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伊汶三级:护理缺陷分类及评定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6:36:45

      护理(不良)事件分类及评定标准:

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为责任差错、事故。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而造成的为技术差错事故。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一)事故:

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事故等级分类:                                           

一级:直接造成死亡者。

二级:造成残废或严重功能障碍,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者。

三级:损伤病人组织器官和肢体,造成病人残疾或部分功能障碍,以致部分丧失劳动者。

2、责任事故范围:

(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三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不良后果者。

(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手术室护士误点纱块、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二)护理差错:

凡在护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护理过失,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给病人造成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等严重不良后果者称差错。

1、护理差错分级:

一般差错:指未对病人造成影响,或对病人轻度影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护理过失。

严重差错:指由于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

护理缺点:

2、护理差错的评定标准:

严重差错:

(1)护理监护失误造成了不良后果者(如:病情观察不周失时抢救,仪器监护违反操作规程者)

(2) 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灌错肠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 因护理不周,导致昏迷、坠床或绝对卧床病人自动下床并有不良后果者。

(4)擅离职守,延误护理、治疗和抢救,造成严重后果者。

(5) 凡需要作皮试的注射药,未作皮试或标号不符即行注射,产生严重的后果者。

(6)输液或静注外漏,造成组织坏死达3cm×3cm以上者。

(7)执行医嘱错误造成严重后果者。

(8) 因交接班不认真,延误治疗,护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者。

(9)发生Ⅲ度褥疮者。

一般护理差错:

(1)执行查对制度不认真,发错药、打错针,给病人增加痛苦者。

(2)护理不周发生Ⅱ度褥疮。

(3)实施热敷造成Ⅱ度烫伤面积不超过体表的0.2%者。

(4)未进行术前准备或术前准备不合格,而推迟手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5)各种护理记录不准确,影响诊断、治疗者。

(6)监护失误,对引流不畅未及时发现,影响治疗者。

(7)监护失误,致使静注外漏,面积达到3×3cm者。

(8)病人入院无卫生处理又无补救措施。

护理缺点:

(1)各种护理工作(基础护理、重病护理、专科护理)未达到标准要求,尚未造成后果者。

(2)各种护理记录不准确,医学术语不当,项目填写不全,不签名,尚未不良影响者。

(3)标本留置不及时,尚未影响诊断者。

(4)执行查对制度不认真,发错药(一般药物)被他人发现,无不良后果者。

(5)诊断前准备不好,尚未影响诊断者。

(6)错做或漏做医嘱,核对医瞩发现,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7)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完成本班职责及工作程序者。

(8)检查前指导不祥,给病人带来不便,检查单未及时交给病人。

(9)发错药,但被他人发现并及时更正。

(10)违反操作规程如:作治疗护理未戴口罩,打针、加药、拔针未端治疗盘,配药时浪费药物。