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的故事:保安员管理制度:保安部工作手册详细内容(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6:26:46

第四条 C级处罚规定细则(轻微)

1. 不按规定范围巡逻,不按规定程序规定记录,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

2. 对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良现象的任何一项一次罚款20元。

3. 不熟悉责任区内情况者、不熟悉个人岗位职责者或公司相关规定者,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

注:每月超过两次罚款予以除名

第五条 奖励办法:

1.公司对保安员处罚所收的罚款一律作为全体保安员的奖励基金,由公司统一支配。各管理处对保安员处罚所收的罚款一律作为各管理处保安队员的奖励基金,由管理处统一支配。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保安队值勤或非值勤时间的好人好事,抓获或协抓疑犯,及时制止治安事件或补救抢险等工作突出人员。

2. 奖励程序按照《人事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章 保安员工作规程

一、门岗工作规程

1.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2.接班后详细看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岗位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认真检查进出辖区内的车辆,对已购买车位或已租了车位的车辆进行放行。对已过租期的车辆要及时通知到管

理处办理续租手续。

4.业主(住户)没有购买车位或租车位的车辆、进入辖区时,开出车辆出入登记卡,写明进入车牌号码及进入时间,离开辖区时,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码、时间,如果超过规定时间的,按规定收费。

5.外来车辆进入辖区时,保安员上前有礼貌询问找哪家业主(住户),在联系到业主(住户),征得其同意,按规定登记后才能准许进入辖区。车辆管理及收费同第“3”点。

6.保安员收费要给发票,所收款项当天要交到领班,由领班交到队长。

7.遇不明身份者来访,问清情况,与业主(住户)联系,业主(住户)在家并征得其同意,按规定登记后才能进入辖区。

8.对各类推销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礼貌劝其离开。

9.对搬离辖区的物品,要迅速主动地走近,礼貌的请其出示物品放行条,按照放行条上所列内容认真核查每一件物品。

二、各责任区保安员工作规程

1.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2.接班后详细看阅上一班值班记录,了解岗位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接到业主(住户)投诉或提出服务要求时,认真作好记录并通知服务中心,晚上通知监控中心或值班电工。

4.每隔20分钟巡查责任区内停车场车辆、消防设施、卫生、绿化及公共设施情况,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

5.对业主(住户)的反映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详细记录后及时交给服务中心。

6.督导业主(住户)车辆停在自己车位上,提醒关好车辆的门窗和锁好防盗锁,对已过租期的车辆,要求其到管理处办理续租手续。

7.发生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通知领班。

三、巡逻岗保安员工作规程

1.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2.接班后详细看阅上一班值班记录,了解岗位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按规定巡逻路线和巡逻次数对辖区内进行巡逻,巡逻内容包括:辖区内治安、公共设施设备、设备房、消防器材、住户装修现场、卫生情况等。

4.巡逻中思想集中,通过“看、听、问、闻”,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或领班,同时要认真详细作好记录。

5.巡查楼层二次装修现场是否有施工许可证,是否按审批范围施工,对违规者应及时纠正,对不听劝阻者作清场处理并随时向领班通报情况。

6.发现辖区内有推销人员,及时作好教育劝其离开。

7.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要进行盘问和检查,及时报告领班。

四、监控中心保安员工作程序

1. 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2. 接班后详细看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 当班人员要密切注意屏幕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定点录象,并通知巡逻岗和保安领班。

4. 如发现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报警,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领班,迅速赶到报警现场查明情况。如是误报

,应在设备上消除报警信号。

5. 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监控室,经管理处主任同意进入监控室人员,要作好登记。

6. 白天接到住户投诉,要作好登记并通知服务中心,晚上接到投诉,及时通知值班电工或其他保安员处理,并作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