏃折而鉗於骨肉中,未剔出,故噬胏而得金矢也。”《通義》:“金矢,銅鏃,銅箭頭。”    〇“噬乾胏,得金矢”當接“噬膚滅鼻”,古韻脂部“矢”與質部“鼻”陰入對轉諧韻。

●噬乾肉,得黃金。

“乾肉”,與上文“腊肉”、“乾胏”義同。    〇“黃金”失韻,疑本當作“黃矢”,與上文“金矢”同。《通義》:“黃金:銅鏃。”《帛書》“得黃金”作“遇毒”,則“肉”、“毒”諧韻,與六三爻歌辭同。

●何校,滅耳。

“何”(hè),“荷”(負荷)的本字。《帛書》即作“荷”。《校勘》:“古本何作荷。”《説文》:“何,儋也。”“儋”是“擔”的本字。徐鉉:“儋何即負何也,借爲誰何之何,今俗别作擔荷,非是。”《釋文》:“何,本亦作荷”;引王肅:“荷,檐”。“檐”是“擔”的假借字。《正義》:“何謂擔何。”《本義》“何,負也。”    〇“何校”,扛枷。    〇“滅耳”,掩沒耳朵。形容枷械之大。《正義》:“何擔枷械,滅沒於耳。”《纂言》:“是械之厚掩過其耳,而耳不見也。”《經解》:“如今何枷,則從下視之不見耳,故日‘滅耳’。”

 本詩質部“鼻”與脂部“胏”、“矢”陰入對轉諧韻,“金”字失韻,疑有譌誤;“肉”、“毒”用古韻覺部,“趾”、“耳”用之部,【以下第107頁】兩部又可諧韻。

【古歌譯評】

囚奴之歌

 

 

噬膚,

吞喫著獸皮,

滅鼻。

糊住了口鼻。

噬乾胏,

啃噬陳年的骨肉,

得金矢。

咬到肉中的箭頭。

 

 

噬乾肉,

咀嚼乾肉的筋骨,

得黃金。

磕上箭頭的銅鏃。

噬腊肉,

喫著乾硬的肉块,

遇毒。

中了箭毒的侵害。

 

 

何校,

扛著這沉重的枷锁,

滅耳。

遮沒了我的耳朵。

屨校,

戴著這鉅大的枷鐐,

滅趾。

遮沒了我的雙腳。

這是一首囚奴之歌。主人公可能是奴隸,也可能是囚奴,因此,本詩體裁類似於“風”。全詩用“賦”的手法,細致描繪了囚奴的苦難生活:豬狗不如的飮食,足曳肩扛的沉重枷鐐。描冩中流露出深沉的怨恨,讀來沉痛感人。

 

22.賁

 

賁:亨,小利有攸往。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

六二:“賁其須。”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以下第108頁】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六五:“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上九:白賁无咎。

【占辭考釋】

●亨,小利有攸往。

“亨”,參見《乾》占辭“元亨”考釋。    〇“小利”,略有所利。另見於《遯》、《既濟》“小利貞”。參見《乾》占辭“利貞”考釋。    〇“有攸往”,參見《乾》占辭“君子有攸往”考釋。    〇“利有攸往”爲常見占辭,《易經》中出現10次,其反面爲《剥》、《无妄》“不利有攸往”、《遯》“勿用有攸往”。    〇筮得此卦,人神相通,略有利於有所前往。

●永貞吉

另見於《益》。《纂言》:“永貞吉,占也。”參見《坤》占辭“利永貞”、“安貞吉”考釋。    〇筮得此爻,占問長期吉凶,可得吉利。

●吝,終吉。

參見《屯》占辭“往吝”、《需》占辭“終吉”考釋。筮得此爻,雖有悔恨,終將吉利。

●白賁无咎

這是《易經》借象爲占、借題發揮的手法。    〇“白賁”,飾以素白。參見本卦詩題“賁”考釋。這是作《易》者崇尚簡樸的思想表現,《論語·八佾》:“子夏問曰:‘“素以爲绚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就是這個意思。故稱“无咎”。    〇“无咎”,參見《乾》占辭“无咎”考釋。    〇筮得此爻,崇尚樸素則無災祸。

【古歌考釋】

●賁

“賁”(bì、bēn),通“斑”,文飾,黃底白文。是形容詞,而【以下第109頁】非動詞。《釋文》引傅氏:“賁,古班字。”《經解》:“賁,古斑字,文章貌。”《序卦傳》:“賁者,飾也。”《雜卦傳》:“賁,无色也”;《經解》:“无字是天之譌,蓋青白色也”。“无色”也可能是“白色”的不凖确表述,《釋文》引鄭玄:“賁,文飾之貌”;又引王肅:“賁,有文飾,黃白色”。《詩·白駒》“賁然來思”箋:“賁,黃白色也。”《爾雅·釋魚》“貝餘貾黃白文”郭注:“以黃爲質,白爲文點。”這是説一種貝。“賁”即從貝。《纂言》:“字從貝,諧卉聲。貝,水蟲,背有文如錦,故爲文飾之義。”從下文“皤如”、“白馬翰如”看,“賁”指白文。本詩“賁”均指馬的顔色,其馬黃質而多白文,故稱“白馬”。《經解》指出:“翰,白馬也。《禮記》:‘商尚白,戎事乘翰。’”殷人喜愛白馬,則本詩可能是商末詩歌。《論衡·指瑞》:“白者,殷之色也。”《周禮·司常》“雜帛爲物”注:“白,殷之正色。”    〇“賁”爲詩題,摘自歌辭。

●賁其趾,舍車而徒。

“趾”,足。參見《噬嗑》古歌“屨校滅趾”考釋。這裏當指馬足。    〇“賁其趾”是描冩馬足斑白。    〇“舍”,通“捨”,放棄,棄寘。《釋文》:“舍音捨。”《通義》:“舍:通捨。”《論語·述而》“舍之則藏”釋文:“舍,放也。”《左傳》定公四年“舍舟於汭”釋文:“舍,棄也。”《漢書·匈奴傳》“令舍貴立賤”注:“舍謂棄寘也。”    〇“徒”,步行。《集解》引虞翻:“徒,步行也。”《詩·黍苗》“我徒我御”箋:“步行曰徒。”    〇“舍車而徒”,不乘車而步行。《象傳》:“‘舍車而徒’,義弗乘也。”本詩是冩婚聘,已近女方之家,故下車來,以示虔敬。

●賁其須

“須”,本義指胡須。《説文》:“須,面毛也”;徐鉉注:“此本須髯之須。頁,首也;彡,毛飾也。”這裏當指白馬的鬃、尾。“須”不單指人須,也可指獸毛。例如《周禮·冥氏》:“獻其皮革齒須。”    〇“賁其須”,是描冩馬尾馬鬃斑白。

●賁如濡如【以下第110頁】

“如”,通“然”,形容詞尾。    〇“賁如”,斑然,毛色斑白的様子。    〇“濡”,潤澤。《史記·刺客列傳》“無濡忍之志”索隠:“濡,潤也。”《詩·羔裘》:“羔裘如濡”,傳:“如濡,潤澤也”;《皇皇者華》:“六轡如濡”,箋:“如濡言鮮澤也”。可見“濡”常用來形容馬的毛色。    〇“濡如”,毛色潤澤的様子。《纂言》:“猶《詩》言‘六轡如濡’,謂所飾之文采鮮澤也。”《正義》:“濡如,潤澤之理。”

“賁其趾”、“賁其須”是局部描冩,“賁如濡如”是全體描冩。

●賁如皤如,白馬翰如。

“皤”(pó,古音pán),白色。《釋文》:“皤,董音盘”,“鄭陸……音煩。”與下文“翰”協韻。《集解》:“蟠亦白素之貌也。”《正義》:“皤是素白之色。”《本義》:“蟠,白也。”    〇“皤如”,毛色潔白的様子。與“賁如”義相近。《今注》:“皤如者,馬色白皤然也。”    〇“翰”,本指羽毛,這裏指馬的白色鬃尾,即上文所謂“賁其須”。“翰”有白馬的意思。《經解》:“翰,白馬也。”《禮記·檀弓》“戎事乘翰”注:“翰,白色馬也。”《家語·五帝》“戎事乘翰”注同。“翰”又有白毛的意思。《釋文》引鄭玄:“翰,白也。”《山海經·中山經》“崛山其鳥多翰鷩”注:“翰,白翰”;又《西山經》“嶓冢之山鳥多白翰”注:“白翰,白鵫也,亦名鵫雞,又曰白雉”。“翰”還有長毛的意思。《禮記·曲禮下》“雞曰翰音”注:“翰猶長也。”《文選·羽獵賦》注引《尚書大傳》注:“翰,毛之長大者。”《今注》:“余謂翰借爲■<倝馬>或▲<倝毛>。《説文》:‘■,馬毛長者。從馬,倝聲’;‘▲,獸豪也,從毛,倝聲’。《尚書大傳》‘取白狐青翰’鄭注:‘翰,毛長也。’以翰爲▲。長毛曰▲,長毛之馬曰■,乃一音一義之轉。此云翰如,則馬長毛之貌也。”但馬體毛不長,毛長者爲尾、鬃。    〇“白馬翰如”,白馬的鬃尾又白又長的様子。

●匪寇,婚媾。

不是盗寇,而是來求婚者。參見《屯》古歌“匪寇婚媾”考【以下第111頁】釋。    〇從歌辭及詩意來看,《屯》、《賁》、《睽》三首古歌題材一致,可能出自同一首古歌,或一套組詩。

●賁于丘園,束帛戔戔。

“賁”當指白馬。這是借代手法,以顔色代實體。    〇“丘園”,坡地上果園邊的籬笆。《集解》引虞翻:“木果曰園。”《詩·將仲子》疏:“園者,圃之藩”;又《七月》傳“春夏爲圃”疏:“園者,外畔藩籬之名”。《周禮·載師》“以場圃任園地”注:“樊圃謂之園”;又《太宰》“二曰園圃”注:“樹果蓏曰圃;園,其樊也。”    〇“賁于丘園”,白馬來到山坡上的果園藩籬邊。這可能是指女方家門前,《今注》:“丘園,女家之所居也。”    〇“束”,帛的數量單位,每束五匹(五兩),每匹兩疋(兩端),總共十疋。《釋文》引《子夏傳》:“五匹爲束。”《穆天子傳》“勞用束帛”注:“五兩爲一束。”《儀禮·士冠禮》“束帛儷皮”注:“束帛,十端也。”《管子·治國》“春糴以束”注:“束,十疋也。”《周禮·大宗伯》注“束帛而表以皮爲之飾”疏:“束者,十端,每端丈八尺,皆兩端合卷,總爲五匹,故謂之束帛也。”    〇“束帛”,這是求婚納彩的聘禮。《經解》:“昏禮納帛一束。”《周禮·士昏禮》:“納徵,玄纁束帛儷皮”;又《媒氏》:“凡嫁子取妻,入貨純帛無過五兩”。《禮記·雜記下》:“納貨一束,束五兩。”    〇“戔戔”(jiān),堆積的様子。形容彩禮豐厚。《釋文》引黃注:“戔戔,猥積貌”;引馬融:“委積貌”;引薛注、虞注:“戔戔,禮之多也”。《集解》引虞翻:“束帛戔戔,委積之貌。”《正義》;“戔戔,眾多也。”

本詩“須”、“濡”用古韻侯部,而與魚部“徒”諧韻;歌部“皤”與元部“翰”陰陽對轉諧韻;“寇”、“媾”用古韻侯部;“園”、“戔”用元部。【以下第112頁】

【古歌譯評】

納彩之歌

 

 

賁其趾,

斑白的馬足,

舍車而徒;

人们步行而下車;

賁其須,

斑白的馬尾,

賁如濡如。

馬毛斑白而潤澤。

 

 

賁如皤如,

馬毛白又亮,

自馬翰如:

馬尾白又長:

匪寇,

這不是盗寇,

婚媾。

這只是婚媾。

 

 

賁于丘園,

馬兒來到坡上的果園,

束帛戔戔。

納彩的布帛堆積如山。

這是一首求婚納彩之歌。就其民間婚俗的內容而言,類似於“風”。詩人用“賦”的手法,細致描冩了求婚致禮的情景。而令人尤感新鮮的是,詩中并未著力冩人,卻用了大量篇幅不厭其詳地冩馬:馬足、馬鬃、馬尾、尤其是馬的毛色。這是一種炫耀,或僅僅是出於一種偏愛?由於我们對遠古習俗知之太少,難以捉摸主人公的復雜心態。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白馬”對求婚的成功是至關重要的。難道中國遠古時代的少女,就特别垂青於“白馬王子”?這真是一個謎。

 

23.剥

 

剥:不利有攸往。

初六:“剥牀以足。”蔑貞,凶。【以下第113頁】

六二:“剥牀以辨。”蔑貞,凶。

六三:剥之无咎。

六四:“剥牀以膚。”凶。

六五:“貫魚,以宫人寵。”无不利。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剥廬。”

【占辭考釋】

●不利有攸往

參見《賁》占辭“小利有攸往”考釋。    〇筮得此卦,不宜有所前往。

●蔑貞,凶。

六二爻“蔑貞凶”同。《纂言》:“蔑貞凶,占也。”    〇“蔑”,通“無”、“勿”。《釋文》引馬融:“蔑,無也。”《詩·板》“喪亂蔑資”傳、《國語·晉語》“吾蔑從之矣”注均同。《集解》引虞翻:“蔑,無。”《詩·采苓》傳:“無與勿同也。”參見《乾》占辭“勿用”考釋。    〇“貞”,占問。參見《乾》占辭“利貞”考釋。    〇“蔑貞”,勿占。類似的占辭如:《蠱》“不可貞”、《小過》“勿用永貞”等。與占辭“利貞”、“可貞”相反。    〇“凶”,參見《屯》占辭“大貞凶”考釋。    〇筮得此爻,不可占問,否則凶險。

●剥之无咎

《釋文》作“剥无咎”,同《帛書》。這也屬於《易經》占辭借題發揮的手法。    〇“剥”,撃落,脱落。參見本卦詩題“剥”考釋。    〇“无咎”,參見《乾》占辭“厲无咎”考釋。    〇筮得此爻,物有剥落,也無災殃。

●凶

參見《屯》占辭“大貞凶”考釋。

●无不利

參見《坤》占辭“无不利”考釋。【以下第114頁】

【古歌考釋】

●剥

“剥”,敲撃,撃落。這裏當指收取果實,故下文有“碩果”。《釋文》引馬融:“剥,落也。”《本義》同。《正義》:“剥者,剥落也。”《詩·七月》“八月剥枣”傳:“剥,撃也”;《今注》:“本卦剥字皆此義”。    〇“剥”爲詩題,摘自歌辭。

●剥牀以足

“牀”,通“裝”,把果實裝上車。《釋名·釋牀帳》:“牀,裝也。所以自裝載也。”或釋爲車箱。《通義》:“牀:車厢。這裏代指車子。”    〇“以”,用。    〇“足”,腳。    〇“剥牀以足”,踮起腳跟把果實裝上車。

●剥牀以辨

“辨”,指手指,手掌。《集解》引虞翻:“指間稱辨。”這是借辨爲釆(biàn)。《説文》:“釆,辨别也,象獸指爪分别也”;“讀若辨”。《經解》引《説文》説:“故指間稱辨。”    〇“剥牀以辨”,用手把果實裝上車。

●剥牀以膚

“膚”,通“扶”,也指手。《書大傳》“扶寸而合”注:“四指爲扶”;《公羊傳》作“膚寸而合”,注:“側手爲膚”。《禮記·王制》注“握謂長不出膚”疏:“扶則膚也。”又《投壺》“筹室中五扶”注:“鋪四指爲扶。”可見“以膚”與“以辨”義相近,均指用手裝車。《釋文》:“京作‘簠’。”亦通。簠是裝果的竹筐。

●貫魚,以宫人寵。

“貫”,穿。這裏當指穿繩套車,凖備運走果實。《釋文》:“貫,穿也。”《論語·衛靈公》“予一以貫之”皇疏:“貫猶穿也”;又《里仁》“吾道一以貫之”皇疏:“貫猶統也”。“統”即籠絡,例如套馬。《一切經音義》十引《蒼頡》:“貫,穿也,以繩穿物曰貫。”    〇“魚”,通“御”,駕車。《今注》:“魚疑當讀爲御,古字通用。”【以下第115頁】《説文》:“御,使馬也。”    〇“貫魚”,套馬駕車。    〇“宫”,宫刑。《白虎通·五行》:“宫者,女子淫,執寘宫中不得出也;丈夫淫,割去其勢也。”《吕覽·知接》“竪刀自宫”注:“宫,割陰爲阉人。”    〇“宫人”,宦官。《今注》:“宫人謂受宫刑之人。”《淮南子·人間訓》“宫人得戟”注:“宫人,宦侍也。”    〇“以宫人寵”,以宫人身份而穫得恩荣,得以“貫魚”。國君(下文“君子”)往往寵信宫人,這裏駕車運果也是一種恩荣寵信。    〇又《帛書》作“貫魚食宫人籠”,可斷句爲:“貫魚食宫,人籠”。“人籠”似當讀爲“入寵”《帛書》“人”、“入”不分;“籠”通“寵”),意謂駕車運果供养宫廷,入宫邀寵。如此則諧韻,且合乎古歌句法節奏。

●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剥廬。

“碩”,大。《詩·碩鼠》箋:“碩,大也。”《方言》一:“碩,大也,齊宋之間曰碩。”    〇“碩果”,肥大的果實。    〇“不食”,(小人)不得私自食用,應以貢獻“君子”。    〇“君子”,有爵位者。參見《乾》占辭“君子終日乾乾”考釋。    〇“輿”,車。《集解》“輿”即作“車”。    〇“得輿”,這裏是指获得一車一車的果實。統治者满載而去的,本是勞動者的成果,這裏所表現出的不平之情,也是中國詩歌的常見主題之一。    〇“小人”,平民,指勞動者。參見《師》占辭“小人勿用”考釋。    〇“廬”,田間草屋。《通義》:“廬:草房子。《詩·信南山》:‘中田有廬。’廬在田中,農民所住,草棚之類。”《荀子·正名》注:“廬,草屋也。”《公羊傳》宣公十五年注:“在田曰廬。”《漢書·食貨志上》注:“廬,田中屋也。”    〇“廬”,《帛書》作“蘆”,《注譯》認爲:“‘廬’疑讀爲‘蘆”;引《説文》:“蘆,一曰荠根”;《詩·谷風》:“其甘如薺”;《釋文》:“薺,菜也。”君子得瓜果,小人得野菜。亦通。    〇“剥廬”,收果於田間草棚中。

本詩屋部“足”與魚部“膚”、“魚”、“輿”、“廬”諧韻。【以下第116頁】

【古歌譯評】

收果之歌

 

 

剥牀以足;

收果裝車踮起足;

剥牀以辨,

收果裝車用雙手,

剥牀以膚。

收果裝車以手扶。

 

 

貫魚,

誰來套車誰來駕,

以宫人寵。

宫中侍者恩寵大。

 

 

碩果不食:

碩果不得飽我腹:

君子得輿,

國君满載果實去,

小人剥廬。

百姓收果在草廬。

這是一首收穫果實之歌。主人公應是收果的勞動者,他爲國君收穫果實,口吻中流露出不平之氣,類似《詩·風·伐檀》。全詩以“賦”的形式,首先運用排比,描繪收果裝車的緊張勞動場面;然後敍述套車運果的情景;最後則以鮮明的對比,揭示出不勞而获和勞而不获的強烈反差。這種批判現實的精神,正是本詩的主要價值所在。

 

24.復

 

復:亨,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初九:“不遠復。”无祗悔,元吉。

六二:“休復。”吉。

六三:“頻復。”厲无咎。

六四:“中行獨復。”【以下第117頁】

六五:“敦復。”无悔。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占辭考釋】

●亨,出入无疾,朋來,无咎。

“亨”,人與神溝通。參見《乾》占辭“元亨”考釋。    〇《纂言》:“出入无疾,占也”;“朋來无咎,占也”。    〇“出入”,當指呼吸,故稱“无疾”。《素問·六微旨大論》:“出入廢,則神机化滅”;注:“出入謂喘息也”。    〇“无疾”,無病。參見《豫》占辭“貞疾恒不死”考釋。    〇“朋”,朋貝,錢幣。參見《坤》占辭“西南得朋東北喪朋”考釋。    〇《通義》:“朋來,获得朋貝。即賺了錢。”    〇“无咎”,參見《乾》占辭“厲无咎”考釋。    〇筮得此卦,人、神相通;呼吸順暢,沒有疾病;將穫錢財,沒有災祸。

●利有攸往

參見《賁》占辭“小利有攸往”考釋。

●无祗悔,元吉。

參見《同人》占辭“无悔”、《坤》占辭“元吉”考釋。    〇“祗”(zhī),語氣助詞。《釋文》:“祗,辭也。”《坎》“祗既平”注同。“无祗悔”即“无悔”。    〇筮得此爻,無所悔恨,大爲吉利。

●吉

參見《乾》占辭“吉”考釋。

●厲无咎

參見《乾》占辭“厲无咎”考釋。

●无悔

參見《同人》占辭“无悔”考釋。

●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以下第118頁】

參見《屯》占辭“大貞凶”、《訟》占辭“无眚”考釋。《釋文》引《子夏傳》:“傷害曰災,妖祥曰眚。”    〇“行師”,出兵作戰。參見《謙》占辭“利用行師征邑國”考釋。    〇“以”,及。《本義》:“以猶及也。”《通義》:“以:與,及。”《詞詮》:“以,介詞,及也。表連及。”并引本例。    〇“克”,能。    〇筮得此爻,凶險,有災,以此出兵作戰終將大敗,累及國君也有凶險,以至元氣大傷,十年之內無力再行征戰。

【古歌考釋】

●復

“復”,返回。《釋文》:“復,反也,還也。”《集解》引何妥:“復者,歸本之名。”《纂言》:“復,還反也。”《爾雅·釋言》:“復,返也。”本詩似冩商旅之人還家,故《象傳》稱“商旅不行”。    〇“復”爲詩題,摘自歌辭。

●反復其道,七日來復。

“反”,同“返”,返回。與“復”同義。《經籍纂詁》:“返,古作反。”《説文》:“返,還也。”《左傳》昭公二十年注:“反,復也。”《漢書·楊王孫傳》集注:“反,歸也。”    〇“其道”,這條路。《今注》:“道乃道路之道也。”這裏以“其”特指,當指詩中主人公所熟悉的歸路。    〇“反復其道”,返復於其道,沿著這條路返回。    〇“七日”,七天,不到十天。意謂不遠,很快可以回家。《纂言》:“出外而反者,還復其初所行之道路,則七日可以來至於家而復也。”《經解》:“復以日言,幸其速也。”《今注》引王引之:“蓋日之數十,五日而得其半,不及半則稱三日,過半則稱七日。”    〇“來”,歸,與“復”同義。《雜卦傳》“升不來也”注:“來,還也。”《詩·采薇》箋:“來猶反也。”《左傳》文公七年“其誰來之”注:“來猶歸也。”    〇“七日來復”是説歸途不遠,猶下文“不遠復”。

●不遠復【以下第119頁】

    出行未遠而返。《纂言》:“出外不遠而遄復者也”;又上六注:“初曰‘不遠’者,行出未遠而復”。《今注》曰:“不復遠者,行未遠而返也。”

●休復

“休”,喜。與下句“頻”相反。《國語·周語》“爲晉休戚”注:“休,喜也。”《廣雅·釋詁》同。《詩·蟋蟀》“良士休休”傳:“休休,樂道之心,”    〇“休復”,興高彩烈地歸來。《今注》:“休復者,欣悦而返也。”

●頻復

“頻”,蹙,皺眉,憂慮的様子。與上句“休”相反。《釋文》引馬融:“頻,憂頻也。”《集解》引虞翻:“頻,蹙也。”王注:“頻,頻蹙之貌也。”《正義》:“頻謂頻蹙。”《今注》:“此用蹙眉之義。蹙眉,愁苦之狀也。”    〇“頻復”,愁眉不展地歸來。

●中行獨復

“中行”,中途,半路。與上文“不遠復”呼應。《爾雅·釋宫》:“行,道也。”《纂言》:“行者,路也”;又上六注:“中行者,行至中道而復”。《通義》:“中行:中途。”《象傳》:“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〇“中行獨復”,中途獨自返回。《今注》:“中行獨復者,與人同往,至中道而己獨返也。”

●敦復

“敦”,急促,急迫。《通義》:“敦:迫促也。”《詩·北門》釋文引《韓詩》:“敦,迫也。”《後漢書·班彪傳下》注:“敦猶迫逼也。”    〇“敦復”,急切地返回。歸心似箭。

●迷復

“迷”,迷路,誤入歧路。《纂言》:“迷者,冥行失其正道也。”《今注》:“迷,失路也。”《韓非子·解老》:“凡失其所欲之路而妄行之,則爲迷。”    〇“迷復”,歸途迷路。這是承接“敦復”而來,由於歸心太切,匆忙之中迷失了道路。

本詩覺部“復”與幽部“道”陰入對轉諧韻。【以下第120頁】

【古歌譯評】

歸途之歌

 

 

反復其道,

沿著這大路返還,

七日來復。

回到家只要七天。

 

 

不遠復,

出門不遠就回頭,

休復,

時而欣喜,

頻復。

時而心憂。

 

 

中行獨復,

獨自返回於中途,

敦復,

歸心啊太切,

迷復。

迷失了道路。

這是一首歸客之歌。詩中主人公可能是出門行商,因思戀家人而半途折回。從這種題材看,類似於“風”。全詩用“賦”的手法,而集中筆墨於人物的心理描冩:走哪條路?何日才能到家?時而興高彩烈,時而憂心如焚。由於歸心太切,結果迷失了方向,欲速而不達,令人惋惜。這様成功的心理描冩在古詩中是不多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