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让小三们到“宝马车外”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01:31:58

【核心提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8月13日《扬子晚报》) 


这两天,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的正式实施,在网民中像是炸开了锅。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最新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可以说是从婚外情到生育权多方面,断清了复杂多变的夫妻问题,男方送了巨额财产给二奶,大婆可以依据婚内财产不能私自送予的规定,要回自已该有的财产。笔者注意到,这次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条,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就是小三),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也作了具体的规定。从解释的内容分析,笔者认为,新婚姻法将让傍大款的小三们到“宝马车外”哭!

大家应该还记得“宁在宝马车上哭,不在自行车上笑”的拜金女们吧。当今社会,金钱至上,已经极大渗入到了我们的恋爱、婚姻和家庭,已经严重影响着我们正常的婚姻家庭。这次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已表明已婚的“宝马男”们为了摆脱“小三女”们而达成的“分手协议”是无效的。例如男方包养“二奶”,如果双方约定分手费10万元,那么,男方不付钱,女方也无权提起诉讼,但如果男方已经支付了分手费又后悔的,法院同样不予受理。这样规定,能否有效遏制“拜金女”傍大款的做法吗?

“宁在宝马车上哭”之“拜金”观念,让如今的女孩子们都认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也就造成了“二奶”“小三”的盛行,让人感叹道德的崩溃、社会的失序,“二奶村”的堂而皇之,“小三”、“二奶”之公开亮相,争丈夫、争财产、甚至女大学生们都公开求当“二奶”、“小三”;有的甚至开小三联盟网站,其对金钱的赤裸裸追逐,破坏的不仅是道德风尚,也是对于法制社会的挑战。难怪教育部原副部长吴启迪十分痛心,让我们这个社会感到痛心疾首。女人只想着摘果子,没有想着去培育树苗。

现如今,由于第三者插足的原因,导致家庭婚变是屡见不鲜,小三现象作为一种社会丑陋现象,其破坏力已经严重威胁到家庭、社会和谐,停留在道德层面的救赎已然失去效力,许多受害者面对自己的丈夫被抢走,自己的家庭遭解体而束手无策、极度无奈。从现在的法律解释来看,法律确认了配偶的忠诚义务,所谓“二奶”“小三”们之权益不复存在,正室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对于那些不劳而获、贪图虚荣女性的重重一击。让“二奶”“小三”们再赖在“宝马车”里哭是没有用了,你出卖了青春,以后就有可能是到“宝马车外”去哭了。因为新的婚姻解释将会让你——人财两空!

然而,也许会有人会更担心,这会让男人会更花心,离婚成本越来越低,以及离婚率增加,我以为这根本不是什么问题?有人认为,女人有时候做小三,是逼不得已,是男人欺瞒的,才使一些女人伦为小三的行列。这样的说法貌似有一定道理,可令人不解的是,做小三的女人难道都是天真无邪、容易上当受骗的女人?我看未必,男人是不是欺骗很容易看得出来,不是男人欺骗女人而是女人自己欺骗自己,大多数情况,女人做小三的原因,大部分是为钱,极少数是为情所愿。否则,怎么解释拜金女们“宁在宝马车上哭,不在自行车上笑”这种现象?因此,笔者认为,新婚姻法这样的解释就非常有必要。

大家都知道,婚姻的真正基础是感情,这是由人的一种精神财富所决定的。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当一个家庭,因为小三的出现浮现危机时,危害的不仅仅是一个家庭,和一两个家庭成员,而当小三成群结队的呼啸而来,以群体性蔓延开去,殃及的便是整个社会。因此,不管怎样,笔者还是非常赞同国家要出台的这样一种法律监管,它的出台有利于家庭的和谐,有利于打击小三,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让道德和法律互为作用,才能够更为彻底的根除这一社会毒瘤,让社会得以宁静。

总之,笔者认为,有了这些婚姻的新解释,也让整日因操劳而容颜早逝的黄脸婆们,再不用担心在若干年后会像《蜗居》里说的那样——会有人住你的房,用你的钱,睡你的男人,还打你的娃了……更能让“宁在宝马车上哭”的小三们走开,到时要哭了,就请到“房子”外、“宝马车”外哭吧,“赖”!看来是赖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