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华2015年栋笃笑:异地代办、虚假验资让空壳公司一身“假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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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代办、虚假验资让空壳公司一身“假行头”
2009年6月22日   来源: 诚商道采编
由于代办注册行为使得本不能成立的某公司得以成立,并从事与之实际民事行为能力不适应的经营活动,给他人(债权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结果,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代办者的民事责任: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上海法治报记者陈颖婷
一没场地,二没资金,只要由代办中介出面,各色外表光鲜、财大气粗的“空壳公司”便横空出世了。“空壳公司”的出现,带来了非法集资、骗贷、合同诈骗等一系列经济犯罪活动。随着相关部门打击力度的加强,目前虚假注册的“空壳公司”数量有所减少,但某些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却在不断“升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异地代办以及验资过程中的猫腻,成了困扰业界的新问题,也为经济犯罪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案件
“空壳公司”行骗四方
“为求资金周转,优质韩国塑料原料低价抛售!”今年4月,台州市某网布公司的王经理在互联网上浏览时眼睛一亮。原来,自从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寻找价廉物美的原料就成了王经理每天最为关心的事。
王经理看到,这个网页是由上海玺源商贸有限公司发布的。于是,王经理立即与玺源公司取得了联系。王经理看中的是玺源公司的韩国进口塑料原料,双方通过网络交流最终商定了每吨原料6900元的价格,而这个价格比市场价每吨低了1000多元。王经理向玺源公司订购了36吨此种原料,并通过传真签订了购销合同。
通过网上的工商登记记录,王经理确认了玺源公司确实是工商登记注册的正规企业后,向该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
可是,原本说好一周后到的货,却迟迟不见踪影。心急如焚的王经理又试图和玺源公司联系,却发现玺源公司突然“人间蒸发”了,而玺源公司注册的地址纯属“子虚乌有”。
这时,王经理才如梦初醒,自己入了骗子的道了,于是他匆匆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经过查证,玺源公司是犯罪嫌疑人假借冯某和王某的名义注册的,注册资金50万元。犯罪嫌疑人委托一中介公司全程代办,中介公司申领了营业执照,同时还为其代办了税务登记证、开设了本市银行帐户,甚至为玺源公司申请了虚拟电话,可谓各项服务一应俱全。
而犯罪嫌疑人获得各类证照后,在互联网发布供应廉价原料信息,已先后骗取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等地7家企业70余万元货款。
三大趋势
虚假注册“空壳公司”居多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自从新《公司法》颁布后,对公司注册的门槛已大幅降低,一人也可办公司,只要有相应的经营场所、一定的注册资金,一般都能办理注册业务。工商部门针对准入门槛变低这一情况,已经制定了多项相关规定,来阻止虚假注册骗取工商执照的现象。
由于企业注册资金是衡量其实力的重要指标,所以部分注册的企业喜欢利用垫资等不法手段,为公司披上一件华丽的“外衣”。而一些空壳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将公司作为诈骗的道具,因此这些虚假“空壳公司”往往拥有高昂的注册资金验资证明,伪装成财大气粗的样子,因为只有这样,他们在交易中才容易骗取别人的信任。而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商业诈骗等多与这类“空壳公司”有关。
一旦这些虚报注册资本的“空壳公司”引发了上述经济案件,为掩盖不法行为,这些企业便会突然销声匿迹,使得案件追查变成了难题。而玺源公司的案件最后通过调查,玺源公司虽然是个注册资金50万元的“优质公司”,但其办公地点和注册地点都是杜撰的,是个彻彻底底的“空壳公司”。
在采访中记者还获悉,在本市某郊区,一不法分子虚报注册了一家公司进行非法集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虚假的身份,其公司股东及管理成员更是子虚乌有。他们利用杜撰的公司荣誉大肆鼓吹虚假业绩,宣扬低投资高回报的诱人把戏,致使数十名受害者在未知其真实面目的情况下盲目投资,最终不法分子携款逃跑,受害者血本无归。
工商部门有关人士称,虽然那些专门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等业务的中介公司不少是经过正式注册的正规公司,但不可否认的是还有不少代办中介是非法成立的。这些本身就不合法的皮包中介帮企业代办设立、变更、年检、注销等一系列申请登记,并向企业收取高额费用,而这类中介公司往往大打法律法规“擦边球”,为虚假注册大开方便之门。
中介公司“异地代办”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目前虚假注册的手段正在不断翻新,中介的服务项目也在不断升级,其中异地代办服务正是规避本地工商查处的手段之一。以玺源公司为例,注册在上海的玺源公司委托代办人却是异地的。中介公司在为玺源公司代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过程中,均未与该公司工作人员碰面,所有联系都通过电话进行,相关资料均通过快递公司转递。
同样的,玺源公司的客户也是异地的。在中介公司的帮助下,玺源有了属于自己的公司电话、公司网站,一个颇具规模的“虚拟公司”就此出现。但这一切,远在外地的客户并不能即时知晓,这就为骗子行骗打了个时间差。
为了印证该说法,记者随后联系了一家“特快注册上海公司”的中介公司,询问代办上海执照事宜。该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付3000元的代办费,注册人并不需要到上海,就能办理一个位于上海繁华地段的公司。更为周到的是,该公司还能提供本地秘书服务,即中介将代为接听电话、收发信件、传真等,“就好像你本人在上海一样。”
警方告诉记者,这种异地代办模式导致很多代办中介都无法获悉注册人的真实情况,更何况那些远在外地的客户,更难以甄别有业务往来的空壳公司的真伪优劣。而如果中介公司再为空壳公司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服务,使得空壳公司作案的成功率大大提高。同时,由于是异地代办,本地的工商部门对于这些公司的查处往往鞭长莫及,一旦出现违法犯罪行为,追查犯罪嫌疑人身份又会显得困难重重。
验资机构参与虚假验资
而中介公司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能够帮助“空壳公司”凭空出世,一些验资机构的“瑕疵证明”所起到的推动作用不容小觑。
本案中,玺源公司根本没有一分钱注册资金,而它在工商登记上却有50万元的注册资金。记者了解到,工商部门审查注册资本根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而验资是由国家认可并授权的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和验证的一项法务性工作,验资既是确认企业法人资格及企业民事赔偿责任能力、保护责任人利益的专门工作,也是构筑诚信经济的重要环节。但是,少数验资机构为了扩展业务,获取非法利益,不惜违法违规大量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更有甚者竟将盖有事务所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私章的空白验资证明,直接提供给非法代理机构(或个人),以不实的验资充作验资证明,从而被不法之徒用作犯罪工具。这些有瑕疵的验资报告,给工商部门在审核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据了解,近期,警方在本市某经济区内就发现了如此验资成立的公司。据警方介绍,有部分企业根据经济区内招商人员的介绍,在向一些打着中介旗号的社会闲散人员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后,即获取了注册公司及增资的虚假验资报告,从而获得了工商部门的注册及增资证明。经调查,这些验资报告中的验资账号、开户行印章及注册会计师的印章均属假冒。目前,仅该民营经济区内涉及虚假验资报告的企业就达90余家,涉及虚报注册资本千万余元,埋下了不小的经济犯罪的隐患。
据悉,目前本市不少区县都设立了专门的私营经济城、贸易城和私营经济开发区等区域性投资区域。而这些经济开发区往往为了赚取一点手续费,为落户区内的公司申办者提供验资、登记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等“一条龙”服务,而对不符合申办标准的企业通过提供虚假证明,帮助空壳公司顺利降生。
业内剖析
铲除虚假注册需跨越三道坎
虚假注册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兴起,虚假注册的手段更是不断翻新。有业内人士表示,要真正铲除虚假注册这个毒瘤,还需要跨过三道门槛。
首先是利益门槛。记者发现,发生虚假验资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各类开发区、经济区内。如何寻求经济发展和维护经济秩序的平衡,是目前的当务之急。在2008年之前,开发区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往往通过开发区垫资的方式完成区内企业注册资本或增资验资的过程。之后,国家为规范公司注册,严禁政府以垫资的方式协助企业进行注册资本的验资后,大多数企业为了注册资本能通过工商审核,就以支付好处费的方式,委托中介公司或招商中介人员,采用取得虚假出资骗取验证的方式,骗取工商部门的审核登记,以达到增加企业注册资本的目的。
除此之外,随着国家从紧银根货币政策的实施,银行对企业贷款的限制越来越严格,一些企业为“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获取更多贷款,就在扩大注册资本或进行增资上动脑筋。此时,一些经济开发区内的招商人员就在其中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他们会通过代垫注册资金,骗取验资报告,帮助企业“渡难关”。
一位工商部门的人士向记者透露,一些经济开发区为了区内的经济效益,与企业合谋欺骗负责审核登记的工商部门。“有时,我们发现经济区内的企业涉嫌虚假注册垫资准备查处,经济区会通过各种关系来说情,严重妨碍了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监督管理秩序。”
其次是审查门槛。办理注册时,不少代办公司通过“垫资”的方式,先垫付后抽逃。由于注册代理中介公司一般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他们替无注册资本的投资者代理注册公司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以借贷的形式借出一笔资金给投资者,无形中将自己转化成金融信贷机构的角色,坐收贷款利息;另一种就是先向投资者账户注入资金,待会计师验资过后再抽回这笔钱,从中收取手续费。
由于在审核时,资金等要件各部分都已到位,各项审核手续看似也是“合法合规”的,一般审核时不易被工商部门发现。为此,警方建议有关部门在审核时应加大审查力度,严查验资资金的来源。而在审查后,也要有一套常态的监控措施,对企业的注册要不定期地查证,并加强与经侦和工商部门的协作关系,一旦发现企业有虚假垫资的行为,要及时移送,形成联合打击的态势。
最后是惩处门槛。虚假注册违法成本过低。据业内人士介绍,这种代办公司帮别人完成注册后即抽回资金,一旦注册公司对外发生巨额债务时,目前一般只对发生虚假注册的公司进行处罚,而对代办中介公司以及当时的验资机构则很少追究法律责任。对此,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认为,应当追究代办中介的连带责任,设立“终身禁入制度”,严惩这些不良的代理机构。
由于代办注册行为使得本不能成立的某公司得以成立,并从事与之实际民事行为能力不适应的经营活动,给他人(债权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结果,对此,代办者是有过错的,故最高人民法院曾明确代办者的民事责任为——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记者获悉,本市法院就曾判决一代办中介对其帮助设立公司的1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吴弘表示,相比高昂的利润,虚假注册的违法成本简直是微乎其微。而验资机构作为一个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应当将诚信作为第一要义,出具瑕疵甚至虚假的验资报告,即违背了执业道德,违反了诚信原则,验资行业应当对这类有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终身禁入。而对虚假注册的代理公司,工商部门则应取消它的营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