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七十逾矩,杀无赦;七十五逾矩,斩立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2:51:10
    人大讨论修改刑法,七十五岁免死刑。未知真假。
    刑法年龄限制有“18岁以下”,“16岁以下”,“未成年”三档。三档年龄考量,怜悯这些阅世未深,心智未熟,误入歧途的小人,“孺子或可教也”。 另有“怀孕妇女”额外一档。考量的是怀孕妇女肚子中还没有出生的无辜生命,没有义务因为怀孕妇女的罪恶而受惩罚,陪上性命。这一档在计划生育,主动流产合法,强迫流产合法情况下,其存在价值似有折扣,更有讨论修改理由。肚子里面没有出生的胎儿是不是生命?是不是人?怀胎几个月算人?是否享有生命尊严,人的权利等等伦理学、社会学问题,谁搞懂了?从可以主动堕胎,被动堕胎,强迫堕胎看,肚子里边的没有出生的胎儿,不算生命,不能算人,否则那些赞同提倡流产堕胎,搞流产,搞堕胎的人,包括白衣天神和白衣天使的医生和护士,都杀戮无度,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了。
    七十五岁以上免死刑,什么考量呢?据说是国际接轨。死刑本身就没有国际接轨嘛。有的国际就没有死刑,有的国际就死刑,这接的是哪门子国际了?其真正的意义在于,咱们为嘛搞死刑?死刑以罪定,不以年纪定。未成年人等原因,放在七十五岁不成立。七十五岁,人精了。再说,未成年人也不知道立法,没可能立法,七十五岁人知道立法,可以立法嘛。就像七十五岁人可以肆无忌惮地自己立法,或者怂恿立法,一次又一次地自己给自己提工资,定待遇,这回七十五岁人把自己定为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
    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什么是“不逾矩”?活了七十岁,什么道理都搞懂了,再怎么弄都不会去搞犯法犯罪,更不用说犯死罪了。二种解析是,只要熬到七十岁,就干什么都行,杀人放火,人伦泯灭,无恶不作,天下无可奈何,老子天下第一。
    那么七十岁之前罪恶累累,但是因为搞韬光养晦有特色,没有被发现,直到七十岁才曝露;或者七十岁之前凶焰十足,恶贯满盈,直到七十岁,才被擒拿制服,可以因为七十岁,就赦免其过去罪行吗?如此,“王八越千年”,王八蛋成精了。
    孔子曰:“七十逾矩,杀无赦”。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七十逾矩,杀无赦”。如此,七十就没有逾矩的了。
    那么,七十五逾矩呢?    孔子曰:“七十五逾矩,斩立决”。
   七十岁什么都搞懂了,七十五岁更什么都搞懂。七十逾矩,杀无赦;七十五逾矩,更杀无赦,斩立决。
   七十五岁,人精了,慈眉善目的还搞犯死罪,一大把年纪活到狗肚子去了,枉披一张人皮,禽兽不如,早死早好。
    七十五岁,之前的死罪才曝光,老奸巨猾,隐藏够深,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老奸巨猾,活再长年纪王八蛋,都难逃法网,死有余辜,老天有眼。孔子也眼。
     孔子曰:“搞七十五岁免死刑的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狗屁精英无厘头,推出去,斩了先”。
     “朝闻夕死”,这些代表专家无厘头,读闻孔子,自己了断先。有问题,找孔老二算账。但是,央视《朝闻天下》的观众就不必了,央视不理“朝闻夕死”,观众也假装不知道,不知者不罪。否则按“朝闻道,夕死可矣”,“朝闻天下”比“朝闻道”厉害吧,等不及“夕死”,“朝闻天下”,当场就可以死了。
      20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