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娃娃:违章停车随意罚——交警故意曲解法律,公然敛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03:31:18
电影《没完没了》中有一个情节:司机韩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违章停放的车被警察拖走,边追边喊“人在呢!人在呢!”但警察毫不通融,对他严肃宣布:罚款200,拖车费400,去大队交了钱就可以领车了。这个细节在影片中竟然出现了两次,突出了小人物韩冬的倒运背时,确是非常精彩之笔。听说有所谓“四大窝囊”的说法,我看这个“当面车被拖”,也可以算是一大窝囊。杜甫当年“公然抱茅入竹去,唇焦口燥呼不得”的悲怆,如今又让葛优翻新演出。
     耐人寻味的,是这个细节所揭示的执法人员扭曲的执法心理,以及在其支配下,以合法形式掩盖的违法行为。剖析这个细节,可以搞清楚为什么警察年年搞爱民月,还是不招人喜欢这个重大课题。
影片中,警察拖车、罚款以及收取拖车费的行为,表面粗粗一看,都是有章可循的。但认真分析起来,这些行为都有严重的瑕疵。
    1、先说拖车拖车本身不是法定的处罚措施,拖车的本意应当是排障,就是说,是在违章停放的车辆阻塞了交通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措施。那么,如果“人在呢”,你给他开了罚单,叫他把车开走不就结了?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节约了政府资源,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也同样对违章人起到了教育惩戒的作用。而影片中的警察非要不辞辛苦地把车拖走,其动机显然已经不是提高效率。说白了,一是要整治你小子,二是要收那400元的拖车费。而这恰恰是违背法制的。法律对违章停车已经规定了处罚的措施,没有理由再法外施罚。这种车上往往写着“拯救车”三个大字,事实上,这种“拯救”的后果比处罚还要严重:拖车费就是罚款的两倍不说,你至少还得搭上半天的功夫去“拯救”你的车。正常的程序是这样:你先得“打的”追到扣车场(通常在10公里以外),从车上拿回行驶证(这证件通常是随车的),再到交警大队开单,再去银行交款,再去扣车场取车。中间如果赶上交警学习、银行下班,第二天又碰巧是双休日,你的车就得在扣车场多休息几天,而你又得为此付出一笔高出正常标准若干倍的保管费。如此折腾下来,任何人要不大开国骂,其觉悟和涵养都应当上吉尼斯大全。因此,被滥用的“拖车”一招,实质上是交警的“私刑”,它的作用、后果,与制定这一措施的初衷显然南辕北辙。
2、再看罚款《交安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三条规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这是违章停车及其处罚的法律根据。其一,违章停车虽然违法,但并不必然受到法律制裁。一般情况下,只是被口头警告和命令立即驶离。只有在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并且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才具备处罚的法定情形和条件;其二,具备了法定的处罚情形和条件后,依据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具体状况在20元——200元之间,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自由裁量。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如此,只要交警说你“违停”,就是200元罚款,不论你有无造成后果,不论有没有从轻从重情节,一律按最高限处罚。“从重从快”的刑事政策,用在了韩冬这样的老百姓身上。
从影片中看,韩冬算得上一个好百姓,他违章的错误,也是任何开车的人(包括执法者)都难以避免的,对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件事,为什么一定要“狠狠打击”,这就关系到执法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我国的执法有两个基本国情,一是执法者以牧羊人自居,少有平等的意识、同情的意识、自省的意识、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法有软硬之分,群众说我国的法律是红薯,生的硬,熟的软。韩冬如果在交警队有个哥儿们,只消一个传呼就一切搞定,这就是“熟的软”;可惜韩冬没有熟人,结果只有碰在硬处了。软和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一些人软,就必然对另一些人硬,这才能在心理上平衡。李逵在江州监狱当看守员时,对宋江哥哥俯首贴耳,对其他人犯则殴打勒索,凶神恶煞,可见这个问题由来已久。由于这两个基本国情,造成相当多的执法人员心理不健康,换了我在这个位置,时间久了,也难免变成李逵之流,一看到管理对象,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举手敬个礼,眼中冒火星。我有一次在公路上开车,超车压了双实线,马上就有两个警察冒出来,开了一张200元的罚单,指点我到1公里外的信用社去交款。回来时我注意观察了一下,这两个警察平时躲在车里,看到有人压线就立即下车拦截,真是百发百中。我推测他们此时的心态,恐怕是巴不得你压线,因为只有你压线,他才有事干,这种执法心理,整个是扭曲的。这种蔑视、敌意、幸灾乐祸的心态不改变,老百姓就是想爱你,他爱得起来吗?      3、一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改变了过去《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的违章停车必罚的规定,而是以及时纠正为原则。交安法在第七章法律责任中,首先规定(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在第二款继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可见,如今警察对违章停车一律施罚,显系故意曲解,公然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