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兽游戏有手机版吗: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0:32:20

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降低死亡率,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各级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故建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死亡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可待病理报告做出后及时进行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对死亡有争议的病例、可能为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以及家属有意见的死亡病例,讨论前应通知医务科相关人员参加死亡讨论,讨论后科室应将相关资料整理后交医务科备案。

3.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主要应从诊断、治疗、护理、医患沟通及安全等方面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4、死亡病例讨论程序:

(1)主管医师按时完成死亡记录(病人死亡之后24小时内完成),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2)主管医师准备死亡病例讨论资料,报告病情摘要,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

(3)主管医师作好死亡病例讨论个人发言记录,记入科室《死亡讨论记录本》(由医务科统一制定下发)中,并将讨论内容加以整理,将综合意见记录于病历中的死亡讨论记录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5.《死亡讨论记录本》的记录要求:

(1)各病区建立专用《死亡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会议记录要求如实记录每个人的发言。

2)死亡讨论记录本指定专人保管,未经有关院长或医务科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查阅及摘录。

(3)死亡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

①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

②入院诊断、死亡诊断、抢救经过;

③死亡讨论发言记录;

④死亡原因分析、经验教训;

⑤记录人签名、主任签字。

6.病历中死亡讨论记录单内容包括:

1)讨论日期;

2)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

3)讨论意见(综合意见);

4)死亡讨论记录单应经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含主治医师)审阅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