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柏钧封腾比张翰更好:第六章 婚姻答疑 【基础篇】-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6:21:07

6、居家如何处理人伦感情?

 

答:居家要善处各种感情生活,如:亲情、人情、友情、爱情。

基本的处理原则如下:

(1)       对父母长辈要恭敬孝养,以尽人伦之情;

(2)       对夫妻伴侣要相敬相爱,生活无令缺乏,以克尽夫妻互谅互信之情;

(3)       对兄弟姊妹要助其创业,使其生活顺利,以尽手足之情;

(4)       对年幼子弟要教授礼仪及处世之道,助其达成理想,以尽提携之情;

(5)       对亲人朋友要讲求仁义,以尽守望相助之情。

此外,居家的感情生活中,除了创造欢乐的气氛,增进彼此情感的融和,更要以缘起法,升华净化彼此的执着,以信仰为居家生活的中心,带领眷属,由爱家到爱人,将家庭的小爱,扩大为菩萨清净的大慈大悲。

 

7、如何正确地看待欲望?

 

答:欲望,通常指驱使人想望、追求某种东西的内在动力。

以佛法的观点来看,欲望的性质可分为三种:即善、不善、无记(非善非恶)。善的欲望需要发扬;恶的欲望需要压抑;除此而外,还有非善非恶的欲望,如正常的生理需要如饮食、睡眠等等,这些欲望本身虽然没什么过患,但它们一旦和我们的贪、嗔、痴烦恼相应,就会介入恶的成分而变质。

贪欲,是被视作恶的。对世间的五尘六欲,及钱财名位等的执着、想望、迷恋和过多的、非分的贪占、追求。贪欲的危害,古人早就有深刻的认识。《老子》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婆罗门教、基督教、儒学等亦皆对人欲的危害,有不同程度的揭露。

人欲横流,为现代社会的一大弊病。

佛教认为:贪欲使人热恼不安,驱动人发起不善业,由有漏业导致生死苦果,贪欲是人生诸苦之本源。经中说:“欲为苦因”,即指贪欲。贪欲之中,性爱方面的贪欲,尤为造成生死轮回的根本。《圆觉经》卷一:“一切众生,从无始际,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若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

但欲望并非都是有害的,有益的“善欲”、“善法欲”,佛教则认为应予肯定,并培育增长。善欲、善法欲,指对弃恶修善、自利利人及修习佛法、追求真理、利乐众生等高尚理想的向往、追求。这种欲望是精进(勤)的前提,是我们成就一切善法、佛法的根本动力。

 

8、信仰佛教必须出家吗?

 

答:不,学佛并不要求出家;事实上,绝大多数佛教徒都是在家人。

佛教的宗旨虽在解脱生死,出家虽是解脱生死的最佳途径,但是,出了家的如不实修或修不得法,未必能够解脱生死;不出家的,如能正确修持,则可以解脱生死。以佛法来看,在家人也可修成小乘的第三果,三果虽未出三界,但也不再受生死,死后上生色界净居天,再证四果阿罗汉,就入解脱之境了。所以在家人证到三果,也就相近于解脱了。

若照大乘佛教的观点来说,为了化度众生,菩萨随类应现,到处化身,经常是化现在家人的身分,所以在有名的大菩萨中,除了地藏、弥勒菩萨之外,许多菩萨现的都是在家相。如印度的维摩诘居士及胜鬘夫人,都能代佛说法,但他们都是在家人。

所以,真正行菩萨道的佛教信徒,不是一定要出家的。

简言之:出家的僧人是佛教的骨架,在家的居士是佛教的皮肉。在本体上说,出家的重要;从作用上说,在家的重要。因此,信了佛的,可以出家,但却不是必须出家。

 

9、佛教反对离婚吗?

 

答:佛经中没有不准离婚的明确根据。不过,由于离婚对男女双方都是非常痛苦的经验,对孩子也是非常大的伤害,所以佛教也不赞成离婚,而在现实生活中,一般主张“劝合不劝离”。

佛教主张婚姻的美满及婚姻的责任,既然结为夫妇,结婚之后,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尊敬,各守各的本分,各尽各的责任,佛教严禁邪淫(私通),婚姻破裂,多数是由夫妇之间不能互守道德贞节。如果夫妻都能坚持不搞婚外情,严守不邪淫戒,婚姻是不容易破裂的。即使破裂了的婚姻,佛教也主张破镜重圆;所以,佛陀虽不许出家比丘介入俗世的婚嫁,但仍许可比丘们为“若男女先已通,而后离别,还和合”(四分律卷三)。

男女的离婚,对于彼此的心理,尤其对于儿女的抚育,都有不良的影响。事实上,离婚可能会解除一些人的痛苦,使他们暂时脱离婚姻苦牢,但也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单亲家庭、再婚、子女问题、社会不稳定等。有鉴于此,也可以说,佛教是不赞成离婚的。

佛教虽不赞成离婚,但是假如到了水火难容的地步,也要好聚好散。因为一味地反对离婚,让彼此怨恨的人在一起,这也不对。

另外,佛经中也没有说离婚是犯戒的行为。所以,万一由于感情的冲突,乃至是出于暴力、虐待等情况,甚至危及到生命,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是可以离婚的。然而作决定前,必须做长远的打算,双方应先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做理性疏导、恳谈,了解问题所在,或者可寻求亲友、佛教机构协助,试着体谅对方,共同为家庭和谐而努力,再心平气和相处一段时间,看双方关系是否有转变。

现代都市人离婚率高,与接触面广、社交活动多及心灵无法调适、缺乏沟通等因素有关,只要夫妻尽力去做,是可以挽救婚姻的。因为要想改变配偶,最短的路是先改变自己,这体现了婚姻中委身和舍己的原则。

如果是为了满足情欲的理由而离婚,那是不道德、罪恶的,也不是佛教所许可的。

 

10、佛教对重婚的看法是什么?

 

答:佛教反对重婚,因为它违反守持“邪淫戒”精神,并且破坏了道德秩序和社会安宁。

男女双方能结为夫妻,这是因缘;不仅是今生的努力,也包含了前世的因果。因此,夫妻相处应互相尊重,彼此亲爱、包容,维持一心一意的感情。

如果在婚姻期间内,男女任何一方,未经合法手续办理离婚,而又再婚,这就是犯了重婚罪,不仅是法律不允许的,也是佛法所禁止的。因为佛法是重视世间法律的,所以,佛教在五戒当中的“不邪淫戒”,就是规范夫妻双方除了配偶以外,不得与其它人有夫妻的关系。即使不受五戒的一般人,法律也明文规定一夫一妻制度。遵守一夫一妻制,可省却许多家庭的纠纷烦恼。

 

11、生命中的痛苦和快乐是从哪里来的呢?

 

答:从根源上来说,痛苦与快乐来自我们的内心。

痛苦和快乐往往是因为我们所接触的境界引起,当我们遇到顺境,遇到欢喜的境界,就会开心;但我们接触到逆境,接触到不喜欢的境界,又会痛苦。

凡夫最大的特点就是心随境转,如果是一个思想境界很高而内心又很充实的人,外界的环境,就不会对他构成太大的影响。痛苦与快乐的发生虽然与外在环境有关,但从根源上还是我们的心,因为我们有困惑、烦恼、执着,所以不同的境界,就会使我们产生痛苦与快乐。

解除痛苦最好的方法,来自调伏我们内心的烦恼,而非改变他人。

 

12、什么是不邪淫戒?邪淫的果报是什么?

 

答:不邪淫戒为五戒之一。为在家学佛居士所持之戒。

不邪淫即除了夫妻之间的男女关系,一切不受国家法律或社会道德所承认的男女关系,均称为邪淫。

邪淫。又作欲邪行。为十恶之一。即在家者不可为之恶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与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虽与妻子,但行于不适当之时间、场所、方法等,亦为邪淫。不邪淫包括:男女双方不得非支、非时、非处、非量、非理而行淫。

在家人主要应杜绝与他人的邪淫,在家人除了夫妇以外,绝对不可有越轨的行为,与他人行淫欲之事;夫妻之间的邪淫则应逐渐克服(夫妻间邪淫属中、下品,果报较轻)。

在当今的社会,如果一个人能做到不邪淫,就算是君子了!

犯邪淫的果报,据《中阿含经·卷五十》载,邪淫者必受现世及后世之恶报。

《分别善恶报应经》云:“邪欲报有十种。何等为十:一欲心炽盛,二、妻不贞良,三、善不增长,四、善法消灭,五、男女纵逸,六、资财密散,七、人多疑虑,八、远离善友,九、亲族不信,十、命终三途(三途即地狱、饿鬼、畜生)”。

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随意眷属,是名邪淫果报。如《中阿含经·晡利多经》云︰“邪淫者必受恶报,现世及后世。”邪淫的恶报如是,凡正人君子与学佛者,皆宜慎之!

反之,若能守持不邪淫戒,则可得种种功德,如《十善业道经》言:“若离邪行,即得四种智所赞法,何等为四?一、诸根调顺,二、永离喧掉,三、世所称赞,四、妻莫能侵。”不邪淫还可得相貌端庄、夫妻和睦的果报。夫妇相敬如宾,无有其它淫乱行为,便能和睦相处,成为美满家庭。

古人言;“万恶淫为首”;“赌近盗,色近杀”。又云;“倾家二字淫与赌,守家二字勤与俭。”人能惜身如玉,洁身自爱不邪淫,则能贞良守礼,人与人之间将皆是纯洁的友情,无有家庭的破裂,感情的危机。

孔子说:“少年血气未定,戒之在色”。《朱子家训》讲:“见色而起淫心报在妻女”。颜云:我不淫人妻,人不淫我妇。皆是劝导人们贞节守礼,循道德人伦,而完成自已的品学修养。

学佛者若能遵守不邪淫戒,可得防非止恶,内心可得清凉如饮甘露,渐次可得解脱三界,成就无上菩提。

 

13、请问,那种类型的人婚姻痛苦较多?

 

答:凡自我观念重的人,婚姻痛苦较多。

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往往心胸狭窄,嫉忌心强,嗔恨心重,这种人大多婚姻不幸福;相反,心胸开阔的人,慈悲乐观的人,善良宽容的人,大多婚姻幸福。

另有一类人,则是因自身条件好,才貌双全而生执著,对婚姻要求完美,对爱情期望值甚高,不甘平淡,喜欢别人众星捧月般对待自己,以为婚姻始终都应激情浪漫,轰轰烈烈,对平淡的家庭生活易生烦恼,日久便由龃龉而生婚变,不少“女强人”的婚姻便是这种类型;当今社会不少事业型的“女强人”,大都婚姻家庭不幸福,症结就在于此。

以佛法的观点来看,众生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从“我执”产生“我爱”。但我执越重,烦恼就越多。凡事从“我”的角度看问题,就会产生二元对立的分别心。譬如:这个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的丈夫、妻儿,这是我的国家,这是我的财产,这是我的思想,这是我所讨厌的,这是我所喜欢的,这是我的痛苦,这是我的快乐,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主。

自我观念重的人,缺乏宽容心、感恩心、谦卑心、患得患失,故往往难以得到快乐与安祥。

自我观念重的人,遇到婚姻的冲突,往往容易走极端,不能理性地解决矛盾,动辄便采取离婚、暴力、出走等极端手段解决问题。

我执重的人,应从加强自我道德修养,转变心念上下手,要下大决心、化大力气转变自己的习性;如果随逐习气,则会深受其害,陷入烦恼和自我折磨的泥潭。如果家中出现矛盾,切不可走入极端,动不动就以离婚作为解决的手段。

当知——“换人不如换心”;只有转变观念,方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14、问:佛教说善有善报,为什么我一生做好人,婚姻还是不幸福?

 

答:这是一个被经常问到的问题,提问者往往是女性,看来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一切痛苦或快乐,都是众生的业力所感。婚姻的幸福还是不幸福,也是如此。种因感果,三世流转。

因果报应,是佛教用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之基本理论。谓一切事物皆有因果法则支配之,善因必产生善果,称为善因善果;恶因必产生恶果,称为恶因恶果。即任何思想行为,必然导致相应之后果,“因”未得“果”之前,不会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之业因,则不会得相应之结果,并据此提出“三世因果”之说,即:现世之贫富穷达,乃前生所造善恶诸业所定之果报;而今生之善恶行为,亦必影响来世之罪福报应。

佛教的因果报应是通三世的。一生做好人,婚姻还是不幸福。这中的原因,主要来自前世的不善业的流转。

人类与一切众生,是无限生命的延续;不是神造的,也不是突然而有的,也不是一死完事的。这如流水一样,激起层层波浪;生与死,只是某一阶段、某一活动的现起与消散。

我们在前生,思想与行为,如向于自利利人的、善良而非邪恶的,今生才能感到福乐的善果。

有了这三世因果的信念,想起从前,能够安命,决不怨天尤人;为了未来,能够奋发向上,决不懒惰放逸。安命而又能创命的人生观,是三世因果论的一大优点。

还有,从无限延续去看,受苦与受乐,都是行善与作恶的结果。善行与恶行的因力,是有限的,所以受苦与受乐,并不永久如此,而只是生命历程中的一个阶段。任何悲惨的境遇,就是地狱,也不要失望,因为恶业力尽,地狱众生是要脱苦的。反之,任何福乐的境遇,那怕是天国那样,也不能自满。因为善业力消尽,还有堕落的一天。所以真正的三世论者,在一切境遇中,是充满了希望,而又不断的向上精进着。从自作自受而看到共作共受,每一家庭,每一国家,在历史的延续中,也从来就符合这因果升沉的规律。

我们这一世遭遇的种种不幸,是过去生中造的不善业;这一生当中能够过得很安稳、很自在,一切称心如意,也是过去生中累积的善因。

因果的定律还有两个要点:

1)、是“因果不会消灭”。除非你不做因。如果做了,种子永留神识中,不会坏灭,遇缘便起现行,招受果报,如果做了恶因,要想不受恶报,那是没有办法的;唯有修习佛法,断尽三界烦恼,获得清净种子,方可免除恶报的痛苦。

2)、是“善恶不相抵销”,已种恶因,分受其报,不可以为再做点好事,就可把这应得之罪抵销去。须知多做善事,多增善缘,只可使恶报由重转轻,所谓“重报轻受”;同时由于善缘增多,恶缘渐减,也是使善果速疾成熟的最好办法。可见多种好因,可得好的果报。人生在世,多做善事,还是非常重要的。

所谓“一生做好人”,这个的标准倒底是不是大众的认定;如果仅是自己认定的,掺杂有抱怨情绪,那么,还须自我反省检查,改过迁善,则终将获得幸福。

 

15、婚姻不幸福,有办法改变吗?

 

答:有。只要你相信三世因果报应,种善因必得善果,持之以恒,终必见效。

幸福的婚姻,来自我们前世及今生的行为方式;幸福的婚姻,不是天赐,也不是命运安排,完全是我们的所为感得的果报。婚姻不幸福,用不着怨天尤人,更不要自暴自弃,而要从现在开始,就要学习改变自己的婚姻和命运。

1)、相信种因感果,相信凡事皆是自作自受。佛经云:“纵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如果明白我们的现在的一切,不过是业感果报,我们心中的积怨,相信便会大大减少;

2)、对已不幸福的婚姻,不可雪上加霜,破罐破摔,而是要善加维护;“真认自己错,莫论他人非,他非即我非,同体为大悲。”

要学会找对方的好处,找自己的不是。要学会换位思考,要有慈悲心,要有“以德报怨”的胸襟,慢慢修复家庭关系。即使不达理想,也不可意气用事,动辄便提离婚,这是最不好的。

3)、要多做好事,积善积德,并将此功德回向,以释结解怨。中国的《易经》上讲:“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一个人如能常做好事,则命运一定好;如常做坏事,则终将遭受恶报。一个家庭能够常做好事,后代子孙一定好。

明代袁了凡先生的故事,便是改造命运的最好例子:

袁了凡是明代江南吴江人。隆庆四年(1570)举于乡,万历十四年(1586)中举为进士,授宝坻知县(县长);后擢兵部职方司主事。了凡先生早年曾在云南慈云寺。遇到一位道貌岸然的先生,先生为他算命,断定他一生的吉凶祸福。并预言他命中无子。袁了凡记下预言,“试数皆验”,袁从此认为一切皆为命定。后来在南京遇到虚谷禅师后,受其教诲努力行善,在当县长期间,努力为百姓谋福,命运也发生巨变,不仅所求逐愿,且于中年后生得两个儿子。为教育后代,他专门写下《了凡四训》一书,以自己亲身经历,教导如何做人处事、如何消除灾难、如何修善积福,以作家训传子。

《了凡四训》一书对后世影响极大,许多人效仿袁了凡先生,积极行善,其效果明显,不少事例收于诸善书之感应篇,流传至令,可说影响非常之大。

如果向袁了凡先生那样,努力改过迁善,婚姻及命运自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